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监理实施细则1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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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方案)审批表
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项目部:
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标准、规程、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单位的有关文件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施工合同》等,结合本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黑龙江中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已完成了框构桥(涵)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请予审批。
专业监理工程师:
提报日期:
2016年1月10日
审批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牡丹江市下穿牡丹江站工程JL-II标项目部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与编制原则6
第二章工程概况、专业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3
1.2工程概况5
1.3专业工程特点8
1.4技术、质量标准9
1.5监理工作依据
2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10
3监理工作流程10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11
4.1砼及钢筋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11
4.2挖孔桩防护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4.3高压旋喷桩的质量控制要点:
4.4防水层、保护层的质量控制要点:
4.5顶进桥涵的质量控制要点11
4.6既有线顶进桥涵的质量控制要点12
5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12
6巡视旁站部位和工序14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通过对工程现场的认真考察和调查,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期要求,监理部本着信守合同、确保工期、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本着“安全、优质、高效”的生产原则和贯彻落实牡丹江市政府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的有关规定,编制本细则。
一、编制依据
1、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图纸和业主要求。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
5、《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
6、《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8、《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9、《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
7、《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
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9、《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F10—2006)
1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041—2011)
1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
1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13、《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
1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GD81-2006
15、《公路混凝土与墙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6、《公路桥涵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7、《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0、《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1、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与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二、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严格执行施工程序,信守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工期,严格执行技术规范。
2、实行施工、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四结合,统筹安排,合理布置,做好部署及各项目施工、规范监理工作。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和程序。
4、采用项目法组织监理工作,推行标准化管理,达到安全、文明、高效。
5、科学安排监理工作,紧抓关键工序控制,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6、减少施工对铁路运营及交通的影响,做好运营线施工的安全检查控制及公路的交通疏解协调,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及市政道路交通顺畅。
7、选派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监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监理机构,安排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按照业主要求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专业化、标准化施工。
8、贯彻ISO9001标准,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抓住关键工序及特殊工序,用以实施和控制本合同工程,按业主要求完成本工程预定目标。
第二章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一、工程简介
本道路工程起点位于牡丹江市太平路与景福街交叉口,终点位于太平路与圣林街交叉口,全长1280m。
道路由南向北,从太平路与景福街交叉口开始向下,穿过日照街后左右分离,对应设置S型曲线,依次下穿光华街、站房两侧的铁路、东海林街后两侧经S型曲线合并至太平路规划线位,下穿东新荣街后终点止于圣林街。
(一)工程概况
1、技术质量标准
(1)道路等级:
城市主干道
(2)设计速度:
40km/h
(3)道路交通量饱和设计年限:
20年
(4)地道主体结构使用年限:
100年
2、通道工程
通道工程起点位于太平路与日照街交叉口处,工程终点位于太平路与东新荣街交叉口处,通道全长806.07m,里程范围:
K0+175.28m—K0+981.35m。
本标段框构桥结构形式为:
(1)ZK0+455m—ZK0+479.309m和YK0+455m—YK0+479.309m:
现浇等截面0.7+9.95+0.7,净高7.4。
(2)ZK0+479.309m—ZK0+514.309m和YK0+479.309m—YK0+514.309m:
现浇渐变0.7+(9~9.95)+0.7,净高7.4m。
(3)ZK0+514.309m—ZK0+659.209m和YK0+514.309m—YK0+659.209m:
现浇等截面0.9+9+0.9,净高7.2m。
(4)ZK0+659.209m—ZK0+694.029m和YK0+659.209m—YK0+694.029m:
现浇渐变0.9+(9.00~9.95)+0.9,净高7.2m。
(5)ZK0+694.029m—ZK0+729.209m和YK0+694.029m—YK0+729.209m:
现浇渐变0.7+9.95+0.7,净高7.4—6.0m。
(6)ZK0+729.209m—ZK0+766.168m和YK0+729.209m—YK0+766.168m:
现浇等截面0.7+9.95+0.7,净高6.0m。
3、道路工程结构形式
(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
4cm
(2)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
8cm
(3)应力吸收层:
1cm
(4)钢筋混凝土:
24cm
(5)素混凝土调平层:
hcm
结构总厚度为(37+h)cm。
4、工程监理工作范围:
新建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土建II标段ZK0+372m—ZK0+766.168m和YK0+372m—YK0+766.168m,项目全长约394.168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下穿通道工程、被交路及暗区改造工程。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5、工程建设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402日历天(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
6、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评定标准施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专业工程特点
本标段工程特点铁路线下部分采用顶进法施工,顶进段分左右两幅,每幅框构顶进长度115米,每幅3节,分别从南北两侧对顶;
铁路线路以外的部分采用现浇法施工,现浇段框构长度207米。
框构顶进、基坑防护和基坑降水,是整个工程的重点、难点。
由于工期紧,工程采取分步、分段同时进行施工。
先施工顶进部分,后施工现浇部分及附属工程。
8、工程重点
站场内顶进段工程线路加固施工、邻近既有线支撑桩、基坑人工开挖、铁路线下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施工。
9、工程难点
基坑降水、工程结构防水。
(二)工程计划安排
1、施工测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及铁路安全协议签订等准备工作;
2、施工现场光、电缆及其它铁路、地方设备挖探、改迁。
3、预制位、现浇位基坑防护桩施工(包括后背桩),重型井点降水施工,与线路架设D型梁及站台过渡同步施工。
4、基坑降水,基坑开挖出土,基坑安装支护体系。
5、预置位滑板施工,拆除第二道支撑体系,预制框构同步施工。
6、线下路基注浆加固与第五步同步进行。
7、框构顶进施工,处理框构沉降缝。
8、原位现浇框构施工,与拆除D型梁、恢复线路、恢复站台等同步施工。
9、框构两侧回填混凝土,基坑回填,拆除基坑支撑体系等。
10、附属工程施工。
(三)、工期总体安排
1、工期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02日历天,业主要求2016年10月末开通,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投标文件下达合同签订后计算。
2、工期安排计划
本标段要求工期为402日历天。
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内容、施工数量以及现场施工环境,按业主的要求,拟定372日历天内本工程全部完工,具体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四)、工程进度的监理监控办法
1、工程开工后,根据施工图纸和业主下达的计划指令,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是否满足总工期、关键工期、满足业主总体计划的要求。
2、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同时监控施工过程中,是否将总体计划网络按各个阶段所展开的工序逐一分解到作业层,采用各种控制手段保证项目及各项工程活动按计划开始,在工程过程中记录各个工程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及完成程度。
3、在各个阶段结束(月末、季末、一个工程阶段结束)后按各活动的完成程度对比计划,确定整个项目的完成程度,并结合工期、生产成果、劳动生产率、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存储量等指标,评定项目进度状况,分析其中的原因,保证关键线路上的工作顺利实施。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下期工作做出安排,对一些已开始但尚未结束的工序的剩余时间
二、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形地貌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的牡丹江市区,地处长白山脉张广才岭东麓,项目区处于河谷冲积平原区地貌单元,四周地势起伏不大,地面标高约239.11m~240.39m,相对高差约1.28m左右。
是为太平街下穿铁路而设的铁路框构及引道工程,场址周围均为既有道路、工矿企业厂房及民居建筑。
勘察场地存在较多的地上及地下管线以及地下人防设施,主要分布于既有铁路两侧和太平路两侧,地下埋藏物较为复杂。
(二)、地区特征概况
1.气象条件: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北温带中部,属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半湿润地区,春季短,回暖快,风大易旱。
夏季温热多雨;
秋季短,降温快;
冬季漫长寒冷,年平均气温6.1℃,1月最冷,平均气温-17℃,极端最低气温可达-35℃;
7月最热,平均气温22℃,曾出现过38℃的极端最高气温,初霜期一般在九月下旬,终霜期一般在5月中旬,无霜期在116~164天之间,历年平均无霜期为145天;
年平均降水量579.7mm,年际间差异在395m~731.7mm之间,历年日照在2172.5~2865.2小时之间,平均日照为2417.4小时,历年平均蒸发量为1240.4mm,均相对湿度64%。
最大冻深2.10m。
2、地层岩性:
项目区地层由第四系全新统高漫滩冲积层(Q41al)、白垩系上统海浪组砂岩(K2hl)、燕山期花岗岩(γ52)组成,主要岩性有粉质黏土,呈可塑~软塑状态,力学性质较一般;
粉砂、中砂、圆砾、卵石,呈中密状态,力学性质较好;
基岩为全风化~中风化花岗岩及全风化~中风化砂岩。
3、地质构造及地震:
(1)地质构造
本项目所在地区处于大地构造Ⅰ级构造单元为兴凯湖-布列亚山地块区;
亚Ⅰ级构造单元为老爷岭地块(Ⅴ);
Ⅱ级构造单元为张广才岭-太平岭边缘隆起带(Ⅴ1);
Ⅲ级构造单元为张广才岭边缘隆起(V11),为较稳定的构造单元。
晚更新世晚期以来,该区仍受风化剥蚀,在山坡,山脚及水流不发育沟谷处形成厚度不大的第四系残坡积物。
在河流发育的山间平原及沟谷区域,形成厚度不大第四系冲积物,在山间平原区域,第四系冲积物分布稍广,厚度稍大。
新生代以来本区内牡丹江断裂、海林-牡丹江断裂活动趋于稳定,晚更新世晚期以来,断层未见明显活动。
(2)地震
区内第四系覆盖层较薄,基岩埋藏较浅,地层稳定,厚度较大,地质构造条件较为简单,中强震发生的构造背景较弱,只有近年发生在敦密断裂带的地震,震级小于3级。
综上所述,本区域较为稳定。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映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路线所经区域为6度地震烈度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4、水文地质条件
(1)地表水
项目区地表水为地表降雨积水,主要为铁路站场附近低洼地段,雨水充沛时可能会长期积水。
(2)地下水
地下水类型以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为主,孔隙水接受大气降水、地表水的补给。
据收集到的资料显示,含水层主要为卵石层,透水性较好,富水性强,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介于0.0~2.6m之间。
三、主要技术标准
1、设计标准
2、本标段框构桥结构形式为:
(7)ZK0+455m—ZK0+479.309m和YK0+455m—YK0+479.309m:
(8)ZK0+479.309m—ZK0+514.309m和YK0+479.309m—YK0+514.309m:
(9)ZK0+514.309m—ZK0+659.209m和YK0+514.309m—YK0+659.209m:
(10)ZK0+659.209m—ZK0+694.029m和YK0+659.209m—YK0+694.029m:
(11)ZK0+694.029m—ZK0+729.209m和YK0+694.029m—YK0+729.209m:
(12)ZK0+729.209m—ZK0+766.168m和YK0+729.209m—YK0+766.168m: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监理工作范围
新建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II标段ZK0+455m—ZK0+766.168m和YK0+455m—YK0+766.168m,项目全长约311.168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下穿通道工程、被交路及暗区改造工程。
2.1.1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会同施工单位在涵洞开工前,对设计的涵位、孔径、涵长以及出入口沟底高程等,结合现场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进行核实,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及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由监理站(或指定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实施监理间的工作交底,认真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工作交底记录,并编报监理实施细则及计划;
2.1.2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工地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的保证体系,通过检查以保证质量、安全、环保体系的切实可行,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承包人落实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2.1.3按照建设单位(业主)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例会、监理会议、监理例会,认真做好会议纪要,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2.1.4在工程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齐备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批(业主)准后下达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1.5检查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试验设备、人员资质和工作能力;
2.1.6建立监理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相关规范及建设单位(业主)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2.1.7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履行发业主《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管理职责,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现场设备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禁止施工单位越权跨类采购的物资设备和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
2.1.8审核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分项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和数量;
2.1.9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控制并检验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参与有关设备的监造工作;
2.1.10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通过对工程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批,以及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2.1.11及时进行质量验收。
按相关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频率,依工序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相关记录;
2.1.12加强开展工程监理的预控工作,通过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的审查,以及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指导和重点监控的手段,减少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安全事故的出现,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及业主明确的必须旁站监理的工作项目实施全过程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2.1.1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并报业主,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参与其处理;
2.1.14适时发布监理指令。
根据合同文件和发包人授权,对于施工单位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要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警告、报告、制止和处理,并按照规范全力协助建设单位对于严重违约的承包人进行退场清算工作;
2.1.15在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失效,使质量失控、监理程序不能落实等违约行为出现时,经请示发包人后发布停工令。
需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对其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审查,并报请发包人后,发布复工令;
2.1.16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报发包人书面审批通过后发布;
2.1.17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参与协调事端,并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1.18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期限,编制监理的周报、月报、支付月报或其他报表,经审核汇总后报发包人;
2.1.19其它发包人要求监理配合、协调的工作;
2.1.20认真做好各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并如实做好旁站记录。
二、监理工作重点
工程重点:
牡丹江站场内线下顶进段工程线路加固施工,邻近既有线支撑桩、基坑人工开挖、铁路线下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施工、框构桥涵顶进施工。
工程难点:
2.2.1审核施工承包人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汇总各专业审核意见,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细则,以指导现场的具体监理工作;
2.2.2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及疑点问题,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及工艺、关键工程的具体措施及工期安排是否合理、科学;
同时提供指导性书面意见,协助发包人制定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对策;
2.2.3在涵洞基础施工前,要准确复核基坑中心线、方向、高程。
2.2.4检查基坑尺寸是否满足基础轮廓、边坡稳定、基坑排水和施工操作的需要。
2.2.5在施工全过程中,从施工工序方法、操作技术到劳动力安排、设备配备等方
面进行监督,确保砼施工一次成品、一次成型、一次成优。
2.2.6检查现场混凝土施工脚手架及支撑,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模板要做到横平竖直,杜绝跑模现象发生;
捣固必须设专人进行作业,严格分层厚度、布点振捣,防止出现蜂窝、麻面。
2.2.7监督控制拆模强度,砼强度未达到要求,不得提前拆模。
2.2.8加强夜间对施工的监督,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提供充足的光源,同时夜间施工必须对工序的质量、安全加强控制,避免麻痹大意,减少施工隐患。
2.2.9认真贯彻和执行总监负责制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各项监理职责,落实各项监理制度。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2、监理规划
3、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等技术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对设计问题的正式答复等;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批准的《框架桥(涵)施工方案》;
5、国家建设法律法规。
6、执行验收标准、施工规范:
(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
(3)《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
(4)《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10203-2002);
(5)《普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
(6)《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7)《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8)《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1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30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