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辩大赛策划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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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或租赁活动场地;
3、邀请评委团(5人)或老师;
4、邀请各大高校法律协会来我校观摩;
5、制作宣传海报、横幅扩大活动影响力;
6、统计相关参赛团队及选手名单并制作评分表;
7、置办活动相关的道具(秒表2个,摇铃2个,座示牌14个。
)
8、活动工作人员安排:
(1)主席一名。
宣布辩论赛开始,介绍评判团、点评嘉宾、特邀提问嘉宾、参赛队和队员及所持立场、辩题,维持赛场气氛,并宣布比赛结果。
(2)计时员两名。
按照辩论规则对每支代表队分别计时。
每队发言时间剩30秒时,计时员摇短铃声示意;
每队用时满时,计时员摇长铃声终止发言。
(3)计分员两名。
评判团评分结束,计分员负责汇总,并将最后得票结果交辩论会主席处。
(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9、活动相关工作人员到达活动场地做好活动准备,包括场地布置、设备调试、嘉宾席安排等其他具体的准备工作。
B、参与方:
1、请各大高校联系师大负责人张钰瑶(副社长),报备参与人数;
1、请参赛学校积极准备辩题;
2、每支队伍4-5名辩手;
3、参赛辩手须着正装;
4、为保证公平、公正原则,各参赛队提供一名计时人员和一名统分人员,各校负责人做大众评委;
6、请各大高校务必在活动开始(4月13日10点整)之前到达本校;
7、抵达师大地点是208车站终点站,即师大二桥(望城门),届时方便师大法学社工作人员迎接。
8、各大高校负责人自行约束自己协会成员,注意安全问题。
(二)、赛制
1、参赛队伍及方式。
南昌市十二所高校分为3个片区,每区出一队,主办方江西师范大学直接晋级决赛争夺冠军。
2、半决赛。
(2013年4月13日)
共进行三场半决赛。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场:
2013年4月13日10点整
对抗双方:
江西城市学院VS瑶湖区代表队
辩题:
案例一
正方:
江西城市学院
反方:
瑶湖区代表队
下午场:
2013年4月13日13点整(第一场)
南昌大学VS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案例二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2013年4月13日14点30分(第二场)
江西农业大学VS华东交大理工
案例三
江西农业大学
华东交大理工
3、决赛。
进入决赛的学校是半决赛中三场比赛的三个第一名和主办方江西师范大学。
在半决赛中分获第一名的三所学校按半决赛的比赛成绩排出一二三名,其中,第一名与江西师大争冠亚军,第二三名争季军。
半决赛共进行两场
第一场:
2013年4月27日13点整
半决赛结束后通知
第二场:
2013年4月27日14点30分
(二)、活动流程:
1、辩论赛承办方致开场词,介绍莅临现场的领导、评判团、点评嘉宾及来参赛观摩的各大高校名称
2.辩论规则详见附件一
3、评判团退席评判,工作人员做记分、统分工作。
4、点评嘉宾上台现场点评。
5、辩论赛主席宣布本场比赛各队的得票情况及最后结果。
(本流程适用于本次活动的半决赛、决赛)
(三)、活动后期:
1、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南昌各大高校参赛团队和观赛人员安全离校。
2、活动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活动场地。
3、活动承办方—江西师范大学法学社全体成员做活动总结,并将活动总结报告反馈给活动赞助商,南昌市各大高校法律协会、法学社及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七、活动预算:
(一)、海报与横幅:
100元;
(二)、邀请老师的费用:
400元;
(三)、嘉宾饮用水:
***元;
(四)、奖品:
(五)、会场租赁及布置费用:
300元;
(六)、活动道具(秒表2个,摇铃2个,座示牌14个):
50元
(七)、用于接待各大高校参赛团队及观赛人员费用:
5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
(二)、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活动前需要将场地的紧急疏散地图和相关安全事宜告知活动参与者,诺在活动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活动主持人(主席)应该注意把握现场气氛;
(四)、活动进行过程中,现场的技术人员应随时注意调整设备,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五)、活动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各高校来我校参赛和观赛的代表的接待工作。
九、活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张加强:
**********
张钰瑶:
吕茜:
附一:
辩论细则
1、开场预备(2分钟):
(1)主席请参赛队向评判团递交原始报告(提供复印件6份)。
(2)主席介绍本场参赛队(不介绍来自哪一学院)、辩题背景后,宣布比赛开始。
2、原始报告(6分钟)
(1)以正反方为序先后发言,由本方一辩宣读己方原始报告(列出己方有代表性的基本观点2-4条,并作初步的解释说明),每方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观众提问(4分钟)
主席邀请两名现场观众向两方各提一个问题。
每次提问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回答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期间可更换一辩。
4、对辩环节(4分钟)
正反双方二辩同时进行,各持2分钟对辩时间。
时间还剩三十秒时计时员将会提醒。
5、盘问环节(6分钟)
正方三辩先后向反方四位辩手各提出一个问题,每次发问时间不得超过15秒。
当发问时间已达15秒时,计时员将会提醒,正方三辩立即停止发问。
被指定的反方辩手须马上回答,而回答时间不得超过30秒。
当回答时间已达30秒时,计时员将会提醒,被指定的反方辩手须立即停止回答。
接着,正方三辩将继续盘问反方其它辩手。
正方三辩盘问结束后,反方三辩将进行盘问,时间、形式与正方三辩一样。
注意事项:
盘问环节中,盘问方只能提出问题,而不能对被盘问方的回答进行辩驳;
被盘问方只能针对问题进行回答,而不能向盘问者提出问题。
如有犯规将由独立评委扣除0.5分。
6、盘问小结环节(4分钟)
正反三辩针对盘问环节先后进行小结,时间各为2分钟,时间还剩三十秒时计时员将会提醒。
7、辩驳阶段(12分钟)
在本环节,各队一方面应对其他方的质疑进行有效响应,一方面应围绕各方存在的差别或分歧,对对方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进行辩驳,显示己方更强的说服力、影响力和号召力(出现有损他人人格言行的,每次由独立评委扣2分)。
(1)以正反方为序先后轮流发言,每次发言时间不作限定(但本阶段每方发言时间总计不超过6分钟),各方发言间隔时间不超过5秒,超过5秒视作放弃本次发言机会。
各方每位队员均应发言1次以上(否则由独立评委扣1分)。
(2)每方讲满6分钟后本阶段结束。
8、讨论调整(2分钟)
各方讨论2分钟,根据此前辩论情况对己方基本观点进行相应调整——吸纳了其他方观点的应声明,且不能自相矛盾。
此间教练及替补队员可与场上己方队员交流并可更换四辩。
9、总结发言(8分钟)
以反正为序,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发言(内容应简洁、完整,并旗帜鲜明地向观众提出某方面的号召)。
每方发言时间不超过4分钟.
附二:
比赛评分细则
五位评委每人打分,各自独立地将基于以下内容和标准为每场比的双方综合评分,每场比赛得分高者胜出比赛。
来自各大高校的负责人作为大众评委(偶数制,单数时为保证公正主办方负责人不参与大众评委),实行投票制(每人每场比赛限投一票),大众评委的票在最后成绩上每一票加0.5分。
1、开篇立论20分。
立论逻辑清晰、言简意赅、视野宽广、角度新颖、有理论深度9分;
联系实际和具体事例的务实内容8分;
清新流利的语言、语风3分;
2、对辩环节10分。
逻辑层次清晰、理论贴切5分;
机敏的反应和应变能力5分;
被对方问的没话说扣2分.
3、盘问小结10分。
符和逻辑,紧扣辩题。
4、自由辩论35分。
逻辑层次清晰、理论贴切10分;
不回避问题、机敏的反应和应变能力10分;
论据事实丰富、知识广博10分;
配合默契、积极、幽默、亲和的语言和辩风5分;
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5、总结陈词20分。
紧扣本场辩论、理论结合实际5分;
结论有破有立,论证过程细腻而严密10分;
风度和语言的文采5分;
6、提问答辩5分。
积极、准确、机智、直接、详实的回答提问5分。
5、辩论中还应遵守以下原则,否则评委将会扣分:
(1)辩论不应涉及政治、宗教中的敏感问题。
(2)辩论中不应偷换概念,转换辩题的核心内容。
(3)辩论过程中不能进行人身攻击。
6、打分表正方
环节
开篇陈词
(20分)
对辩
(10分)
盘问、小结
自由辩论
(40分)
总结陈词
(20分)
总计
得分
反方
(10分)
附件三
案例一“捐赠善款余额应该归学校所有还是归被捐赠孩子的父母所有”。
正方:
捐赠善款余额应该归被捐赠孩子的父母所有
反方:
捐赠善款余额应该归学校所有
案情介绍如下:
蒋龙龙生前系浙江省苍岩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以下简称苍师附小)的学生,2005年5月蒋龙龙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因换骨髓至少需30万元。
2005年6月苍师附小在苍岩市报上以全校少先队员名义发出题为《用爱心挽救一个充满期待的生命》的倡议,呼吁社会各界为蒋龙龙治病进行捐款。
经新闻媒体引导及社会各界的安排、策划,至2005年8月共募捐人民币353302.25元。
在蒋龙龙治病过程中,其父母蒋玮良、林丽凭票到苍师附小支取并使用捐款。
2006年12月蒋龙龙病故。
2007年1月30日,蒋玮良、林丽到苍师附小支取了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期间用于蒋龙龙治病及丧葬的所有费用,并注明“结清所有账目”,合计支用捐助款人民币280051.20元,结余73251.05元。
2007年4月8日,苍师附小与本市慈善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将善款余额全部捐给本市慈善会。
2007年5月,蒋玮良、林丽诉至法院,称为蒋龙龙治病,不仅用去家庭全部积蓄,还欠债务83000元。
要求苍师附小返还剩余善款。
案例二:
王庭ATM机超额取款是否构成盗窃罪
正方:
王庭ATM机超额取款构成盗窃罪
反方:
王庭ATM机超额取款不构成盗窃罪
案情:
2006年4月21日,被告人王庭和朋友谷山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取款机取款。
发现取款机系统出错了,自己取了1000元,取款机却只在卡里扣划了1元存款。
此后一天之内,王庭从这台柜员机取出170多笔款项,合计17.5万元,随后离开广州。
在外潜逃1年之后,王庭于2007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王庭涉嫌盗窃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例三:
张某是否构成抢劫罪
正方:
张某构成抢劫罪
反方:
张某不构成抢劫罪
张某是某饭店的厨师,负责切墩儿。
由于厨房管理混乱,张某天天怀揣心爱的菜刀上下班,以防他人滥用或盗窃自己的切菜工具。
一日上班路上,张某遇见另一酒店老板李某(女)。
因李某尚欠张某工资6000元,经多次索要不给,张某一直愤愤不平。
张某发现李某的挎包不错,估计里面也有一些钱,便突然冲过去一夺而下。
张某在夺宝的同时,菜刀也无意中暴露出来。
李某惊恐万状,没敢反抗。
张某心生疑惑,顺势一看,发现原来李某看见了自己的菜刀,故意挖苦的说:
“怎么?
你以为我是孬种?
!
惹急眼了老子就剁了你!
”李某更加害怕,一动不动。
张某得意洋洋,踱步而去,并丢下一句话:
“咱俩没帐了——啊!
”。
李某报案后,张某遂被公安机关抓获。
事后查明,李某的挎包价值1000元,内藏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现金3000元、还有其他不值钱的杂物。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