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简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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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简版文档格式.docx

(一)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发展

截至2010年底,榆林市建成信用担保机构6家,为信用担保行业的规范有序运营和良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全市经省金融办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45家,注册资本合计44.78亿元,贷款户数4159户,全年发放贷款超过1万笔,贷款余额达23.29亿元,其贷款发放对象70%以上均为中小企业。

(二)创业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以“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为重点,在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和社会资源的参与下,榆林工业学校中小企业创业培训基地、清涧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中心、绥德中小企业辅导基地等一批创业培训基地迅速发展。

截止2010年底,已建成5个省级中小企业辅导基地。

(三)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

榆林中小企业信息网于2009年7月投入运行,市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已初步构建,为中小企业提供生产、营销、技术、人才和管理咨询等多方面服务信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四)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初具规模

在“61211”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支持下,榆林市以市县两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依托,构筑中小企业公益性技术服务平台,并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年来,获得省局批准的创新研发中心企业有8家;

神木和府谷县有政府和企业设立的侧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研发机构17个。

(五)教育培训稳步推进

以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人人技能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市县累计培训各类人员5.2万人次,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0.6万人次,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层次得到较大提升,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整体提高,为全市中小企业素质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健全、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统一规划

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缺乏统一有效的系统规划统领,造成服务资源缺乏整合与协调,服务机构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市、区县之间缺乏协调联动,运营机制不健全,服务体系运作不规范。

(二)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市、县(区)两级都没有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性服务平台缺位。

服务工作开展缺乏机构保障、场地保障、人员保障和项目保障,服务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服务效率不高;

专业性服务机构发展相对滞后,仅有的社会专业性服务机构分布零散,服务渠道不畅,服务产品单一、服务供求脱节、服务质量和水平偏低,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需求。

(三)服务能力有限

政府公共服务政出多门,各部门缺乏配合和有效沟通,服务职能缺乏协调与整合。

行业协会发展滞后,服务工作系统性、综合性不强。

生产服务业缺乏有效培育,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运营不规范,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商业化服务。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育服务主题为重点,着力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的服务体系网络,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

政府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扶持、规范和引导,促进服务机构发展。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公益性和商业性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实现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统筹规划,协同配合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全面负责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整体统筹规划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各区县、各相关政府部门要大力协助、配合,形成由中小企业促进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分级分批分步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三)整体推进,局部突破

既要从整体上规划、设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蓝图,形成全市范围内协调、均衡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整体格局,保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向前推进;

也要充分考虑各区县在建设基础、区位条件、资源配置和服务需求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的制定差异化的区县建设方案,在条件较好的区县实现服务体系跨越式率先发展。

(四)全方位建设,分阶段实施

既要合理安排服务体系的结构层次,构筑政府部门、非营利机构、商业性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工,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三位一体,以综合性服务机构为统领、专业性服务机构为支撑,以点带面、协调配合、简约高效的服务体系,又要依据现有资源条件,合理设置阶段性建设目标,稳步、有序向前推进,有条不紊地进行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公共服务带动、社会服务广泛参与的建设思路,体现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要求,形成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运转高效、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服务需求的“12338”社会化服务体系,即用五年时间,基本建立起一个以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统领的市级核心综合服务机构,综合性与专业性两类服务平台合理分工、密切协同,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三位一体,市、区县、工业园区三级服务网络上下贯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市场开拓、科技支撑、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信用服务八大平台有机合成的服务体系。

至2015年底,榆林市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个设施完善、服务高效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

建成政府、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专营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四位一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把榆林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市场开拓综合性服务平台,把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成为有效的市场开拓信息发布平台和风险预警平台;

建立起中小企业的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咨询专家库、政策法规库等,完成榆林市及所属12个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网站建设,实现省、市、区县、重点企业四级联网;

建立起以榆林市、县(区)两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依托、适应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需求的科技支撑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

建立50个以各区县工业园区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以能源化工和现代农业为重点,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和科技机构密切合作的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相对完备的榆林市中小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年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1万人次以上的培训能力;

把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成公益性管理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并使商业性管理咨询机构发展成为满足榆林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需求的重要力量;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和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形成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发布、信用管理和信用培育等为主要内容,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社会性信用评级机构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

第四章重点内容、重点项目和配套工程

一、重点内容

(一)创业辅导

加快12个区县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度,重点做好中小企业标准化厂房建设,切实提高园区创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中小企业的孵化器和创新创业的环境载体;

榆林市、横山县、榆阳区、绥德县、清涧县等已由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验收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要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辅导能力,使辅导基地运营达到高效、集约的良性发展阶段。

其他各县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设施与设备、吸纳市内外优质创业辅导机构与人才,加快基地建设进度,完善创业辅导的基础条件;

强化各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辅导服务能力,加强与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生产力促进中心、教育培训机构、融资服务机构以及社会性专业服务机构的联系,建立紧密的创业辅导合作关系,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创业培训、信息咨询、资金融通、市场开拓、技术支撑、事务代理等全方位的辅导和服务;

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创业培训计划,丰富创业辅导措施,依托创业辅导基地和教育培训基地,以定期集中服务和不定期分散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创业辅导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平台,加大创业信息服务力度。

组织政府官员、优秀企业家、知名学者、创业培训师、会计师、律师和技术工作者等多方面人士组成创业辅导专家团队,为小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计划顾问、项目诊断、技术论证、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融资担保

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侧重加大对融资相对困难的涉农和南六县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市金融办要积极协调人民银行榆林中心支行、市银监会等机构和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引进更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榆林设立分支机构,切实提高榆林市金融服务覆盖率。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金融办等相关政府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进一步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强沟通与联系,鼓励各商业银行创新体制与机制,探索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办法,尽快制定适合于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贷款操作程序,简化审批程序和有关手续,及时有效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积极推动组建由商业银行、其他融资服务机构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组成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联盟,建立经常性和长效性的融资服务机制。

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建立榆林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管理,侧重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发生的贷款风险进行适当补偿。

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奖励基金,由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管理,对中小企业增加贷款较多、承担风险较大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运用新型担保贷款形式,积极开展林权、农村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动产物权等新型抵押、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提高银行担保贷款工作的灵活性,促进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鼓励多种小额信贷机构在榆林市共同发展和繁荣。

除了继续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市场外,要大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政府资助的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农村信用合作(互助)组织、村镇银行和服务于特定客户的贷款公司快速发展,构建多样化、高效率的小额信贷区域市场。

制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小额信贷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实施细则,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小额信贷业。

建立小额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扩大贴息范围,预算列支财政贴息资金。

对符合政策规定、经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推荐发展为村镇银行,鼓励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转制,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到金融覆盖率较低的区县、乡镇开设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

积极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形成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网络,鼓励商业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上市。

培育和规范区域产权交易市场。

鼓励风险投资和股权私募基金等投资入股中小企业。

逐步开展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试点。

积极拓展融资租赁、信托融资其他融资渠道。

提升“政、银、企、保”等相关部门与机构协作水平,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三)市场开拓

依托市、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整合市经贸局、科技局、农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市场开拓资源,搭建中小企业市场开拓综合服务平台;

由市、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其他各级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协助,精心组织和参加各种高层次展会,为榆林市中小企业创建全方位的经贸交流和市场开拓有效载体,提升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水平和层次;

通过“政府资助、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中小企业广泛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认证工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申请质量管理、环境管理等国际标准认证,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建立、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以中小企业信息网为依托,收集、发布可能对榆林市中小企业产品市场构成消极影响的国内外市场风险与政策风险信息,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及时采取有效的规避和救济措施,有效维护中小企业市场利益,保障中小企业经营安全。

(四)信息服务

以市、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网为载体,以各专业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各专业服务机构门户网站为载体,抓好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和专业性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

依托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立中小企业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信息库、政策法规库、技术专利库、产权交易库。

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发布政策信息,办理行政审批业务;

开展网上商务服务,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推介企业产品,进行网上交易服务;

开展网上项目服务,发布各行业前沿技术和最新科研成果、投资融资项目和产权交易与合作项目;

开展网上人才供求和法律咨询服务。

搞好与其他政府网站和专业性服务机构网站的互联互通。

督促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建立门户网站,方便中小企业获取相关服务信息,并将此作为对示范性专业服务机构遴选和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各类信息服务平台要加快培养一批知识全面、工作敬业的中小企业网络服务人才队伍。

市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要配备有2-3人以上的专业人才,能够从事网络技术应用、信息采编、客户服务等工作;

区县级信息服务平台要配备1-2名专业人才,能够从事网络管理、信息采编、科教信息服务等工作。

各类专业性服务机构也要根据条件,配备专门的网络工作人员。

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其计算机应用水平和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能力,以便更好地为榆林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各类信息服务平台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模式,确保网络系统得到正常的维护,信息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网站性能得到不断提高。

(五)科技支撑

巩固、充实、提升市、县(区)两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功能,使之成为中小企业公益性科技支撑服务的有效平台。

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借助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资源和力量,组建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与市科技局联合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联合工作小组,加强规划和实施,加快榆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

相关政府部门要立足本地资源特色和中小企业发展产业布局,积极联系至少10所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广泛聚合优势科技创新资源。

形成权责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研合作机制。

鼓励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促进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开展人才交流与培养,有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信息优势和企业的资金、管理和市场优势,提高政产学研合作水平,切实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

重点支持榆林市具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化工、特色农业等产业的发展,加强政府部门对集群的技术服务支持,扶持集群中的核心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进行共性技术的研发。

加强对集群的环境管理和人才保障,发挥集群创新资源优势,促进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

(六)教育培训

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基础,构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服务平台,重点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以各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基础,构建中小企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

重点做好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技术与技能培训工作。

依托龙头中小企业,组建中小企业公共教育服务平台。

各个区县要选取1-2家本区县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将其培育成为本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利用其设施、设备对产业集群内其他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按照中、省、市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开展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

从各区、县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中小企业中,选派、组织优秀企业家赴国内外考察、学习,吸收、借鉴其他地区中小企业先进经验,选聘知名管理培训机构和学者开展专项培训和讲座,开展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有效培育榆林市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群体。

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与榆林市、县(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开展有效合作,依据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培训需求,依托人人技能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项技能培训项目,逐步提升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与技能,确保榆林市中小企业人力资源质量显著改善。

坚持专题培训与系统进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务训练相结合,构建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方式方法,共建实训基地,加大榆林市中小企业网络课堂建设力度,丰富中小企业人才教育培训方式。

(七)管理咨询

依托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省内知名高校(管理咨询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综合服务平台。

鼓励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的社会性管理咨询机构在榆林市开展业务,建立符合榆林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需求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依托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综合服务平台,以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逐批进行公益性管理诊断活动,由成长型中小企业根据自身服务需求,在自愿互利基础上与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方签订管理咨询长期服务合同,开展长期跟踪式服务,确保榆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每年至少组织2-3次“管理咨询专家行”活动,遴选相关管理学者组成管理咨询服务团,赴榆林市十二区县开展巡回服务活动,深入基层,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八)信用服务

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适时组建榆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

开展企业信用普及、信用宣传、信用管理培训、信用信息查询、发布,信用评价等相关工作。

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采集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榆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制定中小企业资信评级指标体系,进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形成榆林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布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开展信用评价服务的同时,开展企业信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商业账务等管理知识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基础工作。

二、重点项目

(一)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由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筹建和归口管理。

可采取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两种模式,在2012年中期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营。

设立“创新与创业服务部”、“信息化推进部”、“市场服务部”、“咨询服务部”、“融资服务部”、“维权服务部”、“综合部”等内部机构。

至少有20名专职工作人员,应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和服务场所,划分综合服务区、服务机构入驻区、专业化教学区、办公区等必要的功能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档案健全。

通过自身能力建设和资源整合,选择至少20家示范性服务机构入驻并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市场开拓、科技支撑、管理咨询、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税务咨询、劳动保险、法律咨询、会计代理、股权转让、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中介服务,与其他具有较强实力的社会性服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为这些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提供桥梁与纽带作用。

(二)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在2013年底以前,榆林市所属十二区县按“一县(区)一中心”的原则,完成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项建设工作,并达到完全运营状态。

“中心”组建形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是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也可以采用社会团体形式。

可根据服务需要和自身资源配置能力灵活设置内部机构。

中心至少有5名专职工作人员,至少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场所,按需要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并配备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中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有醒目的标志和公开的联系方式,方便中小企业查询。

通过自身能力建设和资源整合,与至少10家服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根据本地中小企业的需要及自身的能力,选择重点服务领域,应建立中心服务网站,按重点服务领域设置功能模块,方便中小企业查询,办理事项。

(三)榆林市中小企业维权投诉中心

由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在2012年中期完成相关建设工作,负责人可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与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是负责受理中小企业维权投诉请求,并帮助协调解决的专门机构。

至少1-2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较丰富法律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至少有40平方米以上固定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主要办理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执法不当,给企业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投诉问题。

办理政府部门在企业申请各种行政许可过程中推诿、拖延,以及“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的投诉问题。

办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背企业意愿,采取行政手段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诉问题。

办理政府部门未落实政策,以及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的投诉问题等。

维权中心须开通投诉电话和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受理中小企业投诉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以实名制方式受理中小企业提出的投诉问题,对于维权投诉中心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帮助中小企业予以解决;

对于需要转交其他部门和单位解决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承办,做好跟踪、询问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中小企业;

对于无法通过协调解决的事项,维权投诉中心负责将中小企业投诉事项提交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联席办公会议,由“联席办公会议”负责协调解决。

(四)区、县创业辅导基地

榆林市须重点抓好定边县、靖边县、子洲县、吴堡县、米脂县、佳县六县的创业辅导基地建设。

区县创业辅导基地由各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建设,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整体推进创业基地的建设。

在2012年底完成主要建设工作,达到运营状态。

到2015年底,要建成6个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可出租标准化厂房,提供系统服务的区县级创业辅导基地。

创业辅导基地的起步规模至少要建成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标准化厂房面积600平方米以上,依据各区、县中小企业的产业特色,建设至少6间孵化车间,每座车间至少可容纳5户小企业,总计可容纳30户小企业发展;

综合办公楼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内设电化培训教室至少2间,分别可容纳200人进行创业培训并开展其他创业辅导服务。

创业辅导基地建成后,由各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管理运营,各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监督与指导。

创业辅导基地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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