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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设部、山东省其它相关编制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近期发展战略,在总结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解决城市问题、正确引导城市发展。

2、充分发掘临沂在苏鲁地区的区位交通和产业经济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做大做强商贸物流业,发挥临沂在苏鲁地区的经济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

3、贯彻集约利用土地和资源的思想,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防止土地的无序开发和资源的无度利用。

4、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

5、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

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模

第五条近期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临沂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

以“一个中心城市、两个示范区”为重点,打造鲁南经济文化中心。

至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达到4200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230亿元;

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整合、扩容、提升为重点,着力提高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水平、运营管理水平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打造设施齐全、门类完整、管理一流、全国最大的现代专业市场集群和国际性商品集散中心。

第六条近期发展规模

1、人口发展规模

综合考虑临沂城区商贸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以及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因素,以上位规划为重要依据,运用定性和定量等方法进行分析,预测至2015年临沂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达到205万。

2、用地发展规模

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综合考虑未来五年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土地宏观调控的双重因素,规划2015年临沂市城市建设用地按照人均110平方米计算,城市用地规模达到226.07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36.75平方公里。

第七条用地控制与引导

以落实生态环境及用地保护为目标,以《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确定的规模边界允许建设建设区和《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规划建成区为依据,近期用地控制范围为31019.34公顷(含近期建设规划范围28758.01用地,及沂河、祊河水域和部分岸线用地)。

1、城市已建区

城市已建区指兰山区、北城新区、罗庄区、河东区和经济开发区中已开发的集中连片的城市用地区域,已建区用地18807.72公顷,占控制范围总用地的60.6%。

已建区的建设工作以兰山区沂河西岸旧城改造和兰山区西部城中村改造为主。

2、城市适建区

城市适建区主要为未利用土地和待改造的村庄,适建区用地8353公顷,占控制范围总用地的26.9%。

适建区原则上可以进行高强度的城镇建设,具体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指标应遵循详细规划。

规划期内应进一步提升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效率,有计划供应居住用地,降低空置率。

3、城市限建区

城市限建区包括祊河和沂河两岸防护区,及地震断裂带两侧200米以内的地区,限建区用地1551.22公顷,占控制范围总用地的5.0%。

限建区内原则上不允许建设,确实需要建设的,应以保护和尊重人文、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保障建设活动的公共安全为前提。

鉴于目前部分已建成城市用地坐落于地震断裂带之上,规划近期予以保留,待远期进行改造,规划原则上不允许在地震断裂带上进行批地。

4、城市禁建区

城市禁建区包括城区范围内的水面和河滩地区,禁建区用地2307.4公顷,占控制范围总用地的7.5%,其中沂河、祊河水域2033.4公顷。

禁建区内必须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外,严禁在区内进行任何城镇建设开发活动。

第三章近期城市建设重点及空间分布

第八条近期建设重点区域

贯彻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沿河发展,北上东进”的战略,城市近期主要往北发展,重点建设北城新区及河东区北部。

具体区域涉及兰山区聚财路、大山路以北的商贸物流园区和双灵路以北临沂大学城;

北城新区公共中心建设及三和五街以北居住社区建设;

河东区沿东兴路发展沂河东岸的滨河高尚住宅区;

以及罗庄区、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园区建设。

第九条近期建设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期末整体形成“一河五片”多城区组团式的空间布局。

一河即沂河,五片即兰山片区、罗庄片区、河东片区、北城新区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片区用地规划采用集中布局,五片区之间由河流和绿带自然分隔。

1、兰山片区

规划进行旧城改造,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疏解道路交通系统、搬迁落后的工厂企业、升级居住区,打造为城市的经济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历史文化中心。

2、北城新区

继续完善公共轴建设,结合地产开发和景观建设提高新区人气,打造城市的行政中心、文化娱乐中心、体育中心和科研和高尚居住新区。

3、罗庄片区

村庄整治,东部和北部配建新居住社区;

工业引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模,打造成以能源、建材、化工、纺织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工业基地。

4、河东片区

以房地产开发带动沂河东岸景观带建设,配建高尚滨河居住社区,同时依托临沂火车站北站的建设发展仓储转运产业,打造城市的航空港和大型物资集散中心。

5、经济开发区

继续推进医药园区等工业园区建设,并稳妥推进村庄改造,西部配建高尚滨河居住社区,形成以医药园区建设为主体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对外贸易加工基地,建成为日照港、连云港和青岛港服务的主要出口货物加工集散地。

第十条近期建设用地空间分布

规划近期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24.83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36.75平方公里,重点建设范围:

北起青年路,南达南外环,东至沂东路,西接西外环。

1、居住用地

近期居住用地总规模为7482.73公顷,相比现状新增1201.66公顷。

居住用地的供应主要集中在北城新区以及河东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沂河东岸。

老城区居住以改造升级为主。

2、公共设施用地

近期公用设施总用地面积为4144.4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606.02公顷。

土地供应重点在兰山区商贸城的打造,其次为北城新区公共中心的形成。

3、工业用地

规划期末城区工业用地总面积3477.16公顷,相对现状工业用地减少1300.22公顷。

工业用地的减少主要体现在兰山中心城区内工业的搬迁。

规划以逐渐形成工业集中发展的态势,城区工业搬迁至两大开发区,其他结合铁路货运站场发展加工、包装工业。

其次逐步改造现有二、三类工业,使其向一类工业发展。

4、仓储用地

规划期末城区仓储用地总面积623.77公顷,新增290.2公顷。

新增用地依托现有基础集中发展,以期形成商贸物流区。

5、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期末共有对外交通用地346.93公顷,新增59.97公顷。

用地供应集中用于长途客运站新建。

6、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期末城区道路广场用地4162.47公顷,新增959.74公顷。

新增用地大多为道路用地,主要集中在罗庄片区和河东片区。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期末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48.69公顷,新增50.41公顷,主要为变电站、公交站场、邮电设施等建设。

第四章城市综合交通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建设目标

完善城市出入口规划,提高公、铁、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联运,拓展运输市场和腹地,巩固临沂作为全国商贸中心之一的地位;

以通道建设引导新区开发和跨河发展,充实城市内部交通结构,缓解改善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构筑高效便捷、公平有序、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交通环境。

第十二条铁路及站场

规划近期展开菏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枣临铁路、东平铁路、坪岚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梅埠—临沭全国优质化肥生产基地铁路支线、胶新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山西铁路通道北线山东段、朐沂铁路、临沂站站房改建扩建工程等9个铁路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2处铁路站场,分别为兰山区西部建设朱保站、河东区北部建设临沂北站,形成以临沂北站为中心的货运基地。

同时建设朱保、临沂北等战略装卸车点。

改造现状临沂火车站,强化客运功能,逐步弱化货运功能,逐步建设成为专用的客运站。

第十三条公路及设施

1、高速公路

新建临岚高速公路、莱新高速公路,改造京沪高速公路至双向八车道,构筑快捷的城市对外交通环。

2、普通干线公路

规划对城区周围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进行路面改造,具体包括S234沂台线沂源蒙阴界至苍山向城段、S240新枣线平邑县东阳至S342路口段、S336莒界路临沂段、S332韩莱线、S341涛坪线莒南境内段、S241平滕线平邑县平邑城乡客运站至平邑邹城界段、枣徐线临沂段、南坦线、长深高速临沭北互通至临沂市区连接线、205国道新泰界至半程段、东红路沂水潍坊界至董官庄段、206国道临沂日照界至董官庄段、岚济线费县新庄至济宁界段、S236博沂线沂沂源界至沂水县沂水汽车站段、石兖线莒县沂水界至蒙阴县城东环段等,增强干线公路对城区交通疏解作用。

3、交通站场

规划新建沭埠岭客运综合枢纽、经济开发区客运站、客运南站3个客运站。

加强公路货运枢纽建设,建设建材物流中心、罗庄物流中心、联运物流中心等3大物流中心,形成各具特色、层次鲜明的货运枢纽系统。

第十四条航空

规划对临沂机场进行扩建和改造,增加临沂机场起讫航班的数量。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

形成“三横、两纵、一环”的路网系统大结构。

“三横”:

解放路和沂河路升级改造,陶然路向西延伸与西外环相交,形成城区3条东西向的快速干道;

“两纵”:

东兴路——香港路和蒙山大道——罗四路升级改造,形成城区2条南北向的快速干道,加强南北城区的交通联系。

“一环”:

东外环路——沃尔沃路、西外环路——罗十路、龙潭路——南次路和青年路升级改造,形成城区外部环形快速路,引导过境交通绕外围走,疏解城区交通。

第十六条城市广场

规划建设朱保火车站站前广场,为城市交通广场。

城市综合广场总用地按城市人口人均0.13-0.4m2/人配置。

第十七条公共停车场

城市出入口及主要对外交通场所集中设置大型停车场库。

城区内部社会停车场结合商业、娱乐文化设施设置,服务半径不超过300m。

第五章城市居住建设规划

第十八条居住规划策略

1、鼓励城市旧区用地整改再开发,防止居住用地无序蔓延,严格控制历史保护地段、滨河等敏感地区的开发。

2、加强居住用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尽量避免居住用地布置过于分散。

3、在交通便捷的市区或环境优良的近郊区布置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

4、杜绝用地开发破坏林地及风景保护资源,加强滨水地区公共开放空间的营建,以此提高其周边用地土地开发价值。

5、规范居住用地设计的管理,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必要时编制修建性详规)的编制,确保法定性。

6、创造兼具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宜人城市住区。

第十九条分区居住规划引导

规划居住用地约为7091.5hm2(不含中小学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1.5%,人均居住用地34.6平方米。

以完善基础设施和旧居住区改造为主,注意小区建设对城市整体景观的影响,合理加以引导和控制。

充分考虑建设用地的集约性,防止盲目扩张,浪费土地,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合理整合周边城中村土地进行新的开发建设,充分考虑拆迁安置问题。

充分考虑工业配套、回迁安置和保障性住宅建设。

规划逐步改造北片老居住区,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新的综合型居住区。

重点为沂河东岸的高尚住宅区建设和村庄改造。

新兴社区建设要合理统筹村庄的拆迁安置问题,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将土地集约利用原则贯彻始终,防止盲目扩张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以滨河高尚住宅开发为主,建设中必须重点解决村庄的拆迁安置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

第二十条保障性住房规划

规划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约7万套,供地210公顷,主要安排在兰山片区南部、罗庄片区北部、河东片区中南部、经开区北部等地段。

其中兰山片区南部55顷(合1.8万套),罗庄片区北部65公顷(合2.2万套),河东片区中南部45公顷(合1.5万套),经开区北部45公顷(合1.5万套)。

保障性住房应尽可能的结合商品房布置,尽量保证城市公共设施为这部分居民所享用,最大限度避免社会隔离。

第六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

第二十一条公共中心体系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三片”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结构。

“两心”:

兰山综合服务中心及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片”:

河东片为物资集散、仓储转运、批发贸易及大型基础设施基地配套的片区中心;

罗庄片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基地及居住区配套的片区中心;

经开区片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基地及居住区配套的片区中心。

第二十二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标

以建设服务功能完善的临沂城区为总体目标,完善城区配套服务功能,加速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

北城新区城市中心建成,兰山商贸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罗庄、经开区、河东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整个城区街镇社区服务逐步完善。

第二十三条近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

根据建设目标及规划期内的重点发展区域分布,近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在于北城新区公共服务轴线、兰山老城区商贸物流园区以及临沂火车站商贸区建设。

第二十四条行政办公设施

近期市属行政办公用地进一步向北城新区行政中心搬迁,集中布置,结合沂河水系,展示临沂新的城市形象。

其他四个片区分别设置区级集中行政办公用地,配置相应的行政管理设施,以满足各片区的需要。

1、兰山区:

对现状行政办公用地进一步整合。

兰山区政府结合古城保护,搬迁至兰山西部工业大道和临西九路之间小涑河北岸,促进兰山区西部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的提高。

2、河东区:

保持现状区政府用地不变,并考虑未来的功能扩展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

3、罗庄区:

依托现状区政府用地,并考虑未来的功能扩展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设置工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满足工业园区集中管理的需要。

4、经济技术开发区:

设置工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满足工业园区集中管理的需要,各居住区应设置居住区级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条商业金融设施

按“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结构安排商业金融用地,设置市级商业服务中心1处、区级商业中心设5处、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多处。

市级商业中心:

位于双岭路和蒙山大道之间,占地约800公顷,以商贸批发交易为主。

区级商业中心:

兰山老城文化商业中心、北城新区高端商业商务中心、河东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罗庄区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

居住区商业中心:

采取集中或沿街布局的方式,建设项目及规模参考居住区公共设施标准确定。

第二十六条文化娱乐设施

构建覆盖五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在兰山老城区范围内、洗砚池路两侧新增文化娱乐设施,配合老城区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加强旅游功能。

2、北城新区:

沿行政中心中轴线布局,丰富功能,主要发展市级文化娱乐设施。

3、河东区:

金雀山路南段地块新增两处文化娱乐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基层社区文化娱乐和休闲场所服务。

4、罗庄区:

主要布局于双月湖公园周边,为居民生活与旅游提供配套服务。

5、经济技术开发区:

增加基层社区文化娱乐、休闲场所。

第二十七条体育设施

建成承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比赛的新体育中心。

河东、罗庄本着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原则,分别建设具有一定规模标准的区属体育中心。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设施

全面完成市公共卫生大楼和沂水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

实施市妇幼保健院新医疗区建设项目、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扩建工程(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建设等项目。

第二十九条教育科研设施

以大学城为基础形成兰山区文教中心,继续扩充临沂各高校的教学与科研实力,并尽快在其周围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科研产业基地及高新创业园区;

保留现有的各类专业技术院校。

完善义务教育设施布点,综合运用新建、改扩、撤并等方法,提高中小学用地及配套设施(尤其是运动场设施)的标准。

近期规划新建12所小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

第七章城市工业、仓储物流建设规划

第三十条工业建设

对市区内效益差、污染重、布局散乱的中小型工业企业,逐步进行“关、停、并、转、迁”,搬迁到新建工业区内。

重点集中建设罗庄工业组团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东南工业组团。

第三十一条仓储物流

建设临沂国际物流园区、商城物流园区、河东五金机电物流园区、荣庆物流园区3大物流园区和罗庄物流中心,形成各具特色、层次鲜明的货运枢纽系统。

第八章城市绿地建设规划

第三十二条公共绿地

包括公园绿化景观工程以及河网改造绿化工程。

1、公园绿化景观工程

旧城绿化景观整治改造、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及街旁绿地的新建、扩建与改建。

规划新增、扩建公园绿化用地约174.35hm2(包含现有面积13hm2)。

2、河网改造绿化工程

重点建设沂河、祊河、北涑河两岸滨河绿带,同时沿陷泥河、青龙河、柳青河、李公河、南涑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

第三十三条生产防护绿地

主要为交通干线防护绿地建设,交通防护绿地新建或改造长度约79.38公里。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保护规划

第三十四条风景资源保护

逐步恢复护城河,重点整治河道宽度。

通过清淤、治理排放、建设公园绿地和湿地公园等方式,改善城内河道水质。

整治金雀山和银雀山的山体景观,通过山体绿化,再现历史风貌;

控制金、银雀山及其周边地的建筑高度,调整用地性质和拆迁不协调建筑,塑造城市重要景观界面。

第三十五条历史街区保护

划定北至沭河、南至解放路、东至沂河、西至西一路(通达路)的临沂故城遗址区域为历史街区。

保护现存建筑和街区传统肌理,标识古城城池和重要建筑位置,恢复古城的围合感和历史景观节点的标识性;

控制古城及周边地区的建筑高度,将历史古城区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与展示的中心。

第三十六条文物古迹保护

根据文物古迹的重要性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对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设控制。

第三十七条古建筑保护

划定古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得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十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

第三十八条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参考《城市给水规划规范》,按照各区工业、居住比例取280-350升/日.人计算,得到规划期末城区总用水量约63.3万立方米/日。

2、水源规划和水厂建设

逐步减少自备井供水,采用岸堤水库等地表水源为城区主要供水水源,至2015年新开辟许家崖水库为城区水源,适时进行新的引水工程建设,以满足城市日益增大的用水需求。

水厂建设上,提高现有东北园水厂、钦源水厂、桃园水厂等现有水厂实际供水能力;

半程水厂、盛泉水厂(罗西)投入使用;

依托许家崖水库新建引水工程新建20万m3/日水厂一座,一期供水规模达到10万m3/日;

从沂河、祊河上游取水,建20万m3/日水厂一座(规划河东水厂),为河东区供水,一期供水规模达到6万m3/日。

另大力建设中水回用工程,规划临沂市污水处理厂、北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3、管网建设

稳步推进岸堤水库输水管道建设,展开新开发区域的主次干管铺设,建设新建半程水厂、罗庄水厂等的配水管网,完善现有城区干管网。

积极建设污水回用的中水管网。

第三十九条污水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实施,区内污水需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污水量预测

采用各片区预测的用水量乘以片区污水排放系数确定污水量,得出城区平均日排出的污水总为41.5万m3。

3、污水处理厂

保留现状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着手建设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扩大至10万m3/日。

建设兰山、北城、开发区、罗庄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系统。

4、管网建设

完善旧城区合流管网改造及支管建设,新建地区沿规划道路新建分流制污水管道。

第四十条雨水工程规划

1、排水分区

划按排水水系分9个排水区,分别布置雨水系统。

2、雨水设施建设

兰山、罗庄城区雨水设施设置结合现状排水管沟进行,现有排水管沟原则上改作雨水管沟,另外建设污水管沟。

其余片区加强新建道路雨水管网铺设。

第四十一条供电工程规划

1、用电量预测

预测至2015年临沂城区年用电量将达到129.4亿kWh,用电负荷258.7万kW。

2、电源规划

到2015年,临沂电网将形成以500千伏电网为重要支撑,220千伏电网为主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电网。

于市区南部新建500kV变电站一座(临沂二变),与现状沂蒙500kV变电站构成市区双电源供电;

与临沂电厂共同保障市区电量供应。

3、220kV变电站建设

城区新建220kV变电站6座,分别为兰山市中输变电工程、义堂(太合)输变电工程、北城新区城北输变电工程;

河东太平输变电工程;

罗庄城南输变电工程、堰头输变电工程;

扩建220kV变电站2座,分别为河东梅埠站扩建工程、柳青站扩建工程。

4、110kV变电站建设

新建110kV变电站17座,现状规划区以外东北方向刘店子变电站改建为110kV变电站,扩建九曲、罗西、葛庄、盛庄、兴旺、大学城、枣沟头、高都站变电容量,以保障城区用电需求。

第四十二条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规划

规划城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60线/百人,实际用户线占交换机容量的80%计算,2015年临沂城区程控交换机总容量为153.75万门。

规划期内新建8座程控交换局,其中北城新区、河东片区、经济开发区各新建一座,兰山片区两座,罗庄区三座。

规划期内充分利用已建的光缆接入网资源,完善网络的物理覆盖和网络结构。

2、移动通信规划

规划2015年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为80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164万。

在不影响到居民生活情况下,尽量保留现有基站,并按联通、移动发展计划逐步增加新建地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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