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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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公司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伟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总承包单位
北京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概况
教学
实验楼
建筑层数
地下2层,地上4层
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
防水等级
屋面为2级,地下室1级
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抗震设防裂度
8级
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抗震设防分类
重点设防类
建筑面积18178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464M2,地下11714M2,人防建筑面积1229M2,人防掩蔽面积614M2;
檐口高度
16米
体育馆
地下二层、地上二层
屋面为2级防水,地下室为1级防水
8度
丙类
人防设计
地下二层为战时人员掩蔽,平时人员活动(防火等级丙级)
建筑面积4881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305M2,地上面积1576M2;
13.5米、4.1米
办公
文体楼
地下2层、地上4层
屋面2级防水,地下室1级防水
建筑面积986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523M2,地上面积4340M2,人防建筑面积1841M2,人防掩蔽面积339.51M2,人防出入口建筑面积114.09M2,人防管理室面积20.09M2;
16.0米、9.6米
宿舍
地下1层、地上3层
建筑面积2713M2,地下建筑面积758M2,地上建筑面积1955M2。
11.2米
(三)、工程地质条件
本工程由北京京盛工程勘察中心进行地质勘察并提供的岩土工程勘查报告,基础采用独立柱基加防水板,地下潜水水位最高值为3-5米,场地地基岩土及地下水水质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均无腐蚀性。
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抗浮设计水位为标高40.5米。
二、工程安全监理目标:
本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安全监理业务,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将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监理。
我公司提出“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作为安全监理目标。
项目监理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思想,将安全监理纳入施工监理的目标控制之中。
具体的安全控制分目标有:
1、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现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现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不安全状态;
3、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现改善施工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
三、工程安全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文)。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5、《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
6、《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京建施[2005]844号》
7、设计文件中的施工说明书。
8、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建筑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10、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13、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4、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四、工程安全监理原则:
1、整个工程要求全体监理人员认真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文)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认真落实条例和规程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项目监理部的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与项目监理部的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同步进行。
在完成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同时,增加一项质量事故、人身事故安全风险分析和预防措施。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
4、在审批施工方案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等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
5、在巡视现场质量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隐患,如发现安全隐患坚持及时纠正。
施工单位解决不及时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五、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机械作业安全监控
消防安全监控
塔吊作业安全监控
现场巡检安全监控
交叉作业安全监控
登高作业安全监控
工程管理安全监控
模板安全监控
脚手架施工安全监控
土方施工安全监控
生活区安
全监控
文明施工安全监控
临电安全监控
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2、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组成:
组长:
陈松山
副组长:
李长辉
组员:
郭林生、常水元、唐志阳、王文亮
六、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负责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
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五)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七、加强安全监理自身建设的措施:
1、公司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制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
2、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委托监理项目安全监理的指导工作。
3、项目监理部将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督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特点,配备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理。
具体是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项目各专业的安全监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工作。
4、公司将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将制定监理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文件。
5、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包括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括安全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
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1、参与施工的人员(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及操作者),在施工活动中的行为要符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2、用于施工活动中的机械设备、机具,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3、施工环境、条件要符合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保卫、消防标准的规定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要求。
5、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可能对施工有影响而进行的保护、防护措施要符合安全防护标准的规定要求。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事前控制):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制度;
(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4)现场必须成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织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场安全施工活动。
(5)审核电工、焊工、爆破拆除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督促施工单位雇用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5、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其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高危作业时还应有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
(1)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是否已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且符合有关规定;
如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对高危作业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冬季、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应符合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6)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7)审核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情况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8)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等。
6、安全技术措施方面重点审查内容: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根据基坑、地下室深度和地质资料,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
(3)脚手架、吊篮、安全网、各类洞口防止人员坠落的技术措施;
(4)外用电梯、井架以及塔吊等垂直运输机具的拉结要求及防倒塌的措施;
(5)安全用电和机电防短路、防触电的措施;
(6)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
(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7、临时用电方案重点审查内容
临时用电方案直接关系到用电人员的安全,也关系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审查,重点审查: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单位所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所确定线路的选择和各种设备的选配是否合理。
(3)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应包括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和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各种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
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主要审查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深度超过5米(自然放坡的除外)的基坑(槽)或管沟)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9、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10、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11、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监督施工单位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应作业人员进行强制培训,并履行签字手续
12、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13、督促施工单位逐级做好生产安全交底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交底。
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项目监理部编写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1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展监理工作前,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内容包括:
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
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
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重点;
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对于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在实施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补充,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6)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自查自检,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6、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整改结果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合格后,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复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
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
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监理人员发现违规作业和安全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8、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
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
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
2)在施工设备开始使用前将合格证明文件报项目监理部备案。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认合格不得使用。
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9、加强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事故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便为安全监理责任保留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1)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