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体字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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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竖组成约40度的角。
当居上(或下),两竖斜度相对,当居两边时,外竖稍斜,居左“口”偏上,居右“口”偏下。
柳竖多棱角,类别悬垂短。
双竖,常左竖短细,右竖稍粗长,相向。
如“冂、囗”部。
但“门”的两竖取相背,亦左短右长,但有时左粗右细。
“冂、囗、门”三框内的笔画重心偏左。
几竖相排,边竖有向有背,竖短时,左竖变斜竖,右竖相对;
竖长时,左竖可内偃也可外偃而下,右竖直挺。
排竖,左短右长,左细右粗,但有时差异较小,几竖间距离大致相等。
字中之竖,有“柱”之作用,特别是主竖要写得壮、挺、有力,不歪不斜。
双排细粗向,主竖撑大梁。
运笔稍快撇,长短有各异。
撇,撇头有三个棱角,和竖头一样。
写撇运笔要稍快,但须力送其端。
撇可分为长撇和短撇。
长撇(含竖撇),古称“掠”,用弩法下引左行,展笔为掠。
长撇常为主笔,应伸展。
短撇(含平撇),古称“啄”,“如鸟之啄物,锐而且速,运笔须初展毫而急敛如鸟啄”“下笔时要如鸟嘴啄物,提笔蹲锋,以疾为是,但力须贯注”。
长撇细而柔,但不娇;
短撇粗、锐、直;
平撇底边近似水平。
几撇相重,撇头略聚,勿平行。
变化柳回曲,框撇须入内。
撇的变化,大体上可分为柳叶撇、回锋撇、曲头撇。
柳叶撇空入空出,两头尖,中间肥,但整体偏细。
回锋撇似钩又不能是钩。
曲头撇逆锋入笔,折笔重顿,然后左下,撇头呈厚重的点,弯曲有势。
曲头撇通常和长横组成“有”字头,撇先于横写,并交横于折笔处。
框上有一撇时,这一撇一定要撇入框内,最忌在框外。
捺分正平反,短肥有一波。
捺,捺古称“磔”(正捺)和“波”(平捺)。
柳楷的捺通常短肥,但捺脚却细长,锋芒毕露,平展,勿上挑或下压。
捺“三折一波”即须颔首。
捺分正捺、平捺和反捺。
正捺,通常是主笔,外展;
头圆,捺身渐大,捺脚底边内凹。
与撇交时,撇细捺粗,撇低捺高,捺较撇趋平。
平捺,划之难者,写好它,遵循:
方头(并颔)、细颈(不过细)、肥腹(但不可凸,略平直)、脚细长(感之无限长,末稍略上拱后平伸)。
反捺,似长点,非长点。
一字中有几捺,或几个字连续有捺,应有反捺;
一个字中只有一个正捺(或平捺)。
挑者尤为易,但须力送端。
挑,也称提,古人称之为“策”。
笔法是:
仰笔铺毫,轻抬而进,有鞭策之势。
用笔是“鞭之稍极柔,而用之者,刚出其中,其上下左右,疾徐轻重,非如法度不为功,策笔之道,当细参之”。
其易,是因变化少,运笔简单(但难掌握)。
写挑时,应力注笔尖,送至挑巅。
写挑还应注意位置与方向。
“扌、土、王”三旁的挑和横画都较粗,挑头外伸,挑向右部的起笔或字的右上角或右部中心。
横用右尖横为宜。
“扌”的挑交于竖钩的中点,横不长。
“土”旁的竖仰头,有时横长,挑内收,如“场”。
“王”旁的第二横显平。
折处有两角,折后粗且斜。
折,实际上是其它笔画的连接方形转角。
折分横折、竖折、撇折。
写折要多次折锋提按,帮棱角分明,常显两角,但有时弯转而成,便无所谓双角了。
折划折后要加粗变斜,以横折为例,当所包笔画少时,折又粗又斜,反之则显竖直。
另“勹”所包笔画的重心应在撇头正下方。
“弓”部,几折相重,所以应有一弯转(第三折),左边横头逐渐外伸,首横粗重,末折不内超过首折。
钩变十八样,不离踢出向。
钩,古称“剔”。
如人之踢脚,其力初不在脚,猝然引起,而全力贯注脚尖。
钩常与不同笔画结合,千变万化,这里只介绍几种:
竖钩,竖直挺,钩左平出,内侧呈直角,如“刂”旁,两竖相背,左短。
竖弯钩,弯而不媚(弯得匀称,钩脚对竖头),亦左平踢(或稍左上)。
右向钩,写法同竖钩,方向右上角。
横钩,横细,角度小,似“鸟视胸”,写法是,横梢顿成点后回锋向字心踢出。
乙钩(竖右弯钩、横折右弯钩、横折斜弯钩),如弧上钩出,前二者竖直上钩,后者可斜上钩(向右);
前二者的钩不是最低处。
横折斜弯钩与回锋撇组成“几”部,内含划多时写宽,下略收,勿直敞;
反之写窄些。
两钩相重,上不踢出,下踢出。
文头点斜中,人登均两脚。
“亠”部,点斜置中,指点的中心在横的中间,因点向左背右,所以,如以交点算左长右短,横宜长,盖下。
“人、登”字头(含“祭”字头),撇捺外展,盖下,斜度相对,组成80至90度的角。
“人”头撇捺交点在直中线,撇超过交点勿高。
“登、祭”头撇捺无交点,虚交点在直中线偏左,“登”头的左点交于撇的中间。
“宀穴党雨”头部,起笔重,为竖点(“雨”头是短横);
左点亦为竖点,稍外展;
横钩的横部细,盖下,应写长,盖严;
竖点(或中竖)将横钩分成左短右长的两部分,但所盖笔画以竖点(或中竖)为正中安排。
“穴”头盖内两点左点外撇,右点成竖弯,右点高于左点。
“党”头的三点为“小”字头,中点(竖点)高,正中;
左点短,趋竖斜;
右点成撇点,趋平斜。
“雨”头的四点成对点,聚于一心。
宀穴党雨头,左弱盖横细。
羊春横无异,土立丰一横。
“羊、春”字头,三横的长短粗细差异不大,但并非无异,中横斜度稍大。
“羊”头的两点上开下合,势指字心。
“八”字头,左点可露锋,右点或藏锋收笔或锋没横中。
“春”字头的撇捺斜度相对、外展。
盖下,撇头出横勿高,捺的起笔不在撇上。
“土、立、丰”字头,末横细长,主横上面的笔画应粗重,竖或首点(“立”)置于正中。
“丰”头的中横较第一横左略伸,右不出。
“立”的中间两点成对点,左点可成竖点,也可指第一横头,右点顺首点之势转锋撇下。
当“立”作左旁时写大致相同,上点极靠右,左点指第一横头,底横斜度大,左伸右不出。
禾头捺出横,艹竹横竖尖。
“禾”字头,首撇用平撇,横依字定长短,竖粗、挺、直。
(以上也是“千”字头的写法)撇捺组成的角度宜大,即捺(平捺)趋平。
当横长时,捺右伸出横稍,当横短时,捺脚在横稍下方。
“艹、竹”头,横和竖都变成尖头,双竖下尖,斜向字心。
“艹”的横成左右对尖,右高左低。
“竹”字头的横皆为左尖横,亦右高左低,左撇粗重横短,右撇短横稍长。
疒广撇收内,厂撇休效仿。
“疒、广”旁,“亠”见前文字头写法,撇在横内部分起笔,可挨横也可不挨。
“广”的撇用正撇或柳叶撇,斜外伸。
“疒”的撇用正撇或回锋撇,趋竖行,撇外两点成对点,挑点指向内部起笔,上点在横头下方,挑点在横头外。
“厂”的撇就勿在横内起笔而在横头下方或在外有一定距离处起笔,勿生着横。
只用正撇,外展,横可长可短。
总结之,当“厂”的横上方有笔画时,撇都在横内起笔;
无论横上有无笔画,撇脚都要出于横。
“虎、尸”字头,都是左上包右下,且含撇,但各有不同。
“尸”的撇宜长,外展,“ュ”部常扁。
“虎”字头的撇短小,半空悬,似“厂”撇,横钩上面的笔画应粗重;
“七”部应小,两竖在一条竖线上。
“载、气”字头,都是右上包左下,且含钩,但各不相同。
“载”字头的“十”部粗短有质;
“戈”钩显直、趋竖向,钩脚在横梢下方或稍外,点常轩于斜钩头与横梢的连线上,所包笔画有一笔稍左出横头,撇与所包笔画相融。
单用“戈”时,钩亦直、斜,起笔正中。
“气”的“乙”显曲、有内压之势,把整字分成几乎相等的上下两部分,短撇与首撇约交于直中线,三横距离相匀、第三横较长。
虎尸撇各异,载开气钩收。
山顶少有正,暑日在两头。
“山”宜写斜、小、窄。
但中竖在直中线上,斜中求正。
左竖应趋右倒。
“山”为左旁时,显正、修长,以适右部。
“山”为底时(见“幽”),正、两竖外拱。
“日”当头,勿成“曰”,须瘦劲、轩置于正中,有时上开下合。
“日”作底,亦高瘦,右竖外拱,瘦中见胖。
“日”为左旁更瘦劲、两竖相背,右竖脚向左弯向,末横常成提画。
“日”三横间距是上稍窄。
人旁撇强竖,双人头相重。
“亻”旁,撇短(不过短)、重、直,有劲;
竖或长或短,可内偃外偃,见细。
“亻”的大小向背依字而定,以谐整字,通常是右划多时竖长而外拱。
“彳”旁,撇亦短、重、直,有劲。
首撇短而稍平,第二撇稍长、斜。
两撇头相重。
竖常短小,稍左斜。
“见、贝、页”旁,都有“目”部,且写法相同:
两竖相向,右粗长,显胖(单用“目”旁时稍瘦),横折不搭竖头,四横匀布,中间两横不碰右竖,第四横左出,亦不挨右竖。
“目”下一撇起于横右半部,“页、贝”的撇短,点在竖下,“页”的首横粗短;
“见”的撇稍长,“レ”起于撇与竖脚的中间,两不碰,外伸。
“示、衣”为旁,主体一样,“衣”旁比“示”旁多一点。
上点指横梢,横撇勿短,竖对准上点中心。
“示”旁的下点在竖头起笔;
“衣”旁的下面两点交于竖头稍下,撇点稍长出横梢,两点勿同向。
见贝页同宗,示衣旁共主。
言石定折位,金食头同形。
“言、石”旁,皆以“口”为底。
“口”勿方,折后延长交左竖于梢成三角形。
“言”的三横第一横长、第三横短,在点下方左右收笔;
点近第一横梢,二三横紧,“口”的竖势指第一横头,折对准上点。
“石”旁“厂”部写法前“厂”部,竖倚撇而写,折对准第一横梢。
“金、食”旁,皆以“人”为头。
撇重、直、有劲,点插右。
“金”旁三横距离勿匀,上下之比为一比三,底横较长,左出右不出,左点指第二横头。
“食”旁中点对准撇头;
右边两点上下相对或下点稍左;
“レ”两笔完成,“彐”不可大,折不出点。
水旁多讲究,月瘦撇见长。
“氵”旁的写法布局:
第二点中心对第一点的起笔,第三点起笔对准第二点四分之一处,三点成弧。
但各字有变,常一二点近,挑点远;
挑点指向右部中心或起笔,挑点不内超过第一点。
当右部划少时“氵”宜长,反之则短。
“冫”少一点,两点攒聚,挑点同“氵”的挑点。
“月”旁,撇竖相背,显瘦,撇尖比钩脚低一丁点儿。
横折不搭撇头,亦不在撇头上方。
内两横稍偏上,靠近,贴左不挨右。
当“月”为底,左撇变竖,右竖钩显长。
禾木重横撇,竖心点两依。
“禾、木”旁,横撇都应粗重。
横或长或短,右尖;
撇直,枕竖而书;
点置于撇头下方紧挨着;
竖直挺,头仰。
“禾”的第一撇用平撇,撇头可顿成点。
“木”旁的竖被横截成一比二的上下两段。
“忄”旁,竖常细,外拱而下。
左点趋竖向,不挨竖,势指竖端,置于中线。
右点斜,可挨竖,置于中线之上,两点或朝上,或指下,或两头照,依竖而点。
火光缩有劲,文女应收腹。
“火、光”旁,体势较小,所占比例偏弱,常与右部上平下不齐。
“火”旁三点聚攒,左点和右下点相接,点粗撇轻,撇与左点相交前趋竖立,交后在弧度撇出,可回锋。
“光”旁右点勿成撇点,“レ”省钩,竖部对准上中点(竖点)。
“攵、女”旁,应收腹,勿胖。
即中空白勿大。
“攵”比左部低,和一撇粗短,第二撇常用柳叶撇,望第一撇头,尾伸左,起于横的左部;
捺在第一撇尾起笔,显粗。
“女”撇趋竖向,撇折成120度的角,第二撇左伸,望第一撇头;
横长、斜,不过第二撇头;
折后长点勿短。
“女”为底时横长、平,托上。
“歹、方”,旁,折后斜,让右;
折不出横梢,折之横部短,甚无。
“歹”横粗短,第一撇短且回锋,起于横的左部;
点指第一撇尾。
“方”横长,点靠右,撇在点下起笔,左伸出横头,钩踢向横头。
“隹、臣、辛”旁,竖长,前二者主竖左拱。
“隹”撇粗直;
四横匀布,长短粗细亦相近,忌平行,皆可贴左竖而写。
右竖对准上点并与左竖相向。
“臣”四横亦匀布;
上下竖对齐,但各异;
“匚”部,首横粗短,底横稍长,但亦不出所包笔划之最右端,若单用,竖常不出底横。
“辛”中横短;
竖对准上点;
对点指竖头。
“辛”在左,竖变撇形。
“辛、羊”在右,竖悬针,左部笔划尽量挤在“辛、羊”的末横之上。
歹方须身斜,隹臣辛脚长。
车
头肚大,白田紧其身。
“车、朝(左部)”旁,第一横较粗短;
“曰”部较大,两竖斜度相对,延长线交于下横竖相交处;
底横左伸右不出折,斜。
“车”旁的竖可直可曲,可正可歪,以中穿“曰”为佳。
“车”为底时,竖直、挺、粗,底横平、长,托上。
“朝(左部)”上下竖对齐,上竖变撇,下竖也可外伸之势。
“白、田”,本是方字,作旁时紧缩变窄。
右竖要长一些,竖脚稍弯向左;
中横稍偏上,末横带提势。
“白”之撇勿出框。
“田”的左上角莫封死。
马旁头为大,阝左耳尤小。
“马”旁,第一横粗短、第一点较大。
竖折折钩两笔完成;
两竖相向,左竖长。
四横匀布、短,忌平行。
四点成弧,左点在竖外,第二点在左竖下,右点在右竖下,四点指的一心与钩的钩向一致。
“马”为底时写法相似,稍扃;
四点弧平。
“鸟”的写法可效仿。
“阝”在左时,横折折弯钩较小,横折较粗,勿尖;
圆钩钩向与横折的延长交于竖,而圆钩与横折的接处不在竖上。
竖常左拱,竖头不接横头。
绞丝二三对,反犬驼撇锐。
“纟”旁,两折上下对准,右边两点与第一撇头对齐(或末点稍左)两撇头勿相重,第二撇头在右,望第一撇头。
下面三点成弧,左点在折外,中点变竖点常指两折交处。
“糸”为底时,似宝塔,头尖底盘大,下三点成“小”字,左点亦在折外,右点不能偏左。
“糸”在右时写法同在底时,只是左点收于折内。
“犭”旁,弧弯钩头平入,与撇交后急转下右拱而下,可钩出也可不钩出,似“驼背”。
两撇直、锐利,似匕首,第一撇曲头,第二撇在第一撇头下方(或稍左)起笔,外伸,并将弧钩下半部(与第一撇交后)分成一比三两部分。
“斤、阝、卩”旁,竖长,支撑作用,起笔皆低于左部。
“斤”旁,首撇用平撇,第二撇回锋,横长。
竖对平撇中间。
“阝”在右,竖悬针,可接横头;
横折折弯钩较大,圆钩稍小于横折,钩尖连竖,折撇延长交钩尖。
“卩”旁,竖可悬针可垂露,折处可方可圆转。
“无、尤、丸”旁,皆具有一撇和竖弯钩(“乙”钩),三个旁都低于左部,撇伸左,横不长。
“无”旁撇稍直,首横粗短,竖弯钩较高,撇折的撇头对首横头。
“尤”旁,撇曲、较高。
“丸”旁,撇曲,“乙”钩与撇齐平,点在撇中,勿低。
斤阝卩低左,无尤丸同形
“欠”旁,折撇与“人”部的撇势一致,有时甚至撇头接撇尾。
第一撇宜用曲头撇或短直撇;
折撇宜回,折前横短;
“人”部的撇伸左与第一撇组成抱左之势;
捺趋平,可正可反,以求和谐与平稳。
“殳”旁,竖稍斜,指向“又”的撇捺相交处。
“几”部右高,横斜,横折折横成“N”形,无圆转。
“又”之写法:
当两笔完成时,折在折横的横稍下方,捺正;
当三笔完成时,撇头对第二折处,横稍对横稍,捺可正可反。
欠旁两撇连,殳旁竖对叉。
“走、辶、廴”底,皆以平捺托上,所包笔画不可泄外。
“走”起横重,有质;
第二横细斜长;
两点和捺笔意相连,捺头对第二横头。
“大止”写法时,下竖对准撇头。
“辶”折头平圆或稍昂;
两折圆转而成,并右滑,两折接处细,笔断意连;
点不高于所托。
“廴”头方平或微颔,可高于右(所托划少时);
两折接处实,第一折方,第二折圆,撇长,出横头;
捺仰,头圆。
“木、示、大”底,横皆有托上之势,应长、劲。
“木、示”长横以下相同,竖钩短直,置于正中,两点较开。
“木”竖出头勿高。
“示”第一横较粗短。
“大”撇直尖,出头亦勿高,点有力,支撑作用。
走之建同捺,木示大共横。
心偏点斜上,皿王体势高。
“心”底,卧钩稍右偏,钩向字心,卧空锋入笔,头尖,钩处停提、回锋挑出;
卧笔显斜,短中见长。
三点呈右斜上分布,左点外展,第二、三点呈蟹足呼应。
“皿、王”底,勿矮扁,应显高,笔画也较粗。
“皿”四竖匀摆,右竖较粗;
横左出较长,横稍在折下(或稍右出)“王”三横匀布。
一二横长短粗细近似,皆短、略粗;
第三横左伸较长,右出较短。
豕衣似一体,耳巾如同模。
“豕、衣”底,撇捺外展,笔画较细。
“豕”横与第一撇常连笔,稍粗;
竖钩置于正中;
三撇相重,逐外展,第二撇交于竖钩头,第三撇与右边的撇捺交于竖钩上的一点,约在竖钩的五分之一处;
钩钩向左上方;
右撇头稍高于竖头。
“衣”点指横稍;
撇细直,点下起笔;
捺可正可反,正展反则收;
右边撇捺交于竖钩外,交点与竖头约平。
“耳、巾”底,竖直、长,支撑作用,整体见瘦。
“耳”四横匀布,渐斜,末横成提,首横稍粗,下有隙透;
两竖常背。
“巾”两竖相向,中竖出“冂”脚长头勿高。
上紧下松,中宫收拢,四周伸展。
上紧使重心上升,自然下滑居中,稳重;
下松,空旷。
中宫收拢,笔笔紧缩向心,有一个聚积的感觉,不散;
四周伸展,四边的横竖撇捺外展,表现空间无限大,不拘束。
平稳,是对每一种字体每一个字的基本要求。
独体字,正字写斜,斜字写正。
左右(含左中右)结构的字,两边部首向中靠,但不可过斜,斜画相对。
上下(含上中下)结构的字,有上盖、下托、中挑三种情况,主笔平稳,竖勿斜。
半包围的字,包要包得严,所包笔画既自平稳又倾向外围(如上包下,向上靠)。
全包围的字,外围应收,平正,内部大小适宜,平正稍向右。
单瘦者勿短;
身矮者宜肥。
上紧收中宫,凡字须平稳。
疏密由划定,比例求和谐。
一个字笔划是疏是密,因字而定。
常是:
划多者密且细;
划少者疏且粗;
划甚少者,体势小。
一个字中各部分所占比例亦因字而异,以求整个字的疏密和谐一致,不可左右上下有天壤之别。
一幅楷书作品宜照此。
可知:
平分、三均、左占、右占、中占、中弱;
二段、三停等结体方法。
重划匀距,又忌死板,应有变化。
左右同形者为并,左部较窄而短;
右部较长而挺。
上下同形者称重,上部窄小斜度稍大;
下部粗壮,斜度也稍小。
累累重叠者为堆,上部窄小斜度稍大;
下部摆稳,左弱右强,两边斜度相对,中间斜度较小;
三部大致成等腰三角形。
划多层叠者称积,疏密布匀,体态稳重,底部硬朗。
并重右下强,堆积底台硬。
凡左右相迎之字称为相向,其左右相靠拢的笔画须相互穿插,善于回避,以各不妨碍为佳。
凡字左右背对背之字称为背,其背脊各自上下拉直,但须各尽姿态,彼此照应,自然生动,力避呆板。
穿须穿宽处,插须插虚处。
气贯融汇通是指一个字须气势宏贯汇通:
封闭式字或部首,勿封死,须留气门;
竖断、横断则气势不断,气息相通。
一幅书法作品,虽独自各字,亦有穿插向背,也须气贯汇通。
穿插又向背,气贯融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