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政策法规计划与交通治理情况安排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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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执法标识,二是统一执法制式服装,三是统一执法案卷填制规范,四是统一执法设施装备,五是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六是统一执法用语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
通过逐步推进“六个统一”,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行政审批便民化
(一)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
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推动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服务;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功能,切实做到“项目到位、授权到位、业务骨干到位、管理到位”,确保县级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结。
(二)进一步倡行“执法为民”理念。
深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负责制”,“AB角互补制”,做到“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联办件”牵头办,“急办件”特别办。
建立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逐步推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拓展交通窗口的服务功能。
(三)积极推行电子审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审批。
所有项目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在网上公开,并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
三、执法监督常态化
(一)继续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市局与各单位继续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
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力度。
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因执法过错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二)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检查。
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行政执法规范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规范的交通行政许可、不规范的交通行政执法用语和行为,上级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通过整顿执法风纪,促进执法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落实各项监督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督察制,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性督察和不定期督察。
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落实法制机构核审制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
(四)积极化解交通行政争议。
积极受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确保渠道畅通,把交通行政争议纳入行政调解范围,力争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
四、普法宣传全员化
(一)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用法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广大交通工作者的法制宣传教育。
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培养、树立和表彰一批交通执法和法制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建立和完善文明执法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法治交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根据省厅制定的“法治交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治交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全市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交进程。
(四)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围绕法制宣传日主题,开展“一学三讲”,法律咨询及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增进全社会对交通依法治理的认同和支持。
五、交通发展制度化
(一)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调研工作,做到扎实深入,保证质量。
(二)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
重点调研的课题有:
公路治超长效机制、非列养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城市公交体制改革、交通物流发展和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等。
交通治理情况安排
提升乡村品位,为全面提高我区交通管理水平。
发明良好的出行环境,建设平安和谐,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交通治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13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治理年”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和谐为目标,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根本,以道路保通为第一要务,以建议文明交通为主要内容,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努力营造“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
一把手要担任组长,分管领导要担任副组长,深入动员,精心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二)细化方案。
拿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详细分工,明确任务,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
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严格管理。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严格执法管理的同时,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树立良好形象。
(五)加强督导。
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严格考评。
年底进行总结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交通管理综合机制基本形成。
2.道路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机制得到完善。
3.交通平安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98%90%85%以上。
5.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放率低于2辆/5公里。
停放有序。
6.主干道机动车平均车速提高10%
7.主、次干道无违章占道、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现象。
8.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率达到80%以上。
9.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率达到90%以上。
10.交通平安形势平稳。
遏制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使交通平安深入人心,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交通平安走进千家万户。
由各镇办,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2.开展交通文明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
由各镇办负责。
将交通平安课列入教育计划,3.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平安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平安管理。
由区教文体局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4.开展青年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活动。
由团区委负责)
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整治,5.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
静态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整治活动。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区市政局、教文体局、交通局负责)6.开展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校车、接送幼儿车、客货运输车辆交通秩序整治。
由公安局交警部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7.开展公务车交通秩序整治。
由区文明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区工商分局配合)8.开展机动三轮车、电瓶观光车交通秩序整治。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各镇办负责)9.开展违章占道、乱摆摊设点、店外经营整治。
由区执法局。
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
由区平安监管局、交通局、区执法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10.建立道路交通平安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减少中心城区的交通污染。
由区环保局负责,11.实施机动车环保“黄绿标”通行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大力推行单向交通组织,12.完善交通平安设施。
增设一批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设施,着力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公安交警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13.将交通违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
由区文明办负责。
新建公交港湾,14.合理规划公交站点。
优化公交线路,加快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由区规划分局、市政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科学规划建设静态停车场,15.制定市区停车场规划。
大力发展立体停车库(楼)地下停车场等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的现象。
提高道路的使用率。
新建、改建道路中,16.建立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工作机制。
充分考虑交通需求,认真采用、吸收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合理规划设计道路。
由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市政局、交通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通过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17.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平安综合整治活动。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平安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由各镇办,区农经委、交通局负责)
积极探索合乘出行等措施,18.建议每周停开一天车。
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交通压力。
由领导小组负责)
定期召开会议,19.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交通治理年活动中遇到具体问题。
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由领导小组负责)20.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阶段性的督导检查。
制定、评比方法和标准,21.建立奖惩机制。
组织开展“十佳”交通文明示范路、文明示范交通岗、文明示范社区、交通文明示范村、交通文明示范单位(企业)交通文明示范学校,优秀交警、优秀交通协管员,以及“千名”交通文明驾驶员、交通文明优秀市民和“千台”交通文明优秀红旗车的评选活动。
由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推进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从目前至4月20日)
1.召开交通治理年活动动员大会;
开展《市乡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条例》宣传培训。
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2.利用多种宣传渠道。
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由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依法治理阶段。
年4月21日至11月30日)
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1.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
依法处分。
交通违法抄告等措施,2.加大对军车和武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
通过联合纠查。
使军车和武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由警备区、武警支队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区文明办及时进行通报,3.加大对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向区文明办抄告公务车交通违法情况。
并将交通违法纳入到文明单位的创建考核中。
由区文明办负责,公安交警部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督察机制,4.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校车、接送幼儿车、客货运输车辆的治理。
行业主管部门在加大内部管理和查处力度的同时。
共同治理。
将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
由区文明办、市政局、交通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发现一起,5.加大对机动三轮车、电瓶观光车等禁行车辆的查处力度。
查处一起。
由公安交警部门、区工商分局负责)
广泛宣传交通治理年活动和交通平安知识。
由各镇办事处负责,6.开展交通文明“五进”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总结惩办阶段。
年12月1日至30日)
组织开展年终考核评比活动,12月1日至20日。
对全年工作进行排名,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