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总结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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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厅确定了“回头看”以落实“三不强、三不足、三不够”尚未整改到位的措施为重点,以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为重点,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完善机制。
四是讲求实效。
我厅“回头看”始终着眼于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抓好落实、巩固成果、取信于民,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坚持学习实践,明确财政发展思路
自今年2月作为集中性教育的学习实践活动结束以来,我厅继续坚持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厅务扩大会议、专题培训、自学等,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视察海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关于推进海南科学发展特别是当前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推动财政工作的实际行动。
为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危机,2017年财政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坚持财政工作“三个转变”财政理念、突出“三促三保”工作重点,坚决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重民生”的要求,加大“三农”、教育、卫生、社保、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投入,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支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具体明确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四个着力点:
一是着眼于扩大投资,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着眼于促进消费,刺激和扩大省内外需求;
三是着眼于调整结构,支持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着眼于推进改革,打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并提出2017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的目标,要求全省财政系统正确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坚定信心,沉着应对,确保完成增长目标。
全省财政工作思路更加明确,科学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
三、抓好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厅党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概括为“三不强、三不足、三不够”。
“三不强”是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强、预算执行的绩效性不强、转移支付的合理性不强;
“三不足”是指:
资产管理的可行性不足,政府采购的及时性不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不足;
“三不够”是指:
金财工程的全面性不够、财政监督的有效性不够、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不够。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厅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重点和目标,共细化出九类42项整改的具体措施。
其中,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已经落实的有20项,此次“回头看”着重对需要常抓不懈的其余22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逐类逐项指定了抓落实的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
责任处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统筹安排,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回头看”,研究提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政策,重点研究如何科学分类项目支出,控制行政成本;
如何推进执收执罚部门预算安排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
如何进一步加强部门项目库管理,提高部门项目支出编制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如何真正做到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挂钩;
如何进一步完善项目预算听证制度等。
同时,开展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升级试点工作,并结合我省预算管理改革需求情况,制定了我省试点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二)预算执行绩效性方面,在GFMIS系统中增加对预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功能,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拨付效率;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通报评比办法》,对各处室2017年省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比通报;
对2017年省本级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关于报送2017年省本级支出执行执行分析的报告》上报省政府,提出加强省本级支出执行管理的建议;
强化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存量资金的运作收益;
认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资金账户管理,对财政专户实行实时监控,通过多方对账构筑资金安全防线;
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我厅组织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试点。
(三)转移支付合理性方面,加快资金下达,5月份前已将2017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部分以及省对市县其他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指标全部下达市县,满足市县资金需要;
切实做好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执行工作,开展省直管县体制运行情况调研,指导做好县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完善工作;
根据关于完善县乡最低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措施,相应修改我省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积极构筑县乡财政良性运行的保障机制,提高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根据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相应制定我省对白沙、琼中等热带雨林主体功能区专项转移支付办法。
研究将海口市辖区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以及将儋州建设西部中心城市行政管理支出增支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范围的具体处理办法;
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生态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对中部山区老百姓进行生态直补的有效途径;
结合我省民族地区经济财政基础薄弱,增值税收入年度间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
(四)资产管理可行性方面,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推进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跟踪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的执行情况,研究转企改制事业和企业化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式,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实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拟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开展资产配置计划的审核工作,并加强对资产配置数量和价格的监督;
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资产管理系统试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控奠定基础。
(五)政府采购及时性方面,将采购目录划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放开政府采购代理市场,有效促进代理机构的良行竞争,提高代理机构的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
改进协议供货采购,改变以往的价格招标为折扣率招标,将价格监控权交给采购人,实行采购人和财政双重监控机制;
改进采购方式,采购人直接登陆系统实行网上采购操作,减少中间环节,达到快捷目标;
印发执行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配合,研究完善海南省采购中心的管理体制问题;
根据2017年省人大立法计划,正在起草《海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六)会计核算准确性方面,规范市县集中核算改革,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通知》,加大指导力度,逐步规范全省会计业务处理模式,全面推进乡镇会计集中核算改革;
深入推行全省统一的会计基础数据、账务初始设置、财务报告等规划,加快全省会计数据的大集中进程;
编写《海南省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基础工作规范》,提高全省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核算管理模式,自今年1月起试行新的会计网络核算集中监管模式,并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于5月份正式实施。
(七)金财工程的全面性方面,完成我省金财工程一期可研性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财政部审核,力争中央下达项目建设资金;
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为适应全省工资统发改革需要,完成财政金库报表开发工作,加快推进财政资金拨付电子工作;
完善非税收入预算分析管理模块开发,提高了全省非税收入预算执行信息汇总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扩大20多家单位的POS刷卡缴费推广工作;
完成GFMIS单位项目额度的控制管理,并在省本级实施;
完成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业务需求分析,提出技术解决方案;
完成会计核算系统相应功能的修改完善。
(八)财政监督有效性方面,建立财政、审计、国税、地税、注协、专员办6家部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换监督检查信息,形成财政监督整体合力;
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四条主线,全方位推进财政监督体系建设;
加强财政支出检查,组织“小金库”治理,开展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检查,特别是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加强对2017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九)服务大局主动性方面,推进以狠抓落实、增强执行力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大重要事项督办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重新制定财政工作规则,梳理业务流程,规范财政管理;
组织开展财政业务权力搜索,制定权力制约机制;
召开全省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签订廉政责任状,提高财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组织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能力;
制定《海南省财政系统信息与调研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财政厅政务公开信息网等,公开财政职能、财政信息和财政预决算、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研究开发财政行政管理系统,推进财政办公自动化,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海南科学和谐发展
(一)加强收入管理,财政收支实现增长
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全省财政部门积极会同税务部门,加大征管力度,加强财税库银联网,健全收入监控体系,跟踪管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及时组织收入入库。
1-5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00,88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2.8%,增收61,064万元,增长9.5%。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280,403万元,增支458,592万元,增长55.8%,完成年度预算的28.3%,比上年同期进度快0.8个百分点。
其中省本级支出421,437万元,增支211,600万元,增长100.8%,完成年度预算的27.5%;
市县级支出858,966万元,增支246,992万元,增长40.4%,完成年度预算的29.8%。
财政收支的稳步增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促进经济增长
一是确保资金到位,推动中央新增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首先,加紧下达中央新增投资补助资金。
自去年第四季度中央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以来,财政部已下达我省三批新增投资补助资金共304,737万元,我厅已分解下达270,881万元,正在下达599万元,其余资金22,288万元待省发改委(或省工信厅)下达投资计划后抓紧下达。
其次,落实省配套资金。
第一、第二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省配套资金已百分之百落实。
其中,第一批配套资金72,424万元,目前除35,221万元农村公路项目配套资金由省交通厅按进度直接拨付外,省财政已下达33,169万元。
第二批配套资金55,827万元,目前省财政已下达807万元,正在下达2,850万元。
第一批未下达的配套资金4,034万元和第二批未下达的省配套资金52,170万元(其中:
省交通厅直接举借农村公路项目地方债券资金41,731万元),将根据地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以及省发改委(或省工信厅)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及时下达资金预算。
第三批配套资金我厅正会同发改等部门抓紧研究,尽快予以安排落实。
此外,注重加强新增投资资金监督管理。
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新增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制定了《海南省扩大内需财政投资资金管理办法》,报请省政府批准并印发执行,规范扩大内需新增投资资金使用;
建立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制度,要求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县财政局于每月3日前上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提高资金投资效益。
二是加大重点建设投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
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科技创业园和软件生态园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出口及商贸物流业;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重点奖励有品牌、有市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
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发展。
三是支持招商促销活动,促进主导产业平稳发展。
安排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安排房地产、旅游、热带农产品等促销经费,用于参加各种博览会、交易会,开展国际旅游岛等旅游宣传促销,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推动产业发展。
(三)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积极促进扩大内需
2017年,国务院批复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29亿元。
我厅会同省发改部门,提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计划,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将政府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制定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做好转贷协议和市县级次分解等工作,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目前正积极与财政部衔接,争取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行地方债券。
同时,对符合中央投资方向的在建项目或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采取了财政预拨等方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5大类。
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安排70,000万元,占24.1%;
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共安排71,800万元,占24.8%;
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共安排32,000万元,占11.0%;
生态建设工程共安排54,400万元,占18.8%;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61,800万元,占21.3%。
从资金性质来看,用于中央新增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地方配套安排188,200万元,占64.9%;
其他项目安排101,800万元,占35.1%。
(四)切实改善民生,支持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足额安排资金,认真落实民生规划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九大工程。
1-5月,全省财政安排重点民生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共453,695万元。
其中,教育工程111,117万元,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绩效工资水平,农垦中小学全部移交地方管理,教师与地方同等待遇,继续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程2,192万元,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程50,000万元,支持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居民医保覆盖率和省直重点医疗机构建设,支持解决农垦卫生院“一无三配套”问题;
社会保障工程185,399万元,支持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和五保户供养水平,农垦社会保险实现属地化管理,与地方同等待遇,建立村干部生活补贴长效机制;
住房保障工程37,630万元,支持廉租房建设、少数民族茅草房改造和危房改造,解决中低职级公务员住房困难;
农民增收工程44,089万元,加大对种粮农民补贴和购买农机具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科技110服务能力;
生态文明建设工程9,711万元,加大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沼气和海防林建设等;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533万元,用于改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文明生态村,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文体项目;
其他项目4,004万元,用于家电下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进一步完善zd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zd基础建设,确保zd部门正常运转经费,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确保解决全省市县工商系统停征“两费”后的经费问题,支持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体系。
(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制定省本级具体落实方案,严格控制行政成本。
在统计掌握省本级财政拨款单位有关项目支出三年支出情况的基础上,划定各单位各项行政成本项目的控制数以及直接调减财政拨款预算数,对于所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省本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中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项目前期费用、扣除午餐费后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直接调减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指标(约4000多万元)。
同时,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单位2017年与行政成本相关的经费实际支出水平,当单位实际支出水平超出下达的控制数,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将不再允许单位进行相关的支出,真正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通知精神落实到位。
五、积极推进改革,努力创新体制机制
(一)争取旅客购物免退税政策,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国际旅游岛建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我厅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牵头会同省国税局、海口海关等单位制定《加快实施和推进旅客购物免退税政策工作方案》,并多次赴京,积极与财政部等有关部委联系沟通,争取有关部委支持,实施和推进旅客购物免退税政策,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落实已经批复的政策,主要是加快推进市内免税店建设,积极研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相关政策建议;
二是积极研究尚未批复的政策,主要是离岛旅客购物免税实施方案的意见和相关政策建议;
三是研究退免税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6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委组成的调研组赴海南进行调研,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接洽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需求。
我厅在推进国际旅游建设中的主动工作作风,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卫留成书记批示:
“工作富有成效,方案比较具体。
”罗保铭省长批示:
“省财政厅并国税、海关等部厅在推进购物免税政策与财政部的工作对接中,积极主动。
”
(二)深化财政改革,继续创新财政体制机制
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方面,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1-5月有14家省本级预算单位新增纳入改革,市县一级全面推行改革;
稳步推进惠民“一卡通”改革,修改完善《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完成惠民补贴项目清理,研究制定改革制度,启动管理系统开发,选择试点市县并进行前期培训工作;
省本级公务卡使用单位和结算报销金额逐步增加,刷卡支付和财务报销运行顺畅,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同时重点指导海口、三亚、保亭等市县进行改革试点;
完善省本级电子支付系统,增加金库报表的查询等功能,提升支付效率。
非税收入改革方面,起草并向省政府上报《关于制定海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意见的说明》;
实行非税收入POS刷卡收缴改革,完成POS机安装、培训等实施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海南省罚没物品处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罚没物品处理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分解改革任务,加强改革督导;
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指导市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开展“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试点;
跟踪落实在职和离职农村两委干部补贴发放情况以及乡镇农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社保等问题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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