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投标技术规范Local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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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冷却塔时须注意有关当地环保局所规定的噪声水平要求。
冷却塔无论在独自运行或与其它设备同时运行时必须不能超过许可的噪声水平。
2.4有关设备,无论在运输、储存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破损。
2.5须提供所有为运送及安装冷却塔所需的配备和附件。
2.6当锈蚀会发生时,须提供适当的防锈蚀的物料和安装方法包括不同金属的隔离。
2.7除了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外,淋水填料使用寿命≥20年,收水器使用寿命≥20年,冷却塔其余材料和部件应能连续安全运行20年以上。
3.冷却塔应由认可生产冷却塔的厂家制造,厂家必须具有生产及安装超过十套以上同类型和散热功能设备并能成功运行五年或以上的经验和记录。
3.1每一冷却塔是完整的厂家产品,吹入式正面进风和顶排风,包括皮带驱动离心式风机或吸入式侧进风和顶排风。
包括直接驱动轴流式风机,并包括进风百叶、冷却水散流喷嘴、散热片、滤水网、隔音网、挡水板等。
冷却塔必须不含石棉物质。
3.2所选取冷却塔须适合当地的全年天气状况。
3.3冷却塔在运送到工地应经过工厂验收试验,防漏试验。
3.4冷却塔的散热功能应该按照美国冷却塔协会(CTI)所指定的标准STD-201进行审定。
如在现场审定须按照上述学会(CTI)所指定的ATC-105标准进行。
3.5冷却塔的外壳应附有原厂的标志牌、标注厂家名称、设备型号、机组编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
3.6提供完整的技术规格说明书、计算、施工图及制造厂的技术资料。
1.包含平面、立面及剖面的施工图显示设备的尺寸、重量、接管安排、安装及固定细节、接线及控制图等。
2.提交由冷却塔厂家提供的技术数据,包括显示有关冷却塔的耗电量、电气特性、操作重量、操作程序、安装和调试步骤等。
3.提交由冷却塔厂家认可的冷却塔噪声水平。
4.提交噪声计算以确保有关冷却塔在所需的操作环境下所产生的噪声不会超越所制定的噪声要求。
3.7提供由原厂所编印的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内容详述有关操作和维修的程序及守则等,并同时提供由冷却塔制造厂建议和要求的冷却塔后备配件表。
3.8提供冷却塔于工地所进行的试验报告及证明书,内容需包括试运行所得到数据和结果。
3.9提交有关冷却塔在不同操作情况下的冷却塔特性曲线。
3.10提供有关由CTI所发的冷却塔功能证书。
3.11提交详细的材料表
4机械规范
4.1冷却塔由塔体、风筒、风机、导流装置、配水系统、收水器、淋水填料及填料承托架等组成。
冷却塔及其附件的设计以及用于它的制作材料应由卖方推荐,买方确定,除非买方另有规定。
4.2风机及配套电机
1.冷却塔的配套风机应选择高效节能型冷却塔专用轴流风机。
风机叶片为机翼型,风机的电动机采用变频电动机。
风机和电机必须安装于塔体内部,冷却塔风机与电动机应为皮带传动。
选用的风机性能参数(风量及风压等)应能满足冷却塔对风量和风压的要求。
2.风机的支座应设置隔振装置。
在风机的出风侧应设置可拆卸的防护网。
风机启停能远方、就地操作。
风机运行应平稳,安全、可靠。
风机叶片必须采用铝合金材料,表面应光洁,各截面过渡均匀。
3.风机的叶片、电动机及皮带减速机等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等要求。
风机的振动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等要求。
4.冷却塔风机和钢质轴由带有重型自动矫正的球式轴承支撑,带有防潮密封和整体式环壳。
所有轴承设计的最小寿命为40,000小时(平均寿命为280,000小时)。
5.风机:
风机为前倾叶片离心式或轴流式,能够提供所需的风量经过冷却塔以达到最高的冷却效果。
风机需经过动态和静态平衡。
6.电动机:
风机的电动机应为全天候式专供室外使用,电动机应安排放置在潮湿气流之外的位置,并应在冷却塔所有的机械装备及配件安装调教定位妥当后才进行安装。
应提供双速式电动机,以便风机在制冷系统部分负载时采用低速运行,一方面可减低风机所产生的噪声而另外一方面可节省能源。
7.风机如采用皮带驱动,须按电动机功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选用V型皮带(三角皮带)驱动风机。
在电动机须采用可调三角皮带轮,以能调节风机速度的20%。
而风机的设计功能应接近可调速度的中间值。
皮带速度不超过25米/秒。
8.驱动轴采用实心不锈钢制造。
9.风机所产生的最大噪声功率级不能超越在设备规格表内所示的分贝音级要求。
如需要,本承包单位须负责供应及安装消声设备以满足有关要求。
10.冷却塔须有原厂配备的防震动停机装置,当冷却塔发生不正常震动时,将风机的电动机停止运行。
11.润滑油添加装置需为原厂设计,容易检查及加添润滑油脂所有机械设备。
4.3冷却塔配水管、喷淋装置、收水器及淋水填料等应符合《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DL/T742—)和ASTME84-77a技术规定要求
分水装置:
开放重力自流式散热水分送管并配有工程塑料雾化定径喷嘴,均匀地将水分布流经填充垫片。
冷却塔设计、制造、喷涂、检验、试验和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4风筒
风筒原材料应采用热浸镀锌钢材料,风筒自上而下过渡应圆滑。
风筒制作必须采用模加压成型工艺热浸镀锌钢材料,以确保风筒内外表面光滑如镜,空气经过带有流线型入口的风筒将减小的顶部空间容积,并获得较大的风机效率。
在每个风筒上提供由热浸锌线材制成的风机保护网。
4.5淋水填料
淋水填料为轻型塑料填料,波形为双向波、S波或其它高效波形,填料片材为改性耐高、低温阻燃型亲水性PVC。
淋水填料组装块应能承受一定的荷载而不变形。
不得采用回收再利用塑料,要求满足按ASTME84-77a燃烧扩散率等级为5的要求。
PVC板防腐、防蚀、防真菌、防生物侵蚀。
填充垫片及挡水板:
填充垫片及挡水板由PVC塑料薄片堆叠而成,须有抗燃性、仿腐蚀及生物滋生的处理。
挡水板的安排须保证冷却塔的失水率不大于循环水量的0.005%
淋水填料片材的规格要求如下表:
原片材规格表
项目
规格(mm)
公差(mm)
厚度
0.40
±
0.05
宽度
500
5
4.6收水器
收水器为加筋弧型收水器,收水器片材材质为改性PVC,间隔物、拉杆及螺母为ABS工程塑料,收水器片材厚度≥0.8±
0.05mm,收水器的收水效率≥99.98%。
4.7配水系统
配水管为UPVC管轻型结构,配水系统采用环状布置法兰连接。
4.8喷淋装置
喷头宜为旋喷型而且可拆卸的喷头360喷淋方向,材质为ABS工程塑料。
喷头要求喷洒均匀、不产生中空现象,喷头用ABS工程塑料注塑成型,喷头和配水管采用法兰连接。
4.9填料支承架
填料采用挂式安装的,挂杆采用热浸镀锌钢材料,承载力必须达到1000kg/m2以上。
4.10塔体结构和水盘要求
1.整个冷却塔的结构支架须为原厂制造,并须由螺栓拼合而成,其设计应为可抵受风速240千米/小时的强风吹袭。
塔体外板、支承、塔内梁柱采用热浸镀锌钢材料。
为保证安全及维修配备,在适当的位置提供检修口、爬梯和围栏以便维修。
2.本体及集水底盘:
须为钢制水盘制成,配有所需的附件及管道接口包括溢流管、排空管、排污管、出水口连反涡旋挡板及过滤器、冷却塔系统平衡管接口、补水接口连接浮球阀、清扫检查口等。
为防止集水底盘在冬季运行结冰,须配有电浸入式加热器,配以控制元件包括恒温控制器、温度感应器及低水位断路器等。
4.11防腐
由于冷却塔在潮湿、温热的条件下运行,故卖方应对所供设备和材料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以适应湿热的环境。
冷却塔所有外露或与潮湿空气接触金属构件,必须经热浸锌处理后外加二度铬酸锌铝做保护。
构件需采用镀锌钢螺栓及螺帽拼合。
5投标方应在投标时提出易损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修用的备品推荐数量清单。
5.1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分别列出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备品备件,3年备品备件包括易损件。
投标方应提供运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6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6.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
6.2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频率为50Hz。
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
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
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
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6.3电动机必须能在8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
电动机参加自启动时,厂用电母线电压只有额定电压的65-70%(6000V),电动机制造厂应能保证满足自启动电压要求。
电动机在满载运行时,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而不损坏。
6.4电动机的效率不小于93%,功率因素不小于0.85,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5.5倍额定电流。
6.5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5,其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6.6电动机应有固定招标人接地导线的合适装置,并设置2个接地点。
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应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直径不小于12mm。
电动机接地装置应设在电动机接出线盒的一侧,或者在电动机后端的底座附近。
6.7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应从轴伸端视之,电动机的主接线盒位于机座右侧(暂定)。
6.8电动机需装有电压为380V的空间加热器。
6.9电动机应是特殊为蒸发式散热设计的全封闭、风冷式(TEAO)双速电机。
鼠笼式、球轴承型。
电机带有防潮设计的线圈、轴和轴承。
6.10电动机轴承应采用进口高质优质产品。
电动机的轴承结构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防止其润滑剂进入线圈。
投标人提供轴承的型式、产地和最短轴承寿命等资料,并提供一个推荐的润滑剂。
6.11电动机应能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一次,若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则应能多次起动。
6.12电动机的噪音在离机壳1米处小于85dB(A)。
7各外购设备的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最终分包商由招标人确定。
各外购设备在交货时均应由相关的产品合格证、工厂出厂证明、设备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采购设备要求及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所列数量为两台机组所需。
1.4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
2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均由投标方补充。
投标方负责自冷却塔进水法兰(包括反法兰及连接附件)至出水立管整套塔设备,包括塔本体﹑风机及电动机﹑支座(或支架)、百叶窗、防冻措施、地脚螺栓与垫片等等的设计与供货。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如下设备:
2.12组冷却塔;
包括配套风机、电动机、支座等等。
2.2设备范围(表格见下)
投标方要提供细化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2专用工具
单位
备注
2.3备品备件
名称
使用寿命
1
2
3
4
5
2.4备品备件
2.5进口件清单
3交货进度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冷却塔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其它备品备件
说明: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交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后多少月。
第六章技术资料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必须包含中文。
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CAD电子版本,提供的文本须同时提供OFFICE电子版本。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技术协议签订后2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须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6套书面文件,另加3套电子版本以光盘交付。
1.8投标人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16套。
电子文件3套。
其中2套技术资料和1套电子文件直接交设计院,其余同时交招标人。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随投标书提供的图纸:
2.1.1冷却塔、风机及电动机型号、性能参数、特性曲线图、各部分特别是最大件尺寸重量、主要部件材料及材料标准
2.1.2冷却塔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图,并提供电动机转速、电动机功率。
2.1.3电气接线图和控制原理图;
2.1.4总图明细表中有主要部件的材料和相应的材料代号及采用标准。
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2.2.1冷却塔的外形尺寸图和设备安装图;
2.2.2安装总图上标有水泵的形式、台数、设计流量、进口点压力及控制要求。
同时,还应将提供电动机转速、电动机功率。
2.2.3电气接线图和控制原理图;
2.2.4冷却塔安装、检修吊装程序;
2.2.8最大组件的起吊高度,最重组件的起吊重量,电气控制柜的尺寸及数量。
2.3投标方随设备提供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技术资料。
2.3.1冷却塔总图。
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等要求;
2.3.2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质保书;
2.3.3投标方提供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3.4性能试验验收大纲。
2.3.5特性曲线图。
主要包括冷却塔性能曲线、电动机在100%及85%额定电压下的启动力矩曲线。
以上资料均应注明”xxxxx项目”字样,并盖投标方公章。
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2.4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随设备提供)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5施工、调试、试运行、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随设备提供):
2.5.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5.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5.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6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投标方提出具体清单,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随设备提供):
2.6.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6.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6.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6.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第七章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1.2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而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监造内容
具体监造内容﹑监造方式由业主确定。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序
号
项目
内容
监造方式
备
注
H
W
R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4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卖方为买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卖方、买方监造代表、买方三方协商确定;
(2)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代表有权经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复印,卖方应提供方便。
(3)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应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4.性能验收试验
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4.3性能试验的时间:
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商卖方确定;
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要按本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
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4.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5.1材料试验:
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买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4.5.2工厂试验
卖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进行必要的试验,并在额定温度下以全速和满负荷条件进行测试。
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买方。
4.5.3现场试验
a、买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b、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卖方应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
直到合格为止。
C、性能验收试验为在现场的冷却塔试验:
包括全速、半速性能试验,效率、振动和噪声试验。
4.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4.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