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教案第4章 事故管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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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时间
2019.2
课题教学时间计划
周次
课次
授课内容
课时
备注
7
4.1工伤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4.2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4.3事故的调查处理
4.4事故的预防
4.4.1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2
8
4.4.2现场伤亡事故的预防
4.5施工现场安全急救、应急处理和应急设施
4.6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1.认识工伤事故定义,掌握伤亡事故分类;
2.认识伤亡事故报告的有关处理程序;
3.认识事故现场各种不安全因素。
1.通过讲练结合,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质疑、引起思考、讨论、归纳等程序,教给学生学会研究问题的方法。
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使学生体验成功的感觉,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生自信心。
伤亡事故分类;
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不安全因素
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教学过程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5分钟
导学:
引入事故管理
提问:
施工现场有很多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人员受伤,那么平时企业或者我们个人要采取什么行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呢?
建筑施工企业的事故,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工伤、中毒、爆炸、触电等,或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
建筑施工现场的伤亡事故主要有: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事故等。
教师提问
学生回答
引入课题
70分钟
讲授新课:
4.1工伤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4.1.1事故的定义
事故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目的而采取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水久地停止,其后果可能造成人员、财产的伤害和损失。
具体来说,就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所涉及的区域内、在生产过程中、在生产时间内、在生产岗位上,与生产直接有关的伤亡事故;
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工作中断并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或者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事故。
4.1.2伤亡事故的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
(1)轻伤一一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一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工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
(1)轻伤事故一一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一一指有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一分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3.按伤害方式分
伤亡事故按伤害方式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4.按伤亡事故的等级分
建设部把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重大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89年3号令)第三条规定(已废除)
更新内容:
5.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
(1)直接原因
a.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CB6441-86)附录A-A6不安全状态];
b.人的不安全行为[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CB6441-86)附录A-A7不安全行为]
(2)间接原因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有技术上和设计上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4.2.1职工伤亡事故统计的目的
(1)及时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态,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分析比较各单位、各地区之间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法规提供依据。
(3)事故资料是进行安全教育的宝贵资料,对生产、设计、科研工作也都有指导作用,为研究事故规律,消除隐患,保障安全,提供基础资料。
4.2.2伤亡事故的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
企业领导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报告。
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
一般伤亡事故立即上报,重大和特大伤亡事
故在1h以内报到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程序如图4-1所示。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建设部1989年3号令的要求,在24h内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按照建设部监理司文件要求,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由建设部主管处长到现场;
10人以上的事故,由建设部主管司局的司局长到现场;
15人以上的事故,由建设部主管部长亲自到现场。
发生三级以上的重大事故,建设部按事故所属类别,分别派安全监督员代表建设部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然后向建设部汇报。
在发生事故后一周内,事故发生地区要派人到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
其中7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厅长、主任要亲自去。
对于漏报、隐和拖延不报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4.3.1事故现场的保护及组织事故调查组
1.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廷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
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要按建设部有关规定,立即组织录像和召开现场会,教育全体职工。
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
因此,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地保持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和可能的措施严加保护,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进行。
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2.组织事故调查组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领导人除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外,还应及时着手事故的调查工作。
轻伤、重伤事故,由全业负责人或由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工会、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可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
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3.2现场勘查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及早到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应该做到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现场查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候等。
(2)现场勘查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3)现场勘查起止时间、勘查过程。
(4)设备、设施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
(5)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
(6)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
2.现场拍照或录像
(1)方位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2)全面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3)中心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
(4)细目拍摄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3.绘制事故图
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出下列示意图:
(1)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2)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
(3)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4)涉及范围图。
(5)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4.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搜集
(1)受害人和肇事者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龄等。
(2)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工作情况,过去的事故记录。
(3)个人防护措施、健康状况及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4.3.3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
通过充分地调查,査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是通过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
重复发生,这也是事故调查分析的宗旨。
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其事故分析程序,如图4-2所示。
(1)受伤部位。
(2)受伤性质。
(3)起因物。
(4)致害物。
(5)伤害方式。
(6)不安全状态。
(7)不安全行为。
然后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
任者。
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人到间接原因,通过对直
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
确定主要责任者。
事故的性质通常分为三类:
(1)责任事故,即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或是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但是,对于能够预见并可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者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造成的事故,不能包括在内。
(3)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的目的而故意造成的事故。
对已确定为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
4.3.4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
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已确定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同时,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
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
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
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
对于个别成员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
对此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直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4.3.5事故的处理结案
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应当将调查报告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调查组其他成员部门。
经组成调查组的部门同意,调查组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如果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按建设部监理司规定,事故发生地区要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建设部汇报。
建设部安全监督员按规定参与3级以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对事故结案和整改措施等落实工作进行监督。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处理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的有关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组的建议,责令其限期改善工程建设技术安全措施,并依据有关法规于以处罚。
对于连续两年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万人死亡率超过平均水平一倍以上的单位,要按照建设部监理司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经济处罚,并对企业处以通报批评、停产整顿、停止投标、降低资质、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事故处理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
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归档保存,其中有: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1)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1.事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事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人的伤害、物的损失事故的先决条件,各种人身伤害事故均离不开物与人这两个因素。
在人与物这两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根本的,因为物的不安全因素的背后,实质上还是隐含着人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绝大部分事故的两个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通常称作事故隐患。
分析大量事故的原因得知,单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事故并不多,几乎都是由多种因素交织而成,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结合而成的。
2.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是指人影响安全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个人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个人不安全因素
指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而影响安全的因素。
个人不安全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心理上具有的影响安全的性格、气质、情绪。
b.生理上存在的以下影响安全的因素:
(a)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
(b)体能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
(c)年龄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因素。
(d)有不适合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疾病
(e)疲劳和酒醉或刚睡过觉,感觉朦胧。
c.能力上(包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资格)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
(2)人的不安全行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是人为地使系统发生故障或发生性能不良事件,是违背设计和操作规程的错误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通俗地用一句话讲,就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的失误。
a.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
(a)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手代替工具操作;
(e)物体存放不当;
(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攀坐不安全位置;
(h)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i)在机器运转时检查、维修、保养等;
(j)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k)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不安全装束;
(m)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b.产生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
(a)系统组织上的原因;
(b)思想上责任性的原因;
(c)工作上的原因。
c.产生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工作上的原因:
(a)工作知识的不足或工作方法不适当;
(b)技能不熟练或经验不充分;
(c)作业的速度不适当;
(d)工作不当,但又不听或不注意管理提示。
3.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机械设备等物质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通常人们将此称之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称之为物的不安全条件。
(1)物的不安全状态
a.物(包括机器、设备、工具、其他物质等)本身存在的缺陷;
b.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c.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d.作业环境场所的缺陷;
e.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
f.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g.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2)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类型
a.防护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d.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3)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通常也可称为管理上的块陷,它也是事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作为间接的原因共有以下因素
a.技术上的缺陷;
b.教育上的缺陷
c.生理上的缺陷
d.心理上的缺陷
e.管理工作上的缺陷;
f.学校教育和社会、历史上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10分钟
课堂练习:
判断以下对工伤的认识是否正确?
1、没合同也可享受工伤保险
2、加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
3、突发疾病起算时间细定
4、中请组织包括各级工会
5、申请不必经单位同意
6、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费用
7、旧伤需工伤医疗机构证明
8、遗腹子享受抚恤金待遇
布置作业
将课后思考题1-4题的答案在书上划出。
1.什么叫做事故?
建筑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哪些主要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如何分类?
2.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有何目的?
事故报告程序是什么?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3.事放现场题查包含哪些内容?
如何按程序进行事故分析?
事故处理结案后,归档保存的资料有哪些?
4.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
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哪些?
板书设计
1、工伤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2、事故调查处理
流程:
(1)事故现场的保护及组织事故调查组
(2)现场勘查
(3)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
(4)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
(5)事故的处理结案
3、事故的预防
不安全因素:
人、物
教学反思
学生注意力会被工伤事故的图片及事例吸引,这时候讲解会比较顺利,但是注意力会较快转移,不能长期的保持,需要不时提醒,容易降低讲课速度;
对于重点且较难内容,重复多次,并提醒在书上做好笔记,日后需要加强课堂的掌控力,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