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班组安全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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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应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活动之全过程。
(二)、班组长再每日班前会上,应强调安全生产,提醒职工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支持和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三)、认真抓好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加强对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协助本单位搞好特种作业工人和“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凡经过班组安全教育后,均应认真作好记录。
(四)、要认真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检查和记录班组内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积极主动地抓好整改。
做到人员、措施、时间三落实。
凡班组无力解决的隐患,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五、班组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的内容包括:
总结、交流、讲讲安全生产工作;
学习有关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检查和整改各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内外发生的事故案例,并开展安全技术岗位练兵活动等。
六、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经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应督促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并进行登记。
八、班组推广和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积极开展班组安全建设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九、班组内发生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应及时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加强劳动保护用品及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管理。
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以及各种工器具等合理放置,做到通道畅通,场地整洁,文明生产。
(三)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工段、班组的交接班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交班
3.1.1交班值班长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给下一班。
3.1.2交班前三十分钟,由操作工擦试好本岗位的机器、电器仪表。
整理好记录,清扫工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做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3.1.3交班前,当班者应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本班情况,做到十交。
即六不交。
①本班生产情况;
②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③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④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
⑤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⑥记录表的填写保护情况;
⑦室内外及设备卫生;
⑧跑、冒、滴、漏及机械用油情况;
⑨安全生产情况;
⑩领导的指示。
①工艺指标不符合条件不交;
②设备保养不好不交;
③事故原因查不清不交;
④工具不全不交;
⑤记录表不齐全不整洁不交;
⑥设备及环境卫生不清洁不交。
3.2接班
3.2.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岗位,认真听取上班值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本班值班长对生产工作的布置。
3.2.2接班者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2.3检查要点:
十交六不交是否做到,设备运行阀门开关,仪表使用、油、水、电是否正常,各控制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是否符合工艺条件。
3.2.4要做到五不接:
①交班项目交待不清不接;
②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
③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
④设备运转异常不接;
⑤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
3.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
3.4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
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3.5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工段长或值班人员进行协商解决。
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
(四)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班组现场的安全评估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监督实施。
2、各岗位的安全评估由岗位组长负责。
3、岗位组长在接班时要对设备及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每班接班前,班组长要带领全班职工进行零事故活动,口述要有针对性。
5、岗位组长在操作过程中要进行零事故口述确认。
6、班组安全员要对本班的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或环境要及时派人处理。
7、每班下班后班长和班组安全员都要到值班室填写隐患台账
8、每周开安全例会时班长要汇报本周本班组的安全评估情况。
(五)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及冶金集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的划分
各工段、班组负责人是本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它人员分级负责。
三、事故报告及救护
1、发生工伤事故的工段或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用最快的速度逐级或直接上报有关负责人;
程序是段长、安全员、公司领导。
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分钟。
2、报告可用电话或其它手段,报告时要简要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伤害程度及事故发展情况。
3、现场人员要做好现场救护和现场保护工作。
4、现场人员要根据人员伤害和事故发展情况向“人员急救120”、“火灾消防119”、“交通报警122”救援。
四、事故调查
1、公司要成立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2、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工段及现场有关人员、事故责任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员。
3、安全员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小组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4、事故调查小组要拿出事故调查报告,拿出事故预防措施,确定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事故调查报告要在2个工作日内拿出,特殊情况不能超出3个工作日。
五、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
1.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规定,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指
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与毁坏财产的价值。
人身伤亡之后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歇工工资等。
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等。
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指
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包括停产和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等。
2.火灾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火灾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被损坏、水浸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火灾而停产、停工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清理火场、人身伤亡后支出的医疗、丧葬、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项开支。
六、安全事故考核办法:
1、微伤事故:
医疗费用花费在300元以下的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50元,班长考核50元,段长考核3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30元,联责安全员30元。
2、轻伤事故:
(1)、医疗费用花费在500元以下的:
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100元,班长考核800元,段长考核5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30元,联责安全员30元;
(2)、医疗费用花费在500--2000元的:
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300元,班长考核200元,段长考核10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80元,联责安全员50元;
(3)、医疗费用花费在2000--5000元的:
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500元,班长考核300元,段长考核20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150元,联责安全员100元;
3、重伤事故:
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1000元罚款,并根据情况进行记过、辞退等处理。
班长考核500元,记大过处分一次,工段长考核800元,记大过处分一次,当事人所在班组的所有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死亡事故:
对当事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考核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工段长考核5000元,当事人所在班组的所有人员处以500元罚款,其余班组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5、重伤、死亡事故考核微硅粉加密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由冶金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予以处罚。
6、一次性发生二人以上的重伤事故及工亡事故的处理,在前5款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处理结果由微硅粉加密车间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或上报上级部门决定。
7、本制度中未明确的其它责任人,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规定,给与500—2000元的考核。
8、火灾事故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考核。
具体划分比例为:
工段第一责任人30%,班长20%,其它责任人10%。
如无其它责任人可向前三位责任人追加,但最高考核金额不能超出本人本年度工资的30%。
9、万元以上人为设备事故,考核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计算,具体落实按事故责任划分结果承担,但直接责任人最低不能低于300元,最高不能超出本人年工资的30%。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一、班组安全检查的目的
1、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就是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决议、通知和各种标准,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识别生产活动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
2、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
因此在检查中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
即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上报,百分之百整改,从而达到消除和控制各种危险因素,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目的。
二、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责任心是否强,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于不安全的行为是否敢于纠正和制止,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是否正确、合理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二)、检查本班组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建立和执行了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执行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对伤亡事故是否坚持做到了“四不放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凭证操作,班组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与健全,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
1、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
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
有无安全出口,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四)、检查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的操作。
1、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
比如:
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2、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脱岗、睡岗、串岗;
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3、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
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
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
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4、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
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手套、口罩、安全带等;
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5、及时发现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安全生产检查不仅要查出问题,消除隐患,而且还要发现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掀起学习安全生产经验的热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公司内部树立起一种安全竞争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二、对部门、工段主管的考核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挂钩,做为晋升工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四、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
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五、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参照公司《现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参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三)参照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七、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八)安全举报制度
1、对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奖励金额由公司领导研究后决定。
1)举报生产作业场所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检查或长期不安排处理的。
2)举报隐瞒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3)举报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险自救或擅自离开现场的责任人。
4)举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未公开通报前故意隐瞒事故真象或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人。
5)举报无安全技术措施强行安排作业的人。
6)举报“三违”治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
7)举报管理干部、现场安全员、工段长、班组长吃、拿、卡、要的。
8)举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举报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或盗窃在用设备(零部件)、电缆等。
10)举报管理人员现场发现隐患或违章行为不制止的。
2、举报反映部门
职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举报直接公司领导举报。
公司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
此外,公司鼓励职工实名举报,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在安全评先活动中优先当选。
(九)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强化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绩效考评制度。
第一章:
考评扣分项目
一、安全会议、培训、活动考评
1、未按公司要求按时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发现一次扣5分(所有人员签名必须本人签写)。
2、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作业台帐的,检查发现一项扣除5分。
3、未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培训(以及班组安全活动)的,每次扣5分。
二、职工安全管理工作考评
1、没有及时监督职工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2、本班组职工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3、未做到职工的文明管理,发现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4、公司节点检查时,每检查到一次安全、现场隐患的,每次扣5分;
日常检查时每发现一次安全、现场隐患的,每次扣3分。
5、没有监督好职工的交通安全执行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6、没有尽到宣传、监督工作,发生一般偷盗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严重情况的每次扣20分。
7、没有尽到宣传、监督工作,发生“三违”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8、发生微伤事故扣10分;
发生轻伤事故扣20分;
发生重伤事故本工段所有兼职安全员经费补贴取消;
发生两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公司所有兼职安全员经费补贴取消。
9、职工发生工伤没有及时上报和采取有力措施,每次扣10分。
三、自身安全要求考评
1、认真做好“一班三检”,未认真执行留有隐患、现场卫生较差的,每次扣5分。
2、没有按时完成公司专职安全员交待的其他工作,每次扣除5分。
3、每月26日前上交本月安全工作总结及下月安全工作计划,不规范、无条理的扣5分;
无上报总结计划的扣10分(迟报一项按未报处理)。
第二章:
考评加分项目
1、能够及时发现车间内的安全隐患,并得到公司安全员认可的,每次加3分。
2、能够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每项加3分。
3、能够举报漏报、瞒报事故等情况的,视情节加3-5分。
第三章:
考评周期
每月参照考评细则对所有班组长进行一次考评。
第四章:
考评奖惩办法
1、考评满80分(包括80分)的,对其奖励200元(奖励封顶200元);
2、不满80分的,按照所得分数比例进行奖励。
例如所得分数为70分,那么所得奖励金额为(0.7×
200=140元),以此类推。
不出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连续2月不满80分的,考核200元,连续3月不满80分的,考核500元。
3、发生工伤事故的,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此制度与公司制度冲突时,遵照公司制度执行。
第五章:
班组其他人员考评
根据每月的比较管理方案,安全评比项占25%的原则,由工段长及班组长对其他生产人员进行考评。
(十)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形式
1、各班组根据安全员每周安全大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进行分类,在班前会或安全生产例会落实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将责任人及考核结果上报。
2、班组根据各专项安全检查组、班组自查自改的隐患汇报及本班组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员工汇报的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范围分类,在每天早晨的班前会上落实隐患整改负责人。
3、各类安全检查、巡检以及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能在现场落实整改的,必须现场落实到班组、个人进行整改,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安全员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隐患排查治理需遵守的职责:
1、班组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①、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
②、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
③、现场遇有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撤出作业人员,将隐患处理后再作业。
④、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⑤、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应及时向工段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
2、员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
①、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参与与隐患斗争的队伍中,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②、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到伤害。
③、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状态。
④、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下解决。
⑤、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应主动撤出危险区域,待隐患排除后再作业。
三、违反以上条款者,按《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凡违反以上条款而酿成事故的责任者,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一)设备设施检修制度
为加强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二、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班组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
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
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全的安排检修分工。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安全部门审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