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填筑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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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现场监理工作内容:
3
5.2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8
5.3控制要点10
6.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10
6.1巡视检查要点10
6.2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11
6.3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和要求11
7.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12
7.1资料12
7.2质量评定工作要求13
7.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13
8采用的表式清单13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所示的渠道及建筑物周边土方填筑工程。
2.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设计文件与图纸、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
适用本项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本项目工程使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有:
(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4)《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
(5)《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2—2002);
(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1999);
(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10)监理规划
(1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
(12)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13)设计交底记录
(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
(15)其它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
3.专业工程特点
本专业工程施工为线状分布,点多线长,土方填筑量较大,且工期要求紧张,工程施工期间穿插引水灌溉。
4.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4.1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
监理部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发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人员参加由监理部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
4.2施工测量
4.2.1在施工放样前14天,承包人应向监理部报送施工测量控制网的测量成果。
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4.2.2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和测量记录),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与建管处进行复测或抽测。
4.3试验工作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各料场土料(含开挖土用于回填土料)分别取样送建管处委托的第三方试验室(以下简称第三方试验室)或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击实试验和有关土工试验。
只有合格土料才能用于土方填筑。
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按照监理批准的碾压试验方案,对土料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仿的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
土石方填筑时应按照批准的碾压试验成果进行质量控制,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5.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5.1.1填筑面清理
填筑必须在填筑面清理和基础处理完成并经“三检”质量合格,报监理部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
(1)填筑基础面填筑前必须清除表层腐植土、草皮、树根、废渣、垃圾等杂物,并将填筑范围内的坑、沟、槽等按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清理范围一般为设计基面边界线外50cm。
(2)表层耕作土,如用复耕回填土时,必须运至监理单位指定地堆放,妥善保存。
(3)在土方填筑前,应对基础面进行碾压,采用不小于10t的震动碾,碾压不小于5遍。
并调整填筑基面含水量至适宜含水量。
(4)临混凝土建筑物面回填前,应确保混凝土缺陷(如错台、挂帘、蜂窝、孔洞等)以及拉筋孔封堵已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处理完毕,并通过联合验收。
(5)回填基面处不得存有明水,有渗水时应采取抽排水措施,保证填筑施工在干场作业。
(6)回填基面的验收按照一般隐蔽工程验收相关程序进行。
5.1.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填筑前必须进行原始地面测量并放出轴线和填筑范围,填筑过程中,应对各分区范围进行测量控制或检测。
(2)每一分部工程完工,应及时测绘纵、横断面图,其比例尺不应小于施工详图所采用的比例;
(3)施工期所有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测绘图幅,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均应及时整理、校核、分类整编成册,工程竣工后,由承包人将上述资料和地面控制点全部报监理部审核后,移交发包人。
5.1.3渠道填筑质量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控制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填筑土料粘粒含量宜为15%—30%,塑性指数宜为7—17,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水溶盐含量不大于3%;
(2)土料含水率与最优含水率的允许偏差应在-2%--+3%的范围内。
如果含水率超过控制范围,应进行翻晒或洒水;
(3)施工作业面铺料厚度、铺料边界应有测量、插杆、画线等控制手段以确保铺料厚度、铺料边界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铺筑土块大小控制在5cm以下(人工)和15cm以下(重型振动碾)。
(4)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控制填筑土料的含水量,以利充分压实;
(5)碾压遍数和碾压机具规格、重量、振动频率等应与碾压试验成果一致,不得漏碾、欠碾或过碾;
(6)渠堤填筑体应分层回填,分层碾压,铺土宽度应能保证机械正常的超宽碾压施工,且超宽碾压部位应满足削坡后边坡的压实满足设计要求;
(7)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照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填筑。
填土与地面结合时,横向(垂直总干渠方向)填方部位地面削坡坡度不应陡于1:
2,纵向(顺总干渠方向)地面削坡坡度不应陡于1:
3。
(8)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连接,坡度不陡于1:
3,高差大时宜用缓坡。
(9)压实时压实机械应按照平行渠道轴线方向进行碾压,相邻碾压轨迹及相邻材料连接处的碾压至少应有0.5m的搭接,不允许漏碾;
垂直渠轴线的堤身接缝碾压时,应跨缝搭接碾压,宽度不小于3.0m。
(10)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行压行1/3;
分段、分片夯实是,夯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
(11)应优先考虑采用凸块振动碾,若用光面碾磙压实粘性土填筑层,在新层铺料前,应对压光层面进行刨毛处理。
铺料与碾压工序宜连续进行,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久或经过雨淋干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复压处理。
(12)雨天应及时压实作业面,并做成中央凸起向两边倾斜。
日降雨量大于50mm式,应停止填筑施工。
(13)填筑面在下雨时人行不宜践踏,并应严禁车辆通行。
雨后恢复施工,填筑面应经晾晒、复压处理,必要时应对表层再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
(14)尽量不在负温下施工,如具备保温措施时,可在气温不低于-10℃的情况下施工。
(15)负温施工时应取正温土料,装土、铺土、碾压、取土等工序,都应采取快速连续作业,土料碾压时的气温必须在-1℃以上。
(16)如填土出现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力破坏现象时,应根据情况及时认真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7)渠道内坡应预留0.3m的保护层用于人工或机械削坡,渠道内坡及渠底削坡平整度不大于1cm/2m;
5.1.4建筑周边回填应重点关注以下质量控制关键点
(1)建筑物周边回填土方,宜在建筑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70%的情况下施工;
(2)填土前,应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尘及油污等;
对表面的外露铁件(如模板对销螺栓等)宜割除,必要时对铁件残余露头需用水泥沙浆覆盖保护;
(3)填筑时,须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涂刷2道粘土泥浆。
涂刷时应边涂泥浆、边铺土、边夯实,涂浆高度应与铺土厚度一致,涂层厚宜为3mm~5mm,并应与下部涂层衔接;
严禁泥浆干固后再铺土、夯实;
(4)制备泥浆应采用塑性指数Ip大于17的粘土,泥浆的浓度可用1:
2.5~1:
3.0(土水重量比):
(5)建筑物及建筑物构件两侧填土时,应保持均衡上升;
贴边填筑宜用夯具夯实,铺土层厚度宜为15cm~20cm;
现场监理应特别注意对此处填筑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取样检测。
(修改条文)
(6)当回填达到排水盲沟或埋置构筑物基础底面时,应按设计要求形成排水盲沟或构筑物基础后,方可继续回填上升;
在填筑过程中,严禁采用破坏仪器、电缆、光缆等施工方法。
(7)不同回填土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分区回填,两种不同回填土料接触面均应为斜坡过渡;
(8)混凝土构件(倒虹吸管、翼墙、闸室边墙、齿墙等)附近及顶部0.5m厚度范围(可通过力学计算确定厚度值)内填土,必须用小型机具压实。
(9)跨渠建筑物的桩基、桥台等周边回填时,应按图纸和设计要求将回填坑周边进行削坡处理,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应按照边坡不陡于1:
1.5进行削坡后再进行分层回填。
(10)建筑物周遍回填时,与周边原状边坡或早期填筑段的结合面较多,回填前,应特别注意对原状边坡(或早期填筑的渠段)的质量检查,包括原状土(或早期填筑的渠段)的密实性、含水率、抛毛情况以及坡度是否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
5.15泥结石填筑
5.1.5.1开工审批程序
1.泥结石路面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将放样施测报告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2.泥结石路面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等)、技术要求及施工技术规定、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于开工前7天将泥结石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括申请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施工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工艺流程);
(2)施工程序;
(3)施工进度;
(4)原材料品质(应包括砂、砾石、石料、粘土);
(5)施工方法;
(6)设备配置及劳动力组织;
(7)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8)场地排水措施
5.1.5.2
原材料控制
石料规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土的含水量不应大于15%,塑性指数宜为12~15,土料压碎值小于35。
泥结碎石路面所用的碎石规格见下表:
编号
通过下列筛孔(mm)的重量百分比(%)
层位
75
50
40
20
10
5
1
100
0-15
0-5
下层或基层
2
3
上层或面层
4
85-100
嵌缝
5.1.5.3泥碎石路面:
1、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摊铺碎石→预压→浇灌泥浆→摊铺嵌缝料→碾压
2、检查验收:
基本要求如下:
a.几何尺寸符合图纸与规范要求;
b.碾压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
c.外观表面平整,边线整齐,无松散现象;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压实度(%)
≥97
用密度法每2000m2取样六次
平整度(mm)
≤15
3M直尺:
每200m测2处*10尺
纵断高程(mm)
+5,-20
水准仪:
每20延米一个断面,每断面3-5个点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
每40延米1处
厚度(mm)
-12
每1500-2000m26个点
6
横坡(%)
±
0.5
每100延米3处
泥结石面层检查项目
5.2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是
5.3控制要点
渠道及建筑物周边填筑土方填筑工程控制要点:
控制填筑土料、碾压试验、铺土厚度和宽度、碾压遍数、层间结合面处理、土料含水量、施工段结合部、标段结合部、防雨措施。
6.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
6.1巡视检查要点
6.1.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进行现场质量、安全巡视活动,巡视检查工作内容应包括:
①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实施工程监理工作情况;
②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各方面实施情况;
③业主与承包协作关系情况,搞好工作协调;
④工程设计变更、进度计划等调整情况;
⑤跟踪检查上次巡视发现问题,发出指令执行落实情况。
6.1.2驻地监理组应每天进行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
①人员、材料、施工设备动态;
②主要施工内容;
③存在的问题;
④承包人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处理效果;
⑤委托人的要求或决定。
6.1.3对于巡视发现问题,应指令有关方面及时整改;
确需研究决定的或需进一步协调的工作可利用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各种方式,对发现问题作出处理以及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6.2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
6.2.1旁站监理范围
(1)土料填筑的碾压试验。
(2)渠堤填筑的施工段结合处理、标段结合处理。
(3)渠道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
6.2.2旁站监理内容:
控制填筑土料、铺土厚度和宽度、碾压遍数、层间结合面处理、土料含水量。
6.2.3旁站监理控制要点:
6.2.4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监理值班记录必须现场填写,监理人员应按照旁站监理值班记录要求的内容客观、认真填写填筑过程记录(包括填筑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按照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的频次做好温度、塌落度、含气量、混凝土强度、拌和称量等检测工作的抽检工作并记录。
旁站监理值班记录中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当班签字认可。
6.2.5当土方填筑过程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并做客观、详细的记录。
6.3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和要求
6.3.1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
(1)每层填筑土料碾压前,承包人需取样3组检测土料含水率,如不在适宜含水率范围内需用洒水或晾晒方法予以调整,待填筑土料达到适宜含水率范围内方可回填;
(2)对粘性土,压实质量检测宜用环刀法,环刀容积不宜小于100cm3(内径50mm)。
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面上均匀分布,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
粘性土取样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若下部1/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3)每层碾压完成后,渠堤填筑时每100--200m3取1组压实度检测点,且每层不少于3个。
(4)若作业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样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
(5)按上述规定取样所测得的干密度,不合格值应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3%。
(6)监理人员应对填筑段接头部位的填筑质量进行重点的跟踪检测或平行检测,包括原状坡面、前期填筑坡面的取样检测以及后填筑土层的取样。
(7)在土方填筑过程中,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干密度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
同时,监理单位也按一定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
6.3.2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6.3.3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
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7.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
7.1资料
承包人应及时做好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在各种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有关规定进行,在自评等级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予以最终核定与签认。
7.2质量评定工作要求
质量评定方法:
单元工程评定表格及方法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执行。
合格标准为:
主控项目的检查结果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检测点合格率不小于90%,一般项目的检测结果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点合格率不小于70%。
优良标准为: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结果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测点合格率不小于90%。
采取返工、返修、加工等措施的单元工程,不得评为优良,最高是合格。
7.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执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现行文件。
8采用的表式清单
详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P62-E.3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