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8649035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阳泉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议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4.84

2007年

131.37

10.83

3.88

2008年

131.96

11.61

4.43

2009年

132.38

9.62

3.20

年均

131.65

10.79

4.08

十一五规划

134

11

5

比十一五规划

+-

--

-0.21

-0.92

资料来源:

统计局公报数据

较低的生育水平,缓解了我市人口增长对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情况

1、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免费服务,有效控制了政策外生育。

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市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并且生育水平向更加合理的模式发展。

2009年,我市人口出生率为9.6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0‰。

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全面实施农村和城市区纯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全市奖励扶助政策受益对象达20万人次,其中:

独生子女父母187398人次,双女绝育家庭4845人次,退二孩指标家庭2303人次,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家庭52人次,国家奖励扶助对象5940人次,国家特别扶助对象164人次,全市共计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发放了3606.9万元的计生奖励资金。

同时,我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和救助贫困家庭活动。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扶持“三结合”项目119个,投入贷款资金564.5万元,贴息38.9万元,帮扶3万余户计生户脱贫,惠及人数达10余万人。

党委、政府积极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和文件,市政府出台《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的办法(试行)》;

市人口计生委与市教育局出台了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女孩报考本县(区)高中阶段学校分别给予加10分和5分的奖励规定;

市人口计生委与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实施扶贫移民和整村推进项目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补助办法的通知》。

3、加强了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了人口计生领导班子建设。

各级选拔在基层长期从事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人口计生领域。

二是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

2007年,市编办为市人口计生委增设了政策法规科(流动人口管理科),并增加了人员编制,全市各乡镇均保留了计生办机构,并配备了至少1名从事行政工作的计生助理员。

三是积极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把符合条件的40余名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技术服务岗位,加强了技术力量。

四是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公开选聘村级计生专干。

全市各农业县区共选聘素质高、事业心强、以女性为主的村级计生专干1382名。

五是加强了队伍作风建设。

层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人口计生“七不准”,规范了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行为。

4、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2006年以来,我市陆续制定出台了多个出生缺陷干预的相关文件,各县区按照要求,纷纷制订了具体行动计划并付诸实施,积极开展对新婚夫妇免费婚检、免费发放营养素、免费发放宣传资料,预防出生缺陷初见成效。

据初步统计,2005年至2007年,市、县两级财政仅营养素购买就投入金额达50余万;

宣传品制作投入130余万元。

资金的保证,工作的深入,促进了群众优生意识的普遍提高,特别是神经管畸形病例减少明显。

5、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

为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十一五”以来,我市先后完成了平定县、盂县计生服务站的国债改造项目,5个乡镇计生中心服务所得到国债资金扶持,并启动了郊区计生服务站的国债改造项目,市计生服务中心即将迁入新址,并根据工作需要筹建了市生殖健康服务中心。

另外,矿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了新建,城区计生服务站与妇幼站进行了资源整合。

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市级计生服务中心1个,县(区)服务站6个,乡(镇)服务所32个,90%以上的村建立了计生服务室。

市中心和3个农村县站、32个乡镇服务所全部配备了流动服务车,初步形成了以“市中心为指导,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服务所为骨干,乡(镇)服务所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服务体系。

6、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

全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以来,我市始终把这项活动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龙头常抓不懈,2008年,城区、盂县继郊区和矿区之后获得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称号。

截止目前,我市所辖5年县(区)中,已有4个获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称号,1个为省级优质服务县。

2006年我市被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地市”。

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省政府授予“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先进市”,并排名第一。

7、初步建立起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十一五”以来,我市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成绩斐然:

乡(镇、街道办事处)配置和更新了计算机和必需附属设备,市县两级建成了计划生育局域网并实现了与省人口信息中心的连通,建立了我市全员人口个案信息数据库,实现了省内人口数据共享,省市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全员人口网络版软件正式运行,经过一年的数据完善,质量大幅度提高,对指导基层工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8、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

一是各部门联合,开展了流动人口清查验证工作,摸清了全市流动人口底数。

二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安排,从2006年开始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县(区)、示范社区(居委会)创建工作。

目前,城区、矿区达到了示范县(区)标准,有54个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示范社区(居委会)标准。

三是认真做好集中服务月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是提高大型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我市出台了《封闭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和义务,并规定具体奖惩办法。

五是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

推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回顾“十一五”以来的人口计生工作,只有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确保人口发展战略的实施;

只有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才能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到实处;

只有坚持谋全局、抓大事、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工作重心下移至村和社区,夯实基础,筑牢根基,积极推行村(居)民自治,才能有效推进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实现、维护、发展育龄群众利益出发,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奖罚并重”管理机制,最大程度地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和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才能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经济工作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两手抓,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呈现出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但是,也应清醒地认识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由于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政策之间仍有一定距离,同时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不到位以及受第四次生育高峰的影响,我市的生育水平面临反弹压力很大,持续惯性增长的人口将进一步加大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二是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亟待进一步引深。

出生缺陷人口,不仅给本人、家庭及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幸和负担,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纵观近年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虽然有一定成效,但专项投入不足、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群众婚检意识不高等因素仍制约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是需要继续高度关注出生性别失衡问题。

出生性别比的长期失调,将带来十分严重的人口安全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出现婚姻挤压,并因此而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我市近三年的出生性别比在正常比例高限边缘,应高度关注,切实加强此项工作。

四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

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其生育管理、节育服务、统计管理难度很大,涉及问题很复杂。

此外,县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农业人口与城市人口混居地及企业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比较困难。

五是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显现。

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三十年来,生育水平得到了有效控制,家庭规模在逐步缩小,老年赡养面临着日益增大的压力,而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面很小。

六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素质、基础设施、管理机制、服务站、所建设等方面,与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规划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市“两先”目标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和谐幸福促进行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137.5万以内,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处在全省先进水平。

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

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范围;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基本建立;

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有效运转。

到2020年,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141万人以内,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1、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始终是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

要持续开展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的宣传,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依法安排二孩生育,禁止政策外多孩生育。

坚持依法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尊重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知情权、监督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

加大督查调研力度,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孕前管理和服务,持续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三无”(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无政策外二孩生育、无党员干部超生)县、乡、村创建活动。

严格执行已有的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建立举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2、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科学制定和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着重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婚夫妇免费保健服务,加强婚前、孕前体检,大力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积极开展孕期保健、筛查和缺陷儿童康复等工作。

加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防治艾滋病母婴传播。

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

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并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3、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

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监控,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

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特别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要给予奖励和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制度。

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起应对老龄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公共养老能力,构筑一个普惠的保障底线。

在城市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基本养老金制度,拓宽社区服务能力,使计划生育养老家庭生活有保障,困难有依靠。

5、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困难救助、养老和医疗扶助等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

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

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职责分设原则,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领到奖励扶助金和享受优惠政策。

6、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

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把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

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相关部门应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

7、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

一要加强基层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所有县区服务中心、90%以上乡镇服务站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服务机构;

二要加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装备的投入,到“十二五”期末,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特别是县区、乡镇服务中心(站)技术服务装备要达到国家制定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装备标准》,以满足为广大育龄群众不同群体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需求;

三要重点抓好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

要从依法服务、整合资源、拓展功能、讲究效益出发,要与依法开展服务要求相适应,与增强整体网络效能相协调。

乡镇中心服务站除承担本乡镇计生技术服务任务外,还要协助周边的一般乡镇服务站,承担其所力所能及的技术服务工作。

8、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强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网站建设,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媒介更好的宣传人口计生政策、人口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是建立办公自动化(OA)系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广泛应用,实现“无纸化”办公。

三是建立IP电话和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IP电话和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电话会议、网络会议、网上教学、远程培训等网络功能。

四是要做好流动人口网上迁移,个案信息异地交换工作。

五是要利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为育群众开展规范的个性化服务提供引导。

六是将全员人口“网络版”软件应用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更好地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

9、深入开展和谐/幸福促进行动。

和谐/幸福促进行动是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在我市人口计生领域开展的、以构建和谐计生、营造幸福家庭为最终目标的系统工程,它包括环境和家庭两个层面十项具体内容。

通过和谐/幸福促进行动的深入开展,让服务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最强音符,让家庭成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的重心所在,让综合改革的成果惠及每个育龄群众,服务的触角触及每个家庭,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保障措施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制约人口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人口计生问题的工作制度,解决好计划生育执法协调、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信息共享、人财物投入等问题。

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至少听取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专题研究1-2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培训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学习组每年安排一次人口与发展专题学习。

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每年组织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项督查。

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报告。

  2、推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和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职责任务。

充分发挥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手、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

相关部门要研究解决经济社会政策、管理办法与计划生育国策不兼容的问题,在制定、调整可能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前要征求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意见,过去出台的规章和文件,凡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消极影响的条款要修改或废止,以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3、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一票否决”制度。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安排部署,统一考核奖惩,确保责任落实。

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

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定期评选表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好乡(镇)党委书记、好乡(镇)长、好经理(董事长)等。

探索建立计划生育领导任期责任跟踪追究制度,对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一票否决”。

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健全工作机构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要求,严格考核奖惩。

各级各部门在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时,要事先征求同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

  4、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建设,按人口规模配备适当的行政编制,配强人员。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核定为全额事业单位,按国家要求确定事业编制及技术服务人员比例。

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

每个乡(镇、街道)应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构,明确职能,保证有公务员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保留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并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按照国家要求核定事业编制。

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配强、配齐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班子,充实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重视选拔使用优秀的人口计生干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想方设法提高人口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待遇,可按苦累险行业每月给予一定补助。

  加强村级(社区)计生队伍建设。

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选配好村级计生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按照人口规模配备一名以上专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要求落实并逐步提高其报酬待遇。

加强村级(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管理,实行绩效考核。

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报酬按省政府规定的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分类执行,并逐步推行劳动保险制度。

对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5年以上或累计20年以上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员,属正常离岗的,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其标准和办法比照财政给予退休村支书、村主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

提高农村计生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保健等服务。

  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长效培训教育机制,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任职培训、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技能练兵为主体的终身教育体系。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和交流退出的机制。

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管理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管理服务队伍,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发挥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相结合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形成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同级计划生育协会的领导,保证协会活动的正常经费。

支持协会按照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广泛开展以创建先进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创建合格村和争创一流村(居)协会、创建五好会员小组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创”活动。

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和协会小组长的作用,逐步改善村级协会会长和协会小组长的工作条件,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