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录.docx
《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录.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录
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录
上蔡县花木场
北方花卉有限公司
河南信阳五云茶叶
兰考富源蚕业有限公司
兰考三环桐材有限公司
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淇县森达木业有限公司
鹤壁紫晨农牧开发中心
河南宏达木业有限公司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漯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龙源花木有限公司
河南诚德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南阳文鲜月季科普基地
河南淮源酒业有限公司
邓州益嘉地板有限公司
邓州赛博板业有限公司
夏邑林星板业有限公司
河南宏伟实业有限公司
信阳金兴林业有限公司
河南新林茶业有限公司
河南三禾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豫人木业有限公司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周口绿野酒业有限公司
上蔡县中华木业制品厂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封浙商人造板有限公司
兰考县丰利木业有限公司
洛宁县佳美木业有限公司
洛阳天宁木制品有限公司
鹤壁市鹤山区隆鑫生态园
沁阳市瑞达木业有限公司
白云山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缘份果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森大木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通宇纸业有限公司
南乐县鑫泽木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濠润木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登星家具有限公司
河南曹魏生态园有限公司
长葛市天正制板有限公司
长葛市福森木业有限公司
南阳豫花园实业有限公司
桐柏山野茶开发有限公司
宁陵宇森人造板有限公司
夏邑县东海木业有限公司
夏邑县恒大木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鼎盛木业有限公司
民权果之源饮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森鑫木业有限公司
信阳市利民园林有限公司
西华县晨辉工贸有限公司
商丘市鼎立木业有限公司
虞城县绿缘花卉有限公司
永城市三农花木有限公司
洛宁县神灵寨风景区管理局
河南天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丹河峡谷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河南省艾迪嘉家具有限公司
郑州王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河南鸿宝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许昌隆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许昌绿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阳泰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卉森花木基地
新野县津绿林果专业合作社
南阳卧龙区石桥月季合作社
镇平县艺苑苗木专业合作社
河南骄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大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济源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县宏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信阳豫峰有机茶叶有限公司
新县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莱新农林科研有限公司
河南盛林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河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景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西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洛阳市富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叶县清海源核桃种植有限公司
河南省海芋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焦作云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许昌市花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永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漯河伊人黑玫瑰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民通华瑞纸业有限公司
灵宝市华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市黄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邓州市新艺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虞城阿姆斯果汁有限责任公司
夏邑县金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光山县诚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固始县朝阳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三山特禽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栾川县百世荣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神龙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正昊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积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神农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濮阳联合胜佳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濮阳市光明密度板制品有限公司
镇平县贾宋镇群星园艺有限公司
三门峡二仙坡绿色果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金象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南海松本(商丘)木业有限公司
睢县盛荣木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固始县华丰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南方木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三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扶沟县金林园林花木专业合作社
河南森森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怡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济源市济世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裕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开天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亿隆高效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宏力高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孟州市奥森人造板有限公司
河南省胡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腾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信阳市平桥区春雨花木专业合作社
河南省新县安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联兴油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唐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顺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跑马岭地质公园开发有限公司
偃师市唐僧寺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锦泰亨牧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湖滨果汁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南召县华龙辛夷开发有限公司
宛城区黄台岗镇众森林业种植合作社
商丘市森梦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黄和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龙泉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灵宝市三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春华秋实现代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