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新手之剪力墙的绘制详解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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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墙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0%。
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墙,其竖向分布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
2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6.4.4-3抗震墙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宜大于墙厚的1/10且不应小于8mm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
6.4.5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抗震墙结构,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不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及四级抗震墙,墙肢两端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可按图6.4.5—1采用,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除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外,并宜符合表6.4.5—2的要求。
2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以及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在以上的其他部位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配箍特征值、箍筋和纵向钢筋宜符合表6.4.5—3的要求(图6.4.5—2)。
6.4.6抗震墙的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3倍时,应按柱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矩形墙肢的厚度不大于300mm时,尚宜全高加密箍筋。
6.4.7跨高比较小的高连梁,可设水平缝形成双连梁、多连梁或采取其他加强受剪承载力的构造。
顶层连梁的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箍筋。
6.5.1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厚度和边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抗震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2有端柱时,墙体在楼盖处宜设置暗梁,暗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墙厚和400mm的较大值;
端柱截面宜与同层框架柱相同,并应满足本规范第6.3节对框架柱的要求;
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和紧靠抗震墙洞口的端柱宜按柱箍筋加密区的要求沿全高加密箍筋。
6.5.2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300mm,并应双排布置,双排分布钢筋间应设置拉筋。
6.5.3楼面梁与抗震墙平面外连接时,不宜支承在洞口连梁上;
沿梁轴线方向宜设置与梁连接的抗震墙,梁的纵筋应锚固在墙内;
也可在支承梁的位置设置扶壁柱或暗柱,并应按计算确定其截面尺寸和配筋。
(02版高规)
7.1.1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宜沿主轴方向或其他方向双向布置;
抗震设计的剪力墙结构,应避免仅单向有墙的结构布置形式。
剪力墙墙肢截面宜简单、规则。
剪力墙结构的侧向刚度不宜过大。
7.1.2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最大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4.2.2-1中剪力墙结构的规定值适当降低,且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于100m和60m;
2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3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比本规程表4.8.2规定的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
4抗震设计时,各层短肢剪力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产生的轴力设计值的轴压比,抗震等级为一、二、三时分别不宜大于0.5、0.6和0.7;
对于无翼缘或端柱的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其轴压比限值相应降低0.1;
5抗震设计时,除底部加强部位应按本规程第7.2.10条调整剪力设计值外,其他各层短肢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一、二级抗震等级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4和1.2。
6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截面的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底部加强部位不宜小于1.2%,其他部位不宜小于1.0%;
7短肢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应小于200mm;
8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宜设置翼缘。
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平面外不宜布置与之单侧相交的楼面梁。
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一般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大于8的剪力墙。
7.1.5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将其分成长度较为均匀的若干墙段,墙段之间宜采用弱连梁连接,每个独立墙段的总高度与其截面高度之比不应小于2。
墙肢截面高度不宜大于8m。
7.1.6剪力墙宜自下到上连续布置,避免刚度突变。
7.1.10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之间的连梁上。
7.2.14抗震设计时,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其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7.2.14的限值。
7.2.15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应按本规程第7.2.16条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一、二级抗震设计剪力墙的其他部位以及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墙肢端部均应按本规程第7.2.17条的要求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7.2.16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图7.2.16)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方向的长度lc和箍筋配箍特征值λv宜符合表7.2.16的要求,且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均不应小于8mm、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00mm和150mm。
箍筋的配筋范围如图7.2.16中的阴影面积所示,其体积配箍率ρv应按下式计算:
2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配筋范围不应小于图7.2.16中阴影面积,其纵向钢筋最小截面面积,一、二级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小于图中阴影面积的1.2%和1.0%并分别不应小于6C16和6C14。
3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3倍或端柱截面边长小于墙厚的2倍时,视为无翼墙或无端柱。
7.2.17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和计算纵向钢筋用量的截面面积Ac宜取图7.2.17中的阴影部分;
2构造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
3抗震设计时,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小配筋应符合表7.2.17的规定,箍筋的无支长度不应大于300mm,拉筋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间距的2倍。
当剪力墙端部为端柱时,端柱中纵向钢筋及箍筋宜按框架柱的构造要求配置;
4抗震设计时,对于复杂高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以及B级高度的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筒体),其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小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钢筋最小配筋应将表7.2.17中的0.008Ac、0.006Ac和0.004Ac分别代之以0.010Ac、0.008Ac和0.005Ac;
2)箍筋的配筋范围宜取图7.2.17中阴影部分,其配箍特征值λv不宜小于0.1。
5非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端部应按构造配置不少于4根12mm的纵向钢筋,沿纵向钢筋应配置不少于直径为6mm、间距为250mm的拉筋。
7.2.26连梁配筋(图7.2.26)应满足下列要求:
(旧高规强条,新高规改为强标)
1连梁顶面、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laE,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la,且不应小于600mm;
2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应按本规程第6.3.2条框架梁梁端加密区箍筋的构造要求采用;
非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
3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
4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
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对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梁两侧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3%。
二.剪力墙总结要点(筑森):
1一般要求:
1)墙肢轴压比:
☆一般剪力墙(二级、三级):
≤0.6
☆端柱:
二级≤0.75;
三级≤0.85(最新要求端柱宜按墙轴压比要求)
2)暗柱箍筋:
HRB400级钢筋;
3)底部加强部位范围: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8的较大值。
☆底部加强部位应延伸至计算嵌固端。
4)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设置要求:
☆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在以上的其它部位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2分布筋要求:
1)墙厚400:
底部加强部位C14@200(0.385%);
其它部位C12@200(0.285%);
2)墙厚350:
底部加强部位C12@200(0.323%);
其它部位C12@200(0.323%);
3)墙厚300:
底部加强部位C12@200(0.376%);
其它部位C10@200(0.262%);
4)墙厚250:
底部加强部位C10@200(0.314%);
其它部位C10@200(0.314%);
5)墙厚200:
底部加强部位C10@200(0.393%);
其它部位:
水平筋C8@200(0.252%);
竖向筋C10@200(0.393%);
框-剪结构其它部位:
水平筋C10@200(0.393%);
3边缘构件要求:
(参见样图,列表绘制,比例为1:
20)
1)边缘构件列表绘制,比例为1:
20,参见样图。
2)梁高大于墙厚的2倍时,剪力墙平面外支承楼面梁的位置加设暗柱,暗柱配筋按压弯构件计算。
4连梁要求:
1)跨高比≤5,且一端与剪力墙平面内相连的梁,按连梁设计。
(注意:
纵筋伸入墙内的长度,除满足≥laE外,尚应满足≥600mm。
)
2)200mm≤截面宽度<400mm,且跨高比≤2的连梁,设构造交叉钢筋(≥Φ14)
3)截面宽度≥400mm,且跨高比≤2的连梁,设交叉暗柱,全部剪力由暗柱的钢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