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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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项
实际
得分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
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1.2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
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
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
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
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
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
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
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10
得分小计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扣满4分的,追加扣除10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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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立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
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2.2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扣1分;
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1分;
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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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
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
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
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1分。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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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1分;
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2分。
3.2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未缴纳的,不得分;
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1分;
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
赔偿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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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
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1分;
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
无清单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1分。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
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未传达的,不得分;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
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缺少培训和考核的,每人次扣1分。
4.2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放射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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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其他考评内容中已有的不重复扣分);
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1分;
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1分。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未发放的,扣2分;
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
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4.3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的,每缺一个扣2分;
内容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1分。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现场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1分。
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未进行检查、评估的,不得分;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
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
4.5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
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1分;
无记录资料的,扣5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每处扣1分;
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每处扣1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
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每处扣1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
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
每缺少一类档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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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制度中每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1分;
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
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1分;
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
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
记录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1分;
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1分;
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扣10分;
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每个扣1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得分;
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扣2分;
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教育培训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2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4分;
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
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扣满15分的,追加扣除10分。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扣10分。
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2分;
对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每人次扣2分;
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处扣1分;
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每人次扣1分;
无专人带领的,扣3分。
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1分。
6.生产设备设施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
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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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审查、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的,一个项目扣3分;
未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不得分。
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分;
构成重大隐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
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1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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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分;
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1分;
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
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
失修每处扣1分;
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1分;
未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
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每处扣1分;
检维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2分。
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粗选机:
1.传动系统运转正常,无杂音,传动皮带松紧一致,各种防护罩牢固可靠。
2.各种电器线路、控制按钮等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接地良好并且符合防爆要求。
3.各固定螺栓齐全,无松动、变形、裂纹现象。
筛子、偏心轴等主要零件无严重磨损,筛网正常,无破损。
4.清理或更换筛网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并由专人监护。
5.现场急停开关操作灵敏并有明显警示标牌。
6.轴承润滑、密封良好。
7.排风装置齐全有效。
大麦分选机(滚筛式):
1.安全防护装置牢固可靠。
2.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各种防护罩牢固可靠。
3.清理或更换筛网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并由专人监护。
4.主要零部件、筛子、绞龙、齿轮、滚筒等无严重磨损,筛网正常,无破损。
5.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6.现场急停开关操作灵敏并有明显警示标牌。
7.轴承润滑、密封良好。
绿麦搅拌机:
1.油泵运转正常。
2.传动系统运转平稳,搅拌物料均匀。
3.变速器油质、油量符合要求,无漏油现象。
4.螺旋翼片、齿轮、轴承、轴瓦无严重磨损。
5.电气系统装置齐全,接地良好,性能灵敏可靠。
6.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电机、电器防潮措施齐全可靠。
7.设备各部分密封良好,无渗漏。
8.清理或更换螺旋翼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并由专人监护。
干麦搅拌机:
1.传动系统运转正常,搅拌物料均匀。
2.搅拌叶、齿轮、轴承、轴瓦无严重磨损。
3.润滑系统装置齐全,润滑良好,不缺油,不漏油。
4.电气系统装置齐全,接地良好,性能灵敏可靠。
5.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变速器油质、油量符合要求。
7.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
8.传动系统运转正常,无杂音。
9.搅拌翅子、耙杆、胶皮刷无严重磨损。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除根机:
1.主要零部件、绞刀、筛子等无严重磨损。
清理或更换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并由专人监护。
2.传动系统运转正常,无杂音,进出料口畅通,各种防护罩牢固齐全。
3.润滑良好,不缺油,不漏油。
6.各固定螺栓齐全,无松动、变形、裂纹现象。
除尘设备:
1.系统中除尘(处理)设备的效率应大于该设备设计参数的90%。
系统中各设备及其部件应齐全、完好,各种管道上的闸板、阀门应灵活、可靠,连接处无泄漏,管道弯曲角度应准确,弯曲处的表面应无皱纹和裂纹,其横断面应无明显的变形。
系统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应坚实。
2.设备外露的风机应基础牢固,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网。
吸尘罩(吸气罩)布置应合理,其金属结构件应完整、无腐蚀,表面油漆无脱落。
3.除尘器的清灰系统应运行正常,除尘器的检修门应密封良好,其漏风率应小于5%。
滤袋的清扫需用毛刷刷滤袋,或用适宜的设备清扫(如吸尘器、滤袋清理机)。
4.系统中附属的压力容器应符合法定要求,压力表应指示灵敏、刻度清晰、铅封完整,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PE(N)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筛选机械:
1.两台振动电机的旋转方向必须相反,且电气控制必须联锁,保证电机同时运转或停车。
调整振动行程的大小,四组偏重块必须同时调整,且偏重块的重叠量应完全一致。
开车时先空载一段时间后再加载,严禁负载启动。
2.橡胶弹簧应防止龟裂或松动。
各紧固件不得松动,应及时拧紧。
经常检查清洁橡胶球并及时更换。
筛面应经常清理,不能用锤子及铁器敲击筛面,应用压空或钢丝刷将筛面清理干净。
3.控制系统的设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仪表、指示灯、操作按钮均应标识准确、清晰,动作灵敏可靠。
4.设备的防护盖、观察窗、软连接除应具备防护功能外,还应具有防止粉尘的功能。
启动和停止装置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或警示信号。
设备检修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或锁定装置。
5.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PE(N)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粉碎机:
1.设备基础应牢固、可靠,其结合面应紧密,且应采取减震措施。
2.连锁装置安全可靠有效。
3.设备应配急停开关。
4.旋转部件及防护:
设备运转中应平稳、无噪音;
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位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网。
运动部件应标明其运动方向,单向旋转的应有转向的指示标识。
5.控制系统的设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6.主轴轴承的温升不能超过轴承的设计值。
7.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PE(N)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积及安装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8.锤式粉粹机:
定期改变一次粉粹机转子的转向。
锤片更换时必须整组更换,不能只换一个单片。
锤片安装时必须严格要求排列,径向相对称的两组锤片总重量相差不得超过5g。
9.磨辊粉粹机:
定期检查磨辊表面的磨损情况并及时清理齿间的杂物,不能用硬物敲打磨辊表面;
磨损的更换需一对同时更换。
液压系统动作应灵敏、可靠,无连冲。
10.调湿粉粹机:
定期检查磨辊表面的磨损及磨辊轴两端油封的密封情况,如油杯内油脂含水应及时更换;
磨辊的更换需一对同时更换。
麦汁酿造主要设备(糊化锅、糖化锅、煮沸锅、沉淀槽等):
1.资料应满足:
有完整的设计、审批等相关资料;
制造、安装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
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安装资料、验收资料和相应的检测、试验报告等齐全。
2.锅体:
设备基础应牢固、可靠,其结合面应紧密;
锅体无倾斜、沉降缺陷。
设备应无腐蚀现象,管道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泵的基础应牢固、可靠,各种防护罩安装牢固,防护到位。
轴承润滑良好、机封无渗漏;
配有冷却水的机封应保证管道畅通,压力稳定。
联轴器同心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5.安全附件:
压力表应指示灵敏、刻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