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规程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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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申请者,可不受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普通话水平的限制,直接提出高校教师资格申请。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可不受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的限制,直接提出高校教师资格申请。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一)学校每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时间安排,统一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申请。

申请人须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送学校人事处审核。

(二)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寸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由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本年度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或由教学主管部门提供的近2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书(含1年实习期);

9、非学校编制申请者须提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 

教师资格认定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的规定,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由认定机构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等人员组成。

资格审查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在提出教师资格审查意见时,人数须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若干评议小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的规定,对需面试、试讲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送学校人事处。

(三)凡被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为不合格者,人事处不认定其教师资格。

(四)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向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1、 

品行不端,不能为人师表者;

2、 

上一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不合格者);

3、 

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者;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5、 

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者。

内蒙古医科大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为做好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测试者的范围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各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4、身体检查合格;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2、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3、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总体要求

1、对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正确的认识;

2、掌握和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

3、能够正确执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案编写规范,教授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注重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4、能够正确运用直观教具及投影、幻灯、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5、能够正确使用实验仪器组织实验活动(申请专业课教师资格者还须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实践项目具有实际操作能力);

6、具有一定的学科教学研究或教育科学研究能力。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项目及分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分值为40分,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态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试讲(说课)分值为60分。

试讲主要从教学目的、教材处理、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测评;

说课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等三个方面进行测评。

面试、试讲、说课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方法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采用专家组测评法,由各专业专家组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评价,报专家审查委员会批准;

2、各专家组在面试提问、认真听取申请人员课堂教学或说课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内容的评分标准给出恰当的评分,并汇总出测试结果;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程序和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工作进程确定测试时间,通知申请人;

2、在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各专业组规定试讲题目;

3、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一节课(45分钟);

4、各专业组汇总测试结果,专业组长签署评价意见并由专家成员签名;

5、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各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机构。

表一: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内容

类别

评价内容

得分

职业道德(12分)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4分)

2.胸襟坦荡、诚实、公正、平等待人(4分)

3.具有合作、共享、进取、创新的精神(4分)

语言表达与思维(10分)

1.语言表达流畅,生动形象(3分)

2.概念表述清楚,讲解深入浅出(3分)

3.思维富于逻辑性和严密性(2分)

4.反应敏捷,适应性强(2分)

写字(10分)

1.用字规范,符合国家要求(5分)

2.字迹端正、清晰、美观(5分)

仪表仪态(8分)

1.衣着得体,修饰得当(3分)

2.举止文明,待人礼貌(5分)

合计得分

表二: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试讲

内容及评分标准

教学目标(6分)

1.教学目标完整(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等方面)符合大纲要求(3分)

2.教学目标符合教学实际(3分)

教材处理(6分)

1.依据学生实际、灵活处理教材(2分)

2.教材重、难点突出,详略得当(2分)

3.深广度适宜(2分)

教学结构(6分)

1.结构展开符合学生认识规律(2分)

2.结构完整,重视过程(2分)

3.程序合理,过渡顺当(2分)

教学方法(14分)

1.是师生交往、合作,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3分)

2.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愉快中学习(2分)

3.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实践(3分)

4.能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不同程度学生的需要(2分)

5.能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相互合作探究的教学环境(2分)

6.恰当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2分)

教学基本功(10分)

1.语言准确、生动(2.5分)

2.板书简明、规范(2.5分)

3.实验操作熟练、准确(2.5分)

4.教学组织得法(2.5分)

教学态度(6分)

1.仪表端庄(1分)

2.教态亲切、自然(1分)

3.相互尊重(2分)

4.真情互动(2分)

教学效果(12分)

1.学生主动参与(4分)

2.师生交流充分(4分)

3.教学目标落实(4分)

表三: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说课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教学目标的确定

(10分)

1.能依据大纲(课程标准)要求、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来确定(5分)

2.全面具体(一般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难易适度,便于检测(5分)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的确定(10分)

1.能依据教学的目标要求、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5分)

2.重点明确,难点恰当(5分)

三、教学过程的设计

(40分)

1.教学步骤合理、有序,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10分)

2.教学活动的设计符合实际,能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10分)

3.能依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对教材进行再创造,能合理地选择、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10分)

4.整个教学过程的实施能够较好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并实现由知识向能力的迁移,真正使教学目标落在实处,使学生学有所得(10分)

说明:

一、“说课”是对已制定或正在制定的教学方案所作的说明,应阐明教学方案的主要问题,如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确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步骤安排、教学活动设计等的依据和作用。

“说课”不面对学生进行,也不是课堂教学。

二、教学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课题

(二)教学目标(教学的目的要求)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四)教学时间(即需要课时数)

(五)教学准备(包括教具、学具、实物、挂图、模型、多媒体软件等准备)

(六)教学过程(即表述出教学的全过程,一般是按教学环节的时间顺序分段表述,每个教学环节的主要教学步骤,教学活动和教学方法)

(七)板书设计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

一、为保证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按照法定的审查权限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对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三、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由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院校按照法定权限分别组建,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报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9人。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至2名。

由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有较高水平的专家担任。

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可根据审查工作的需要下设若干专业评议组,评议组一般应有3至5人组成。

评议组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直接进行考察。

评议组在评议时必须有全体人员的半数以上投票表决同意后,方可提交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专业评议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组建并指导其工作。

六、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熟悉教师资格实施工作的有关政策,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具有副高级以上教师职务。

其中,中青年高级教师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其余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的教师,本地或本校没有的应到外地或外校聘请。

七、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一年。

任期届满调整人员,每次调整人数为三分之一左右。

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任期内对外不公布。

八、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工作必须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提高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召开审查会时,出席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五分之四,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不参加审查会议,视为自行脱离审查委员会工作。

审查会在听取评议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未出席审查会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九、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审查纪律,内部审查情况不得向外泄露;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的亲属、子女为审查对象时实行回避制度;

专家审查委员会应坚决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教师资格实施的政策,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扩大审查范围。

对不能保证审查质量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各级教师资格管理部门视情况可停止其工作,或宣布审查结果无效。

如发现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审查情况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委员资格。

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有权拒绝审查:

1、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所需原始证件不全者;

3、不符合申报程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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