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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 精品Word格式.docx

六、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32

(一)加强实施规划的组织领导,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机制................32

(二)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实行土地用途管制......................32

(三)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土地使用的经济约束机制....................33

(四)加强土地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建立土地管理新秩序..................34

(五)深化土地国策教育,增强全民国土观念意识..........................34

(六)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基础理论研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35

 

前言

甘肃省地处西北内陆,幅员辽阔,地形复杂,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名、优、特农副产品和中药材种类繁多,具有发展水电、石油、煤炭等能源工业和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石油化工及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的优势。

甘肃虽然土地总面积大,但水土不相匹配,自然灾害频繁,土地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均耕地相对不足,用地矛盾较为突出。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我省于1993年编制了《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上报国家审批。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国家对土地利用的规划和管理有了新的要求,规划的任务、目标和编制原则也较过去有所不同。

199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原则,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

”据此,对《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订。

规划的修订以本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通知》和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等有关法规、法律、规章以及国家下达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开发补充耕地及耕地增减量控制指标为依据,结合省情,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用途管制的要求,参照相关规划,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本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根据本省土地资源供给条件和社会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对我省土地利用作出的宏观的、指导性的、战略性的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全省制定中期和年度用地计划,编制地、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编制部门用地规划的依据。

《规划》修订中,各类土地数据以1996年土地资源详查变更数据为基础。

规划基期为1996年,规划到2010年,其中近期为2000年。

远期展望到2030年。

甘肃位于西北内陆,介于北纬32°

31'

—42°

57'

,东经92°

13'

—108°

46'

之间,幅员辽阔,地域狭长,总面积45.4773万平方公里(由于省勘界工作未完成,比国家确定的土地资源详查工作界总面积大5.05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七位。

全省共设14个地(州、市),87个县(市、区),1996年末总人口2466.86万人,人均土地面积1.84公顷,耕地0.2公顷。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是全国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之一。

一、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

(一)土地资源概况

甘肃省地处青藏、蒙新、黄土三大高原交汇地带,分属长江、黄河、内陆河三大流域。

区内地势高亢,地貌复杂,大致可划分为陇南山地、陇中黄土高原、甘南高原、祁连山地、河西走廊、北山山地等地貌单元。

山地和丘陵约占总面积的77.8%,平原及河谷川地仅占22.2%。

黄河以东大部分地区为黄土覆盖,丘陵山地多,水土流失严重。

河西的南部为地势高耸的祁连山、阿尔金山脉,北部是一系列断续的剥蚀山地,中部走廊平原地势平坦,戈壁沙漠广布,绿洲散布于内陆河流沿岸。

甘肃深居内陆,大陆性气候特征明显,大部分地区光照充足,但干旱少雨,风大沙多。

由于地域狭长,地势高差悬殊,地域间气候差异明显。

有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和高寒带以及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和干旱等多种气候类型区。

全省年平均气温4—14℃;

太阳年辐射总量110—160万千卡/M2,75%以上的地区全年日照时数超过2500小时;

除甘南高原和祁连山区外,≥10℃的积温都高于2000℃。

全省年均降水量302mm,58%的地区年均降雨量小于300mm,河西走廊最西端年降雨量不足40mm;

依干燥度指标划分,有2/3的地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带。

陇南山地和甘南高原降雨充足,林草覆盖度大,向北、向西植被越来越稀疏。

全省多年平均降水总量1370亿M3,单位面积降水量不到全国平均值的一半;

地表水资源总量603亿M3,其中自产水量299亿M3,入境水量304亿M3;

加上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8.47亿M3,水资源总量为611亿M3。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370M3,耕地亩均水资源占有量422M3,相当于全国人均、亩均水资源占有量的56%和32%。

水土资源分布区域间差异明显。

陇南山地水多地少,土地分散,水的利用率仅为2.22%;

河西地区水少地多,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水的限制。

由于气候干旱,植被覆盖度低,黄土、泥石山地多,沙漠、戈壁面积大,加上降雨季节分配不均,土壤侵蚀面积大,生态环境极为脆弱。

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地水土流失严重,土壤侵蚀面积达13.4万KM2,年侵蚀模数3000-9000吨/KM2;

集中的降雨常形成泥流和泥石流,淹没农田、冲毁道路、甚至堵塞河道,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河西沙漠面积近2.3万KM2,风沙危害着周围的农田和村庄,严重的沙尘暴常造成人畜伤亡。

甘肃能源和矿产资源十分丰富。

已探明储量的66个矿种中,有23个居全国前五位,其中镍、铂、铱、铸型粘土、重晶石等10种矿产储量居全国之首。

金川大型铜镍矿床规模仅次于加拿大肖特贝里同类矿床,居世界第二。

本省还蕴藏着丰富的能源矿藏。

煤矿产地65处,油页岩探明储量产地4处,石油产地2处。

省内水能资源丰富,黄河入境水量多、落差大,有发展水电和电力提灌的优势;

长江流域水资源充沛,具有开发小水电的良好条件。

(二)土地利用现状

<

一>

农用地:

总面积2442.58万公顷(36638.72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3.71%,其中:

1、耕地。

面积502.48万公顷(7537.20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1.05%。

其中,旱地404.10万公顷(6061.4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0.48%;

水浇地96.70万公顷(1450.58万亩),占19.24%;

灌溉水田和望天田共有0.87万公顷(13.07万亩),占0.17%;

还有0.81万公顷(12.09万亩)菜地,占耕地总面积的0.16%。

全省包括水田、菜地在内的水地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19.58%,不到全国42.55%的平均比例的一半。

耕地占地比例低于全国14.14%的平均值,人均耕地3.06亩,高于全国1.66亩的平均水平。

2、园地。

面积17.00万公顷(255.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7%。

其中果园15.39万公顷(230.88万亩),占园地总面积的90.53%;

其次是其它园地,面积有1.35万公顷(20.81万亩),占8.16%;

还有2.71万亩桑园和0.64万亩茶园,所占比例均很小。

3、林地。

面积469.40万公顷(7040.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32%。

其中,有林地面积275.83万公顷(4137.51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8.76%;

灌木林地138.54万公顷(2078.05万亩),占29.51%;

疏林地29.47万公顷(442.06万亩),占6.28%;

未成林造林地24.49万公顷(367.33万亩),占5.22%;

还有0.59万公顷(8.83万亩)迹地和0.49万公顷(7.18万亩)苗圃,所占比例均很小。

全省林地占地比例较全国平均比例23.65%低13.33个百分点;

以有林地加灌木林地计算的森林覆盖率为9.1%,较全国平均森林覆盖率13.6%低4.5个百分点。

天然林地主要分布在陇南山地、甘南高原、陇东子午岭和河西祁连山区,其余地区林木覆盖率较低。

4、牧草地。

我省为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牧草地面积1437.24万公顷(21558.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1.60%,高于全国23.65%的平均比例。

其中天然草地1405.71万公顷(21085.71万亩),占牧草地总面积的97.57%;

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分别只有10.63万公顷(159.45万亩)和27.84万公顷(417.60万亩),所占比例很小。

全省牧草地盐碱化、沙化、植被退化比较严重,正常年景平均亩产鲜草173公斤,河西荒漠草场亩产草量仅44公斤,草场载畜能力较低。

5、水面。

面积为16.46万公顷(246.9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其中:

河流水面11.68万公顷(175.21万亩),湖泊水面1.44万公顷(21.55万亩),水库水面2.52万公顷(37.74万亩),坑塘水面0.83万公顷(12.40万亩)。

二>

建设用地。

总面积111.63万公顷(1674.4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45%。

其中: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面积86.05万公顷(1290.8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9%。

其中城镇4.84万公顷(72.67万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5.63%;

农村居民点43.48万公顷(652.15万亩),占50.51%;

独立工矿6.64万公顷(99.64万亩),占7.72%;

盐田0.40万公顷(5.99万亩),占0.46%;

特殊用地30.69万公顷(460.35万亩),占36.14%。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地比例低于全国2.33%的平均比例。

全省城乡建设水平普遍不高,建成区内建筑排列松散,平房及低矮楼房多。

2、交通用地。

全省交通用地17.33万公顷(259.9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8%。

其中铁路用地1.32万公顷(19.73万亩),占交通用地总面积的7.59%;

公路3.88万公顷(58.24万亩),占22.41%;

农村道路11.90万公顷(178.50万亩),占68.68%;

另外还有0.23万公顷(3.43万亩)的机场用地,仅占交通用地的1.32%。

交通用地占地比例低于全国0.53%的平均水平。

省内大部分山区交通基础设施滞后,制约着地方经济的发展。

3、水利设施用地。

面积8.25万公顷(123.7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18%。

其中沟渠8.01万公顷(120.20万亩),水工建筑物用地0.24万公顷(3.58万亩)。

<

三>

未利用土地。

总面积1993.52万公顷(29902.8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3.84%。

其中:

荒草地204.53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10.26%;

盐碱地45.26万公顷,占2.27%;

沼泽地3.73万公顷,占0.19%;

沙地228.20万公顷,占11.45%;

裸土地41.00万公顷,占2.06%;

裸岩石砾地1297.10万公顷,占65.07%;

田坎110.87万公顷,占5.56%;

苇地1.38万公顷,占0.07%;

滩涂15.15万公顷,占0.76%,冰川及永久积雪29.70万公顷,占1.49%;

其它未利用土地16.57万公顷,占0.83%。

未利用土地占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比例,全省土地利用率为56.16%。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益低

长期以来,土地利用缺乏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随意性较大。

从全省土地利用现状看,农业用地中耕地、林地比例小,牧草地面积大。

林地中包括有较大面积的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每公顷森林蓄积量只有28.2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73.42%;

牧草地中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面积比重很低,天然草地中50.8%为荒漠及半荒漠草场,草地质量差,产草量低,平均七、八十亩地承载一个羊单位。

耕地中旱地比例高,中低产田面积大,耕地单位面积产量较全国平均水平低47%。

近年来果园发展较快,由于种植结构单一,品种老化,造成果品滞销,价格下跌。

城乡建设也存在各自为政、分散建设、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陇海、兰新铁路沿线集中了较多的城市和集镇,各业用地矛盾较为突出,而南北部基础建设投资少,交通不发达,经济发展缓慢。

2、重利用轻保护,土地生态环境脆弱

由于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缺乏应有的认识,不少地区对土地的利用经营粗放,重用轻养,忽视对土地的有效整治与保护,土地生态环境问题较为严重。

据有关调查结果,全省因水蚀、风蚀、冻融等灾害引起的土壤侵蚀面积达39.54万KM2,占土地总面积的86.9%。

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4.81万KM2,每年因水蚀而造成的土壤流量达5.79亿吨;

沙漠及沙漠化面积1428.9万公顷。

陇南、陇东、陇中一些传统耕作区已垦殖过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有28.43万公顷(426.41万亩),其中陇南地区就有15.19万公顷,占该地域耕地总面积的26.55%。

广大旱作区陡坡种植、轮荒种植或种撞田,广种薄收,土壤侵蚀严重;

由于人口压力大,一些贫困山区陡坡地不能退耕还林还牧,土地生态系统难以向良性循环转化。

部分林区重伐轻育,采育失调,林地利用的生态效益下降;

牧区草场超载放牧,草场大面积退化。

河西内陆河流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不尽合理,常出现上游盲目开荒超量用水,下游耕地撂荒,缺水而弃耕的农田常受到沙化的威胁;

井灌区过度开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沙生植被枯死,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近年来,工业“三废”污染土地进一步加剧。

全省每年耕地受灾面积约140万公顷,成灾面积达100万公顷左右。

3、土地利用短期和盲目行为多,资源浪费与破坏严重

省内不少地区对土地投入不足,或只重视化肥而不重视有机肥料,耕地土壤肥力有所下降。

农村砖瓦厂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不惜占用大量耕地。

据统计,全省砖瓦厂用地4000多公顷,每年用于取土的用地667公顷以上,且大部分是耕地。

有的地方不顾土层塌陷,掏沙卖钱,资源破坏严重。

各类建设盲目用地行为较多,一定程度破坏和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

部分乡镇企业、市场建设缺乏科学的前期论证,盲目上项目,占用大量土地,建成后效益不好,或土地闲置不能还耕;

一些项目多方投资,重复建设,建成后又面临原料不足,达不到设计要求;

部分小城镇盲目扩大、超前用地,挤占周围的菜地和粮田;

城市土地行政划拨仍占一定比例,部分企业、机关圈大院,多占地或占而不用;

农民建房违法超占土地、川塬区违反村镇规划,在良田中间乱建房屋屡禁不止;

一些乡镇企业置土地管理法于不顾,随意占用集体土地而不报批;

各级政府越权批地也时有发生。

4、土地整治有效投入少,基础条件改善缓慢

甘肃自然环境较差,要从根本上改变土地生产力低的现状,必须加大对土地整治的资金、物质、科技投入,努力改善基础条件,提高土地质量等级。

多年来各级政府逐年加大投入,使基础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全国的建设水平仍有很大差距。

一方面国家对农村基础建设投入的资金有限,另一方面农民对土地的投入能力很低,而且目前农村大部分青壮劳力常年外出打工,许多年轻人不安于农业生产,务农的只剩下老人和妇女,农田基本建设质量难以保证。

一些地方还存在边建设边毁坏的现象,基础建设速度缓慢,许多贫困及边远地区基础条件难以很快改善。

省内大部分地、县财政困难,经费紧缺,中小城镇职工住房无力统建,形成城镇居民住宅也象农民宅基地一样一家一院,建筑混乱,不仅浪费土地资源,而且给未来城市设施配套、旧城改造更增加了难度。

(四)土地资源开发潜力

1、土地资源广度开发潜力

我省河西走廊地势平坦、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除目前已开发利用的绿洲农耕区外,还有一定面积的可垦荒地资源。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河西走廊共有土质平地120—133.3万公顷,宜农一、二等荒地资源就达45.2万公顷,其中开发难度较小的有28.6万公顷。

河西荒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取决于水资源的开发,与大中型蓄水、引水、外流域调水工程紧密相关。

现已有多项论证规划,部分水利工程正在建设;

一些地区可适度开采地下水;

通过实施各项节水灌溉措施,也可进一步扩大灌溉面积。

河西及陇中北部还有200多万公顷沙地,所在地区光照充足,热量较丰富,如果能解决水源,发展沙产业也大有可为。

陇东、陇西及陇南地区目前尚未开垦的土地是一些坡度较大的荒坡、荒沟。

结合小流域治理,可开发用于林业或牧业,一些背风向阳的荒坡地经整理后,可以发展经济林或人工草地,也可开垦出小片耕地,建设立体的用地结构,促进农林牧业的全面发展。

继续拍卖“四荒地”使用权,有助于加快荒山、荒沟的治理和利用,取得较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本省陇东、陇南、中部以及甘南部分地区分布有一定面积的河流滩涂,随着现有旱耕地逐年修建梯田、建设沟坝地,提高了土地的持水能力,河川泾流量明显减少。

通过对河堤的治理,部分滩涂可以稳定摆脱洪水危害,开发为耕地或园地。

据统计,本省陇中中南部、陇东、陇南、天水一带河流滩涂共约有7.33万公顷,按其中25%可以治理开发为耕地计算,可以增加耕地约1.83万公顷。

黄土高原区农民过去以居住窑洞为主,如今富裕了的山区农民开始在塬面、川平地上盖房居住,旧庄基地经整理复垦,可成为质量较好的耕地。

近年来,陇东地区已复垦旧庄基地0.2万多公顷。

省内部分富裕地区已开始实施农村小康村建设,村庄逐步归并后,部分旧庄基地可退建还耕。

2、土地资源深度开发潜力

我省陇东、中部、河西地区的水浇地小麦亩产最高都能达到千斤,小麦玉米带田也都可以达到1500斤以上。

而中部半干旱地区还有大面积亩产百斤左右的坡旱地,遇到大旱年份部分耕地颗粒无收。

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全省还有283.33万公顷坡旱地,占耕地总面积的56.78%,是全省主要的低产农田。

按照农业生态区域法计算的我省中部定西、通渭一带的小麦气候生产潜力产量都在250公斤/亩以上,平凉、庆阳一带300—400公斤/亩(经济学产量)。

1996年全省粮食平均单产为182.02公斤,定西、平凉、庆阳三地区粮食单产分别为124.07公斤、134.44公斤和137.74公斤,不到气候生产潜力的一半;

在同一地域中耕地生产力水平也有较大差异,说明土地资源深度开发还有很大潜力。

通过改善农业基本条件、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提高复种指数等措施,可以充分利用光照、热量和降水资源,进一步挖掘耕地的生产潜力;

新上引水、调水工程可实现部分旱地改水地;

粮食收购价格的提高也可进一步调动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促进土地资源的深度开发。

非农业建设用地内部也有一定的潜力可挖。

全省农村居民点建设分散,用地规模较大,人均用地面积达到215.88M2,超出农村150M2的最高人均用地标准43.9%,通过村镇规划、土地整理,如能将人均居民地降至国家标准之内,可腾出13万余公顷土地用于建设,降低城乡建设新增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

为保证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规划期内,全省要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通过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使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

在保障交通、能源、水利及原材料工业等重点项目用地的前提下,非农建设用地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地新增用地规模逐步缩小;

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土地整理由点到面全面展开;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明显提高;

土地退化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2000年,全省耕地总量稳定在498.75万公顷(7481.25万亩),较1996年减少3.73万公顷。

期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1.79万公顷(26.85万亩),其中占用耕地控制为0.84万公顷(12.6万亩);

园地面积(果园及经济园林)适度增加;

林地盖率达到9.4%;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万公顷,治理沙漠化面积24.2万公顷,土地退化逐步得到控制,土地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2001~2010年,全省净减耕地1.41万公顷(21.15万亩),2010年,耕地总面积达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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