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在政法部门向四大班子领导汇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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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的政法稳定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区改革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大量显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我区社会长治久安的因素仍然不少,我们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更加复杂。
二、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仍较突出。
当前,我区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经济纠纷、社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增大。
主要体现在:
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过渡时期的农村诸多矛盾突出;
二是“农转非”人员失地失业的情况仍然严重存在;
三是征地拆迁拆违引发的干群对立情绪越来越大;
四是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随时都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
五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法从严,影响到了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他们会以各种不当形式向政府发难。
三、严重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仍较突出。
发展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犯罪率上升是一个趋势。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整个社会的防范、管理漏洞和刑事犯罪高发态势还将较长时期地存在。
全区近年发生的刑事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犯罪暴力化倾向严重,持枪杀人、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上升明显;
毒品犯罪多元化趋势明显;
新型犯罪不断出现,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
犯罪的动态性增强,跨地区流动犯罪日益突出。
总之,目前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对此,政法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切实树立起长期作战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突出,稳定形势十分严峻,维护稳定的责任重大。
要确保我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确保平安**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的稳定工作就要确保不出大事,争取少出事,全力将各类矛盾消化在基层,控制在本区。
为此,各级党政领导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责任。
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城市拆迁、企业改革、工程建设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要高度重视弱势群体问题,带着深厚的感情,热情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不断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
要畅通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
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要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真正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定期排查制度,把本地区、本部门有可能引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落实责任和人头,认真研究对策,及时进行调处,防止矛盾积累和扩大。
在处理矛盾过程中,一定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以落实政策、解决问题为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要动辄把公安推到第一线,把人民群众放在对立面。
要健全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要畅通信息,完善应急预案,事前做好工作部署,规范处置程序,把握处置原则,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置。
在矛盾处置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今年区委区政府在实行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做好群众工作也纳入了各部门的目标任务,表明了对做好稳定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
我们要严格落实稳定责任追究制,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确保责任追究制真正落实到位。
二、要切实加大维护国家安全力度,更牢地掌握对敌斗争主动权。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认识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重要性,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和防邪工作纳入到创建平安工作中来,严防敌对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继续加强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努力维护国家安全。
三、落实责任,强化保障,确保创建平安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是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第二年,也是进一步夯实基础,促进“****”和“****”奋斗目标全面实现的关键之年。
同时,今年又是我区“社会事业建设年”。
社会事业的发展是创建平安南岸的基础和动力。
各级党政部门和政法各部门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契机,把平安创建的工作目标和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把创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平安南岸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
政法部门和创建办、维稳办,要充分发挥好专门机构和主力军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将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完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加对综治、政法和维稳部门的经费投入。
各街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主动与政法和维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平安工作的整体合力。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
综治委(创平安领导小组)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进一步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建的创建工作格局。
四、切实深化“严打整治”方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要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要因地制宜开展好突出治安地区和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排查力度,确定责任单位,落实有效措施,一定要把治安问题突出的部位和治安混乱的地区整治好,力求取得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得安全感。
政法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区委政法委要加强对严打工作的协调督办,形成严打整治合力。
五、切实健全防范机制,充分发挥防控网络的作用。
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要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稳定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创平安”的良好格局。
今年,公安分局提出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年”,区委、区政府已考虑加大科技强警的投入,在全区一定范围内设立必要的技防设施,加大防控力度。
我们要继续加强防范网络的建设,充分发挥防控网络作用:
一是要不断加强公安110、巡警等专业队伍对控制社会面上治安的骨干作用;
二是要大力抓好治安协勤队和社区巡逻队这两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将社区巡逻队和治安协勤队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他们的巡逻防范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单位内部保卫力量的作用,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是要加强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管理、青少年法制教育、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六、围绕我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制环境。
政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保障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活动,明确执法责任,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
公安机关要改革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斗争。
检察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办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活动,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
人民法院要大力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
政法各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推出各种便民利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举措。
七、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抓好政法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做好政法稳定工作的根本和保证。
政法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市政法委和上级政法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把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
只有牢牢抓住思想建设这条主线,才能保证政法队伍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要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增强队伍的宗旨意识,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法稳定工作中贯彻落实;
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统一思想,保证这支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要抓能力建设。
政法队伍既要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又要注重提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水平,培养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是抓基础建设。
基层干警长期与群众打交道,对基层情况熟悉,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政法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抓好政治队伍建设,一方面要配齐配强基层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把那些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选派到重要岗位。
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政法部门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一线党员干警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先锋模范作用,让他们成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表率。
八、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平安创建和各项政法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
要坚持党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占领思想阵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政法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和主动争取党对政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
要积极支持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政法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要严格使用警力的规定,不得随意调动政法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不得向政法机关下达罚款、创收等经济指标。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政法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舆论环境。
要为政法工作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
要完善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政法队伍吃“皇粮”,确保基本需要、保证重点支出。
要增加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和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改善政法部门的办公条件,提高交通通讯等物质装备水平,加速政法工作的现代化建设。
要逐步建立从优待警的机制,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切实关心和解决政法干警的困难和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