宏泰世纪广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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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世纪广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

1.总论

1.1建设项目概况

1.1.1基本情况

“宏泰世纪广场D区”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赛马场北路以南,工农兵路以西。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6458.09m2,总建筑面积34970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588m2,地下建筑面积86120m2,项目总投资127261.76万元。

目前,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还未开工,建设单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本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呼发改审批投字[2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详见附件)。

项目的建设对加快城市建设进程,美化城市空间,创造新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都具有积极意义,项目建设非常必要。

(1)项目名称、性质

项目名称:

宏泰世纪广场D区(梦溪苑二期4号地块)

项目性质:

续建

(2)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情况

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赛马场北路与工农兵路交汇处,即赛马场北路以南,工农兵路以西(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008年3月)中的呼和浩特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图,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城市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之内(详见附图5)。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宏泰世纪广场D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设用地一)和商业用地(建设用地二、三)。

居住建设(建设用地一)用地面积115709.049m3,绿化率为35%,建筑密度25%,容积率2.999;商业建设(建设用地二、三)用地面积10749.04m3,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为30%,容积率2.999。

项目建成后,由永久建筑物区、绿化区、道路硬化区组成,用地地块较平整。

(3)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34970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588m2,地下建筑面积86120m2。

小区内包括10栋25层高层住宅(地下1层),6栋洋房住宅,12栋联排住宅,2栋公寓住宅,6栋2~3层的配套商业用楼(地下2层),1栋3层幼儿园,1栋2层物业管理楼(包含社区卫生站、居委会等)(地下1层),1栋2层社区活动中心(地下1层)。

绿化面积为42647.98m2。

总投资127261.76万元。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1。

 

表1.1-1“宏泰世纪广场D区(梦溪苑二期4号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单位

规模

总用地面积

m2

126458.09

总建筑面积

m2

349708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

m2

175830

花园洋房

m2

21548

法式联排

m2

16830

公寓住宅

m2

18720

商业面积

m2

26810

幼儿园

m2

2100

社区卫生站、委会等

m2

750

社区活动中心

m2

1000

小计

m2

263588

地下建筑面积

地下车库

m2

80320

地下室

m2

5800

小计

m2

86120

绿化面积

m2

42647.98

总投资

万元

127261.76

1.1.2建设项目取用水方案

(1)取水方案

根据业主提出取水方案,本项目施工期用水和建成后的日常用水均取自城市自来水。

供水保证率为95%,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见附件水质化验报告。

根据业主提供的取水方案,由赛马场北路引入一根DN200给水管,以满足本项目生活及消防用水要求。

供水自市政管网引入地下用于生活和消防共用水池,工程设一个2000m3的共用水池。

本项目所建筑均为高层建筑,生活及消防供水均采用垂直分区;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产和生活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2)用水方案

依据业主提供《可研报告》,本项目集商住、商业于一体,其用水主要为生活、消防、绿化用水,并考虑其他未预见用水。

业主提出的最大日用水量为2666.45m3。

以下为《可研报告》中的用水量计算过程:

1)办公、商用建筑生活用水量:

最高生活用额分别为100L/每人每班、80L/每人每班,时变化系数为2.0;按每小时用水人数2000人、1000人计算,则最高日生活用水为280.00m3。

2)住宅生活用水量:

住宅约有1850户,以每户3.5人计算,约有6475人,人均最高日用水量为250L/每人·每日,则最高日生活用水为1620.00m3。

3)绿化用水量:

用水指标为2L/m2·次,浇水次数为0.5次/日,绿化日用水量为43.00m3。

4)消防用水量:

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为一次,一次火灾延续时间为2h,一次火灾用水指标(室内外)60L/s,则消防用水量为432.00m3。

5)漏水及未预见用水量:

按以上用水量的15%计算,漏水及未预见用水量为291.45m3。

6)最高日用水量:

Q=280.00+1620.00+43.00+432.00+291.45=2666.45m3

1.1.3业主提出退水方案

(1)退水方案

项目建成后的退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采取雨、污水分流制。

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至项目区的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定期由污水车抽取污水集中送至就近指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项目区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只有项目区北侧的赛马场北路及东侧的工农兵路,由于西侧的规划十三路尚未连通,故该路段市政管网还未建设完成,项目区污水暂时没有出处,只有待西侧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排入章盖营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

项目区产生的雨水经屋面、管道先汇集到雨水蓄水池沉淀后,部分用于小区的绿化灌溉,部分就近排入赛马场北路的市政雨水管网。

(2)退水量

根据业主提出的退水方案,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由住宅、商业和办公排放的污水。

这部分污水量可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取上述用水量的85%,即为该项目每日污水排放量。

以下为《可研报告》中的污水计算过程:

Q=85%×2514.45=2137.30m3

其他用途污水量较小,忽略不计。

1.2项目来源

1.2.1委托单位

为了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和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发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起实行)的要求,为规范呼和浩特市城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

为此,2014年4月受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宏泰世纪广场D区(梦溪苑二期4号地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委托单位:

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

呼和浩特市科兆丰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水资源论证委托合同书见附件。

1.2.2承建单位与工作过程

承建单位:

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图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程序图。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程序图

1.3水资源论证目的和任务

1.2.1论证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所用水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促使建设项目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达到合理用水要求,本论证结合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具体情况,针对项目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可行的用水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对策和改进措施,为项目建设方办理取水许可提供依据,同时也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提供本项目技术依据。

1.2.1论证任务

本论证的主要任务是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如下工作:

(1)分析论证本工程取水水源选择的合理性;

(2)分析论证项目用水的合理性,在节水潜力基础上核定其合理取用水量;

(3)分析论证项目供水水源水量及其保证程度、供水水质保证

程度;

(4)分析论证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及其他用户的影响及补偿方案建议;

(5)提出本工程在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水源保护措施;

(6)提出本论证结论性意见。

1.4编制依据

1.4.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主席令第7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主席令第2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主席令第87号;

(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2.21国务院令第460号;

(5)《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12.12.2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6)《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7)《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委2005年第17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3年建设部令第30号;

(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5号令)2002.3.24;

(10)《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2008.3.13;

(11)《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3]233号;

(12)《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2000.10.31内蒙古自治区;

(13)《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5号令)2008.3.1;

(14)《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7号,2013年8月);

(15)《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局,2003.7.1)。

1.4.2采用标准、规程规范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5)《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08);

(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

(7)《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水质标准》(CJ343-2010);

(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

(1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12);

(16)《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CECS61—94);

(17)《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1995);

(18)《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09)。

1.4.4参考资料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评价科研所2008年3月);

(2)《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7年4月);

(3)《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内蒙古自治区水事监理中心2008年4月);

(4)《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划》(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9年);

(5)《呼和浩特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与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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