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消费税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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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义务人:
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与纳税人相联系的另一个概念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在规定期限缴入国库。
2.征税对象:
即课税对象,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税目
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规定税目的目的有二:
一是为了明确征税的具体范围,二是为了对不同的征税项目加以区分,从而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4.税率
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多少,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
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
如资源税、车船税。
(3)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渐增大,按不同等级逐步提高的税率。
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一般多在收益课税中使用,有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三种形式。
①全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步递增划分若干等级,并按等级规定逐步提高的税率。
征税对象的金额达到哪一个等级,全部按相应的税率征税。
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已不采用这种税率。
②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将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步递增划分为若干等级,按等级规定相应的递增税率,对每个等级分别计算税额。
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举例】某纳税人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其适用下表中所列的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5000(含)以下
10
2
5000-20000(含)
20
3
20000以上
30
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额=5000×
10%=500(元);
若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1元,则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额=5001×
20%=1000.2(元)。
若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1元,则该纳税人本月应纳税额=5000×
10%+1×
20%=500.2(元)。
③超率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的某种递增比例划分若干等级,按等级规定相应的递增税率,对每个等级分别计算税额。
我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这种税率。
5.计税依据(计税标准):
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1)从价计征:
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
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等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
单位税额
6.纳税环节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7.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8.纳税地点
根据各税种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申报缴纳税收的地方。
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有:
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9.税收优惠
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1)减税和免税
减税是指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部分税款。
免税是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给予免除。
分两种情况:
①税法直接规定的长期减免税项目;
如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依法给予的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措施,期满之后仍依规定纳税;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2)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
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3)免征额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注意】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达到起征点是全额征税,超过免征额是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举例】某类税种起征点为1000,超过起征点税率为10%,甲乙两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甲900元,乙1200元。
【解析】
甲应纳税=0(元)
乙应纳税=1200×
10%=120(元)
假设上例中的1000为免征额,则
乙应纳税=(1200-1000)×
10%=20(元)
10.法律责任
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一般包括违法行为和因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两部分内容。
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违反税法规定,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要素的有()。
A.税收优惠
B.纳税义务人
C.征税对象
D.计税依据
【答案】ABCD
【例题▪单选题】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税率
B.纳税人
D.纳税期限
【答案】C
【解析】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例题▪单选题】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答案】B
【解析】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
【例题▪单选题】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
A.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C.比例税率
D.其他税率
【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比例税率。
【例题▪判断题】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额起点。
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则对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
【答案】×
【解析】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额起点。
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则对全部数额征税。
三、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
征税机关
负责税种
税务局
国内增值税;
国内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
烟叶税;
耕地占用税;
契税;
环境保护税;
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
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也由税务机关负责
海关
关税;
船舶吨税;
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纳税人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
①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②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③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的特点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且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基于增值税征收管理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往来的实情,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业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试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提示】工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自2018年2月1日起,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的范围
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a.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4.一般纳税人的特点
(1)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3)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纳税人中,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
A.年销售额为60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个体经营者
B.年销售额为600万元的从事货物批发的其他个人
C.年销售额为70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
D.年销售额为700万元的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
【解析】其他个人不能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劳务
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是指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三)进口货物
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四)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交通服务业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和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陆路运输
①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②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
①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③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管道运输
①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邮政普遍服务
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邮政特殊服务
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其他邮政服务
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
①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4.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5.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①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6.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租赁服务
①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②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税
③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税
④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按经营租赁服务缴税
⑤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税
鉴证咨询服务
①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②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税。
【提示】**租的区别
区别
税目
光租
干租
只租工具、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费用、收取固定租赁费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经营租赁
程租
期租
湿租
既租工具又租人按路程或按期限收取租赁费
交通运输业
广播影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除上述之外的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五)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1.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2.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六)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1.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2.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3.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广告设计
B.会议展览
C.技术咨询
D.有形动产租赁
【解析】选项AB,属于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选项C,属于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选项D,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税目征收增值税的有()。
A.企业管理服务
B.经纪代理服务
C.人力资源服务
D.安全保护服务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八)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8.单位或个人的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①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情形
自产、委托加工
收回的货物
外购的
货物
对内
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对外
投资
分配
捐赠
委托他人代销或受托代销
统一核算机构之间货物移送
(不同县市)
【提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的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A.用于免税项目
B.用于个人消费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对外投资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甲市的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A.将货物交付给位于乙市的某商场代销
B.将货物投资给丙市某商场
C.将货物移送到B店销售
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给消费者
【解析】选项C,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九)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自2017年5月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十)兼营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纳税人发生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办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①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