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专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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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环境各要素的布点、采样、频次及项目分析均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定、规范、规程进行。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弄虚作假。
第九条:
开展有偿服务的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属预算外资金,应实行购买专户储存管理,收费单位下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后持批复意见向当地特有部门审领“收费许可证”,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有关项目的服务活动。
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第十条:
实行事业费金额包干的各级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对其所承担的例行监测和调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进行的监测和科研项目科委下达的的科研项目,暂不按有偿服务对待,但实行收费自立的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对上述项目亦可按有偿对待。
第十一条:
监督监测机构规定收费费用所得的净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专项拨付购置监测手段(设备、仪器、药品)所需资金和弥补国家拨付的事业费不足。
第十二条:
取费必须按规定执行,不得乱收费用,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监督。
对违反本规定和乱收费的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直至建议发证部门吊销服务单位的收费许可证。
第十三条:
凡委托服务单位和个人,亦可对服务单位的收费标准进行监督,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缴费或拖欠,凡拒付或拖欠一月以上者,加收滞纳金5%(总费用),半年以上加收滞纳金15%(总费用)。
第十四条:
委托服务单位和个人,可呈书面或口头委托,填写协议书,双方盖章后,予以支付总费用的40—60%。
工作完成时,一次付清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颁发的内建环字(1989)334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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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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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环保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88)环监字085号文件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78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标准计量局、物价局,内标局,质发(1987)34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收费标准(附后)。
现将本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本收费标准依据(88)环监字第085号文件,按监测项目的技术难度,实际消耗成本(材料费+水电费+折旧费+管理费)进行核算。
管理费包括管理和检验(采样)人员的基本工资、副食补贴,其标准按元/人、日。
放射性废物、剧毒物加收5-10倍管理费。
2.本标准所列各分析项目的采样,均指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对在有剧毒或有危险条件下进行的采样,其收费增加2-5倍。
采样收费标准是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量和消耗成本核定的,凡出市区采样则按野外采样价格计。
野外采样价格为正常价格加野外补贴。
野外补贴按元/人、日计(暂定)
3.监测期间(进入、撤点、采样、接送样等)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监测现场有特殊要求的劳动安全防护等由委托单位负责解决。
4.监测所需打孔、搭架等辅助工作条件,亦由委托单位解决。
5.如点次采样工时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超过4小时按一天8小时计。
需增加监时发电等设施另计算;
监测人员到现场调研、咨询服务另计算。
6.水样是指地表水、井水。
污水监测则在清水样监测费基础上加收50%费用。
7.化验样品在三个以内,按三个样品收费(需增加空白样、平行样的分析);
十个样品以上降低5%收费,20个以上样品可降低10%收费。
8.监测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因委托单位的原因不能开展工作,委托单位应向监测单位支付误工费。
误工费包括人员及车辆。
标准按每人每天15元计,误车费按每辆每天100-140元计。
9.本标准未列项目,可根据其技术难度和测试方法,参照相近项目的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八日
(一)采样
编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采样方法
备注
1
水样(地表水.井水)
点/次
2
工业废水
瞬时采样
3
大气
一个点
一个单项
24小时连续采样
4
生产工艺尾气
孔.次
致癌.强腐性.剧毒气体加2-5倍
5
降尘
一个单项一
一个月
6
硫酸盐化速率
个点
7
大气氟
石灰滤纸法
8
总烃
9
放射性气溶胶
10
表层土壤采样
混和样
11
分层土壤采样
一米深
12
植物.蔬菜样
13
水生生物样
14
固体样品(矸石.垃圾.其它)
15
河流.湖泊底泥
16
降雨(雪)
17
有机气体采样
18
租测费
一天
80-140
视车型定
19
租船费
100-300
视情况定
(二)水质监测
分析方法
PH
一个样单项
玻璃电极法
臭和味
文字描述
臭阈值法
色度
钼钴比色法
稀释倍数法
浊度
比浊法
分光光度发
温度
温度计法
透明度
对比法
流量
流量计法
比重(水)
比重计法
含沙量
重量法
悬浮物
电导率
电导依法
矿化度
硬度
EDTA法
全盐量
电导法
残渣
酸度
中和滴定法
碱度
碳酸盐
溶量法
重碳酸盐
20
溶解氧
电量法
21
高锰酸盐指数
高锰酸钾法
22
生化需用量(BOD5)
20五天培养
23
COD(cr)
重铬酸钾法
24
氯化物
硝酸银溶量法
25
硫酸盐
铬酸钾法
26
碘化物
比色法
27
氟化物
电极法
28
硫化物
29
氨氮
容量法
30
亚硝酸盐
31
硝酸盐氮
32
非离子铵
33
凯氏氮
34
总氨
35
磷酸盐
36
总磷
37
可溶性磷
38
氰化物
异烟酸比色法
39
六价铬
二苯碳酰肼法
40
三家铬
41
总铬
42
砷
43
硒(4价)
荧光分光光度法
44
总汞
冷原子吸收法
45
有机汞
气相色谱法
46
铁、锰、铜、铅、锌
镉等重金属
47
阴离子洗涤
48
石油类
紫外分光光度法
重金属
49
挥发酚类
50
余氯
51
甲醛
52
硝基苯类
53
苯类
54
苯胺类
55
有机氯
56
有机磷
57
多环芳烃
液相色谱法
58
苯并(a)蓖
59
有机碳
60
多氯联苯
61
有机物定性分析
气质联机法
红外分光光度法
62
总需氧量(TOD)
仪器法
63
总有机碳(TOC)
64
大肠菌群
微生物法
65
细菌总数
66
有机物定量分析
67
氧化还原电位
68
总氮
69
硼
70
二氧化硅(可溶性)
分光光度法
71
三氯乙醛
吡唑啉酮光度法
72
氯仿
73
四氯化碳
74
游离余氯
75
碳酸根
离子色谱法
76
钾.钠.钙.镁.锂.溴.碘
原子吸收法
77
动植物油
78
五氯酚钠
79
丙烯腈
80
丙酮
81
钼.镍.锑.钴.锡
82
腐殖质
化学法
83
硅
84
吡啶
(三)土壤监测
凯氏氮法
速效氮
全磷
全钾
速效钾
钙.镁.锰.钠.铜.锌.镍.钴
铁.铝
铅.铬.镉.汞
铜
极谱法
有机碳.有机质.腐殖质
干式燃烧法
荧光光度法
生物法
酚
油
红外法
荧光法
水溶性阴离子(cl-.
NO3-.=)
有机酸.醛.铜.苯系.烷烃类
50-
80-
碘量法
(四)大气监测和锅炉烟尘及汽车尾气的测定
粉尘粒径分析
显微镜法
氰化氢
五氧化二磷
CO
色谱法
CO2
臭氧
总悬浮微粒(TSP)
SO2
NOX
氯化氢
硫化氢
废气中有机物
30-
色谱法、气质联机法
重金属及砷.汞等
同土壤
酸雨
项
采用水质收费标准
若测试烟尘时在此项收费标准上增加收费30-25%
开水锅炉尘粒(浓度)
台/次
1-2吨锅炉尘粒(浓度)
3-4吨锅炉尘粒(浓度)
5-6吨锅炉尘粒(浓度)
7-8吨锅炉尘粒(浓度)
9-10吨锅炉尘粒(浓度)
大于10吨锅炉尘粒(浓度)
林格温烟气黑度
一个烟囱
附照片
沥青烟
汽车尾气中一氧化碳
次/辆
仪器测定
汽车尾气中碳氢化合物
汽车行以驶中的路检
辆
超标汽车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罚款处理,不超标汽车不收测试费
到汽车保有单位抽检
到维修厂抽检维修后的汽车
到汽车生产企业抽检汽车或发动机
(五)生物监测
生物样品的各分析项(包括草,蔬菜,底泥水生生物,粮食等样品)
单样
叶绿素(a)
单样
黑白瓶溶解氧
粪链球菌,粪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病毒
骨样品中氟含量
植物样品中氟含汨
露草微核试验
Ames方法
生物样品硒含量
人体外同血淋巴细胞微核技术
细胞姐妹染色单体交换率测定
浮游植物定性
浮游动物定性
底栖生物定性
底栖生物定量
有机物分析
生物体内残毒
(六)仪器开机,安装,调试
气相色谱仪
开机一次
液相色谱仪
荧光分光度计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红外光谱仪
发射光谱仪
紫外分光光度计
气一质联机
r谱仪
离子色谱仪
计算机
每小时
仪器安装调试
台
按仪器价格的5%收费
仪器维修
视工作量收费
(七)样品加工处理费
土壤
一个样
蔬菜.水果.植物等样品
动物的皮毛.骨骼.肉等
矿物.岩石等
粮食样品
(八)放射性与物理监测
医用X线机剂量测定
-
工业线探伤机剂量测定
台
医用远距离r治疗机
r外照射环境剂量测定
点
个人或环境r累积剂量测定
放射性工作场所r剂量测定
倒装放射源剂量测定
个
r外照射.表面污染事故测定
人.天
查找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质测定
测厚仪.衍射仪.斜位仪等测定
雷达.微波.电磁防护测定
放射性物氯包装检测
件
Α或β表面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