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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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交给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搞好互帮互学活动;
承担班主任、教研组等有关管理工作,并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结合所学知识,积极开展各种课外活动,努力引导学生搞好小发明、小创造以及教具制作等活动。
3、勤:
主要是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服从组织分工,积极承担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认真做好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关心、爱护学生,努力传授知识;
团结同事,互相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遵守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好勤、出满勤。
4、绩:
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按时上交一定质量的各种计划、总结;
备课认真,教案齐全,对所教班级(学生)不论各种统测,成绩有显著的提高,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四、实施细则
(一)政治思想及师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扣4分,考核为不合格。
2、遵纪守法
(1)有“六害”(吸食、制作、贩卖毒品;
聚众赌博;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卖淫嫖娼;
拐卖妇女儿童;
参加封建迷信或邪教组织)行为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2)受学校行政、党内、上级组织警告以上处分的扣4分。
(3)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扣币的,按每元扣0.05分计算,依此类推,扣完为止。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写书面检查的加扣1分。
3、参加政治学习
(1)不参加完小政治学习、升降旗仪式的每次扣0.2分;
学校全体教师政治学习事假1天扣0.5分,病假1天扣0.2分,迟到、早退每天扣0.3分,缺席1天扣1分,一学年缺席2次者,考核为不合格。
(2)不参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考试或不及格每次各扣1分。
(3)在政治理论学习期间不遵守会议纪律、不做笔记的每次各扣0.3分。
4、职业道德(此项可单项扣分,累计计算)
(1)违反《楚雄州教职工七条禁令》的记0分。
(2)在腰站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量化考核中被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2分,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扣4分。
(3)教学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学生家长越级上访的视情节扣2—4分;
与教师、领导无理取闹,在背后说长道短,影响团结的扣2—4分;
不服从学校、完小安排工作的扣2—4分;
教职工不为人师表,与他人打架斗殴的扣当事人2—4分。
(4)学生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扣有关责任人2—3分。
(5)教师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扣责任人2—4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考核为不合格。
5、奖励(若获得多项奖励的以最高奖记分,不得重复加分)
(1)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的,按国家级8分,省级6分,州级4分,县级3分,镇级2分,校级1.5分。
(2)各校所评选的“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班主任,按规定时间将材料报学校,按州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给予加分。
无材料的不得加分。
(3)各级“三好学生”、“优秀队员”等的班主任不加分。
(二)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
1、教学研究能力(此项可累计记分,不超过6分)
(1)积极参与各种教研活动,进行教改实践,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在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校级正式发行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的分别记5、4、3、2、1分,发表教育信息分别记3、2、1、0.5、0.3分;
各类教育教学论文集上刊载论文、教学设计的分别记2、1.5、1、0.5分;
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信息1篇以上的,从第2篇起依次按相应等级分值的
累计加分。
(2)在省、州、县、镇(校)相关会议上交流经验、宣读论文的记3、2、1、0.5分。
(3)省级、州级、县级课题研究成果经同级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鉴定批准结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分别加5、4、3分,课题组成员各记2.5、2、1.5分。
(4)完小校长、行政领导交流工作计划、总结记3—4.5分;
教师交流计划、总结视教学成绩记2.5—3.5分。
2、指导青年教师
教龄满三年以上的教师视教学成绩按以下标准记分:
(1)师德好、业务上是教学骨干,能指导青年教师的记2.5—3分。
(2)师德好、基本能指导青年教师的记1.5—2.5分。
3、管理能力
(1)班主任、科任教师、完小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会小组长视实绩记4—5分;
完小校长、女工主任、总辅导员、团支部书记视实绩记4—5.5分;
行政领导视分管工作的成效记4—6分。
(2)每流失学生1人班主任扣1分,科任教师扣0.5分。
(3)所辖教师末完成任务(累计计算)每人次扣完小校长0.05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1分。
4、奖励
(1)教师获奖:
(此项限5分)
①教师获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业务性奖励且有获奖证书,按下列标准加分(书画、摄影等非主业务获奖的记相应等级分值的
),此项限3分。
省级一、二等奖分别记2、1.5;
州级一、二等奖分别记1.5、1分;
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1、0.5分;
教育教学论文获奖1篇以上的,从第2篇起按相应等级分值的
②参加各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种课堂教学竞赛获奖的教师按以下标准记分:
州级一、二三等奖记2、1.5分;
县级一、二三等奖记1.5、1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奖分别记1、0.7分;
(同一教师以最高级别计分)
(2)指导学生获奖:
(此项限1.5分)
①指导学生在书画、作文等竞赛中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的,辅导教师按获奖学生数每人次加0.2分,学生课外习作等在《学生新报》上刊载的,每人次加0.3分。
②教师获各级指导奖的按国家、省、州、县分别记1、0.8、0.6、0.4分。
(三)工作量
1、上课总时数
(1)服从组织分工,完成学校规定的课时、教学任务和后勤等工作的记18分。
(2)不服从学校安排,课时数不足,不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和不愿做其它工作的扣2—10分;
被扣币的每元扣0.05分,低于8分以下的仍计8分。
(3)全学年按10个月工作量计分,请病(事)假(工伤除外)在1个月以上,每月扣1.8分。
2、辅导:
视教学成绩记2.5—4分。
与接手成绩相比,新增差生1人扣1分。
3、听课:
完成听课任务的记3分。
少听一节扣0.5分。
4、出勤:
全勤记满分。
旷工1次扣5分(旷工1天履职考核为不合格);
事假每天扣0.3分;
迟到每次扣0.2分;
病假每天扣0.1分;
生病住院每天扣0.05分;
在家病养每天扣0.1分。
病假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者,履职考核不定等次。
5、公开课
(1)承担县级(城区学校交流课、课改共同体活动等)示范课任务,视效果记3、2.8分。
(2)承担校级公开课的教师,视效果记3、2.7、2.2分。
(3)未参加县、校级公开课的教师,按学校领导集体听课评定等级记分:
听课评价为优、良、中、差的分别记3、2.5、2、1.5分。
(因客观情况未参加听课评定的按“良”记分)
(四)教学效果
1、教学成绩
——科目和指标:
以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和其它抽考综合学科的优秀率、差生率、及格率三项指标进行计算。
——评分标准及记分办法:
(1)所有统测科目以卷面统测成绩的达标情况按下列标准分科计算,再用所得分数之和除以所任教科次求出平均分记分。
三项指标:
达标三项的记30—28分,达标二项的记27—23分,
达标一项的记22—17分,达标0项的记15分。
(2)综合学科以抽测成绩的等级计分。
抽测成绩评定为优秀的记30—28分,良好的记27—25分,
合格的记24—22分,不合格的17—15分。
(3)上述评分,以年级为单位,求出全校平均班额,班额数高于平均班额5人(含5人)以上的按上限打分,低于平均班额5人以下的按下限打分,其余班级打中间分。
(4)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按上述
(1)、
(2)项达标情况平均得分计算,学前班教学指标根据年末考核结果确定计分。
——完小校长教学成绩记分办法:
(1)所任科目教学成绩占40%,按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计算得分后×
40%。
(2)学校教育教学成绩占60%,按全校达标率名次(所辖各班级学年末统测、抽测成绩)直接计分:
第一名计18—17.5分,第二名计17.5—17分,
第三名计17—16.5分,第四名计16.5—16分,
第五名计16—15.5分,第六名计15.5—15分,
第七名计15—14.5分,第八名计14.5—14分。
上述评分,以全校各完小(含学前班人数)平均学生数为基准,完小学生数高于平均学生数15人(含15人)以上的按上限打分,低于平均学生数15人以下的按下限打分,其余及中间分。
——完小教导主任教学成绩记分办法:
(1)所任科目教学成绩占80%,按第
(1)、
(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计算得分后×
80%。
(2)学校教育教学成绩占20%,按全校达标率名次(所辖各班级学年末统测、抽测成绩)直接计分:
第一名计6—5.5分,第二名计5.5—5分,
第三名计5—4.5分,第四名计4.5—4分,
第五名计4—3.5分,第六名计3.5—3分,
第七名计3—2.5分,第八名计2.5—2分。
——行政领导教学成绩得分:
根据分管工作的业绩记24—29.5分。
2、教案
以学年内学校两次期末综合检查评定的等级记分(此项得分先按科目算出总分,再按科次算出平均分):
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
3、各种计划、总结
班主任、科任教师的计划、总结以完小记录为准;
完小校长、完小教研员、工会小组长、少先队辅导员应交学校的计划、总结、报表等材料以学校记录为准。
按时交齐记2分,迟交1次扣0.5分,缺交1次扣1分。
4、奖励(最高限加3分)
(1)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及县教育局抽测学科“三率”均达标的,每科次加0.5分;
学校抽测评定为“优秀”的每科次加0.5分。
(2)任语文、数学学科教学的与接手成绩相比,每转化1名差生加1分。
(3)行政领导分管工作获县级及其以上奖励的加2分。
五、推优规定
1、推优名额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比例19%确定。
2、推优时在25%的范围内推荐人选(适当兼顾各完小)。
3、从20XX年8月起,连续三年履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当年不论考核分多高,不再推荐优秀。
4、凡“政治思想及师德”一项之1、2、4条考核被扣分者,一律不推荐为优秀。
腰站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深化学校内部改革,使教师专业技术评审、晋升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学历、资历与能力”等关系,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注重水平、能力和实绩,不搞论资排辈,择优推荐晋升。
根据中央职改字[1986]第112号附件《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云教人字(93)第143号《深化职称改革,完善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意见》及县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1)小学一级教师晋升小学高级教师。
(2)小学二级教师晋升小学一级教师。
二、晋升条件
1、小学一级晋升小学高级的条件:
(1)履行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中专以上文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显著。
(4)掌握小学教育比较扎实的理论,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显著。
(5)具有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或者指导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6)五年履职考核在合格以上。
2、小学二级晋升小学一级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小学二级教师履职三年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3)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4)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好。
三、量化考核细则
1、基础分:
(1)晋升小学高级以近5年履职考核成绩取平均值记分。
(2)晋升小学一级以近3年履职考核成绩取平均值记分。
2、加分项目:
(1)教龄:
按实足年份(截止当年8月31日)计算,每年教龄1分。
(2)学历:
按已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本科5分,专科3分,中专2分。
(3)履职年限:
按照实足年份计算,履职每年2分。
(4)履职考核优秀: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每次4分。
(5)全勤:
在规定的工作日和学习日里全部出勤,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请假的,每年加1分。
(6)艰苦地区:
自参加工作以来,在校内中屯、小铺子完小以及各村小教学点工作过的教师,每年加1分,推荐晋升职务考核当年在以上地区工作的,另加2分。
四、推荐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核定名额,根据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上报。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各级职务均不推荐晋升;
无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无在中屯、小铺子小学及村小工作满3年及以上经历者不考核推荐晋升小学高级教师(因工作需要的班子成员、完小校长和年满45周岁的教师可不受此限制)。
3、新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晋升职务:
晋升初级职务的教师须在我校工作满一年后方可推荐;
晋升中级职务的教师须在我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参加考核推荐。
4、本办法由禄丰县腰站小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禄丰县腰站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禄丰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禄办发〔2010〕3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禄丰县腰站小学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金山镇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结合腰站小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的范围和原则
(一)禄丰县腰站小学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机构编制、人员情况、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腰站小学每年机构编制数、人员情况以当年上级人事部门核准数为准。
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
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相互衔接,在学前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高一级学校的教育奠定基础。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禄丰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的通知》(禄办发〔2010〕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禄丰县腰站小学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类,专业技术岗位数占岗位总量的100%。
四、岗位等级设置
1、腰站小学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6:
4,具体中级、初级岗位设置数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数为准。
2、岗位设置方案实施后,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
4:
3。
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
5,具体各岗位设置数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数为准。
五、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由禄丰县腰站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考核年限内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6)参加人事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具体条件
(1)八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近5年履职考核等次“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④具有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小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⑤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指导小学一、二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⑥从20XX年9月起,竞聘小学高级八级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在我校中屯、小铺子小学或村小任教满3年以上的经历。
⑦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2)九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②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近2年履职考核等次“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⑤具有从事教学研究的能力,能指导小学一、二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⑥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3)十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②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和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师德考核合格,年度履职考核等次“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良好。
④掌握小学教育理论及规律,根据小学生年龄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明显。
⑤具备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
(4)十一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履行小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师德考核合格,近2年履职考核等次“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掌握比较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④熟悉小学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5)十二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③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掌握比较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④基本掌握小学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六、岗位聘用办法
(一)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强化聘任制和激励竞争机制,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合理流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结合禄丰县腰站小学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中职称晋升与职务聘任面临的实际问题,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坚持德才兼备,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现实需要与着眼发展的原则。
根据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禄丰县腰站小学全体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岗位设置实施当年年满50(女48)周岁且聘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10年以上者可定九级岗。
聘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8年以上者可定十一级岗。
(四)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聘任,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腰站小学岗位设置考核量化评分细则》从八级到十二级择优依次聘任。
如三年一次大的调整周期年度内八到十二级岗位有空缺的,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腰站小学岗位设置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考核择优递补。
(五)因工作需要,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原则上聘任到小铺子、中屯任教,根据当时学校总体岗位设置情况,作如下聘任:
1、同级职务岗位有空缺的,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至少降低一级岗位聘任。
2、中级职务岗位无空缺的聘任为初级职务岗位,如十一级岗位仍无空岗的聘任为十二级岗位,在我校工作满2年后,再参加中级职务岗位竞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竞聘。
1、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给学校管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