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0750-7361939
二、招租内容:
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服务管理。
三、租赁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3、在江门市区有固定办公或经营场所,且具有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能提供在近2年来工商税务纳税证明;
4、有2年以上停车场收费许可及停车场管理经验,有医院停车场管理经验的加分;
5、提供在近2年来停车场管理服务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提供本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计划(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提供针对本次招租而制定的服务计划及承诺;
6、本项目只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申靖,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申请。
四、租赁申请人须知事项。
1、租赁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管理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停车场的经营收费必须按照江门市蓬江区物价局《关于市直医疗单位实施机动车差别化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复函》的规定执行。
3、租赁申请人提交的租赁申请文件将为停车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履行的义务。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申请人应对所响应停车场管理的场地自行现场踏勘,并可就场地问题向招租人咨询。
6、租赁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招租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租赁申请人递交租赁申请文件后,即视为租赁申请人同意按招租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7、租赁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租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二部分:
租赁需求
一、租赁停车场概况。
(一)停车场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2、6、8号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详见附图)。
(二)停车场现有停车位数量600多个,出租的停车位数量为370个,本中心职工机动车免费。
并划分有收费停车区域、医院职工专用停车区域和医院公务车专用停车区域。
(三)车场租赁管理的范围:
停放在本中心范围内的所有车辆。
停车场租赁的具体要求。
(一)租金和租赁期限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停车场月租金不低于5000/月,水电费不低于500元/月。
2、租赁人每月5号前应向我中心交纳当月租金和水电费到我中心指定账户。
若不按时缴交,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租赁人负责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3、停车场租赁期限为3年。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下一合同未生效之前,本合同顺延租期,直到下一合同生效日的次日终止合同。
若遇政府政策停止收费,合同无条件终止。
4、租赁人应当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5、租赁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停车场内车辆保险。
(二)管理范围要求。
对停放在本中心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实施管理。
包括医院职工车辆和医院公务用车及来医院就诊的车辆实施停放管理。
(三)场地改造要求。
1、①路口两边为摩托车道,中间为汽车双向车道,分别安装电子卡识别双向通行道闸。
2、②道闸加水马。
3、③道闸加水马。
4、④铲除原来地面摩托车位线,重新画小车位线。
5、⑤打开围墙围墙两跨作连通车道,长度9.3米,拆除围墙后重铺C25混凝土路面150mm厚,面积约135平方米。
6、⑥临时停车用地铺C25混凝土60mm厚,面积约905平方米,画小车位线。
7、⑦打开围墙围墙两跨作连通车道,长度9.3米,拆除围墙后重铺C25混凝土路面150mm厚,面积约30平方米。
8、⑧铺C25混凝土60mm厚,面积约200平方米,画摩托车位线。
9、各出入口加装雨棚。
10、重新画地面车流导行线和部分新增车位线;
铲除部分小车位线,重新画摩托车位线等。
租赁申请人获得停车场租赁权后,必须按照招租人规定的时间对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道路行车流程(详见附图)实施整合改造,改造费用由租赁人自行承担。
租赁申请人应在租赁申请文件上提交上述场地的整合改造方案及资料:
1、整合改造方案及图纸。
包括停车位的布置、车辆出入通道图纸及管理方案。
2、整合改造工程预算书。
提交的预算书应当有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上资质的造价员盖章,并提交该造价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设备设施要求。
1、租赁人负责停车场智能设备管理系统、配套设置及道路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改造,每年投入不得少于10万元(需我中心同意及第三方审核),保障设备的完整运行;
若少于10万元,则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2、租赁人每年对停车场实行的场地和设备设施的投入及行车流程整合改造投入,在合同终止后(含遇政府政策停止收费,合同无条件终止)无偿归我中心所有,租赁人不得拆除和损坏设备。
2、租赁人需自备消防设施,并保证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检查。
(五)停车收费要求。
停车场的经营收费必须按照江门市蓬江区物价局《关于市直医疗单位实施机动车差别化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复函》的规定执行。
(六)人员及投诉处理要求。
1、租赁人必须保证停车场每天投入不得少于15人进行车场管理。
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表报我中心(按我中心要求),若少于此人数,每少1人扣履约保证金3%。
2、人员培训上岗及管理由租赁人负责。
3、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
若出现一例有效投诉的,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第二例起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例;
年度累计第五例起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例;
连续三个月出现有效投诉的或年度累计超过10例的,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租赁人负责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若年度内没有投诉的,减免一个月租金。
(七)其他要求。
1、租赁人的停车场经营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管理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租赁人可以对本项目进行管理,但不得将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分租。
3、对特殊情况来医院求医的车主,需人性化管理。
4、若有扣罚履约保证金的情况出现,租赁人应立即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租赁人负责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5、我中心有权随时稽查收入等情况,租赁人应无条件配合,若不配合,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租赁人负责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6、如租赁人违反合同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我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租赁人负责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7、租赁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时到达评审现场,随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及有效的解答,否则,招租人有权将其租赁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取得租赁权后车场的管理需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我中心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三部份:
租赁申请
一、租赁申请文件的编制。
(一)租赁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1、租赁申请文件由租赁申请人编制。
要求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租赁申请人须按招租文件的要求缮制租赁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租赁申请文件对招租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否则,申请将被拒绝。
(二)租赁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租赁申请文件封面:
租赁申请文件封面必须标明租赁申请人名称(单位名称)、通迅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租赁申请文件正文:
(1)所响应招租文件要求的各项方案和措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
(3)各项业绩证明资料;
(4)租赁申请人为原承租人的须提交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5)租赁申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
(6)租赁申请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租赁申请人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才有效。
3、租赁申请文件的签署确认:
租赁申请文件落款处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由法人代表签名确认,并注明申请日期。
(三)租赁申请文件的装订和包装要求。
1、装订要求:
租赁申请文件须打印(按要求提交的复印材料除外),并将所提交的全部资料装订成册。
2、包装要求:
(1)租赁申请人应将租赁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独立密封包装,并在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包装袋封面上必须标明租赁申请人的单位名称、通迅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租赁申请文件密封包装后,必须在封口的骑缝处加盖租赁申请人公章。
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租赁申请文件,招租人拒绝受理。
二、租赁申请文件的递交。
1、租赁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
招租人在2016年2月5日上午8时至12时接受租赁申请人递交租赁申请文件。
2、租赁申请文件递交地址为招租人的保卫科办公地址。
3、租赁申请书必须在递交时间内由租赁申请人送交招租人,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4、租赁申请人在递交租赁申请文件后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
5、租赁申请人在递交租赁申请文件时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作核对。
由企业法人亲自递交的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申请时核对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租赁申请的,应提交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文件(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递交申请时核对原件)。
三、租赁申请的审核。
(一)租赁申请人资格的认定:
1、不符合租赁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租赁申请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2、租赁申请人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以核实其租赁申请人资格。
有效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在租赁申请书内提供)。
(二)无效租赁申请的认定:
1、租赁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2、不全部响应招租文件的各项要求的;
3、租赁申请文件未按招租书规定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提交的;
4、租赁申请书未按招租书的要求编写、打印订装成册、密封包装和封口签署的。
第四部分:
评审
一、评审方式。
本次公开招租采用综合条件评审方式进行,由招租人组织成立本次招租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租赁申请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拟定租赁人。
二、评审准入条件。
不符合租赁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租赁申请文件和被认定为无效申请的租赁申请文件,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时间和地点:
1、招租人拟定于2016年2月5日进行招租评审工作,具体评审时间和地址,由招租人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
2、租赁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租人指定的时间和地址到达评审现场,并作签到登记。
由法人代表出席评审现场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作签到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评审现场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文件(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作签到登记。
(二)租赁申请文件的开封。
由招租评审委员会检查租赁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当众对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拆封。
(三)租赁申请文件的初审。
租赁申请文件拆封后,由招租评审委员会对租赁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是指依据法律和招租文件的规定,对租赁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确定租赁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租文件的规定,从租赁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租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审查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申请文件的编排是否有序等。
3、招租评审委员会确定租赁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实质上没有响应招租文件要求的租赁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申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申请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
(四)陈述与询问。
对通过初审的租赁申请文件,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对响应招租文件和管理方案等事项作出简要陈述,并接受招租评审委员会的询问。
(五)综合评审。
由招租评审委员会成员综合分析和论证租赁申请人的管理方案、整合改造方案、业绩和信誉情况等,推荐租赁候选人,并由招租评审委员会集体表决产生租赁候选人。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由招租人在单位内、外网及办公公告栏公示3天,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并实名向招租人提出。
公示完成后,对无异议或无实质性异议的,招租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获得租赁权的租赁人发出公开招租确认书。
四、合同授予。
本次停车场招租的租赁合同授予经上述程序产生的租赁人。
租赁人在获得承租资格后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承租协议的,取消其承租资格。
第五部分:
特别说明
一、如果租赁申请人不足3家的,招租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租赁或终止本次公开招租;
如果只有1家,招租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租赁或终止本次公开招租。
院方对受影响的租赁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租赁申请人解释这一行动的理由。
二、租赁人应加强对租赁场地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如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租赁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