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清镇一中后勤管理制度总务处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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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月扎帐后,会计要与出纳核对现金余额,相符后会计在现金日记帐上盖章,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进行实物盘存。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帐户的管理
1.依法开户,开设银行户头必须经过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审批。
2.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得利用本单位银行帐户代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3.每年由学校组织对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支票的管理
1.支票由出纳领购、填开和保管。
2.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按支票的领用时间和号码顺序登记支票的领用情况。
3.签发支票必须按付款凭证金额填开,并审核原始凭证的有关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4.签发支票要用碳素墨水填开,要做到项目填写完整清楚,印章清晰。
5.不得签发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三)银行预留印鉴的分散管理
学校银行预留印鉴为财务专用章、会计印鉴和出纳印鉴,由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和自己的印鉴,出纳保管自己的印鉴。
(四)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
1.对收到的票据,应及时送交银行,并对来往的票据先审核,包括日期、金额、收款人、印章是否清晰等,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写进帐单。
2.出纳人员应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了解银行存款情况,对应收应付款项做到帐实相符。
如发现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负责人按规定处理。
3.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帐单,做到帐实相符,若有不符要查明原因,属于未达帐项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往来款项的管理
1.严肃因私借支公款制度,原则上不得私借公款,如有特殊原因借支的,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订立还款计划后方可借支。
2.对出差人员借支差旅费或因办公事借款,须在出差回来或办完事后3天内到财务人员处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前不清,后不借。
3.对往来款项应做到每月核对,随时清理,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二).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1.总务处要对各项财产物资按要求建卡片,低值易耗品卡片要分开装册,卡片上要注明财产物资的使用人和责任人,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必须建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到有物,有帐有卡,帐卡相符。
2.财产物资的管理责任到人。
本学年学校财产物资管理责任人为金德俊,负责造册登记并管理好学校的各项物资财产,并接受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如果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办理好财产物资的交接手续,否则,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4.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物资的全面清查,由学校分管领导安排并组织实施。
对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情况,要认真核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相关权限和程序办理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属于人为破坏的,要追究责任,按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5.财产物资报废,由物资管理责任人填写《财产物资报废表》一式二份,经领导核实签字后方可下册。
学校将报废物资进行分类,属于低值易耗品的,要将卡片抽出,注明报废时间,原因,单独归档保管。
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市国资办的要求办理报废手续。
四.票据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票据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和内部结算票据,学杂费票据。
2.票据由会计领购,登记备查簿载明领购、发出、退回、核销的情况。
3.票据由出纳填开收款,如特殊情况由收费人员填开的,要及时与出纳办清缴款手续。
4.会计每月检查一次票据的填开情况及票款的缴存情况,平时收费缴存专户时由会计核对票据并填写缴款书,以保证票据及票款的安全完整和收费合法。
五.支出审批审核程序
办理支出要做到事前授权批准、事中控制、事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一)授权批准制度
1.一般零星支出由学校财务人员办理,购置物品时,大宗物品,一万元以上报政府采购办采购。
五百元以上由学校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常用物品由学校采购小组考察后定点采购,零星小宗物品采购必须由二人以上经办。
2.代收代付款由经办人员通知财务,财务核实后办理。
(二).支出报销程序
1.支出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办人签明事由,会计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须有验收人签字。
2.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支出,报销时必须付有学习会议记录,文件通知等相关印证资料。
4.办理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项目填写清楚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印章清晰、无涂改,并符合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
对各项专款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挤占挪用。
清镇一中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班级物资是指:
门、窗及锁扣、玻璃、桌、椅、灯具、电源设备、窗帘、电视影像设备等。
班级物资损坏是不合理使用造成。
因此为了维护班级财物、延长其使用寿命、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学部、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爱护公物教育。
2、教育学生根据各项设施的性能进行合理使用。
3、杜绝任何粗暴的破坏教室设施的行为。
如桌椅、门、窗、电源设施等。
4、如果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书面通知总务处维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如电源、玻璃等。
5、对于不能再使用的教学设备,如桌椅等,应保留好零部件及时更换以便维修。
6、积极配合财产清点并保管好本班物资,做到开始和结束数据吻合。
7、积极配合总务处定期的安全设施排查。
8、学期结束后学校对班级的财物管理进行考核。
总务处每日巡视制度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扩大、事务繁锁的特点,为了提高处理事务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
每日根据排班日志对校园财产、环境、设施安全进行巡视。
2、巡视人员巡视前应带上巡视记录表将巡视过程中
现的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记录下来,并及时处理整改。
3、
巡视过程中要做到:
(1)善于观察:
对建筑设施的外观及环境问题要关注。
(2)勤于访问:
对各点的内部结构要勤于查看和谘询。
(3)善于倾听:
听取各部门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巡视制度贵在坚持,切忌走马观花。
5、做到每次巡视,巡有所记巡有所得。
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出现问题的学部班级
处室。
7、及时提供每日巡视的记录表以便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巡视范围:
各建筑设施、各处室、各教学点、食堂内部、宿舍内部、校园环境等
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由于宿舍是校园内人员密集区,各种物质设备损毁率相对较高。
为了加强对宿舍财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各施其职、协同共管:
政教处与各学部抓住宿生爱护公物行为;
总务处抓设施维护。
2、管理各部门应保障信息畅通,合力保障各项设施的安全。
3、重点保障水电设备、床铺、门窗玻璃、窗帘等设施维护。
4、住校生应做到三点:
1)做好一中人、爱护一中物。
树立良好公德意识,爱护自己居住的环境设施。
2)理使用宿舍设施。
如,不乱扔坚硬物件进入下水道、不乱扯窗帘、不粗暴踢门、不在床上乱跳等。
3)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不存半点损物心态。
5、发现设施有安全问题,应及时告知宿舍管理人员。
切忌自行处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6、对宿舍情况总务值日巡视人员要作好记录以便及时处理。
7、对破坏公物的行为要落实到班级住校生并进行公示。
8、定期清点宿舍财物并有数据说明,作为学校考核依据。
食堂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设备多,设施较复杂。
为了更好地规范食堂财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责任:
1、食堂财产直接管理者是食堂负责人。
负有现场监督、看护、申报维护责任。
2、食堂财产是校产的一部分,由总务处直接负总的管理责任。
总务处负有清点存档、移交、监管、核实数据、维修的责任。
二、管理过程:
1、总务处财产管理员开学初将清点数据移交食堂管理员查收。
2、每学期结束,校产管理员对食堂财产进行复查。
将损坏数据核实上报,作为考核依据。
3、管理过程中,食堂管理员应加强财产使用过程中对操作员工、就餐学生的监督管理。
4、及时制止任何破坏设施的行为。
5、每天晚上有专人值班,配合保卫科防火防盗。
6、如遇重大设施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7、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应书面上报以便进行维护或报损。
8、加强环境设施的维护。
三、管理范围:
餐厅桌椅安全、门窗安全、舞台设施安全、食堂墙上宣传牌安全、操作间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
处室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各处室是学校的管理中枢,也是学校形像的展示点之一。
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处室财产应合理摆放。
做到美观大方、干净整洁。
2、
应做到自觉维护,合理使用。
3、不私自挪用,不随意搬出。
4、
如有损毁,应及时书面上报维修。
5、如遇特殊情况搬出,应及时归回原位。
6、
学期结束进行财产清点时,如果数据与开学初不相吻合,由处室负责。
7、
自觉维护电器、电源安全。
做到人在运行,人走关闭。
8、
做好处室责任范围内的财产维护,如实验室计、算机室、会议室、图书室等。
9、
如遇重大设施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10、维护好自己办公财产,接受学校目标考核。
学部处室领用物品制度
学校规模大,处室、班级多,在物品领用方面造成的浪费较大。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用品管理,杜绝不必要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
各处室、学部、班级应本着“节约资源、杜绝浪费”的原则有计划的领用教学物品。
使用过程中,杜绝一切随意乱丢乱放的行为。
二、领用及使用规程:
常用办公用纸为B5纸,一次只能领用一令,用完再领。
学校常用文稿不能领用A4纸。
A4纸成本高,只能用于报上级的文稿或学校的特殊文稿使用。
杜绝把A4纸作普通文稿使用纸。
3、
各部门到保管室领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领用。
班级可以直接领用的物品为:
黑板擦、卫生工具(桶、扫把、拖帕等)。
5、
粉笔、墨水、纸张等数量较大的物品由学部或处室统一领取发放。
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件,如集会用的旗竿和红旗、班牌等,使用完后要及时归还保管室。
切忌随意堆放。
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支出行为,保证办公经费有效使用和节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小型文化建筑设施;
全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的各种文具、物品等低值易耗材料及器具,均纳入定点采供范围。
二、职责分配
1.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
采购小组负责组织招标、评标确定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督促供应商在我单位办公用品供应中履行合同;
受理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备案;
定期向供应商统一结算办公用品费用;
组织大批量办公用品采购。
2.财务负责向供应商统一支付办公用品费用。
3.各部门填写并由部门领导核批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应栏目;
提取所需办公用品。
4.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保证办公用品供应。
5.采购小组负责参与、监督确定供应商的招标、评标工作。
三、运作规程
1.每月需用的打印纸、复印用纸、墨盒、墨粉、墨水等通用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由各需用部门填写领用单领取。
2.采购小组牵头组建有相关处室领导和教师、财务室等部门派员参加的供应商招标小组。
3.招标评标小组组织招标,并根据投标商的资质、服务承诺、让利多少从中评选确定2—3家中标商。
中标商与我单位签订办公用品供应合同后成为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
4.各部门需用办公用品时,填写统一制定的《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关栏目一式二份,经由本部门领导核批,加盖本部门公章后,由经办人凭该单去定点提取。
5.财务室根据入库单和发票向相关供应商付款。
6.一年之后,原招标评标小组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续约。
7.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时,依约终止合同。
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
供应商履行合同期满,且无违约现象发生时,可以续约。
供应商不愿续约时,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
8.采购小组对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杜绝违规行为。
四、本办法由单位采购小组负责解释。
清镇一中运动场管理规定
一、运动场开放时间:
学生早锻练:
(上午:
06:
40—07:
10)
周一至周五体育课:
10:
00—12:
00)
(下午:
02:
10—06:
二、爱护塑胶跑道,禁止掀动跑道边缘。
三、禁止场内乱丢烟头、口香糖、化学物品、火种、零食以及乱堆垃圾等。
四、禁止用锋利物品刺划塑胶场地。
五、保持场内清洁,经常用水清洗。
六、我校教职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破坏场地的行为进行制止。
七、体育课教师须管理好所上班级学生。
不得有损坏场地周边花草、树木及设施的行为。
八、任何人不得穿皮鞋、高跟鞋到场内运动和行走。
九、为了避免泥水污染运动场,逢下雨天不开放运动场。
一十、外来人员租用运动场,必须到总务处办理手续才可入场。
一十一、逢重大活动,由学校作统一安排。
清一中教学早、晚自习
照明管理规定
为了教学需要、同时也为了节约能源,从2006年11月7日开始,我校早晚自习照明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一、早读及上课:
1、7:
00开灯。
2、阴天:
上课时间打开照明灯;
上午12:
00放学后关闭照明灯;
下午5:
00放学后关闭照明灯。
3、太阳天:
8:
50第一节课结束关闭照明灯。
二、晚自习:
1、18:
00开灯。
2、23:
15关闭所有教学电源。
清一中食堂二楼礼堂使用管理制度
1、凡需要使用礼堂的部门需提前一天到总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信息中心依据手续方能开启灯光及音响设备。
活动结束后,请相关活动负责人组织好卫生清理工作,并通知总务处到场作好检查移交工作。
如有损坏设施设备的,由组织活动部门照价赔偿。
2、未办理手续而开启灯光及音响设备,由信息中心承担责任。
3、爱护礼堂设施、设备,杜绝一切损坏公物的行为。
4、舞台幕布属电动开启,使用者不得随意拉扯幕布。
5、平时,食堂工作人员或者师生员工不得随意动用礼堂舞台设备(如钢琴、桌椅等)。
6、就餐期间学生不得在台上打闹蹦跳。
发现学生在上面拉扯攀爬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将书面通知所在班级,并报政教处按校规有关规定处理。
7、如因总务处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总务处承担责任。
。
学校食堂安全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堂国家财产及食堂员工的人身安全,特拟定以下安全制度,各工作组及员工遵守,且严格执行。
1、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及学校的安全制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冒险违规操作。
4、严禁用电私搭乱接,用电发生问题,请学校水电工处理。
5、严禁携带火管、气枪、匕首、三轮车、铁棍等管制凶器入室。
6、下班时,锁好门锁、柜锁、窗扣锁。
7、为了食品安全,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
8、严禁将汤盆放在窗口外,应有专人为就餐师生分餐。
9、配餐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堂更衣、帽、洗手、戴口罩的制度。
10、晚上十一点,从业员工离开工作场所就寝,过时不侯。
11、食堂男女员工宿舍,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
12、凡从业人员先取得合格健康证方能上岗操作。
13、严格执行每天查询从业员工健康证方能上岗操作。
14、做好防盗、防火、防特工作。
15、严格遵守食堂一却规章制度,严禁骂人和打架。
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校财产管理,确保各类财产的有效使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调用、报损等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是本校财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处室,负责财产的购入控制、报帐录入、使用分配、清查盘点、报损处理、对财产管理缺失的责任认定和对下级财产管理人员责权授予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在财产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本校的财产管理制度。
二、财产的使用处室是财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责任处室,处室主管对本处室所有财产的有效运转负责,并应保证处室全部财产的完整性。
处室财产管理人员可根据学校总务处有效授权,行使财产管理职责。
三、财产购置按本校财务制度规定,实行先申报后购置制度。
有可替代闲置财产的,原则上不得购置新的财产;
申报手续不完备的财产不予登记入帐。
四、凡经批准购置的财产,技术性财产由各技术处室协助购置;
非技术性财产一般由总务处负责购置。
五、财产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交接时财产保管员提供该处室财产清单,移、接、监交三者逐一清点实物与清单相符后,在一式三份清单上签名,移、接、监各一份。
六、财产使用处室在做好日常保管工作的同时,且必须每学期一次对本处室所有财产进行盘点、清查。
对闲置、需报损,应及时报告财产管理员。
盘点、清查情况在财产清单上作好记录并保存。
七、总务处对各级财产管理处室的财产管理、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抽查;
学期终了会同相关处室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八、宿舍财产由各宿舍住宿人员共同负责保管,不得任意拆卸、更换或搬离所在宿舍。
九、总务处对每月新增的各类财产进行核对,不符及时纠正。
十、财产人为损坏(丢失),由损坏责任人承担损坏(丢失)赔偿责任,损坏责任人不能确定的,由该财产使用处室主管承担损坏(丢失)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牵头,协调有关处室共同鉴定后作出。
十一、财产先购买后申报的,新购财产未在3天内报总务处登记的,财产闲置、维修调拨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移入、移出双方),财产管理员变动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对闲置、需报损等情况不及时报告总务处的,任意变动宿舍财产的,未按财产报损(裁减)程序办理报损的,均违规;
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
十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后未及时报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调帐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财产清查、盘点的,均属违规。
水电管理制度
(一)杜绝水电的浪费是节约学校经费开支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形成人人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风气。
(二)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头及其他电器设备由总务处负责统一装配,不准私自改装,不准私拉乱接。
如需增加电器设备,须经学校批准并经电工安装。
(三)学校明确专人负责水电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养成人人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教室、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要落实管理责任制。
(四)除学校工作需要外,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不准用大灯泡。
(五)水电工和有关值日人员加强对水电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如发现违背水电管理制度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予以相应罚款。
清镇一中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
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干净、地面光亮、炊具摆放条理化。
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二、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
食堂的碗筷等餐具一律不外借,出售食品使用夹子,严禁就餐人员进入操作间打饭和动手拿食物。
三、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
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四、炊管人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每年对炊管人员进行1-2次体检。
上班一律着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正点开饭,服务热情,根据季节变化变换品种花样,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六、就餐人员打卡就餐,食堂一律不收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