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交接制度经验交流材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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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交接制度经验交流材料Word下载.docx

  一、坚持四个到位,为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交接制度奠定基础  

  如何真正的实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交接制度的完善是重要保证和前提。

为此,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于XX年末召开联席会议,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实际出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各自的工作职能出发,认真总结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和反思领导干部离任阶段存在的问题。

感到离任审计一定要明确责任,划清责任界限,这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评价的前提,也是为接任领导交一本明白账的基础工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决定,建立《牡丹江市县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和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组织实施到位。

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对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

市长、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主任亲自过问“交接制度”起草情况,亲自修改,并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了交接制度。

明确了交接工作主持人由市委组织部主管领导担任,市纪检委监察局、市人事局编委办公室、市审计局分工负责。

  制度内容完善到位。

交接制度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

一是干部工作:

包括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和干部读物建设情况;

干部使用配备和职级管理情况;

空职、超编情况。

二是人事编制:

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情况;

雇员、聘任、聘用和临时借调、借用人员情况。

三是经济工作:

包括任期工作目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国有资产变动情况;

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公物。

四是经济管理。

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审计评价及责任认定情况等。

  参与交接工作部门明确到位。

根据交接制度内容和交接工作要求,“交接制度”明确规定了参与交接工作的部门主要由组织部、人事局编办、纪检监察、审计局组成,特殊情况由主持交接工作的市委组织部主管领导制定。

明确了交接工作组成部门,形成了一个工作有序、联系有机、系统完整的工作队伍。

  实施交接工作的载体创建到位。

根据《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参与交接工作的部门都相应的制作了交接工作情况表格。

一是组织部设定的《干部工作登记表》,设定了3大项,17个细项;

二是综合监督组设定的《业务和个人守纪情况登记表》设定了5大项,12个细项;

三是人事局设定的《人事编制情况登记表》,设定了3大项,12个细项。

四是审计局设定的《交接资产负债表》、《交接暂付款明细表》、《交接暂存款明细表》、《交接固定资产明细表》、《交接本人管理使用的公物明细表》、《交接未入账费用支出明细表》和离任经济责任交接报告模板。

由于交接工作载体细化到位,保证了交接内容的全面完整。

  二、搞好“三个配合”,形成搞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交接“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为贯彻落实好《牡丹江市县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和离任工作交接制度》,形成良好的抓落实机制,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要求各相关部门,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明确责任、搞好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各有关责任部门按照要求,把做好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都作为自己份内的事,主动进入角色。

组织部把交接的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纪检监察部门把交接情况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人事编制部门把交接情况,作为人力资源调控的基础;

审计本门把交接情况作为划清经济责任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中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尽其职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

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四个配合”。

  事前配合。

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离任后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年度预审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实施交接制度准备。

由干部审查科同审计局协调实施交接和经济责任审计顺序,市委组织部制定协调交接工作方案。

向交方发出交接工作通知书,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在交方接到“交接通知书”后,临时冻结财务、人事等。

2日内交方按照《交接制度》要求做好交接准备。

  事中配合。

市委组织部主管领导作为交接工作主持人,组织、纪检、人事、审计部门统一时间,一起进点。

交接工作在一周之内完成。

离任交接工作组进驻交接单位后,实行“四责联审”。

一是组织部门用人责任审查。

二是廉政责任审评。

三是人员结构和编制责任审核。

四是经济责任审计。

各成员单位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审计、核查、清点、造册等。

“四责联审”机制的构建,使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编办四者之间工作组织机制更加紧密、工作特性更加凸显、交接内容更加深化。

  事后配合。

完善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体系,实行“四责”联审,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得到了充分的运用。

市委组织部是交接工作情况和结果汇总部门,综合各单项交接工作报告,形成《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情况汇总报告》,提交部长办公会通过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报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向离任交方单位公告。

  三、突破“三个难点”,确保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全面、深入、有效地实施  

  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在我市已经有四个年头了。

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突出了干部监督管理和审计部门的责任作用。

由于这项工作起初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供借鉴,而这项工作要求高、责任重、风险大,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

为在新形势下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市在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迎接挑战,征战困难,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通过着力解决交接工作的难点、热点、焦点,积极大胆实践,我们从三个方面做了积极工作:

  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作为重要工作,突破工作力量资源不足的难点。

起初,“四位一体”的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相关部门,对于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都是一项新的任务,相应的增加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而且这项工作有时间要求,任务量大,给各相关部门带来工作安排和力量资源调配不相适应的难点。

针对这种情况,各相关部门首先明确工作理念,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并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之中。

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一为多果”。

组织部把交接情况报告,作为一份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考察报告;

纪检监察部门把交接情况报告,作为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报告、人事编制部门把交接报告,作为人事编制情况的工作调查报告,审计局把交接报告,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资料等。

交接工作完成一项,产生了多重效应,减少了多部门频繁进驻,增加单位负担的问题,多部门相互配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稳定实施交接工作队伍,突破临时性工作观念难点。

这项工作初期实施,工作队伍不稳定,很多时候都是临时指派、临时整合,一些制度要求、业务工作流程、质量标准,新接触的工作人员都要现熟悉,影响了交接工作的效率,甚至影响了交接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实施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针对这些情况,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要求各部门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作为各相关部门的常规性工作,并稳定工作队伍。

现在我市“四位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交接的工作队伍,稳定工作了四年,并在工作中实现了新老交替、传帮带,完全整合了工作力量资源。

  严格确定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内容,突破如何规避交接工作风险的难点。

因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对象,是一定层次上的领导干部,交接的情况结果将关系到对这些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使用,甚至关系他们的政治前途、人生命运。

因此,负责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有更大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必须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用有效的约束条款作以保证。

一是规避制度条款风险。

在制定《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中,各相关部门都依照相应的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不节外生枝,克服确定交接制度条款的随意性;

二是规避交接工作过程风险。

监交工作要求交方作出承诺,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交接材料,做到无遗漏。

对移交后出现的债务、纠纷、遗漏等事项,由交方负责。

对故意拖延不办理交接的,对其提出批评教育,或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是规避监交工人员风险。

要求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交接工作,履职履责。

如果在交接工作中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我们注意规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风险,这项制度实施四年来,没有出现一例行政申述、复议案件。

  四年来,我市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确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推进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方面效果明显。

一是体现了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关心负责。

施行交接制度,搭建了一个能就相关经济事项面对面沟通、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让离任领导走得清清楚楚,接任领导接得明明白白。

更重要的是,由于离任时要实行交接,客观上要求领导干部在任时必须依法理财、规范各项经济活动,这是对“一把手”进行的一种权力约束。

在制度酝酿、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自始至终蕴含着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二是促进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的增强。

通过审计知识培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

干部交接内容涉及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共财物,未了结的债权债务,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等合同协议及其变更的相关书面资料等。

推行离任交接制度,前任未了的经济事项移交给接任者,“新官不理旧账”的状况明显改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三是推进了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

实行“一把手”离任交接工作,既有机整合了组织监督、纪检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又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从机制上完善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

四是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

在分类审计的基础上推行交接制度,规范和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

对于单位资金量少,内控较为健全,交接时交接任双方未曾提出异议,一般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机关有较充足的时间,能集中力量查深查透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同时,从制度上界定前后任的经济责任,这为正确评价经济业绩,明确经济责任奠定了基础。

同时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五是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例如,市审计局XX年对市交通局开展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中,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查出了150多万元的房产,没有登记入账,被改制企业无偿占用问题。

建议提出后,该局积极整改,收回了固有资产,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通过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交接工作,增强了经济管理责任感,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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