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及急诊科规章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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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及急诊科规章制度Word格式.docx

严禁相互推诿。

(六)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经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一、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㈠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

㈡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

大致包括:

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

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

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

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

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

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

㈢请求他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医师的病历上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三、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急诊病人接诊及护送入院制度

1.由预检(导医)护士负责,对危重病人,护送入急诊诊区,抢救室,同时予以监测生命体征及一系列措施。

2.当班医生在5分钟内到位,应诊病人。

3.急诊科严格实行急诊医疗服务承诺制,不得推诿病人。

4.对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原则,严格实行“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的各项规定。

5.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后,才可送住院。

送住院前,应先与相关病区联系,告知床号,病情等,病区准备好后,危重病人一律由护士护送入病房,必要时由医生一起护送,并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病人达到医疗。

急诊病人须知

1.急诊病人不受时间限制,可随到随诊。

2.急诊病人来院就诊时,先经(导医)护士预检后分科就诊,以免诊治过程中转科耽误治疗。

3.危重病人在抢救过程中,家属或陪护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生抢救,其余人员不得拥入抢救室围观,以免影响工作。

4.在抢救室内不准吸烟,大声喧哗和拔动医疗仪器。

5.留观病人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医院。

6.留观期间要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不得在观察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纸屑。

灾害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难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救,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灾难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相对稳定人员,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诊领导小组:

详见本医院(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

包括自然和人为灾害,如:

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

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科主任及时报告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灾害事故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的情况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

(5)急诊科及相应临床及医技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6)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如灾害性事故急救参加人员记录本,灾害性事故急救记录本。

(7)急(门)诊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护要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

一、急诊绿色通道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

“三无”人员(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程序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医务科(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

病人到达急诊科后,由分(导医)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

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尽可能留取病人有效证件抵押,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由急诊值班医生在申请单上写上“急”字,各相关科室优先办理,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给予救治,办理入院时在入院证上写上“急”字,送病人到病房时,跟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急诊科值班护士除按急诊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外,还应详细记录使用的药品和材料等,还有医生所开处方和所用材料的收费单原单保管好,作为催交费用的依据,确认“三无”病人,所有经费经审核后报医务科和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记相关科室收入。

4.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5.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6.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7.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由院领导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报告。

4、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发药。

(四)所有检查申请单、治疗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书在右上角写上“急”字,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收费。

(五)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七)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五、报告制度

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科长。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各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坚持首诊首科负责制。

急、危、重症病员一旦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迎接病员,引导或帮助把病员抬进抢救室。

接接诊医护人员迅速按照抢救程序进行处置。

原则上先抢救,后作医技项目检查。

特殊检查项目,由医护人员携带药品护送检查。

在抢救过程中需专科或专家会诊,急诊科医师有权决定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需要急诊手术的病员,立即通知手术室作好相关手术准备,手术室要主动迎接病员。

急诊科接到3人以上群体急救通知时,要报告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组织抢救。

各项检查、收费、取药或急诊手术一律优先。

医技科室主动与急诊科配合并随时联系。

10、经抢救后病情平稳,根据病种护送病员到相应科室住院,如一时难以确定属那一科室的病员,急诊科医师有仲裁权。

11、各科急救设备、药品器械,要完好齐备处于应急状态。

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急诊常规医疗程序:

问病史、查体征、诊断治疗以及记录。

应防止不问病史、不作检查、不记录就很不认真地开出各种化验申请单的错误程序。

在抢救危重病人,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前提,坚持先抢救后常规治疗的原则。

急诊病史、急救记录、会诊记录及其他记录应当时完成,如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按规定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当时抢救时间、抢救过程等情况。

争诊护士配合医师抢救过程中,应处理抢救、治疗、护理三者的程序关系,紧急情况下,急诊护士可先执行医师口头医嘱,及时使用急救备用药物,后由医师补开书面供氧、补液、吸痰、导尿、各类监护、体温检测等措施的顺利进行,必要时在医师到达之前应急处理,包括建立静脉通路、面罩加压给氧、胸外心脏按压等。

不明原因的昏迷患者,护士在进行建立静脉通路同时,必须进行快速血糖检测,结果及时记录在病历。

对内外科各类急症病人,尤其是外科创伤病人及其留观病人,必须进行急诊常规系列血液检验,包括血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血糖、肾功能,危重病人必须检验血气分析,以保证急救医疗质量。

进行各种创伤性检查前、实施特殊的治疗方案或应用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必须与家属说明适应症以及可能的并发症,取得家属的同意并在病程记录上签字认可。

检查时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以确保检查顺得进行。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工作流程

呼救电话

接电话

救治地点

病人联系电话

救治原因

5分种内出诊重大事件报告总值班

现场救护

回院途中通知相关科室

医护人员将病人送入相关科室

院前急救记录补足急救药品、器材

急诊科查房制度

凡在急诊抢救室、监护室、留观室留观的病人均进行三级查房制度。

三级查房的各级医师必须履行医院规定的各项职责。

三级查房的内容必须及时、准备记录在病历上,由各级查房医师及时查阅、修改、更正签名。

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

对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

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

急诊科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被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带。

三、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处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药品,斑斑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六、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七、每次抢救患者完毕,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富有责任心、素质较高、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经过急救医学业务培训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选派的医师工作年限大于1年,护士不少于2年,预检护士必须是高年资护士,轮换不应过频,内外科医生至少固定3个月以上,护士因固定,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可参加值班,但不得超过本院医师的1/3。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并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症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齐备,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交接清点手续齐全,保证急诊抢救需要,使用方便,急救仪器设备符合装备标准,并处于随时完好备用状态,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症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操作程序,做好急诊管理制度化,医疗护理规范化,技术操作程序化,主要抢救程序图表及制度上墙。

5、急诊室应设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留观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应24小时开放,不受划区医疗限制,施行医院、科室、医生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抢救急、危重病人时,在病情稳定前不得转院,因首诊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需转院者,必须与接收单位联系获准,并对途中护送及应注意事项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对急诊病人应保证五分钟内有医务人员接诊。

8、设“急”字,对危重病人盖“急”字章,化验、药剂、放射和后勤等各部门要优先检查和处理。

9、急诊室布局合理,标志明显(白天有路标,夜间有明显灯光标明),并设有传呼装置且健全可靠。

10、急诊室要制定急诊范围,有检诊,并有登记薄,做好急诊患者登记。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

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

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二、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班书面记录,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作好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巡查和处理。

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工作重点。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变化要及时处理,以免延误病情。

六、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七、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

八、各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

室内严禁吸烟。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2、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3、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4、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5、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

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

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作、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富有责任心、素质较高、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经过急求医学业务培训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选派的医师工作年限大于1年,护士不少于2年,预检护士必须是高年资护士,轮换不应过频,内外科医生至少固定3个月以上,护士应固定,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可参加值班,但不得超过本院医师的1/3。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运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操作程序,做到急诊管理制度化,医疗护理规范化,技术操作规程化,主要抢救程序图表及制度上墙。

7、急诊应24小时开放,不受划区医疗限制,实行医院、科室、医生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抢救急、危重病人时,在病情稳定前不得转完,因首诊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需转院者,必须与接收单位联系获准,并对途中护送及应注意事项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对急诊病人应保证五分钟内有医务人员接诊。

8、设“急”字章,对急危重病人盖“急”字章,化验、药剂、放射和后勤等各部门要优先检查和处理。

10、急诊室要制订急诊范围,有检诊,并有登记簿,做好急诊患者登记。

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是在急诊科抢救室、监护室、观察室抢救、治疗死亡的病人均应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必须按医院规定在一同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主要讨论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抢救及治疗经过等,总结抢救经验,进一步提高急诊急救水平,防范医疗差错以及医疗纠纷。

3、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经治医师、护士以及相关急会诊的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包括轮转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度。

4、死亡讨论由专人负责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并且将讨论结果记录在死病历上,必要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

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1、保持诊区安静和整洁,创造良好治疗环境。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

3、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杜绝擅自离岗,准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

4、工作时间不看非专业杂志,书籍,不扎堆聊天。

不打私人电话,不玩电脑。

5、实行首问负责制,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6、强化首诊负责制,做到接诊和会诊及时,杜绝互相推诿病人。

7、贵重食品做到专人管理,各班人员及时准备并添充好各种物品。

8、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廉洁行医,不收受病人的物品和红包。

急诊转科转院制度

1、急诊病员转院,应在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提请医务科或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急诊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

3、病员转院时,经治医师应书写病历摘要,向护送医生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4、病员转收病区时,应按规定书写好门诊或留观病历,由医护人员陪送至收住科室,向病区医护人员当面交接签字。

5、急诊病员入院前应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

6、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

培训与教育制度

一、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输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轮转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无独立处置病人权及急诊处方权,处方与检查申请单均应由带教医师审阅签名。

四、各级急诊医师、护士有指导下级医师、护士和实习、进修人员的职责。

严防由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独自进行急诊处理和操作。

五、科室定期或随机对急诊医师或护士进行岗位技术考察。

并定期组织急诊医学专题讲座等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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