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692791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41.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建 建设工程法律 考前点题 小抄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发明专利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期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和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书面委托代理的委托书应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人的事项,权限和时间,委托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6: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又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响应的专业力量;

3,有符合本法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无权代理三种表现形式:

自始XX;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已终止.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然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必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需本人存在过失;

须相对人为善意.

7;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它是一种财产权,又称财产所有权。

包括1,占有权(对财产实际掌握,控制的全能);

使用权(对财产的实际利用、控制的全能);

收益权(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处分权(依法对财产进行处置,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全能).用益物权:

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

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地役权概念: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服地.

诉讼时效的分类及年限:

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

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例如:

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

7: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8: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的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军用房屋建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9:

我国目前有多种建筑专业职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10:

工程监理对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

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11:

必须招标项目的有:

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价低于以上几种,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2: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1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撤回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

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非法确定中标人,其结果是中标无效,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5: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16: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7: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去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

《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19: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0: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2: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情发生的单位概况,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3: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之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

24: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25:

注册执业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能注册。

26: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7: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为3年。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8: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天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29: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0: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58.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为产品质量负责的义务,确定标识规范的义务,确保包装质量合格的义务,其他禁止性义务。

销售者对产皮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进货检验的义务,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其他禁止性义务。

31:

在城市市区范文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项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等。

32: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一次裁决原则,合议原则,强制原则。

工程监理实施监理的方式有:

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特点:

具有权威性和综合性。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3: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4: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5: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限制限期,不得超过2年。

36: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7: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8: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39: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40:

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

停止侵害,消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重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41:

我国的主刑包括: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民事松松证据的种类:

书证(也包括非纸类的物质也可以成为载体,如木,竹等),物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看验笔录。

地域管辖分为:

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其中与建设工程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为特殊地域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房屋买卖纠纷,因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42:

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双务合同和单误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是合同和不要是合同,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

43:

合同的一般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4: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建设单位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资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45: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6:

仲裁的基本特点:

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

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

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合同因抵消而终止,合同因提存而终止,合同因免除债务而终止,合同因混同而终止。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三种,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保证的方式分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诉讼的参与人:

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调节的行式有:

民间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调解。

47: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得案件,应当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8:

对判决不服的,提起上诉时间为15天,对裁决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天。

只有当双方的上诉期都届满,均未提起上诉,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49: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50: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51: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52:

无效合同的原因: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请执行规定。

53:

无效的免责条款: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4: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55:

事故等级划分的要素分为:

人员伤亡数量(人身因素);

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经济要素);

社会影响(社会因素)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由以下作用:

事故预防;

应急处理;

抢险救援.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事故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6: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7:

事故调查报告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资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负责调查事故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情况特殊的,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58:

“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建设单位相关安全责任:

1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2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

3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4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费用;

5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

6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7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8建设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9: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工程施工合同;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4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

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6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

60:

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天前,经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证明;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61:

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6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的: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质量标准;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3: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下列试件试块和材料必须事事见证取样的: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地下,屋面,厕浴间适用的防水材料;

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64: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兼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隐蔽工程验收应当在48小时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

65:

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依法发包工程;

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限制不合理的干涉行为;

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

依法进行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监督手续,应当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

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等.

66: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依法承揽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

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

勘察单位提供的勘查结果必须真实,准确;

设计依据和深度;

依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

依法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一般提交的档案资料包括: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竣工图等。

68: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是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建设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69:

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与;

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员,施工员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参加。

70:

建设工程子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