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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重大事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重大事情报告制度

  篇一: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

幼儿园重大事情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

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

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

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9)自然灾害事故:

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幼儿园失盗,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11)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12)教职工行为不当,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

  (13)幼儿私自一人从学校出走20小时内,联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时私自从幼儿园出走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4)其它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1)无论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以及伤害在重伤以下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2)有较重安全隐患。

幼儿有严重的轻生言论或迹象、有较重的自残现象等均视为较重安全隐患。

  3.其它各种方式或行为造成了幼儿或教职工受到伤害或影响,但不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下轻微程度的为一般安全事故。

  4.报告对象:

现场人员或知情者或有关责任人,预料或发现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一般安全事故应报告到相关领导干部(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处理;较重安全事故要报告到园委会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要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处理。

凡知情不报、或隐瞒、或拖延缓报、或私自处理导致事故扩大、或失控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二:

幼儿园突发事故处置制度和报告制度

  大河屯镇清华双语幼儿园突发事故

  处置制度和报告制度

  大河屯镇清华双语幼儿园突发事故处置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确保教学活动能有一个良好的秩序。

根据《南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园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类型

  1、重大火灾事故。

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

指在校园内或幼儿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因交通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并有重大经济损失。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指校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死亡1人以上,中毒2人以上的。

  4、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指校园建设工程中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指校园的压力容器、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指在校园教育教学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的失职,导致死亡1人以上;重伤1人以上的。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

指校园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物源性疾患,导致死亡1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安全应

  急预案。

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派出所报案,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事故的大体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紧急措施;需要有哪些相关部门协助抢救处理相关事宜。

  2、保护好事故现场。

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现场的所有人员,除防止事故扩大外,在需要疏导交通等情况下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一定要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应急事故处理原则和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立即启动应急小分队,果断处置。

  

(一)重大火灾事故

  1、发现者迅速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报告时请告知:

详细地址,火灾类型,报告人等待地点等。

  2、迅速疏散幼儿和抢运贵重仪器物资。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拨打122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直到交警赶来勘察处理。

  2、妥善做好伤员家属的思想工作。

确保幼儿园正常的保教活动秩序。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抢救伤员,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力所能及的控制危险源,如采取隔离、掩盖、遮蔽、冲洗等措施控制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迅速向教体局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校园保安、教职工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迅速抢救受害师幼,尽量减少师幼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幼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教体局报告。

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2、保留好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

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一把手负总责。

  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

马清川

  成员:

王军振闫胜楠刘付华肖知瑞陈美丛张素素张祥蕊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措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师幼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受害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相关的其它事项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2、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体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熟知预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并适时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师幼安全。

  3、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参加各种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篇三: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的安全意识。

我园将定期对本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

并努力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通报工作制定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教师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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