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E安全操作原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DME安全操作原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ME安全操作原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6包装运输注意事项……………………………………………8
6.7消防措施的要求……………………………………………9
七劳动安全卫生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10
八专用投资概算……………………………………………10
九其他注意事项……………………………………………10
一前言
本生产装置采用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碳一化学工程技术研究所开发的二甲醚生产技术,以甲醇为原料生产二甲醚,在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料甲醇和产品二甲醚,均属于易燃易爆及有一定毒性的化学物质,在生产过程中都会存在不安全和危害身体健康的各种因素。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及工业卫生措施来加以防范、消除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防止长期从事有害健康的劳动,避免劳动者发生职业中毒或导致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生产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物料的特性
本车间使用原料甲醇以及产品二甲醚的主要特性如下表:
名称
甲醇
二甲醚
分子式
CH3OH
CH3OCH3
分子量
32.04
46.07
特
性
无色透明的挥发性液体,能与水、乙醇、乙醚、苯、酮、酯及卤代烷等相互溶。
有毒,损伤神经及视网膜,严重时导致目盲或死亡。
燃烧时生产兰色火焰,易氧化或脱氢而生产甲醛。
属一级易燃液体。
无色易燃气体或压缩液体,有醚类特有的气味,能溶于水、乙醇和乙醚。
有毒,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神经系统有影响。
液体因迅速蒸发可引起冻伤。
物
化
常
数
沸点
64.8℃
-23.7℃
闪点
12.2℃(开杯)
-41.11℃(闭杯)
自燃点
385℃
350℃
比重
0.7915(20℃/4℃)
0.661(20℃)
凝固点
-97.8℃
-141.5℃
燃烧热值
170.9Kcal/mol
347.6Kcal/mol
蒸汽压
92mmHg(20℃)
3mmHg(20℃)
蒸汽密度
11.1
1.617(0℃、760mmHg)
爆炸极限
6.0~36.5%
3.4~27%
空气中最高
允许浓度
50mg/m3
400ppm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汽与空气能形成爆炸化合物。
遇明火、高温、氧化剂等有燃烧爆炸危险。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火星、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钢瓶及附件损坏有爆炸危险。
适用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泡沫、CO2、
1211灭火剂、干粉
雾状水、泡沫、CO2、
四氯化碳、干粉
除此之外,本车间在生产过程中需接触一些辅助物料。
在开工时,需使用N2气对系统进行增压并预热催化剂床层。
N2是无色无味的惰性气体,比重0.679,沸点-196℃,不能燃烧,也不助燃。
它本身无毒,当空气中N2气含量增高时,O2含量相对降低,当氧含量低于16%时,就会使人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死亡。
三毒性防护与中毒急救
3.1中毒及病状
3.1.1甲醇:
甲醇在水及液体中溶解度极高,甲醇和甲醇蒸汽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人体,并迅速分布于机体组织,主要作用于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
甲醇在人体内有明显的积蓄作用,可逐渐转化为甲酸,引起血氧减少和酸中毒。
甲醇还具有明显的麻醉作用,对神经的危害最为严重,可导致目盲。
狗经口最低中毒浓度为750mg/Kg。
大鼠经口LD50为12~14ml/Kg,吸入41.4g/m3,18~20小时后死亡。
猫吸入LC50为44g/m3×
6h。
甲醇对人体的致死量为30ml,饮入5~10ml能引起严重中毒,15ml可致视网膜炎、失明,30~100ml可致死,潜伏期为8~36小时。
甲醇急性中毒表现为:
剧烈青紫、呼吸困难、痉挛、脉弱而快、瞳孔反应消失、最后呼吸停止而死亡。
长期吸入高浓度甲醇蒸汽可引起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剧烈头痛、昏迷、恶心及早期视力减退等,长期与甲醇接触,也可由皮肤进入人体导致慢性中毒、湿疹和皮炎,严重时也导致目盲。
3.1.2二甲醚:
二甲醚为弱麻醉剂,它的迷麻效力只是乙醇的1/4左右,可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侵入人体,对皮肤和呼吸有刺激作用,对神经系统有影响。
小鼠的麻醉浓度为225.7g/m3,此时瞳孔放大,呼吸缓慢并逐渐停止。
大鼠吸入LC50为308g/m3(8.2%)30分钟后有轻度麻醉,263.83g/m3(14%)26分钟后麻醉。
吸入20%时,17分钟后意识即会丧失,吸入10%时,60分钟后引起恶心等不适症状。
3.2防护与急救
3.2.1车间防护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做好环境的卫生,防患于未然,把事故、伤亡的工作做在前面。
3.2.1.1车间厂房必须通风良好,设备、仪表、管线、阀门等要保持密封无故障,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消除跑、冒、滴、漏,使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低于最高允许浓度(甲醇不超过50mg/m3,二甲醚不超过400ppm)。
停车检修时,要检修的设备要用N2置换至设备内O2含量高于20%,才能进入设备进行检修,以免发生N2窒息事故。
3.2.1.2在车间内应配备好必需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甲醇用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3号,二甲醚用隔离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胶皮手套和靴子等,应放在显要地方,应急时好用。
3.2.1.3进入有毒岗位抢救人员,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采取通风排毒措施。
3.2.1.4环境空气监护部门应定期对本车间操作环境进行监测,如超过安全卫生要求应及时通告车间负责人,尽快查出原因并消除泄漏患。
以防可燃气体的积累。
3.2.1.5工厂医务部门应定期对车间职工进行职业性身体检查,体测资料要建档保存,体检中发现职业忌症,职业病及其他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
3.2.2急救:
当发生中毒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在车间主任、工段长或值班长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
3.2.2.1甲醇中毒急救
若吸入高浓度甲醇蒸汽能产生眩晕、昏迷、痉挛、食欲不振等症状,经常吸入低浓度甲醇蒸汽能造成头痛、恶心、呕吐、刺激粘膜等症状。
甲醇蒸汽与液体都能损害眼睛。
吞服可引起中枢神经特别是视神经而目盲,并能损害肾、肝、心脏,此外还能使人昏迷不省以致死亡。
经常与皮肤接触能产生皮炎,因此在接触甲醇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
应使吸入甲醇蒸汽的患者离开污染区,并安置休息和保暖,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皮肤接触时须用水冲洗,脱去污染衣物,经洗净后方可再用。
甲醇如进入口内,应立即漱口(用1%碳酸氢钠液彻底洗胃,并催吐)并送医院救治。
3.2.2.2二甲醚中毒急救
二甲醚在空气中浓度过高时会产生氧气缺乏引起昏迷,工业品在氧气存在下,能产生不稳定的过氧化物,长期放置或放在玻璃瓶受阳光照射,受热即行爆炸。
纯二甲醚不易产生过氧化作用,在高浓度下可引起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二甲醚液体急剧蒸发可引起严重冻伤。
应将吸入二甲醚蒸汽的患者抬离现场放到空气新鲜、温度适宜的安静地方,对发生呼吸障碍者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并迅速转送医院诊治。
皮肤接触时不能先脱衣物,要用大量水冲洗,以免扩大损伤,然后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温水抹干净身上有毒物,再送医院诊治。
3.2.2.3N2气窒息急救
N2气是无色无味的惰性气体,不能燃烧,也不助燃。
它本身无毒,但当空气中N2气含量增高,O2气量相对降低,当氧含量低于16%时,就会使人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死亡。
N2气窒息的表现主要为机体缺氧,出现头晕、头痛、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脉搏弱而快、精神恍惚不安、全身乏力、肌肉协调运动失调,若进入完全充满N2气的设备中,人会立即昏倒而窒息。
N2气窒息的治疗首要是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转至新鲜处,患者脱离现场后,立即吸入氧气,若呼吸已停止,则马上施人工呼吸或用苏生器,同时给予呼吸中枢兴奋剂,如洛具林或可拉明等。
四卫生生活
本车间属三级或四级卫生特征的车间,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辅助用室的规定,在车间内应设有存衣室、休息室、厕所、盥洗设备等,其它生活用室,卫生用室,医疗卫生机构等辅助室,由厂统一设置,在车间内要求配一些常用内科用药,特殊解毒药,冲洗液(水、1%碳酸氢钠),担架急救床,洗眼壳等急救设备器械,药品以备急救时使用。
五工业“三废”治理
工业“三废”(是指废气、废液、废渣)是环境污染之源,工厂的“三废”没有治理好,车间工业卫生也难以搞好,要使车间清洁卫生,首先要治理好“三废”。
本车间采用全密闭式流程,没有反应的原料和副产物应尽量考虑在系统中循环使用,全车间排除的“三废”很少,基本上没有废渣,加上适当处理,基本上没有污染和危害。
5.1废气
本装置排除的废气,经甲醇洗涤后,其中有毒蒸汽含量极低,废气主要成分为甲烷、CO、CO2和H2,允许排放高度30米。
符合GBJ4-74规定排放标准(30米高处放量不大于160Kg/h),我们装置排放量约为~400Nm3/h。
5.2废液
本装置只有废水,主要来自汽化塔排出的塔釜液,其中甲醇含量<
0.05%,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控制甲醇含量在规定值以下,才能排放。
5.3粉尘
本车间基本上无什么粉尘,只有在装卸催化剂时有点粉尘,只要在操作时戴好口罩,一般对人体无什么危害。
六防火与防爆
6.1严禁烟火、消除明火
6.1.1本车间及其贮罐区均属禁火区。
应在明显地方张贴警惕标志:
禁止吸烟,禁止携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及物品。
6.1.2厂房、贮罐、管沟内不得使用明火(如蜡烛等)照明或取暖,只允许用封闭式或防爆电气照明。
6.1.3在工艺操作中,加热易燃液体时,应采用热水、蒸汽或密闭的电器及其它安全的加热设备。
6.1.4厂房内如需动火,必须按规定先办理动火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安全技术部门和厂消防队检查并监督下,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6.1.5设备和管道检修前,应办好检修手续,放尽物料,用氮气吹尽置换合格,关好应关的阀门和仪表,消除器内压力至常压,在监护下拆卸。
如需隔离,应用金属盲板与其它相连的设备隔离。
如允许用水或水蒸气冲洗,可先用水或水蒸气冲洗,再通氮气置换。
如需动火检修,在有动火许可证时,经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检修。
如检修环境出现新的危险情况,要立即停止检修。
6.2消除跑、冒、滴、漏,避免易燃易爆物质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物
6.2.1化工设备、容器及管道阀门要求密闭性好,对压力容器和设备更应注意。
负压操作的设备要防止空气漏入设备内。
开口容器、破损铁桶和容积较大又没有保护的玻璃瓶不允许存放易燃液体。
不耐压容器不允许存放加压液体。
6.2.3生产设备中所有压缩机、输液泵、管道、阀门及法兰接头等易漏部位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调换,以防渗漏。
运转中的设备应采用肥皂水或化学试纸检查气密情况,严禁使用明火。
一切排空管线都应伸出屋外。
6.2.4厂房建筑应通风良好,必要时采用局部强制通风,消除积聚的爆炸性混合物,以保证厂房中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6.2.5工厂卫生监测部门应经常测定厂房内环境空气中易燃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浓度。
6.3防止磨擦和冲击产生火花
6.3.1机器轴承等转动部分,应有良好的润滑,机器磨擦部件,应用有色金属或其它不易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轴瓦。
6.3.2搬运贮存易燃物品的金属容器时,禁止在地上抛掷或拖拉,防止铁桶与地面撞击产生火花。
6.3.3禁止用铁器敲打设备或管线。
6.3.4禁止穿有铁钉鞋的人进入车间或贮罐区。
6.4严防电气设备着火或爆炸
6.4.1厂房内应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气动力设备,起动和配电设备安装在另一房间内,在电动机旁只能安装防爆、油封或其它封闭式的电气按钮或开关。
6.4.2电线应绝缘良好,绝缘材料要具有防腐性能,并随时检查是否破损。
6.4.3车间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照明灯具。
6.4.4电气设备的保险丝必须与额定容量相匹配。
6.4.5车间和贮罐区的电气设备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6.4.6一般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5防止静电火花和雷电
6.5.1生产设备、贮罐、管道及阀门等易产生静电,需要可靠接地。
厂房内各层设备采用环形接地网,用金属导线将各台设备的接地线连接起来。
6.5.2电动机与设备或机器之间用联结轴直接传动,或经减速器传动可减少静电产生。
如用皮带传动,以三角皮带较为安全,一般不允许用平皮带,以防静电负荷积聚增高。
6.5.3液体在管道内的流速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4~5米/秒、灌注液体时应防止产生飞溅和剧烈搅拌现象。
向贮罐内输入易燃液体时,导管应放置在液面之下或将液体沿容器壁缓慢流下,以免产生静电。
6.5.4生产厂房,构筑物,贮罐区应有尽有安装防止感应雷电和雷击的避雷设施。
6.6包装贮运注意事项
6.6.1本车间物料多为易燃易爆物品,要求采用密闭性好的钢瓶、铁桶或槽罐包装贮存。
容器上应有相应的包装标志。
6.6.2贮罐区和储存仓库应通风良好,温度较低,最高仓温不宜超过30℃,禁止阳光直接曝晒。
6.6.3贮罐区应远离火种热源,不得与氧化物共存。
6.6.4仓库内的贮桶应分类存放;
不能放得太挤,桶装堆垛桩脚不可过大,切勿将一个仓间堆成一个垛,应留有墙距、顶距、柱距以及必要的防火检查,消除施救的通道。
铁桶以一层为宜,最多不超过两层,桶间检查道0.7~1米,库内主要通道1.5~1.8米。
6.6.5仓库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采用易冲洗的不燃地面,除通风良好外,还应具有相应的避雷设施、防火防爆及降温等设施。
6.6.6发现仓内易燃气体浓度增大时,必须进行通风,并要查出漏桶,消除隐患。
对逸出的物料的处置,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消除火种,戴好防毒面具和胶皮手套。
用水冲洗地面,经稀释的冲洗水排入废水系统。
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以蒸发残液并排除蒸气。
6.6.7搬运时应轻取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倾倒等。
6.6.8应分类装运,勿与其它货物特别是性质相互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同车船混装,运输途中最好采取隔热措施。
6.7消防措施的要求
本车间属于甲级防火防爆生产车间,必须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方针,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的同时,还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岗位,加强消防力量和完善灭火措施。
以保障安全生产,减少火灾损失。
6.7.1健全和完善消防给水网,配备足够的消防用水,适应各种不同情况下的消防用水量。
6.7.2车间所用灭火剂主要是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
灭火器主要选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等。
6.7.3在配电室、机泵场所设四氯化碳灭火器,分析室和主控室设四氯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在厂房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设置消火栓和推车式灭火器。
6.7.4车间四周街区内设消防栓,接雾化水喷嘴。
6.7.5车间四周交通干道必须保证车辆畅通,一旦火警发生,消防车能及时开进现场,不延误抢救工作。
七劳动安全卫生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本车间属于甲级防火防爆车间,应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及日常的监测检验工作。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设施及人员由于车间条件限制,应由双甲项目或总厂统一考虑比较适宜。
八专用投资概算
本车间所需要的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防范设施如下表:
项目
类型
数量
防毒面具
过滤式,滤毒罐3号
4
隔离式
氧气呼吸器
口罩
医用
6
防护眼罩
胶皮手套
橡胶
靴子
安全帽
24
灭火器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16
手提式四氯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2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本车间职工必须经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操作工人必须熟悉有关生产过程和原料、产品的危险性和有关急救知识,了解车间消防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9.2生产中的计量、控制仪表和各种安全设施,是保证操作条件正常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必要工具。
操作条件应按时记录,经常检查仪表和安全设施的精确灵敏程度,如有损坏应及时检修及调换。
9.3断水,断电和其它异常情况出现的紧急处理措施应事先考虑周全(具体处理措施见操作规程)。
9.4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后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还应及时正确上报,查出事故原因,制定正确措施,防止事故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