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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手术室、隔离病房、重症病房等;

•其他:

重要的国际会议、重要运动会(如奥运会)等。

2.安全防范系统的内容

智能建筑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通过采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防护设施实现对人员、建筑、设备的安全防范。

安全防范系统所包括的子系统通常有:

视频(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等。

3.安全防范系统的发展

随着数字化城市的发展,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已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封闭系统,它已成为城市安全防范系纺的一个节点,通过与110报警中心联网和网络访问等手段,将建筑物的监视信号和报警信号传输到市报警中心。

2、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责任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必须通力配合。

三者为了同一目标既有分工,又有各自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的职责

(1)提出设计任务书(或安全防范系统的工程招标书),明确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内容、指标,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2)会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组织初步设计方案论证,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完善和修改;

审批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3)会同监理单位组织对施工单位采购和进场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

(4)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并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及时完成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并填写随工验收单。

(5)提供系统所需的综合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测试数据等。

(6)组织系统试运行,并根据系统试运行记录提供试运行报告。

并会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组织对工程进行初验。

(7)配备中控室的管理、值班人员,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8)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对文博、金融、军工等高风险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程、以及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必须会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9)督促施工单位对验收结论中提出的整改要求的落实。

2.施工单位的职责

(1)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安全防范系统的工程招标书)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方案论证。

(2)根据论证的意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完善和修改,形成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3)组织工程实施。

严格按设计文件中的设备型号、规格、厂家和产地进行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按图施工。

(4)在实施过程中确需作局部调整或变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并填写更改审核单。

如有重大变化,必须申请重新论证或请建设单位修改设计任务书。

(5)配合建设(使用)单位进行试运行,对系统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建设培训;

协助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6)与建设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初验,并协同建设单位编写初验报告。

(7)在工程达到原预定的建设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并完成竣工图纸资料。

(8)对文博、金融、军工等高风险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程、以及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应及时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请系统检测委托书。

(9)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提出整改措施,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和组织实施,并落实维修等售后服务。

(10)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办理竣工登记手续。

3.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职责

(1)同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论证(对文博、金融、军工等高风险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程、以及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并督促对设计方案修改意见的落实。

(2)向检测机构出具系统检测委托书。

(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对文博、金融、军工等高风险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程、以及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并督促对整改意见的落实。

(4)办理竣工登记手续。

因为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委托对本系统的工程质量和正常运行具体监督管理,因此监理单位要主动、积极负责地承担监理合同中条款的责任,并且尽可能在这一个新的监理子系统中发挥专业特长为业主服务。

3、监理依据

1.行业标准

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367《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2.技防产品标准

GB/T10408.1《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10408.2《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GB/T10408.3《微波波入侵探测器》

GB/T10408.4《主动红外人侵探测器》

GB/T10408.5《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T10408.6《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10408.7《超声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10408.8《振动人侵探测器》

GB/T10408.9《玻璃破碎报警器》

3.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7401《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4.对高风险场所、重要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必须执行相关的设计规范是指:

GB/T16571《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1667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对文博、金融、军工等高风险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程,必须按GB/T16571和GB/T16676规范进行设计,并将设计方案报所在省、市的公安技防部门审批,方能进入工程实施。

从初步设计方案的论证、检测、竣工验收均应由公安技防管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进行组织安排,并按GA308标准进行验收。

本规范可作为系统检测和验收的参考。

4、监理流程

1.因为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理都必须参与监督管理,所以我们监理工作与工程实施时同步开展。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应涉及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个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必须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实施过程见图1。

图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过程

(2)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施工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表1列出了工程施工各阶段质量控制需进行检查的时间、内容、检查的要求和检查的执行者。

表1

检查阶段

检查时间

检测内容

检查要求

检查执行

施工阶段

随工检查

管、桥架、线槽等隐蔽工程

lOO%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安装阶段

设备安装完毕进入调试之前

穿线、缆线、支架、前端设备

自检阶段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进入试运行之前

对部件、系统的电性能、功能的全面检测

100%

验收阶段

系统经试运行后进入验收之前

对部件、系统的电性能、功能的抽检

抽检20%

质检单位或建设、监理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需提供、或形成的记录见表2。

表2

设计

原理图

提供

平面图

设备清单

设备采购

进场检验报告

施工

施工安装

隐检报告

复核

安装资料检验

抽查

自检

自检报告

试运行

试运行报告

系统检测

抽测

复查

技术文档

提供全部竣工资料

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自检试运行系统检测系统验收

2.安全防范系统的方案论证

一般的安全防范工程,应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由设计、施工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完善,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应经原批准单位同意。

对文博、金融、军工等高风险、要害部门和重点工程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报请公安技防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根据方案评审的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形成正式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同意(批准),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

如有重大或原则性更改,需报请公安技防主管部门审批。

对一般工程中的安全防范系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在建设单位的组织和批准下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由建设单位批准。

3.安全防范系统的深化设计

系统施工单位,或系统集成商在工程中标后,进行系统的深化设计时,应按系统方案论证的途径进行报批。

即原方案论证由公安技防主管部门审批的,深化设计如由重大变化的必须报原批准对外审批;

原方案论证由建设单位审批的,则仍报建设单位审批见图2。

经批准后的深化设计方可进人工程实施阶段。

图2系统深化设计流程

5、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监理要点

1.对A9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审查

(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流程: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中所选用的设备和材料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按规定进行。

特别注意:

①工程中所用的技防产品必须按经批准的设备清单中规定的产品型号、厂家、产地采购,严防以次充好。

②对技术防范产品中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必须采用具有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

(2)设备材料的采购流程见图3。

图3设备材料的采购流程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备材料进场收的要点:

①设备、器材的型号、规格、产地与合同相符;

②三证齐全;

技防产品还应有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

③外观完好、无损伤、说明书、备件齐全:

④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

(4)设备材料进场验收流程见图4

图4设备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5)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材料可进入下一工序。

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应及时标识、封存,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并及时退货、或更换。

2.工序交接(主要对土建工程)

安全防范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允许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

(1)预埋管、预留件,桥架等安装复核设计要求。

(2)机房、弱电竖井的施工已结束。

3.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管线施工的监理要点

1桥架的架设:

桥架固定;

桥架与桥架、与管的连接处理;

桥架与管道的防水、防潮;

2管道的排列、弯曲处理、固定方式及管口处理;

3缆线在桥架和管道内的布放、排列、绑扎、标识等的质量;

4线缆对线缆、线缆对桥架、管道间的绝缘电阻;

5焊接及插接头安装质量;

6接地线材料、接地线焊接质量、接地电阻等。

特别注意:

视频监控系统用的视频电缆,要求一线到位,如确因距离过长,必须采取接续处理时,应采取规范的接插设备,以保证连接可靠、信号衰减小。

(2)接地装置和接地电阻的测试数据由建设单位提供。

(3)管线施工质量随工检验,凡经过检验合格的预埋管线,在隐蔽前应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4.设备安装监理要点

(1)系统的前端设备主要有:

1视频监控系统:

各类摄像机(定焦、变焦、球机、一体化快球等)云台、护罩等;

2入侵(防盗)报警系统:

各类报警探测器(主动红外、被动红外、双鉴、三鉴、震动、玻璃破碎、手报等);

3巡更系统:

巡更钮、读卡器等;

4出入口(门禁)管理系统:

门禁读卡器、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等;

5停车场(车库)管理系统:

车辆探测器、控制器、自动栏杆、读卡器、发卡器、满位显示器、图像对比系统的摄像机等;

6安全检查系统:

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X射线行包安检系统等;

7访客对讲系统:

室内机、门口机、辅助电源、分配器等。

(2)前端设备安装的检查内容:

1安装位置:

合理、监视范围有效;

2安装质量:

规范、牢固、美观;

3线缆连接:

视频电缆一线到位,接插可靠;

电源线、控制线信号线分开,走向顺直、无扭曲。

4接地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5通电工作正常。

(3)控制室设备主要有:

矩阵控制器、监视器、电视墙、视频服务器、数字录像机、工作站;

报警控制器、工作站等;

读卡器、巡更棒、通信器等;

工作站等;

计费显示设备、票据打印设备、车库管理工作站、图像工作站等。

6访客对讲系统:

管理中心工作站等;

7其他辅助设备:

不停电电源、打印机等。

(4)控制室设备安装的检查内容:

1操作台与机架:

垂直度、水平度符合要求;

2控制设备安装:

布局合理、操作方便、安全;

3监视器:

安装位置合理、无遮挡;

4矩阵、报警控制器、记录设备(录像机、数字录像机)等安装合理、操作方便、开关灵活;

5机架和操作台内线缆:

绑扎整齐、标识明显;

6接地:

接地规范、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7防雷措施:

有效、合理;

(5)通电工作正常。

(6)控制柜、箱与控制台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遵照GB50303第6章有关规定执行。

(7)检验中的不合格项必须限时进行整改。

5.自检监理要点

系统承包商应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采用逐点测试的形式进行。

系统性能自检是施工单位对系统性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

(1)系统性能自检由施工单位负责,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设计方案对系统功能进行全面检测。

(2)检测的重点是系统的功能、系统性能指标以及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功能、综合管理系统的管理功能等。

(3)检测的内容:

对系统中的前端设备的电性能、功能检测以及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测:

(4)系统性能自检要求100%进行检测,并有完整的检测记录。

(5)系统自验应形成自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对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的系统功能检测情况;

系统功能的主观评价;

对照设计方案和合同核对安装的设备数量、型号和规格;

对施工质量的意见(包括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记录)等。

(6)对系统性能自检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使系统性能符合设计指标。

(7)检测结果应填写检测记录表,并有各检测方签字。

6.试运行监理要点

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测试完成后,经建设方同意可进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周期应不少于1个月;

系统试运行时应做好试运行记录。

(1)技术培训:

在系统试运行之前应完成对建设方的技术培训,技术培训是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1)培训地点和培训方式按合同条款的内容执行;

2)培训内容由施工单位提出,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3)培训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培训分操作员级和管理员级,要求通过培训的人员能进行系统的独立操作、故障排除和进行系统的设置等;

5)有设计单位提供系统的设计说明、系统相关的设备资料、系统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技术资料。

(2)系统试运行:

系统试运行是对系统功能的全面检验。

1)系统试运行的条件:

①系统经自检完善、合格后方能进人试运行;

②应完成对建设单位的维护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③由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善系统的值勤、操作、维护管理制度。

2)系统试运行必须报请建设方,并经建设方批准后方能进行。

3)系统试运行的时间至少应有一个月。

4)系统试运行期问应有完整的试运行记录,填写表B.0.5:

系统试运行记录表。

5)系统试运行结束时,建设单位应根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

报告应确认系统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系统试运行期间的故障情况和故障原因、排除措施;

并对系统试运行作出综合评价。

(3)系统的竣工:

1)系统经试运行后,系统已达到设计规定的全部内容,并经试运行合格,即可由设计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报告经建设单位确认即可视为工程竣工。

2)工程竣工报告的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系统主要设备、对工程所实现的功能和工程质量的评估以及对工程的维修、技术服务条款等。

3)对系统中少数未达标的非主要项目或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经建设单位认可。

7.系统检测监理要点

(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系统检测的条件:

1)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并具有检测结论;

2)工程安装质量检测合格,并具有检测结论;

3)设备电性能测试、系统自检合格,并具有检测结论;

4)系统已通过试运行,并具试运行报告,对暴露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5)提供记录

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2隐蔽工程和过程检查验收记录;

3工程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4设备及系统自检测记录;

5系统试运行记录。

(2)系统检测的报请及申办手续:

1)对文博、金融、军工等高风险、要害部门和重点工程,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委托系统检测手续,申请办理检测手续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竣工报告和系统初验报告。

2)由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委托书。

检测机构应是国家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认可的、或省市、自治区地方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省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

3)施工单位向检测机构应提交:

检测委托书、系统初验报告、按正式设计方案施工的系统原理框图、平面施工图和设备器材清单等。

4)检测机构在接到检测委托书和图纸资料后,及时对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一般安全防范工程的检测手续可简化,可委托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也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邀请同行专家对工程进行检测。

6)检测报告应由参加检测人员的签名。

(3)系统检测机构的资质:

安全防范系统的检测机构应是由国家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或省(市、自治区)地方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

8.安全防范各子系统功能达标监理要点

我们这里所指集成化安全防范系统是由8个子系统组成,只有8个子系统(若都具备)各自达标,则整个安全防范系统才能符合业主对功能要求。

(1)视频安防(闭路电视、电视)监控系统:

采用各类视频摄像机,对建筑物内及周边的公共场所、通道和重要部位进行实时监视、录像,通常和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实现联动。

视频监控系统通常分模拟式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式监控系统,后者还可在网络传输、远程监视。

(2)入侵(防盗)报警系统:

采用各类探测器,对包括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区域/空间防护和某些实物目标的防护。

常用的探测器有:

主动红外探测器、被动红外探测器、双鉴探测器、三鉴探测器、震动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微波探测器、超声探测器等。

在工程中还经常采用手动报警器、脚挑开关等作为人工紧急报警器件。

(3)巡更系统:

是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系统。

它通过预先编制的巡逻软件,对保安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是否准时、遵守顺序巡逻)等进行记录、监督,并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巡更系统通常分离线式巡更系统和在线式(或联网式)巡更系统。

联网式巡更系统通常采用读卡器、巡更开关等识别。

采用读卡器时,读卡器安装在现场时往往和出入口(门禁)管理系统共用,也可将卡安装在现场,由巡更人员持手持式读卡器读取信息。

(4)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

采用读卡器等设备,对人员的进、出,实施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操作的一种电子自动化系统。

根据对通行特征的不同辨识方法,一般有密码、磁卡、IC卡或根据生物特征,如指纹、掌纹、瞳孔、脸形、声音、甚至是DNA等对通行者进行辨识。

(5)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对停车场(库)内车辆的通行实施出入控制、监视以及行车指示、停车计费等的综合管理。

停车场管理系统主要分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的临时停车场,以及两者共用的停车场。

(6)安全检查系统:

它是对出入建筑物、或建筑物内一些特定通道(如机场、码头等)实现X射线安全检查、磁检查,以保障建筑物、公共活动场所等的安全。

(7)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子系统,如访客对讲系统等在住宅、智能化小区中已得到广泛采用。

(8)综合安全防范系统:

早期的安全防范系统大都是以各个子系统独立的方式工作,其特点是子系统单独设置,独立运行。

子系统间如需联动,一般都通过硬件连接实现彼此之问的联动管理,如视频(电视)监控系统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与报警系统等。

目前由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开始采用综合安全防范系统,也称集成化安全防范系统。

集成化安全防范系统的特点是采用标准的通信协议,通过统~的管理平台和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从而实现对全系统的集中管理、集中监视和集中控制,甚至可通过因特网进行远程监视和远程控制。

集成化安全防范系统使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并可方便地接人建筑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

从而可有效地提高建筑物抗事故、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和发生事故、灾害时的应变能力,增强调度、指挥、疏散的管理手段等。

子系统的设立是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确定的。

监理单位根据设计和合同完成本系统监理工作。

并参与本系统的竣工验收工作。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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