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评规章及其考评实施情况明细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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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考评加分扣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5分;
获市级表彰的加10分。
2.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加3分。
3.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5分;
被评为市级先进者加10分;
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15分。
4.被评为市级劳模加15分;
国家级劳模加20分。
5.医德伦理和业务知识考试95分以上者加2分,100分者加3分。
6.受到单位、病人及家属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加3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
7.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5分;
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2分。
8.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10分。
9.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5分。
10.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5分。
11.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者加5分。
1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13.科室获集体荣誉称号每人加2分。
14.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5分;
填补本市空白的加10分;
填补国内空白的加20分。
15.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
市级奖加5分;
国家奖加10分。
16.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
市级加2分;
国家级加5分。
(二)扣分标准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3分;
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
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10分。
2.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每次扣2分。
3.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1次扣2分。
4.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扣5分。
5.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6.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7.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5分,屡教不改的扣10分
8.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5分。
9.超范围或私自外出体检、手术的扣5分。
10.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
11.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5分。
12.同志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13.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14.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5分;
发生较大差错者扣10分;
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20分。
15.因工作拖延,虽未构成差错,但影响诊断治疗的扣10分。
16.不遵守技术规则,给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10分。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院党委牵头负责,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参与具体实施。
第九条设立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的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人事、医务、护理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纪检的副书记担任,党委办公室负责医德医风考评具体事务。
第四章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第十条医德医风档案制度。
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优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
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
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
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一)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医疗调处办公室为投诉管理部门,党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对投诉情况分类处理,负责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沟通,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修改意见。
(二)医德医风调查制度。
每季度开展门急诊病人、住(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收集病人就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环境卫生的意见与建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三)工休座谈会制度。
病区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具体实施参照《开县人民医院职工奖励实施办法》和《开县人民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行。
第五章考评的主要方法和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年。
医院将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
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五条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总分达95分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
总分达95分以上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扣分达30分者均实行“一票否决”,总评为“较差”;
扣分达20分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为“一般”;
总评达95分以上且无扣分者,评为“优秀”。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第十六条考评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
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