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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的崛起得益于思想观念的解放。

中国是一个“重农轻商”的农耕国家。

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实行“上农除末”(末就是指工商业),颇受实惠,于是便把以农为本视为经济上的根本准则。

汉承秦制,文帝和景帝也一再重申这一经济准则,以农为天下之本。

经秦汉两代的提倡,这个基本经济政策—直为后世各个封建王朝所沿袭。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封建社会早期要做到使人民丰衣足食,提出以农为本,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长期恪守这一教条,势必阻碍商业资本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尤其中国之大,地理环境千差万别,在—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区,以农为本无法使人民丰衣足食。

徽州就是这样一个特殊地区。

徽州的学者认为,从孔子到朱熹,贯穿儒家文化道统的是民本思想,他们一贯主张使人民丰衣足食。

既然是以民为本,老百姓为了生计,从事任何事业都应该是合理的。

徽州的学者们在坚持民本这—前提下,修正了传统的重农轻商意识,提出“商农并重”的主张。

明兵部左侍郎歙县人汪道昆在《虞部陈使君榷政碑》说:

农商应该一视同仁。

商贸和农耕都是由神农氏开始的,同时兴起,交相为重。

耕者是为了生活,贸易也是为了生活,各得其所。

“商何负于农?

”又说:

“良贾何负闳儒?

”(汪道昆《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汪道昆从谋生的角度出发,认为经商不比做农差,儒、商乃出一辙。

批驳了轻视商人的观点。

当时在徽州,这是一种很具代表性的认识。

嘉靖《徽州府志》:

就记载了“徽人多商贾,盖其势然也。

”指出徽州人经商是在环境逼迫下,生活出路的必然选择,因此不存在职业的卑贱。

正因为徽州人不轻视商业,不以经商为耻,在观念上获得了极大的思想解放,理直气壮去经商,使徽州人经商成为风气。

 

徽商发展的几个阶段

徽商的发展一共是分为几个阶段:

初始阶段、崛起阶段、鼎盛阶段、衰落阶段!

徽商产生条件

古徽州处“吴头楚尾”,属边缘地带,山高林密,地形多变,开发较晚。

汉代前人口不多,而晋末、宋末、唐末及中国历史上三次移民潮,给皖南徽州送来了大量人口,人口众多,山多地少,怎么办?

出外经商是一条出路。

丰富资源促进了商业发展。

徽商最早经营的是山货和外地粮食。

如利用丰富的木材资源用于建筑、做墨、油漆、桐油、造纸,这些是外运的大宗商品,茶叶有祁门红、婺源绿名品。

外出经商主要是经营盐、棉(布)、粮食等。

徽文化塑造了徽商的品格—儒商,以儒家文化来指导经商。

明清是我国商品经济较发展的时期,明清已有资本主义萌芽,这是徽商鼎盛之时。

初始阶段

初始阶段,也就是明代弘治年间以前。

徽州最早有商品交换活动的记载始于南朝,南朝梁时,有一名叫王实的新安太守,其堂兄来徽州向王实求助,王实给了他五十万铜钱,叫他不要在徽州和道上乱用。

堂兄不听,“密于郡市贷,还都求利”(《南史》卷23《王莹传》)。

也就是偷偷的在当地的集市上买了货物,带到京城去销售获利。

这则史料从侧面告诉我们,当时徽州已经有一定规模的商品市场,不然王实的堂兄也不会以五十万铜钱之数,在郡城买货,拿去贩卖。

唐、宋时期,随着大量土特产品和手工业品的兴盛,商品交换更趋发达。

南宋端平二年(1235),徽州学教授李以申在《新安后续志序》中就指出,徽州“物产之多,流布四方”。

有商品交换,就有商人存在。

由于中国是一个重农抑商的国家,加上史料湮没,唐以前竟没有一个有名有姓的徽州商人见载史籍。

最早见于记载的徽州商人,是南唐时的休宁人臧循。

据陆游《南唐书•查文徽传》记载,臧循同查文徽是同乡,文徽当时任江西安抚使,准备兴兵攻打占据福建号称殷王的朱文进。

臧循少年时曾经到福建经商,知道当地的地理情况,于是便向查文徽建议如何出兵。

原话是这样记载的:

臧循“少尝为贾闽,习知其山川险易,为陈兵之策”。

宋初,祁门县程承津、程承海兄弟经商致富,号称“程十万”,分别被人们称为“十万大公”、“十万二公”。

元代的徽州商人资本已具有相当规模。

歙人毕仁,出身经商世家,16岁便在庐州开设茶叶店,充当坐贾。

其父毕天祥则每年运茶数百引,充当行商。

坐贾与行商结合,获得高额利润,因商业资本雄厚而“知名于时”(毕济川《新安华氏族谱》,卷9,《仕宦志》)。

元末休宁人程维宗,经商致富,资产积累更加惊人。

他在休宁、歙县两地购置田产4000余亩,雇用佃仆370余户,设有5处庄园:

宅积庄、高远庄、知报庄、嘉礼庄、尚义庄。

并在屯溪建造店房4所,房47间,囤积货物。

入明以后,徽州商人的活动愈来愈活跃。

永乐时(1403-1424),徽商程实,以木换粟,运到苏州贷人。

成化末(1487),松江人就有“松民之财,多被徽商搬去”的议论(李绍文《云间杂识》),可见徽商在松江人数之多,经营之盛。

崛起阶段

明弘治至明嘉靖年间。

徽商的崛起以明代经营盐业的制度改革为契机。

明朝建立以后,为了防御蒙古残存势力的南犯,在北部边防设置卫所,驻扎军队,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军事消费区。

驻军的供应基本上依靠军屯,但北部边镇地处高寒地带,产量很低,难以供给几十万兵马所需的大量粮饷、布匹、草料等军用物资。

因此,明政府每年还得从内地拨运粮饷供应边防,转运费用浩大,劳民伤财。

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为了节省民力与运费,实行开中法。

所谓开中法是明政府利用国家所控制的食盐专卖权,让商人运粮、马、茶、铁等军用物资充实边防,向政府换取贩买食盐的专利执照——盐引,然后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支取食盐,再到政府规定的销盐区去销售食盐,获取利润。

这样一来,既可节省转运的耗费,又能满足军队所需。

由于盐是人们生活中的日用必需品,卖盐可以获取高额利润,而盐引的获得又是以在北方边镇交纳粮食和其它军用物资为条件的,因此在北部边镇出现了规模较大的粮食市场,纳米换取盐引成为商人获取厚利的主要途径。

当时的婺源人许达,便是通过开中制经营盐业而致富的。

由于开中制主要实行于山西、陕西一带,山、陕商人占据地利,一直是

开中制的最大受益者。

到了成化、弘治年间,明王朝改变开中制,允许商人在产盐地区两淮、两浙直接纳银购引,业盐谋利。

这样一来占地利优势的山、陕商人便失去了优势,而以江南为活动中心的徽州商人,却因此而得地利之便。

一些原来在江南一带从事典当、粮食、棉布、丝绸经营的商人,纷纷打入盐业领域。

如歙商江才,原在杭州从事小商小贩,后来改营盐业;

吴良儒先是在上海从事典业,后挟千金至杭州经营浙盐,仍不满足,又挟万金至两淮,经营淮盐。

于是,徽州商人以经营盐业为中心,并且开始雄飞于中国商界。

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徽商最早的集团组织——歙县会馆在北京创设,标志着徽商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歙县会馆

鼎盛阶段

明代中叶以后至清乾隆末年的300余年,是徽商发展的鼎盛时期。

无论营业人数、活动范围、经营行业、商业资本,都居全国各商人集团的首位。

当时,经商成了徽州人的“第一等生业”(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37),徽州有句俗话:

“前世不休,生在徽州;

十三四岁,往外一丢。

”就是说人到十三四岁,就要外出当学徒学做生意。

徽商的活动范围遍及城乡,东边到达海上,西到云南、贵州,北至大漠、辽东,南到福建、广州,尤其在长江流域,有“无徽不成镇”之谚。

徽商的足迹还远至日本、泰国、东南亚各国以及葡萄牙。

经营行业以利润高的盐:

典、茶、木为最多,次则粮食、棉布、丝绸,其他则无业不营。

商业资本已达到惊人的程度,万历《歙县志》称,歙县以经营盐业起家的巨富,“初则黄氏,后则汪氏、吴氏而起,皆由数十万以汰百万者”。

清代,两淮盐业八总商,仅歙县商人就占了一半。

衰落阶段

徽商崛起于明中叶,由盐业起家,是在封建政权的庇护下得到发展的。

到了清乾隆末年,随着封建统治的日趋没落,课税、捐输日益加重,徽州盐商的处境愈来愈为困顿。

在道光十二年(1832年),政府在盐场附近设局课税,不论谁,凡缴足盐税,即可领票运盐,销售各地,打破了原来由徽商控制的官商一体的包销制。

靠盐业发迹,进而控制盐业专利的徽商,适应不了再度开放,自由竞争的局面,开始衰落。

继而典当业也因外国银行的侵入而中落。

茶商、木商则由于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商路阻断,亏耗不可胜数。

尤其是帝国主义入侵,外业资本渗入,新兴行业兴起,封建生产方式逐渐发生变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商业经营方式渐异于往昔。

只掌握传统商业知识、技能的徽商,限制在贩卖销售的商业范围之内,甚至渐渐的与旧式手工业和农业失去紧密的联系,所贩卖销售的货物,差不多都是从外地或本地的生产者或贩运者手中购来的。

势必要受人宰割,仰人鼻息,不能占有操纵、垄断、独占的支配地位,开始走下坡路。

但部分徽州商人在外来资本和官僚资本这两股势力夹击下,顽强抗争。

胡雪岩的发迹,说明了徽商的固有精明。

而胡雪岩的破产,则是历史的必然。

其他徽州商人在清末民国初期也有崭露头角的,如歙商鲍鸣歧,因太平天国运动资本丧失大半,后乘浙东改革盐政之机,与其堂兄合资营运,悉力调度,获利甚厚,十年累巨万。

太平天国时期,长江航运不通,淮盐运不出来。

曾国藩改革盐政,改纲为票,每票三百两白银,黟商李宗煝集资得13票。

太平军失败以后,淮盐畅行,获利数倍,不几年成为巨富。

光绪年间,休宁人汪厚庄在上海开设祥泰布店,聘请同邑汪宽也为经理,广设收购土布网点,加工染色。

因质量上乘,营业日隆,成为沪上布业之冠。

歙人程谨轩清末因结交上海“礼和洋行”经理,经营地产致富。

其子霖生继承父业,累资达6000万银两,上海从河南路的抛球场至西藏路以及从新世界至卡德路,另石门二路一带,均为其地产,有“地皮大王”之称。

民国初年,徽商在汉口的势还很弱,民国10年(1921年)以后,整个汉口的棉纱、典衣、匹头等各大商业,几乎为徽商独占,钱庄也极占优势。

但这毕竟是徽商衰运中的微光。

他们同帝国主义没有关系,同新军阀官僚没有渊源,在同新财阀们的竞争中,足以使之倾家破产。

如程霖生晚年热衷黄金买卖,恃富狂言要操纵上海黄金市场,因而受到孔祥熙、宋子文等官僚资本的倾轧,又遇时局不稳,地价跌落,导致败落,最后不得不以变卖家藏古玩度日。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初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谥文正,汉族,出生于湖南长沙府湘乡县杨树坪(现属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荷叶镇)。

晚清重臣,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者。

清朝战略家、政治家,晚清散文“湘乡派”创立人。

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一,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封一等毅勇侯,谥曰文正。

毛泽东曾说:

“愚意所谓本源者,倡学而已矣。

博学如基础,今人无学,故基础不厚,进惧倾记。

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杨一役,完满无缺。

使以今人易其位,其能如彼之完满乎?

”表达出对这位已故乡人的推崇之情。

徽商的经营活动

徽商的经营活动包括:

徽商的活动范围;

徽商的经营行业;

徽商的经营方式;

徽商的资本来源与出路。

徽商的活动范围

明清时期,徽商的活动范围十分广阔,足迹遍及天涯海角。

万历《歙志》记载,当时的都会,如南京、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苏州、松江、淮南、扬州等府,临清、济宁等州,仪真、芜湖等县,瓜州、景德等镇,以及穷乡僻壤,都有徽商的足迹。

万历《休宁县志》也说,不管是沙漠,还是海岛,徽商的足迹都曾到过。

明末休宁人金声《金太史集》,也有徽商“足迹常遍天下”的句子。

徽州商人的足迹

徽商的经营范围并不限于国内,他们的足迹还远涉重洋,达到日本、朝鲜、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

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歙商王直“贩硫磺、松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五六年,致富不赀,夷人大信服之,称为五峰船主”(《殊域同咨录》)。

暹罗是泰国的旧称,西洋指南洋群岛各国。

后因朝廷禁止海外贸易,王直便联络海盗,占据宁波双屿港,武装贩运走私。

万历间,歙人许谷将浙江的生丝贩往海外,赢利百倍。

崇祯时,徽商程正吾、吴光福等勾结山东登州府汛军,将丝绸、棉布、水银等走私运往朝鲜销售,贩回人参等物。

清代,歙人吴福、绩溪人胡景棠将茶叶销往海外。

绩溪的饮食业蜚声海内外,至今还有“一根面棍找到南洋群岛”的美谈。

以上徽商的活动范围仅是一个大的轮廓,主要限于大中城市,其实徽商在全国广大乡镇农村的活动,也是异常活跃的。

如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的大量勃兴,就是徽商经营活动的结果。

万历《嘉定县志》记载,南翔镇由于徽商侨寓,出现兴旺发达的景象。

后来由于镇上的无赖骚扰,一些徽商便迁徙他处,南翔镇便衰落下来。

万历《嘉定县志》还记载罗店镇,原来很冷清,由于徽商前来贸易,市场繁荣,几乎超过南翔。

一衰一盛,都是因为徽商的活动所致,可见徽商对乡村市镇的影响多么重要。

王直

王直即汪直,汪直是明代权宦之一。

广西大藤峡瑶族人。

自幼入宫,曾伺奉明宪宗万贵妃。

历任御马监掌印太监、西厂提督。

因监军辽东有功,总领京兵精锐“十二团营”。

开明代禁军掌于内臣之先河。

后因久镇辽东,与宪宗逐渐疏远,失去宠信,被东厂提督尚铭等人弹劾,贬往南京。

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假汪直”事件

据史料记载,冒充汪直的是个江西人,叫杨福。

杨福曾经在崇王府内使手下为奴,跟随这个内使到了京城,后又因事背逃了回去。

经过南京时,遇到了一个旧识,这名旧识说杨福长得像汪直。

于是杨福就假扮成汪直,那个旧识就充当校尉先导。

两人从芜湖县搭乘驿传南下,经历常州、苏州,又从杭州到绍兴、宁波诸府,所到之处官府皆争先恐后奉承,连市舶司的内官也相信了他们,闻而畏之。

老百姓听说汪直来了,很多拿着讼词前来诉冤,这假汪直居然也会去为他们审理。

“行骗两人组”到台州、温州、处州及建宁、延平的时候还操练兵马、视察粮库以张威势。

汪直不收贿赂,天下皆知,两人所过之处“汪直”假廉以取信,却由这个假校尉大肆收赃,所得甚丰。

到了福州,假汪直又称有敕旨,自三司官而下全部小心迎候,小官忤逆“汪直”意者会当即拖出去杖责。

这么威风的两人最后居然因为没有符验被福州镇守太监卢胜察觉,终于真相大白,朝野轰动,最后以杨福被问斩结束。

徽商的经营行业

明成化以前,徽商以经营“文房四宝”、漆、木、茶叶和粮食为主。

成化以后,经商范围扩大,涉足行业多种多样,以盐、典、茶、木为最著;

其次为粮食、棉布、丝绸、纸墨、瓷器;

还有贩卖人参、貂皮、珠玑、古玩,从事刻书出版业的;

也有经营小本生意,如开饮食店、杂货店,以及肩挑背负的小贩。

可以说,徽商无业不营。

其中婺源人多茶、木商;

歙县人以盐、典为主;

绩溪人多饮食业和茶业;

休宁人多典当商;

祁门、黟两县以经营布匹、粮食、茶叶、钱庄、南北货为多。

徽州盐商主要以两淮为基地,以扬州为经营中心,次则杭州。

清乾隆时期,在两淮八总商中,歙县商人就占一半,资本雄厚。

歙县江村的江姓,丰溪、澄塘的吴姓,潭渡的黄姓,岑山渡的程姓,棠樾的鲍姓,上丰的洪姓,唐模的许姓等,在扬州都成了著名的姓氏。

歙县汪廷璋,自祖父迁扬州以盐业起家,富至千万;

江春家世业盐,寓居扬州,继承父亲为两淮总商,在扬州有园林5处,清高宗曾两访其康山草堂。

其他有汪石公太太、汪应庚、鲍志道、鲍濑芳、马曰琯、马曰璐、徐赞候、郑景濂、闵世章等,均在扬州以盐业起家。

杭州是两浙盐业的批验所在地,杭州的徽州盐商也很多,《嘉庆两浙盐法志》记载了35名客籍商人,其中,徽州人占28名,证明徽商在两浙盐界占决定性优势。

徽商经营典当业,以休宁县汪姓和吴姓为多。

明万历年间,徽商当铺遍及大江南北,仅河南一地就有213家。

绩溪县坑口村和仁里村胡、程两姓在江苏、浙江等开设当铺20余家。

休宁人孙从理在吴兴县经营典业,设有典铺上百所。

崇祯末年,徽州人汪箕居京师,家资数十万,在京设当铺数十处。

清初,歙县唐模许姓木商在江、浙一带拥有36家当铺,从业者近两千人,资金数百万。

清末,徽州典商更为发达。

据光绪年间日本人对沪汉各地商帮的调查,当时典当业的掌柜,几乎都是徽州人担任。

茶叶是徽商的传统经销产品。

徽州茶商主要活动于北京、广州、上海三地,输往北京的茶叶主要销往非产茶区;

输往广州的茶叶,外销为主;

清末,上海口岸兴起,徽州茶商开始集中于上海。

上海的茶商,见于《婺源县志》记载的就有程泰仁、齐彦钱、宋球、金列光、李汝霖、孙华梁、戴维城、李绪树等。

绩溪人程有相,清道光十八年(1838)在上海创设程裕新茶号,历经7代。

清末民初,仅绩溪人在沪开设的茶号就有33家,其中汪裕泰茶庄6有个发行所,被誉为“茶叶大王”。

抗日战争以前,歙人在沪从事茶叶经营的商号总数以百家计,在杭州开设的茶叶店也有50余家。

木业也是徽商的传统经营项目。

宋罗愿《新安志》载:

“民以茶、漆、纸、木行江西,仰其米给。

”南宋建都临安所需木材,多由徽商提供。

明万历年间修建乾清、坤宁两宫时,徽州木商王天俊等人,代购木材16万根。

崇祯七年(1634年)工部修造皇陵,祁门木商廖廷训采购木材,诏赠“御商”。

清乾隆年间,杭州有徽商木业公所,为婺源木商江扬言创建。

他的儿子江来喜又在钱塘江边购置3690余亩沙地,作为堆放木材的栈场。

在芜湖的木商,以徽州人和临清人为多,徽人又居首位,其所堆放木材之处,谓之“徽临滩”。

南京的徽州木商主要集中于上新河,并专门建有徽商会馆。

以上是徽商经营盐、典、茶、木的大概情况,此仅为荦荦大端。

徽商还涉足粮食、棉布、丝绸、墨、瓷器、刻书、药、漆、染料、饮食、南北货、油坊、古玩等各行各业,如绩溪胡撝吉在浙江淳安设有胡咸春药店,歙县方志成在上海开有义泰漆店,周宗良在上海独家经营德国狮马牌颜料,休宁人程琼在湖州经营饮食服务业,歙人江终慕在钱塘经营杂货铺,鲍廷博在乌镇经营油坊,休宁人吴用良在苏州经营古玩等。

徽商的经营方式

资本运作方式

徽商资本运作可分为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承包经营三种。

独资经营方式比较单纯,资金是商业经营者单独拥有,并独自主持经营,是商店惟一的经营者。

经营盈利则独自获得,失败也独自承担损失。

独资经营多发生在小本经营者那里,然而随着商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商业竞争的加剧,往往需要巨额资金才能左右逢源,应付自如。

在这种情况下,不但小商小贩独立难支,即便是财力雄厚的富商大贾也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于是合资经营的现象便应运而生了。

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祁门县奇峰郑元祜、郑逢旸、郑逢春、郑师尹、郑大前兄弟共六人合伙拚买杉木往瓜州发卖,将全部商业资金分作12股,由入股者自行认定股数,不料遇上大水丢失不少木材,又因误了行情,致使蚀本,于是按照合伙人所认定的股数均赔。

合资经营虽然不能使持股者在商业成功时暴富,却可以避免持股者在商业失败时倾家荡产,故这种经营方式被徽商所普遍采用。

为了方便徽商合资经营时的利润分成,明代徽州数学家程大位在他的数学专著《算法纂要》中曾为徽商合资者列了三道如何计算利润的例题。

其中一道题设:

元、亨、利、贞四人合资经营,元出本银20两,亨出本银30两,利出本银40两,贞出本银50两,共本140两。

至年终,共获利70两。

问各人应该获利多少?

答案是:

元得利10两,亨得利15两,利得利20两,贞得利25两,并列出具体的计算方式。

由此可见,合资经营在徽商中的普及程度。

承包经营又称承揽经营或委托经营。

承包或承揽经营是指经营者自己没有或不出一分钱,承包下别人的店铺,独立经营,不论盈亏,按期付给店主一定的承包费;

委托经营则是指商人自己有店铺或资金,全权委托别人经营,自己按期收取一定的承包费或利息。

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吴隆九承包休宁汪嘉会、汪全五在安徽巢县柘皋镇的“新创汪高茂”商号,经营杂货和布匹。

店铺折价500两纹银,按一分六厘付息,每年付承包金80两。

黟县金华英善于经商,他的朋友范某却不善于经营,于是便自己的数十两银子交给金华英,委托金代为经营。

数年后,范某之子竟得利钱千余两,承包经营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一些缺少资金,但又具有经商才能的人才,提供了施展身手的机会。

购销方式

徽商的购销方式分为长途贩运、囤积居奇和赊销赊购三种。

长途贩运主要是利用商品的地区差价获取利润,古人称之为“行商”。

行商是徽商中的主力,他们“因地有无以通贸易,视时丰歉以计屈伸”,因时、因地进行区域间或跨区域的商品贩运活动。

明朝中叶,歙人潘侃年轻时随父到四川经商,他觉得老是局限于四川一地,难致大富,认为“良贾急趋利而善逐时,非转毂四方不可”(《太函集》卷14),于是从其父亲手中领取少量资金,往来于荆扬吴楚间,从事商品贩运活动,果然发了大财。

距离愈远,差价愈高,利润愈大。

歙商许尚质,走吴门,越江南,西入蜀、又西涉夜郎、羘河、邛笮之境,跋涉的路途非常遥远,获利也极为丰厚。

徽州所产的茶叶明代往北主要销往北京、蒙古,往南至广州而销于海外。

这种突破区域界限的商品贩运,促进了封建社会末期商品经济的发展。

囤积居奇属于设店经营,即“坐贾”一类。

明清时期全国各地的大小城镇几乎都有徽商坐贾开设的店铺。

据《歙事闲谭》记载,清乾隆时期光歙县一个县就有“茶行七家,银行业之列各捐册者十七人,茶商各字号共一百六十六家,银楼六家,小茶店数千”,由此可见徽商坐贾之盛。

囤积居奇是坐贾利用时间上的差价牟利的一种形式,在商品供大于求,价格相对低廉时购进囤积商品;

在商品需要激增,供不应求,价格相对高涨时售出商品,从供求差价或丰歉差价中实现相对多的利润。

徽商中很多人都是通过囤积居奇而发家致富的。

明嘉靖时,休宁人吴景芳将农耕剩余的资金拿来囤积商品,“不贾而给……居数十年,富倍上贾”(《太函集》卷62)。

赊销经营的对象一般为常年客户,采用立户头,起记摺的记帐方法来做买卖。

顾客凭记摺到店家购物,不必付现金,由店家记上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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