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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一、引言…………………………………………………………………1
二、文献综述………………………………………………………1
三、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现状………………………………………4
(一)我国企业年金的现状…………………………………………4
(二)我国企业年金存在的问题……………………………………5
四、我国企业年金信托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7
五、企业年金信托的几点建议……………………………………8
(一)以防范风险为核心……………………………………………8
(二)不断完善信托法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8
(三)加强协调规划,建立科学有序的信托市场……………………9
(四)加强诚信建设,促使信托公司诚信经营………………………10
(五)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律……………………………………10
六、小结………………………………………………………………10
参考文献………………………………………………………………11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养老金信托;
信托管理
一引言
世界进入全面的老龄化社会阶段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趋势。
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到人口总数的16.1%。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养老问题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拷问着各国政府和数以亿计的家庭。
企业年金已成为世界各国为其国民提供退休后生活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我国,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作为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
近几年,在监管机关和市场各机构的共同推动下,企业年金市场更是呈现出了良好发展的趋势。
企业年金信托,就是企业按期将年金作为信托财产交付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和运用,实现年金的积累和增值,并在职工符合条件时对其发放年金的一种信托制度,属于资金信托中的一个信托品种。
目前,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已经纷纷开始研究与企业年金相关的理论及操作实务,引进先进的账户管理系统,并开展企业年金信托业务,企业年金信托业务将会成为信托业的一个新的亮点。
二、文献综述
基准情景的结果由图1给出。
它提供了未来50年中国经济和人口变化的总体画面。
基于对未来的一些基本假设,这一标定出的基准情景提供了与后文各模拟情景相比较的基础。
基准情景表明未来人口增长速度逐步下降,中国的劳动力在2020至2025年间停止增长,并在此后下降。
但是,65岁及以上的人口仍继续增长。
因此,老人赡养率将从11%上升到2030年的25%和2050年的36%。
系统赡养率将不低于目前的30%,即3个工人供养1个退休人员,该比率将在2030年迅速达到69%并在2050年达到79%。
现收现付制在2000年有60亿元的很少一点盈余,但养老金收入与支出的缺口将显著扩大。
在以后的几年内,积累的养老金储备将变为负数,并在2050年达到102,730亿元。
很显然,不断扩大的养老金赤字对财政稳定构成了威胁,并给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
图一
图一来自现代社会保障研究[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0
三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现状
﹝一﹞企业年金的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企业为职工建立内部个人账户,由企业自己成立一个部门来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
把企业年金作为社会保险,企业向保险机构交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机构对节余资金进行管理,并向退休职工按月发放补充退休金;
把企业年金作为商业人寿保险。
企业为职工向寿险公司购买团体养老年金保险。
这三种模式都不适合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
因为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作的主体不具备内在的动力和约束机制,他们不以基金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为出发点管理运作基金;
缺乏足够的外在监督机制来监督基金的使用;
现行管理机构缺乏专门人才管理运作基金。
从年金的需求方来看,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尚处于启动初期,市场规模有限,企业需求不足。
以2009年为例,参加企业年金的参考人数约为1300万人,与2.2亿参加基本养老的人数相比仅为5%~6%。
一方面参加企业年金的大都集中在电信、电力、石化等国有垄断行业,中央和地方大中型国有企业已成为年金管理机构逐鹿的焦点;
另一方面,大部分人对企业年金还缺乏了解,很多员工将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视为企业额外收取的费用,并没有看作是自己的补充养老投资。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发展规模较小、覆盖范围较窄、发展结构不均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
随着基本养老保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发展年金的相关政策,解决制度障碍,推进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
企业年金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企业年金信托存在的问题
(1)资本市场发育未成熟,无法满足企业年金发展的要求
企业年金普遍采取完全积累制,这种基金制的年金,必然面临巨大的保值增值压力,这种压力只有通过发育成熟的资本市场才能获得化解。
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运行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投机风险依然存在,政府对投资活动的监管也存在严重缺陷,这都加大了企业年金在市场中运行的风险。
而且,投资性金融产品严重不足,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工具少,投资渠道狭窄也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
总而言之,资本市场的发育不良是影响企业年金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2)国家对企业年金的有关制度、政策、法规没到位,导致企业年金从建立到管理、运营、监督的各环节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统一。
现阶段我国仍然是地方施行养老保险制度,并且执行标准宽严不一,征缴费率不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实行统一。
法定基本养老保险是企业年金得以发展的根本,只有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成熟定型,企业年金建立才会稳定。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法律地位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并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但是一些具体的操作性法规还没有出台。
(3)缺乏统一、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要发展企业年金,必须要给企业提供税收“扶持”。
税收的优惠政策始终贯穿在企业年金的征集、运营和福利分配的整个过程当中。
近年来,国家已经在税收政策方面做出了一些突破,但这些政策仅在各试点地区执行,并没有在全国范围推开。
全国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性强、操作性强的统一的税收政策体系。
(4)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在与企业年金相关的具体立法方面还是空白,导致我国目前企业年金的运行机制不规范,企业年金运行无法可依。
例如,年金基金作为信托财产在投资运营过程中需要严格意义上的《信托法》来规范委托代理关系,但我国的《信托法》还不成熟,此外,《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的拟定尚有争议。
(5)缺乏标准的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营规定
当前,我国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由企业自行管理、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等三部分组成,虽然对企业年金确定了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管”的大原则,但一方面对具体运营和管理尚未制定标准加以规范,另一方面是对基金经办机构尚未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对年金的运行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定。
(6)企业年金市场需求力度不足,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已有十年之久,但目前仅覆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5%左右,覆盖程度较低,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年金需求严重不足: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过高;
职工偏好当前利益,缺乏长远意识,广大职工要求改进现实经济状况的愿望远远高于未来预期;
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能力有限,企业承担的各类保险负担过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我国企业年金集中于发达地区和垄断性行业,地区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
(7)缺乏监管部门协调机制
企业年金市场是一个多行业提供服务的市场,牵涉到财政、税务、社会保障以及监管部门等多个监管主体。
虽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些监管法规,但规定比较分散、统一性不够,还没有真正建立企业年金协同监管的机制,不同监管部门间还需进一步明晰责任,合理分工。
四、我国企业年金信托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
我国企业年金信托业务在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目前它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
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企业年金信托业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金管理机构需要积累一定规模的客户群,有相当的积累才能盈利。
随着今后企业年金规模的逐渐扩大,专业程度与规模将成为年金管理者比拼的关键因素。
(二)我国信托型企业年金监管应遵循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严格监控与鼓励竞争相结合的原则、市场培育和综合监管同步进行原则。
(三)明确受托人的地位,规范受托人的行为,完善我国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人的信赖义务,制定受托人管理办法。
(四)企业年金的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之间必须建立起相互制衡的完善的内控制度。
(五)加强对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监管,构建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税收优惠制度。
五、企业年金信托的几点建议
(一)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做好信托公司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信托公司是中国信托业的主体,虽经重新登记,它的市场形象还处于重建期。
信托业务在我国又是完全创新性的业务,面对多样化、个性化灵活的理财需求,监管者、经营者都还没有足够的经验。
所以,要不断摸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自我提高。
同时,也要随着信托业务的发展,加快完善监管规则,在努力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信托业的稳健发展。
随着信托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分类监管政策的实施,信托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也要不断完善。
要通过建立稳定的、可持续的经营模式,使信托公司的经营活动进入良性发展的道路,使中国的信托制度能够更好发挥出它的功能,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二)不断完善信托法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
中国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在制定规章制度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目前,关于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办法,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的规定,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的指引和评价办法以及分类监管的办法等已经完成制度论证工作,将在完成必要的程序后发布,这将对信托公司的经营与监管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外,中国银监会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信托登记、信托会计与信托税收等方面制度的建设工作。
关于信托登记,需要由不动产、房屋、车辆、股权等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来制定法规。
两年来,中国银监会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进行协商,并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信托登记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关于信托会计,据了解,目前已完成了《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草案)》,有望不久后出台。
关于信托税收,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工作,相信这些工作能够较快地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认为,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与《信托法》相关的重要配套制度将会陆续制定完成、付诸实施,信托制度将会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协调规划,建立科学有序的信托市场,统一监管,规范发展
1995年,中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与其所办的信托公司分业;
1999年开始的信托整顿,再次实行信托公司与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分业经营。
因此,中国实行信托与其他金融行业分业经营的体制。
近年来,随着信托业务的兴起,依据信托原理或依照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的现象逐步增加。
信托制度以其特有的制度活力影响着中国的资产管理活动与资产管理市场。
如何加强管理,统一监管政策将日益成为影响统一规范的信托市场发育的重要问题,值得有关方面加强研究。
在处理好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相互关系、实施统一的监管政策后,我国的信托业将会在新的基础上取得新的发展。
(四)加强诚信建设,促使信托公司诚信经营
诚信对信托制度而言,尤为重要。
因为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和基础是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失去了委托人的信任,就谈不上委托人将财产拿出来让他人管理,信托也将无从产生。
对信托公司来说,其诚信要求则更为严格。
因为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面向众多的自然人和法人。
只有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和认同,信托业务的开展才有市场和空间。
诚信一旦缺失,信托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信托业务的经营也将无从谈起。
(五)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信托业协会已开始它的筹备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协会成立后,将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发挥信托机构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和促进信托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六、小结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主要还是由社会保障机构代为管理的,同时信托公司开展企业年金业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年金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健全、企业年金还没有具体的税收优惠办法、年金运用范围受限制,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信托化的企业年金经营模式是最有生命力的发展模式,以此为基础,才能建立一个从实际出发的、较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随着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可以预见到,在不久的将来,企业年金信托业务将逐步发展起来,信托公司将在企业年金市场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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