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检查用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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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来源
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
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
项目
单位名称
合同内容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总包单位
专业承包、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商品砼供应单位
PC构件供应单位
预拌砂浆供应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桩基检测机构
质量检测机构
造价咨询单位
备注
填表单位签字:
检查人签字: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二(建设程序)
项目编号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有或无(文号)
颁发日期
1
立项批文
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
2
土地使用证
是否与立项批文对应,时序是否颠倒。
3
规划许可证
4
施工许可证
5
依法建设情况
是否被立案处理,是否少报多建
6
招标情况
是否办理招标,招标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7
施工合同备案
是否备案,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
8
监理合同备案情况
9
审图手续
是否办理;
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有手续
10
质监手续
是否办理
11
安监手续
12
资金支付情况
是否按见证或备案的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查支付凭证)。
工程结算时限是否有约定。
13
安全文明措施费
是否按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和支付
14
应用预拌商品砂浆
是否推广应用预拌商品砂浆
15
PC构件
PC构件供应企业是否办理登记
16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合同中是否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和程序,对于政策性调整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不予调整。
合同中是否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合理分担条款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资料准备资料:
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总包及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审图手续、质监手续、安监手续、发承包计价手册等。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三(市场管理)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100分)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得分情况
扣分
原因
企业管理(5分)
是否按规定办理《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未办理扣5分
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
(20分)
项目经理是否在岗
不在岗但有正规请假手续的扣4分,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扣8分
项目经理变更是否有合法手续
没有扣2分
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与招标及备案人员相一致,是否在岗
1人不持证上岗扣2分,1人不一致扣2分,1人不在岗扣2分。
最多扣10分
项目部管理(20分)
管理制度建设(15分)
项目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项目部质量、安全、文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未建立扣8分,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6分
未上墙扣3分
档案存放是否安全,档案整理是否规范有序
不安全扣2分,档案未按册整理扣2分
现场标牌
(5分)
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公示牌
漏一项扣2分,最多扣5分
总分包合同管理(25分)
总承包
(10分)
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合同是否按规定备案
无资质扣10分,合同未备案扣5分,最多扣10分
专业分包
承包方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是否备案;
PC构件生产企业是否登记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最多扣10分
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方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是否备案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最多扣5分
农民工管理
(30分)
农民工工资台账(15分)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是否按规定将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农民工花名册等进行存档,实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
处理网络未建立,扣3分,台账未存档扣3分,不齐全扣2分
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扣5分,未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扣5分,最多扣15分
农民工业余学校设置情况(6分)
是否按有关要求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8000平方米或1000万元造价必须设置)
未设置扣6分,已设置不达标扣2分
是否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台账
未建立扣3分,不健全扣2分
工资投诉(9分)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集访
产生集访扣9分
得分扣分情况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三(专业工程市场管理)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100分)
□安装□防水□门窗□消防□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桩基□弱电□保温
□劳务
分包单位
分包内容
项目经理
序
号
及分值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企业管理
(20分)
分包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分包方无资质扣20分,分包方无信用手册10分,最多扣20分。
分包方是否有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
合同管理
(15分)
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签订,是否按规定备案
未签订合同扣15分,未备案扣10分,最多扣15分。
分包项目经理专业等级是否与承接内容相适应(5分)
专业等级不对口扣5分,不在岗扣5分
是否在岗(5分)
项目部管理
现场是否设立管理办公室(10分)
未设立扣10分
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造价、施工等)是否持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是否报总包审批(10分)
未报总包批扣10分,1人不持证,扣3分,最多扣10分
项目部是否建立与其承接分包内容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审批(10分)
未建立扣10分,制度不健全的扣6分,未报审批扣8分,最多扣10分
(25分)
项目部是否按规定建立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农民工花名册等台账(15分)
未建立扣15分,不健全扣10分
因分包项目引起的农民工工资集访(10分)
产生集访扣10分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四(质量监管)
检查项目及分值
标准
扣分原因
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20分)
检查材料、试件、试块取样检验制、施工质量检验制、隐蔽工程验收制、质量事故报告制、上岗培训制、施工方案审批制、回访保修制度及落实情况;
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和“质量承诺书”签订情况。
缺一项扣5分,最多扣15分。
有代签行为的扣5分。
按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15分)
对照施工图及工程隐蔽验收资料检查工程实体(10分)
一处做法不符合标准扣5分,最多扣10分
检查施工图审查资料、图纸会审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5分)
不符合扣5分
实体工程质量(20分)
按照检查用表之四(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抽测。
检查用表之四(实体工程质量)得分乘以即为该项得分
建材、构配件及商品砼、砂浆进场检是否合格
抽查质控资料中有关原材料的合格证和有效进场检验记录资料
缺一项扣5分,最多扣10分
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5分)
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及制度执行情况
《住宅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和节能施工的执行情况(10分)
检查是否有施工单位编写、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的《住宅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节能专项方案及工程实体的落实情况
每项不符合扣5分,最多扣10分
是否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送检(标养试块及同条件试块)(10分)
检查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否建立及执行情况;
见证员及取样员是否持与工程相符的证件。
未建立或执行不力扣2分;
见证员或取样员有一名未持证扣2分。
抽查有要求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取样数量及检测结论,并建立见证、取样台账。
每项不符合扣2分
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5分)
资料签证情况是否与进度保持一致
创优措施和特色做法(5分)
是否申报创优是否有相关创优措施和资料
酌情给分,最多5分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四(专业工程质量监管)
施工单位(100分)□桩基□防水□装饰装修□幕墙□安装□钢结构
质量责任制的建立(20分)
检查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成员组成、检查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制、施工质量检验制、隐蔽工程验收制、质量事故报告制、上岗培训制、技术交底制、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制
缺一项扣4分,最多扣20分
按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30分)
对照施工图及工程隐蔽验收资料检查工程实体(20分)
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最多扣20分
检查施工图审查资料、图纸会审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10分)
不符合扣10分
材料进场是否有合格证、进场检验是否合格(15分)
缺一项扣3分,最多扣15分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和节能施工的执行情况(10分)
查验施工资料和工程实体
每项不符合最多扣5分
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及时返修(10分)
查阅验收记录及检查工程实体
不符合最多扣10分
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10分)
是否申报创优是否有相关创优措施和资料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四(实体工程质量)
工程实体质量抽测(100分)本表内容检查时根据实际情况检测全部或几项,未检测的项目不扣分。
本表得分乘以20%计入大检查用表之四(质量监管)
抽测日期
抽测项目及
分值
部位
设计值
抽测数据
混凝土强度(30分)
Ⅰ
Ⅱ
轴线尺寸
楼层标高
现浇板厚度(10分)
重要构件几何尺寸
原材料抽检情况(30分)
总分
(100分)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五(安全监管一)
(施工单位100分)
检查情况及扣分办法
安全履责情况
项目经理在工程作业期间擅自离开现场的扣5分;
安全员在工程作业期间擅自离开现场的扣5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0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应组织验收而未验收的扣10分,该项最多扣20分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未如实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扣10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或未按时复检即上岗的按每人次扣2分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未签定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的扣10分。
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未落实人员教育计划的扣5分,未有三级教育资料或不健全扣5分。
安全防护用具(品)
未提供钢管、扣件、安全网等验收、检测及有效证书的,每项扣4分:
使用不合格产品的扣5分。
该项最多扣10分
安全技术交底(10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
安全技术交底不规范的扣5分。
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
未定期或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的扣1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到位的扣5分。
机械设备检测、登记
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扣5分;
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扣5分。
未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一机一档”的档案管理的扣5分。
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方案的的扣2分,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扣2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要求完善方案的扣10分。
未按专家论证过的方案实施的扣10分。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五(安全监管二)
工程实体安全(100分)
安全防护设施
脚手架、模板工程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处扣4分,临边洞口防护不可靠一处扣4分,人行通道防护不可靠扣4分;
料台使用不可靠的每一处扣4分,直至扣完25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公示的,每一项扣10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阶段和专家论证方案不符的,每一处扣10分。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25分)
未执行机械验收、保养制度的每台次扣4分;
未规范使用吊索具的一处扣4分;
架体稳定性不可靠的扣4分;
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失灵的一处扣4分,直至扣完25分。
安全用电及消防
管理(25分)
电气元件不齐全一处扣2分;
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消防措施不可靠的一处扣2分;
施工作业面无消防措施的扣3分。
施工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应使用而未使用安全电压的;
施工临时用电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或保护零线未引入机具的;
用电设备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或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有一处扣2分。
直至扣完25分。
临时用房未采用A级防火材料搭建的,扣10分。
环境保护(10分)
不落实门卫制度的扣3分;
出入口未落实文明措施的扣3分;
材料堆放无序的扣3分;
噪音、扬尘等控制不力的扣3分。
未按标化图集要求实施的,有一处扣3分。
出现举报或投诉的扣5分。
直至扣完10分。
生活卫生(15分)
临设用房采光及通风条件差的扣3分;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扣3分;
无淋浴设施的扣3分;
生活垃圾乱抛洒的一处扣3分;
无季节性劳动防护措施的扣3分。
直至扣完15分。
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之六(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100分)
检查
一
企业资质和合同资料(20分)
1.不得超越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接监理业务。
未达到任何一条扣5分,最多扣5分。
2.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3.按规定签订监理合同进行项目监理工作,不允许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签订监理合同。
4.按规定办理单个项目资质核验手续(指非镇江企业)。
未达到扣2分。
5.采用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不签订阴阳监理合同。
未达到扣5分。
6.监理取费低于规定收费标准,未低于80%。
达到第6条扣1分;
达到第7条扣2分;
达到第8条扣6分,最多扣6分。
7.监理取费低于规定收费标准,低于80%到60%。
8.监理取费低于规定收费标准,低于60%(含60%)以下。
9.监理合同应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内容发生变更,应有书面资料。
二
现场监理人员和监理机构管理(20分)
1.总监应按照规定到岗到位,不得挂靠。
2.总监在一年内变更不得超过2次。
未达到扣1分。
3.现场监理人员应符合投标文件要求,人员变更应有相应手续。
4.现场监理人员应持证、戴胸牌上岗,非本单位监理人员不得上岗。
5.监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应制表上墙。
6.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核应符合监理规范要求,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监理措施内容齐全并具有针对性。
7.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8.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提出审核意见。
9.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按确定的工地例会周期召开工地例会。
10.无施工许可手续,监理应予制止(以书面材料为准)。
11.正确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
12.现场监理人员不得超越执业资格签署意见。
13.监理日记:
将监理工作写入日记,发现的问题有处理和闭合记录,应有安全巡查、隐患整改、复查情况记录;
谁记录谁签名,总监及时审阅和签字;
每天及时记录。
未达到扣1-2分。
三
质量控制(20分)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应有纪要并有有效签字。
2.工程变更应符合监理规范程序。
(重大变更应通过审图合格)
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验应符合规定。
4.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见证取样资料应完整。
(小直径钢筋、外加工是否登记、保温材料、防水材料)
5.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旁站监理应有记录。
未达到分别扣1分。
6.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监理应有独立复核资料。
7.施工企业上道工序未报验收即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