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力学试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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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按规定称取试样,将试样分批过2mm筛。
4.1.2将大于2mm的试样按从大到小的次序,通过大于2mm的各级粗筛。
将留在筛上的土分别称量。
4.1.32mm筛下的土如数量过多,可用四分法缩分至100~800g。
将试样按从大到小的次序通过小于2mm的各级细筛。
可用摇筛机进行振荡。
振荡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4.1.4由最大孔径的筛开始,顺序将各筛取下,在白纸上用手轻叩摇晃,至每分钟筛下数量不大于该级筛余质量的1%为止。
漏下的土粒应全部放入下一级筛内,并将留在各筛上的土样用软毛刷刷净,分别称量。
4.1.5筛后各级筛上和筛底土总质量与筛前试样质量之差,不应大于1%。
4.1.6如2mm筛下的土不超过试样总质量的10%,可省略细筛分析;
如2mm筛上的土不超过试样总质量的10%,可省略粗筛分析。
4.2对于含有黏土粒的砂砾土
4.2.1将土样放在橡皮板上,用木榐将黏结的土团充分榐散,拌匀、烘干、称量。
如土样过多时,用四分法称取代表性土样。
4.2.2将试样置于盛有清水的瓷盆中,浸泡并搅拌,使粗细颗粒分散。
4.2.3将浸润后的混合液过2mm筛,边冲边洗过筛,直至筛上仅留大于2mm以上的土粒为止。
然后,将筛上洗净的砂砾风干称重。
按以上方法进行粗筛分析。
4.2.4通过2mm筛下的混合液存放在盆中,待稍沉淀,将上部悬液过0,075mm洗筛,用带橡皮头的玻璃棒研磨盆内浆液,再加清水、搅拌、研磨、静置、过筛、反复进行,直至盆内悬液澄清。
最后,将全部土粒倒在0.075mm筛上,用水冲洗,直到筛上仅留大于0。
075mm净砂为止。
4.2.5将大于0.075mm的净砂烘干称重,并进行细筛分析。
4.2.6将大于2mm颗粒及2~0.075mm的颗粒质量从原称量的总质量中减去,即为小于0.075mm颗粒质量。
4.2.7如果小于0.075mm颗粒质量超过总土质量的10%,有必要时,将这部分土烘干、取样、另做密度计或移液管分析。
5结果整理
5.1按下式计算小于某粒径颗粒质量百分数:
X=A/B*100%(T0115—1)
式中:
X—小于某粒径颗粒的质量百分数(%),计算至0.01
A---小于某粒径的颗粒质量(%)
B---试样的总重量(g)。
5.2当小于2mm的颗粒如用四分法缩分取样时,按下式计算试样中小于某粒径的颗粒质量占总土质量的百分数;
X=a/bxpx100(T0115--2)
X--小于某粒径颗粒的质量百分数(%),计算至0.01
a—通过2mm筛的试样中小于某粒径的颗粒质量(g)
b—通过2mm筛的土样中所取试样的质量(g)
p---粒径小于2mm的颗粒质量百分数(%)
5.3在半对数坐标纸上,以小于某粒径的颗粒质量百分数为纵坐标,以粒径(mm)为横坐标,绘制颗粒大小级配曲线,求出各粒组的颗粒质量百分数,以整数(%)表示。
5.4必要时按下式计算不均匀系数:
Cu=d60/d10(T0115---3)
Cu----不均匀系数,计算至0.1且含两位以上有效数字;
d60----限制粒径,即土中小于该粒径的颗粒质量为60%的粒径(mm);
d10---有效粒径,即土中小于该粒径的颗粒质量为10%的粒径(mm)。
5.5本试验记录格式如表T0115—1.
5.6精密度和允许差。
筛后各级筛上和筛底土总质量与筛前试样质量之差,不应大于1%。
6报告
6.1土的鉴别分类和代号。
6.2颗粒级配曲线。
6.3不均匀系数Cu。
二土的含水率试验
T0103---1993烘干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黏质土、粉质土、砂类土、砂砾石、有机质土和冻土土类的含水率。
2仪器设备
2.1烘箱:
可采用电热烘箱或温度能保持105~110℃的其他能源烘箱。
称量200g,感量0.01g;
称量1000g,感量0.1g。
2.3其他:
干燥器、称量盒【为简化计算手续,可将盒质量定期(3~6个月)调整为恒质量值】等。
3试验步骤
3.1取具有代表性试样,细粒土15~30g,砂类土、有机质土为50g,砂砾石为1~2kg,放入称量盒内,立即盖好盒盖,称质量。
称量时,可在天平一端放上与该称量盒等质量的砝码,移动天平游码,平衡后称量结果减去称量盒质量即为湿土质量。
3.2揭开盒盖,将试样和盒放入烘箱内,在温度105~110℃恒温下烘干。
烘干时间对细粒土不得少于8h,对砂类土不得少于6h。
对含有机质超过5%的土或含石膏的土,应将温度控制在60~70℃的恒温下,干燥12~15h为好。
3.3将烘干后的试样和盒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一般只需要0.5~1h即可)。
冷却后盖好盒盖,称质量,准确至0.01g。
注
(1)对于大多数土,通常烘干6~24h就足够。
但是,某些土或试样数量过多或试样很潮湿,可能需要烘更长的时间。
烘干时间也与烘箱内试样的总质量、烘箱的尺寸及通风系统的效率有关。
注
(2);
如铝盒的盖密闭,而且试样在称量前放置时间较短,可以不需要放在干燥器中冷却。
4结果整理
4.1按下式计算含水率:
W=(m-ms)/msx100%(T0103---1)
w----含水率(%),计算至0.1;
m---湿土质量(g);
ms---干土质量(g)。
4.2本试验记录格式如表T0103—1.
表T0103—1含水率试验记录(烘干法)
工程编号——试验者———
土样说明——计算者———
试验日期——校核者———
盒号
1
2
3
4
盒质量(g)
(1)
20
盒+湿土质量(g)
(2)
38.87
40.54
40.65
40.45
盒+干土质量(g)
(3)
35.45
36.76
36.16
35.94
水分质量(g)
(4)=
(2)-(3)
3.42
3.78
4.49
4.51
干土质量(g)
(5)=(3)-
(1)
15.45
16.76
16.16
15.94
含水率(g)
(6)=(4)/(5)
22.1
22.6
27.8
28.3
平均含水率(%)
(7)
22.4
28.15
4.3精密度和允许差
本试验须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允许平行差值应符合表T0103—2规定。
表T0103—2含水率测定的允许平行差值
含水率(%)
允许平行差值(%)
5以下
0.3
40以上
≤2
40以下
≤1
对层状和网状构造的冻土
<3
5报告
5.1土的鉴定类别和代号。
5.2土的含水率w的值。
三、土的比重试验
T0112——1993比重瓶法
本试验法适用于粒径小于5mm的土。
2.1比重瓶:
容量100(或50)ml.
称量200g,感量0.001g。
2.3恒温水槽:
灵敏度±
1℃。
2.4砂浴。
2.5真空抽气设备。
2.6温度计:
刻度为0~50℃,分度值为0.5℃。
2.7其他:
如烘箱、蒸馏水、中性液体(如煤油)、孔径2mm及5mm筛、漏斗、滴管等。
2.8比重瓶校正。
2.8.1将比重瓶洗净、烘干,称比重瓶质量,准确至0.001g。
2.8.2将煮沸后冷却的纯水注入比重瓶。
对长颈比重瓶注水至刻度处,对短颈比重瓶应注满纯水,塞紧瓶塞,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
调节恒温水槽至5℃或10℃,然后将比重瓶放入恒温水槽内,直至瓶内水温稳定。
取出比重瓶,擦干外壁,称瓶、水总质量,准确至0.001g。
2.8.3以5℃级差,调节恒温水槽的水温,逐级测定不同温度下的比重瓶、水总质量,至达到本地区最高自然气温为止。
每级温度均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02g,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绘制温度与瓶、水总质量的关系曲线。
3.1将比重瓶烘干,将15g烘干土装入100ml比重瓶内(若用50ml比重瓶,装烘干土约12g),称量。
3.2为排除土中空气,将已装有干土的比重瓶,注蒸馏水至瓶的一半处,摇动比重瓶,土样浸泡20h以上,再将瓶在砂浴中煮沸,煮沸时间自悬液沸腾时算起,砂及低夜限黏土应不少于30分钟,高液限黏土应不少于1h,使土粒分散。
注意沸腾后调节砂浴温度,不使土液溢出瓶外。
3.3如系长颈比重瓶,用滴定管调整液面恰至刻度处(以弯液面下缘为准),擦干瓶外及瓶内壁刻度以上部分的水,称瓶,水、土、总质量。
如系短颈比重瓶,将纯水注满,使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将瓶外水分擦干后,称瓶、水、土总质量,称量后立即测出瓶内的温度,准确至0.5℃。
3.4根据测得的温度,从已绘制的温度与瓶、水总质量关系曲线中查得瓶水总质量。
如比重瓶体积事先未经温度校正,则立即倾去悬液,洗净比重瓶,注入事先煮沸过且与试验时同温度的蒸馏水至同一体积刻度处,短颈比重瓶则注水至满,按本试验3.3步骤调整液面后,将瓶外水分擦干,称瓶、水总质量。
3.5如系砂土,煮沸时砂粒易跳出,允许用真空抽气法代替煮沸法排除土中空气,其余步骤与本试验3.3、3.4相同。
3.6对含有某一定量的可溶性盐、不亲性胶体或有机质的土,必须用中性液体(如煤油)测定,并用真空抽气法排除土中气体。
真空压力表读数宜为100kpa,抽气时间1~2h(直至悬液内无气泡为止),其余步骤同本试验3.3、3.4.
3.7本试验称量应准确至0.001g。
4.1用蒸馏水测定时,按下式计算比重:
Gs=ns/(m1=ms-m2)xGwt
式中;
Gs——土的比重,计算至0.001;
ms——干土质量(g);
m1——瓶、水总质量(g);
m2——瓶、水、土总质量(g);
Gwt——t℃时蒸馏水的比重(水的比重可查物理手册),准确至0.001.
4.2用中性液体测定时,按下式计算比重:
(T0112——2)
Gs=ms/(m’1+ms-m’2)xGkt
m’1——瓶、中性液体总质量(g);
m’2——瓶、土、中性液体总质量(g);
Gkt——t℃时中性液体的比重(应实测),准确至0.001.
4.3本试验记录格式如表T0112——1
表T0112——1比重试验记录(比重瓶法)
工程名称——试验方法——试验日期——
试验者——计算者——校核者——
试验编号
比重瓶号
温度(℃)
液体比重
比重瓶质量(g)
瓶、干土总质量(g)
瓶、液总质量(g)
瓶、液、土总质量(g)
与干土同体积的液体质量(g)
比重
平均比重值
备注
(4)
(5)
(6)
(8)
(9)
(4)-(3)
(5)+(6)-(7)
(5)/(8)x
(2)
15.2
0.999
34.886
49.831
14.945
134.714
144.225
5.434
2.746
2.75
34.287
49.227
14.940
134.696
144.191
5.445
2.741
4.4精密度和允许差
本试验必须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以两位小数表示,其平行差值不得大于0.02.
5.1土的鉴别分类和代号。
5.2土的比重Gs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