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量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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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Ⅰ
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7.
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雨篷按柱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7.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18.
建筑面积。
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
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
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其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关于住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细则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餐厅、前室、壁柜等
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墻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A.1土石方工程
说明
1.0.1土方
1土壤分类:
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
3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土方时如地表水需要排除时,另行计算。
4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5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
6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
8机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
1)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6%计,人工挖土方4%计算。
2)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4%计,人工挖土方6%计算。
.
9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机械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0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1.1。
11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1.0.2石方
1岩石分类:
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4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1.0.3运输
1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
┃系数│1.75│2.00│2.25│2.50┃
┗━━━━┷━━━━┷━━━━┷━━━━┷━━━━┛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3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4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5凿桩头运输套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6淤泥、流沙开挖后必须立即清运的,按第二章泥浆运输子目的70%计算。
7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水方法;)降(地下水位标高及排2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1.0.2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计算;内)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
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表一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4m│6m┃
┠─────┼────┼────┼────┨
┃工日/100m3│4.72│14.96│22.24┃
┗━━━━━┷━━━━┷━━━━┷━━━━┛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表二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4m│6m│8m│10m│12m│14m│
16m│18m┃
┠─────┼────┼────┼────┼────┼────┼────┼┨────┼────┼────.
┃工日/100m3│2.50│7.92│11.77│15.62│19.48│
23.33│27.18│31.03│34.88┃
┗━━━━━┷━━━━┷━━━━┷━━━━┷━━━━┷━━━━┷━━━━┷━━━━┷━━━━┷━━━━┛
10截(凿)桩头:
1)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其长度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
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1.2计算。
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
11管沟土方以管井(包管沟)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夜(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至沟底或垫层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1.0.3石方工程
1开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管沟石方按管沟土方的规定计算。
1.0.4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1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
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
3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
1.0.5土(石)方回填工程
1土石方回填按以下规定以体积计算:
1)场地回填:
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
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
挖方体积减去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