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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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
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
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1。
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
油罐数量、容积;
加油机位置、数量;
输油管线走向图;
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
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
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
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
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
录。
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不应大于10Q
输油管线不应大于30Q
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应大于100Q
3、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
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
连接应果用快速接头。
汽柴油进油口应分别采用阴阳接头,以防混油。
油罐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严禁喷溅式卸油。
第十四条加油站输油管线管沟,应用砂填实。
输油管线管沟与电缆
沟、暖气沟应隔断。
第十五条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
严
禁在爆炸危险区内乱拉电线,使用非防爆电器。
第十六条加油站油罐通气管口应装设阻火器,通气管的口径不应小于50mim通气管距加油站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n,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于顶面或屋脊Im。
第十七条当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对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
建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渗漏检测设施。
第十八条根据一、二、三级加油站的要求,对加油站的油罐宜米用具有测量温度、液位等功能的测试监控仪表。
第十九条加油站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具有整体防爆功能的加油机,不得进行破坏整体防爆功能的改造。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二、加油站建设检修和改造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证制度,凡在安
全用火管理范围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单位和操作人员要有资质。
三、特殊用火作业的审批。
特殊用火区的设定应由应火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监督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
四、固定用高区的审批。
固定用火区(超细干粉)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固定用
火区应有明显标志
五、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六、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既:
没有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六氟丙烷)不落实不用火。
安全监督员在发现违反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责令停止用火,并根据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七、用火点在装置区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威胁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该装置领导会签,必要时加派用火监护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化员工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强工厂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绩效管理三个阶段的实施,确保部门工作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专业及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和车间专业及管理人员(含车间副主任)。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五条员工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条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同时必须通过绩效管理帮助下属员工提升绩效成绩。
第三章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条员工绩效管理按月进行,并分为三个阶段。
包括绩效目标
制定阶段(考核期初)、绩效辅导阶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沟通阶段
(考核期末)。
第八条绩效目标制定阶段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与员工共同制定个人绩效承诺(PBC表。
个人绩效承诺包括该职位考核期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达到的目标、措施、完成时间、考核的标准、提供的见证性资料等进行详细列示,作为员工工作受控的具体标准。
第九条个人绩效承诺来源包括:
1、来源于为完成部门指标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体现出该部门或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
2、来源于员工参与跨部门团队或业务流程最终目标,体现出该职位对跨部门团队目标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来源于本职位应负责任。
4、创新性目标或计划。
5、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第十条个人绩效承诺的制定应符合明确、可测量、可达到、与职
位关联和有时限的原则
第十一条部门内所有员工达到绩效考核规定的工作要求后,应保证部门内所有工作的正常展开,包括:
部门KPI指标的实现、业务流程的运行、部门和个人绩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各级员工必须对本职位考核期绩效要求进行承诺。
第十三条绩效辅导阶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导、支持员工共同达成目标和计划的过程,同时考核者应对员工行为与结果及相关的关键事件或数据进行收集及记录。
第十四条各部门必须在部门内建立健全双向沟通制度,女口:
例会制度、总结制度、汇报/述职制度、关键事件记录、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证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和真实传递。
第十五条每月结束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员工绩效承诺的项目和标准,做出客观的评价,经考核复核者复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结果向员工进行反馈沟通。
第十六条考核责任者必须与员工进行正式的面对面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考核结果、工作成绩、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的个人绩效目标(含绩效改进目标)。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还需特别制定改进计划。
第十七条被考核者必须进行对考核结果的被告知签字确认。
若被考核者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评价,可在相应考核表的员工意见栏表述,考核者有责任就员工的不同意见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十八条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者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按PBC考核流程在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
人力资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第十九条对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门项目工作中的人员,部门在进行月/年度考核时,原则上应采用或参考项目组的评价结果。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第二十一条员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衡量,员工年度绩效考核
成绩为当年12个月的平均考核分数。
第二十三条主管、车间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7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挂钩发放:
主管和车间副主任月绩效工资二本人职位工资*3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条基层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8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挂钩发放:
基层员工月绩效工资二本人职位工资*2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条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D全年累计4个D年度考核结果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可在本制度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报人力资
源部备案,负责组织实施。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
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无论是工
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
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加班制度
(二)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
天(含3天)。
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
审批。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
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
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加班制度(三)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
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勺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