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件练习题汇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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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期免抵退税额27万元,所以,
应退税额=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3、某适用“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02年10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820万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150万美元(汇率1:
8.2),当期购进的各种货物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20万元人民币,另有购货的运输发票2张,一张是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输发票,运费为0.2万元,另一张是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发票,运费为0.4万元,含公路建设基金0.1万元。
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退税税率为15%,上期未扣完的进项税额为23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10月应纳和应退的增值税额。
(1)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50×
8.2×
(17%-15%)=24.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820×
17%-(320+0.4×
7%-24.6)-23=-179.028(万元)
(4)当期免抵退税额=150×
8.2×
15%=184.5(万元)
因为184.5大于179.028,所以当期的退税额为179.028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84.5-179.028=5.472万元
4、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打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
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退税税率6%,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6000÷
(1+6%)×
6%+5000×
6%=639.62(元)
5、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
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10000×
13%+2000×
17%=1640(元)
二、消费税
1、某卷烟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当月销售额为180万元(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为180元,共计40标准箱),当月月初库存外购烟丝账面余额70万元,当月购进烟丝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账面余额为50万元。
请计算该厂当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税款(卷烟适用比例税率为45%,定额税率150元/每标准箱,烟丝适用比例税率30%,上述款项均不含增值税)
答案:
(1)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180×
45%+40×
0.015=81.6(万元)
(2)当月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税款
=(70+30-50)×
30%=15(万元)
(3)当月销售卷烟实际应交纳消费税
=81.6-15=66.6(万元)
2、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日本进口140辆小轿车,每辆小轿车海关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率为5%,请计算进口这些轿车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额。
(1)小轿车进口关税税额140×
8×
110%=1232(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140×
8+1232)/(1-5%)=2475.79(万元)
(3)进口应纳消费税税额2475.79×
5%=123.79(万元)
(4)进口应缴增值税税(140×
8+1232+123.79)×
17%=420.88(万元)
或者:
=2475.79×
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要求:
(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2)计算甲酒厂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1)乙酒厂:
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①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30×
2000×
(1-13%)+(25000+15000)]÷
(1-20%)=115250(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15250×
20%+8×
0.5=31050(元)
②应纳增值税=(25000+15000)×
17%=6800(元)
(2)甲酒厂:
①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不交消费税。
②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7×
16000×
17%=19040(元)
进项税额=30×
13%+6800+12000×
7%=15440(元)
应纳增值税=19040-15440=3600(元)
4、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以交款提货方式销售A型小汽车30辆给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5万元,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应收价款450万元,当月实际收回价款430万元,余款下月才能收回。
(2)销售B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含税单价12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由于特约经销商当月支付了全部货款,汽车制造企业给予特约经销商原售价2%的销售折扣。
(3)将新研制生产的C型小汽车5辆销售给本企业的中层干部,每辆按成本价10万元出售,共计取得收入50万元,C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3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65.52万元,3辆进口小汽车固定资产的原值为62万元,销售时账面余值为58万元。
(5)购进机械设备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
(6)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并经国税务机关认证,支付购进原材料的运输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由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1.2万元,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并取得普通发票。
(8)当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原材料金额35万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79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损失为35万元。
2005年12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下:
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430+600×
(1-2%)+50]×
17%-[3.4+102+(20+5+3)×
7%+1.2-35×
17%]=181.56-102.61=78.95(万元)
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430+600×
8%=85.44(万元)
(说明:
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均适用8%的消费税税率,C型小汽车成本利润率8%)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或回答问题,计算事项需计算出合计数:
(1)根据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情况,按资料顺序逐项指出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
简要说明理由。
(2)2005年12月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
(3)2005年12月该企业应补缴的消费税。
(4)假定企业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属于故意行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2006年)
(1)①交款提货方式销售的汽车30辆,由于已经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450万确认为销售收入,企业按照430万为销售收入计算有误,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②销售给特约经销商的汽车50辆,销售折扣不能冲减销售额,以全部销售额作为销售收入,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③销售给本企业职工的汽车,按照成本价格计算税金,价格属于是明显偏低,应该核定计税依据,由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应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企业按照成本价格50万计算收入有误,所以计算出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④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因为售价高于原值,应该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企业没有缴税,计算有误。
⑤企业购进机械设备,属于是固定资产,对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3.4万元有误。
⑥对于装卸费、保险费用不得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误。
⑦对于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没有计算,进项税额的计算有误。
⑧对于发生的原材料的损失中的运费的进项税额计算有误,应该是2.79/0.93×
7%,企业将属于运费的进项税额按照原材料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有误。
(2)2005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0×
17%+102+5×
10×
(1+8%)÷
(1-8%)×
17%-[102+20×
7%+1.2+2×
7%-(35-2.79)×
17%-2.79÷
(1-7%)×
7%]+65.52÷
(1+4%)×
4%×
50%=188.48-99.06+1.26=90.68(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90.68-78.95=11.73(万元)
(3)2005年1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0×
8%+600×
8%+5×
8%=4.7+84=88.70(万元)
应补缴消费税=88.70-85.44=3.26(万元)
(4)偷税数额=11.73+3.26=14.99(万元),大于10万元。
偷税比例=14.99÷
(90.68+88.70)×
100%=8.36%,小于10%。
该企业偷税比例在没有达到10%以上,没有构成犯罪。
应该属于是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营业税
1、甲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03年经营业务如下:
⑴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
建筑业劳务费价款1000万元;
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时取得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00万元);
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
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结算。
⑵甲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B建筑工程公司(B建筑工程公司为只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
⑶甲建筑工程公司向C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
⑷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30万元,餐厅、歌厅、舞厅收入共55万元。
要求:
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⑴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⑵甲建筑工程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
⑶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⑷甲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1)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0-500-200)×
3%=69万元
(2)甲建筑工程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1300-700)×
5%=30万元
(3)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0×
5%+55×
20%=12.5万元
(4)甲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500÷
17%-300×
17%=21.65(万元)
2、某市一娱乐公司2004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1)门票收入220万元,歌舞厅收入400万元,游戏厅收入100万元;
(2)保龄球馆自7月1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120万元;
(3)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150万元;
(4)非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销售收入60万元;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别取得租金76万元、赔偿金4万元;
(7)派出5名员工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70万元;
(8)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10万元。
(注:
除税法统一规定的特殊项目外,该公司所在地省政府规定,其它娱乐业项目的营业税税率为5%)
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4)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1:
(1)①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220×
20%=44(万元)
(注:
该公司主营娱乐业,门票收入按娱乐业税目计征,税率为20%)
歌舞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400×
20%=80(万元)
游戏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100×
20%=20(万元)
②保龄球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120×
5%=6(万元)
③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150×
5%=7.5(万元)
④非独立核算小卖部是兼营行为,不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
60/(1+6%)×
6%=3.40(万元)
由于该公司是娱乐公司不是商业企业,征收率为6%。
)
⑤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5%=30(万元)
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⑥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应缴纳的营业税:
(76+4)×
5%=4(万元)
⑦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属于境外发生的劳务,不是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⑧代销福利彩票业务手续费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5%=0.5(万元)
该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合计=44+80+20+6+7.5+30+4+0.5=192(万元)
(2)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
250/10000=4.5(万元)
(3)该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城建税=(192+3.40+4.5)×
7%=14(万元)
(4)该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92+3.40+4.5)×
3%=6(万元)
答案2
营业税=(220+120+150+60+600+76+4+10)*5%+(400+100)*20%=162
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
250/10000=4.5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城建税=(162+4.5)*7%=11.66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62+4,5)*3%=5
四、企业所得税
1、下表是某企业10年盈亏情况。
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期,请分步说明如何弥补亏损企业10年内应纳所得税总额(税率33%)。
年度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
获利90-60-80-305010303080120
(1)991年应纳税额=90×
33%=29.7(万元)
(2)1992年亏损到1996年弥补完.
(3)1993年亏损到1998年仍未弥补完,从1999年起不能再弥补.
(4)1994年亏损到1999年弥补完,1999年盈余50万元.
(5)10年应纳税总额=29.7+(50+120)×
33%=29.7+56.1=85.8(万元)
2、某国有公司当年度境内经营业务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其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4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1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
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250万元,B国规定税率为30%,租金所得为150万元,B国规定税率为10%。
请计算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1)公司境内外所得汇总应纳所得税税额=(2000+600+400)×
33%=990(万元)
(2)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已纳税额=500×
40%+100×
20%=200+20=220(万元)
A国分支机构税额抵扣限额=(2000+600+400)×
33%×
600/(2000+600+400)=198(万元)
因为198<
220,所以抵扣198万元
(3)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已纳税额=250×
30%+150×
10%=75+15=90(万元)
B国分支机构税额抵扣限额=(2000+400+600)×
400(2000+400+600)=132(万元)
因为132>
90所以抵扣90万元
(4)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后缴纳所得税税额990-198-90-=702(万元)
3、某企业2008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
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800万元;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3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20万元。
计算:
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1)会计利润=3000+50-2800-35=215(万元)
(2)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15×
12%=25.8(万元)
大于10万元,公益性捐赠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3)直接捐赠不得扣除,纳税调增5万元;
(4)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万元需要做纳税调增。
(5)应纳税所得额=215+5+20=240(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240×
25%=60(万元)
4、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300万元,适用税率10%,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
计算该外国公司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计算题
预提所得税=[200+300+(3000-400)]×
10%=310万元。
5、新华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居民企业)于2007年1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收入为1000万元(第一年取得该项目收入)。
2、2008年利润表反映的内容如下:
(1)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成本为500万元
(2)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销售费用20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
财务费用200万元
(4)“投资收益”50万元(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万元);
(5)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5万元;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元);
(6)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通过省教育厅捐赠给某高校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50万元,存货盘亏损失50万元)。
3、全年提取并实际支付工资支出共计1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工资100万元),全年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性支出12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0万元,发生的职工教育费支出25万元。
4、假设
①除资料所给内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②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能够单独核算
③期间费用按照销售收入在化工产品和环境保护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要求:
计算新华公司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2008年利润总额
=(9000+1000)-(4500+500)-(200+50)+50-(2000+200+1200)-800=600
2、2008年销售收入=9000+1000=10000
分一般项目、环保项目
3、2008年各项扣除
(1)成本4500、500合计5000
(2)销售税金及附加200、50合计250
(3)期间费用3028.5、336.5合计3365其中:
销售费用2000[广告费在销售营业收入15%(10000×
15%=1500>
200)据实扣除]
财务费用200
管理费用1200-35=1165
业务招待费限额=10000×
5‰=5085×
60%=51调整85-50=35
期间费用(化工产品)
=(2000+200+1165)÷
(9000+1000)×
9000×
100%=3028.5
期间费用(环保项目)
=(2000+200+1165)÷
1000×
100%=336.5
(4)营业外支出800-(100-72)-50=722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
12%=72
(5)工资三项经费调整9、1合计10
(福利费为工资的14%、教育经费为工资的2.5%,
均没有超过标准,不需调整)
其中:
工会经费调整=30-1000×
2%=10
4、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5000+250+3365+722-10)-30×
50%(加计扣除)-50(07年亏损)
=10000-9327-15-50=608
5、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608×
25%-〔1000-(500+50+336.5-1)〕×
25%
=152-28.625
=123.375万元
六、个人所得税
1、某个人取得来源于美国的一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12万元,以及一项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8万元,总计在美国缴纳税款折合人民币2万元;
另外,该人还从日本取得一笔股息折合人民币10万元,被日本税务当局扣缴所得税1万元。
该人能够向国内主管税务局提供全面的境外完税证明,且已证明属实。
(1)计算境外税额扣除限额;
(2)计算在我国应当实际交纳的税款。
(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