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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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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单独一篇进行系统论述之后,最近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强调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当前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社会管理需要公众参与

    □陈金龙

    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国,我国目前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日益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与重视,提上了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事实上,社会管理绝不只是党和政府的事情,就公众而言,社会管理既关系公众,也需要公众参与。

唤起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容忽视的问题。

    公众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

社会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社会组织、公众。

政府理所当然是社会管理的主体,特别是在社会管理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政府要发挥社会管理的主导作用,但社会管理绝不可能单独依靠政府来完成,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从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把社会还给社会(组织)”的呼声日高,社会管理需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社会管理幅度的拓展有赖于公众参与,由此决定公众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社会管理是一种“大管理”,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不是单一的。

而要实现社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协调一致,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求各级党委充分发挥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进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激发社会活力。

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是促进社会和谐,和谐社会必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激发社会活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集中公众社会管理的智慧和力量,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得到尊重,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动得到支持,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得到发挥,这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方面。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让公众表达出来,让公众行动起来,社会管理方面的社会活力才能充分显现出来。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让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决策的过程,有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促进公众对政府社会管理政策、服务的了解、认可与支持;让公众参与对政府社会管理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将公众的满意度作为对政府社会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有利于改进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同时,公众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也能增进对社会组织的了解与信任,有利于增强社会组织运行的透明度,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有利于防止和化解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调性;能使党和政府找准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社会对抗发生的可能。

    为推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首先,要唤起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

党和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使公众认识到参与社会管理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与责任。

强化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唤起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公众才会真正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

其次,要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

党和政府要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平台和机会,如建立合理化建议制度,让公众提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方案,党和政府采纳、吸收公众的合理化建议;建立社会管理问责制度,让公众参与对政府社会管理绩效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利益协调和利益表达机制,让公众参与协调、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让公众参与社会矛盾的协商与解决。

再次,要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氛围。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的培育、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精神的形成,需要相应的文化滋润和文化支撑,党和政府应着眼于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氛围,通过文化熏陶,培育公众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改变公众对社会的冷漠、埋怨心态,让参与社会管理成为公众的生活习惯甚至生活方式。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要素

    □刘小敏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

领会会议精神,笔者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有三个要素。

    首要前提:

在战略全局中突出社会管理,凸显社会公正

    由于中国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区、部门普遍高度重视经济建设,重视转型升级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值得充分肯定和必须继续坚持的。

但个别地区、部门对社会管理问题、社会公正问题至今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则是失之偏颇的。

从理论上看,这是与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要求相背离的。

从实践来看,这是无视中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现状的体现。

社会矛盾之所以凸显,与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相关,与改革开放以来在取得成就的同时所积累的问题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计划经济社会到市场经济社会、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等各种进步性的社会转型正在中国全面展开,而这种全面转型并未经过历史文化发展的充分酝酿和准备,再加上转型期某些领域失范会放大人们对社会矛盾的感受,加剧人们的不满,这就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凸显的阵痛比此前更为剧烈。

因此,从战略全局上思考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凸显社会公正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根本保障:

在社会管理中坚持党委领导,强化政府责任

    现在有的同志主张中国社会管理尽快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甚至希望党委、政府能够“还权于社会”,逐步淡出社会管理领域。

这是失之偏颇的。

不少同志曾经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当代中国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等方面论证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必要性,这里不再赘述。

这里想进一步论证的是,中国的社会管理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还是由全球范围内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所决定的。

据留学德国的学者刘涛研究,从政府、市场与社会在治理结构中大致的比例关系来看,现在主要存在6:

2:

2的瑞典及北欧模式、4:

2:

4的法国模式、1:

1:

1的德国模式、2:

4:

4的美国模式、5:

3:

2的日本模式、4:

3:

3的韩国模式、5:

4:

1的新加坡模式等多种模式。

可见,“小政府、大社会”主要是美国模式,绝大多数国家包括许多西方国家都没有复制美国模式。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即使是美国模式,也只是从机构和人员数量上看政府比社会小,但政府始终在担当着社会治理的舵手的职能,而绝非社会已经凌驾于政府之上。

之所以说“小政府、大社会”的提法欠妥,不仅是因为政府机构和人员数量的配置需与管理幅度、自治传统等国情相适应,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容易引发中国对党委、政府地位和作用的误读。

世界银行的相关报告曾发出忠告:

“如果没有有效的政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有效的政府—而不是小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

”可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是当代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保障。

党委政府必须统筹兼顾、协商协调,掌控正确方向,确保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科学管理、提高效能。

    必由之路:

在党政主导下强化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

    作为社会管理的主导者,党委政府自身主要应该行使掌舵的职能而非划桨的职能,同时还要善于通过调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为什么要强化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

强化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从本质上说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中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按邓小平同志的说法,“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按江泽民同志的说法,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按胡锦涛同志的说法,“和谐社会要靠大家来建设”。

这些论述表明,党和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融为一体的,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实现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盛衰成败。

鉴于上述理由,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确保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发展壮大社会管理服务中迫切需要的专业化社会工作组织等各类于国于民有益的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惟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与人民的安居乐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方法创新

    □王永平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方法创新,是党中央最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既十分紧迫又需要长期努力。

因此,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总结推广我国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研究借鉴国外社会管理的有益做法,挖掘整理我国历史上社会管理的有用资源,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造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社会管理方法。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方法创新。

    以总结实践经验为基础推进社会管理方法创新

    认真总结我国社会管理实践经验是推进社会管理方法创新的重要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地方和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采取了许多新措施,形成了一些富有地方或部门特点的社会管理方法和新的社区管理模式。

例如:

北京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枢纽型社会组织”;上海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广州的“三中心一队伍”、“社区五个一工程”;深圳的“一格三员”、“一站式、一体化社会服务”;等等。

在社会管理的实践中,许多地区和部门创造了一些新鲜经验。

例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创新社会管理思路变成规划和项目;抓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等等。

这些实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将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把成功的做法推广开来,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法。

    以社会化为导向推进社会管理方法创新

    推进社会管理社会化,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个重要方向。

社会管理社会化,主要是指社会事业社会办、社会事务社会管,社会成果社会享。

社会管理社会化主要有三种实现形式:

一是管理主体多元化,即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有效合力。

根据社会管理现状,应当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

二是管理政策公平化。

社会管理政策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通过制定和实施公平化的社会政策,使全体人民都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尤其是能够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参与多样化,可以是义务参与、有偿参与,社会组织参与、居民个人参与,也可以由政府购买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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