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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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Word格式.docx

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40%,其中城市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65%,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县域内就诊率达90%,群众满意率达到87%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数不低于150种,公立医院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

牵头医院下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逐年增加20%以上。

——2022年,群众满意率达88%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50%,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260种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持续控制在30%以内。

——2025年,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65%,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300种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持续控制在30%以内。

二、组建模式

(一)网格化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根据贵阳市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网格化建立以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区级医院为枢纽、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3个城市医疗集团。

贵州省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具体托管南明区人民医院、白云区人民医院及其南明区、白云区辖区内和贵安新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按照行政区划分别组建3个网格。

贵州省人民医院牵头与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省骨科医院、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贵阳市口腔医院等建立松散型医联体。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具体托管云岩区人民医院、花溪区人民医院及其辖区内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观山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按照行政区划分别组建3个网格。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牵头与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等建立松散型医联体。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具体托管乌当区人民医院及其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按照行政区划组建1个网格。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与辖区内医院建立松散型医联体。

医疗集团按照“运行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同质化”原则,保持“六不变”的前提下,对托管医疗机构实行“六统一”管理。

“六不变”即,对原有医疗机构非营利性事业性质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资产归属关系不变、职工人员身份不变、财务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原有债权债务保持不变。

“六统一”即,对托管医疗机构实行统一人员调配使用、统一行政决策权、统一基础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统一开展医疗业务、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绩效薪酬考核。

(二)县乡村一体化组建县域内医共体。

开阳县、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建立县医院(含中医院)(简称县级医院)为龙头,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含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

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原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药械管理、绩效考核。

在保持人事编制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推动县域内医共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管理共同体,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联动机制,构建起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的新秩序。

鼓励有条件的市辖区开展医共体建设。

鉴于目前贵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政府举办、企业承办、个人出资等多种性质,结合实际,按照双方自主选择的原则,鼓励辖区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承建或直接托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业康复机构方式积极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保持承建或托管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单位职责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将行政决策、人员调配、业务管理、财产管理、药械管理、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在紧密型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三)专科协作式组建专科联盟。

根据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各自优势专科资源,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城市三级医院重点专科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打破区域限制,组建区域内、跨区域特色专科联盟,从医院管理、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科室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形成补位发展模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重点提升重大疾病和疑难疾病的救治能力。

鼓励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全市三级医院牵头建立全市专科联盟,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建立心血管专科联盟;

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建立神经外科、神经内科专科联盟;

市第三人民医院牵头建立老年病专科联盟;

市第四人民医院牵头组建骨科专科联盟;

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妇幼专科联盟;

市公卫中心牵头组建呼吸、传染病专科联盟;

市口腔医院牵头组建口腔专科联盟。

(四)信息化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

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市、县、乡三级远程会诊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区域影像医学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建设。

与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附属医院等省级医院实行远程医疗互联互通,实现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全面领导

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对医联体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把医联体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

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联体党建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创新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

1.统一行政管理、决策一致。

一是由省卫生健康委和市人民政府成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履行对医疗集团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责任,承担审议医疗集团理事会章程、管理制度、办法及年度目标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对各医疗集团实行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

组建城市医疗集团理事会,由牵头医院党委书记担任医疗集团理事长,各成员单位领导及部分职工代表为成员。

二是县域医共体组建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卫生健康、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等部门参与的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加挂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建立医共体理事会,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理事长,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职工代表等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的医共体理事会。

三是充分赋予理事会自主运营的权力,落实理事会在人员招聘、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疗集团和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与各医疗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对成员单位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等。

2.统一人员管理、调配使用。

一是城市医疗集团内人员合理流动,三级医院要向区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同时要积极吸收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执业和参与管理;

医共体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3%左右的流动送医岗位和5%左右的流动送培岗位,县级医院新聘用人员在完成1年的轮岗后须下派到基层锻炼2年。

城市医疗集团内区级医院流动送培岗位不低于6%。

二是县域医共体实施编制备案制改革。

医共体人员编制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种类型进行分类核定,编制总量由医共体统筹使用,编制总量内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差额和全额)的限制。

根据“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的原则,新增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由医共体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统一待遇,并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

按照“县聘县管乡用”原则,为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是由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承建或直接托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康复机构方式积极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由三级医院向承建或托管的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同时吸纳托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执业和参与管理,人员合理流动,调配使用。

3.统一业务管理、服务同质。

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结合实际组建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保管理、护理质控、药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质量控制、预约诊疗及转诊服务、后勤服务等管理中心,由各个中心对托管的成员单位实行医疗业务、公共卫生、药事、财务、绩效的统一管理;

整合建立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医学检验、放射影像、心电诊断、消毒供应、药品供应保障等业务中心,统一调配医技资源,对托管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内部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互认,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提供一体化、同质化服务。

推动医防融合,建立对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分工协同,提供防治融合的高质量健康管理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

4.统一资产管理、统筹运营。

城市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的资产购置、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在牵头医院的统一管理下实施,城市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维持原有财务管理核算方式不变)。

牵头医院托管之前各医疗机构的债务,经依法清理甄别后纳入原单位债务管理,在城市医疗集团组建后,对原单位债务要制定债务化解方案。

各区(市、县)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城市医疗集团财务管理自觉接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

城市医疗集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形成总会计师制度管理体系,负责对集团各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

县域医共体组建单独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工作,落实专门岗位,加强医共体经济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

财务管理中心加强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

5.统一药械管理、提升效能。

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组建单独药品供应保障中心负责药械管理工作,药品采购严格执行“两票制”,可设立唯一采购账户,以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基础,鼓励采购使用中药产品,推进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药品供应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

统筹开展药事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满足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确保下转病人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需求,提升健康服务的质量和连续性。

6.统一绩效考核、激发动力。

由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签订绩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突出功能定位、医疗质量、职责履职、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薪酬待遇、职称评聘、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三)统筹推进医改相关改革工作

1.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

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城市医疗集团探索实行按总额付费、按病种付费、DRGs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县域积极推进以医共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结余的医疗收入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引导医联体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2020年,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和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

探索对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在具有康复资质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采取按床日付费。

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

在医联体内同一次住院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增强群众在基层看病的吸引力,引导群众有序就医。

  

2.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

3.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医联体在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编制。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在严格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

分配向全科、儿科等短缺和关键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倾斜,使基层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与县级医院相衔接,逐步统一基层与县级医院同等年资和水平医务人员的薪酬,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4.做好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管理。

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药品耗材,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充分发挥医疗集团、医共体带量采购的优势,通过以量换价,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

加强牵头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强化药品供应管理和短缺药品监测应对,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医联体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依托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各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相关平台需部署于“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上传推送各类数据,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实现诊疗信息共享,促进服务的规范化、便利化和管理精细化。

加强质量控制,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范围,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内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提高远程会诊效率,提高心电、影像、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效能,院内信息系统支持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内双向转诊转检、调阅健康档案、住院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协同应用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

开通电子医保卡网上支付。

建立医疗集团互联网“客服中心”,统筹门诊、住院预约挂号、就诊咨询、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及办理入院、出院手续等服务,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联体建设作为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3月31日前三县一市要进一步制定或修订完善县域医共体方案,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并将此项工作与专科能力建设、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相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对医联体建设的牵头职能,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

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建立信息支持系统,实现在医疗集团、医共体内开通医保结算支付、参保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三)落实财政投入经费。

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根据医联体建设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联体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资金。

鼓励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

(四)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价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

重点考核履行职责和任务落实情况、资源下沉及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情况、基层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上级医院专家下基层服务效果、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医改指标的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指标,遏制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现象。

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医联体建设方案。

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工作。

通过监测定期总结医联体试点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地方积极性。

(五)加强宣传培训。

要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医务人员的有关医联体建设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提高社会对医联体的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公共媒体载体,多管齐下、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与内容。

从老百姓就医感受入手,清晰、生动地宣传政策的便民、惠民、利民好处,进一步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患者逐渐转变就医习惯,形成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的合理就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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