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亟待完善 严控准入夯实基础标准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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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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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发展迅猛,安全生产具有危险源点多面广、风险种类多、事故致因复杂等特点。
如何加强企业监管,专家认为——
法规标准亟待完善
严控准入夯实基础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
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
这也从侧面暴露出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当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目前安全生产状况如何?
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该如何有效应对?
一系列问题引人深思。
行业现状
发展迅猛,“散、乱、差”问题突出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高速发展,2013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均超过2100万辆,位居世界第一。
同时,汽车零部件产业也随之迅猛发展,截至2013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约20万家,主要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多达1.6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万多家。
2013年,全国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实现总产值达3万亿元,同比增长近18%,约占汽车工业总产值的50%,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有三大主体,分别是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
由于发展历史时间短,技术不成熟,管理不完善,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长期以来存在“散、乱、差”等问题。
生产集中度低,产业分散。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级、省级、地区级汽车零部件制造园区约有103个,很多地区都将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列为重要支柱产业,发展重点基本相同或相似,重复分散投资,工业布局趋同,生产集中度低,组织效率低,产业规模效益差。
同业无序竞争,市场秩序混乱。
本应统一的汽车零部件市场被分割为一个个地方性市场,中低端汽车零部件由于产品技术含量低,仿冒假冒、低价竞争等现象严重,导致汽车零部件制造市场秩序十分混乱。
企业准入门槛低,安全管理不到位。
汽车零部件企业90%以上为中小企业,投资规模小,设备和工艺落后,人员素质不高,安全保障能力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
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管理特点
中小企业基础薄弱,责任难落实
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集中了机械、电器、化工等加工制造行业,在安全方面存在易燃、易爆、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风险,以及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
因此,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危险源点多面广、风险种类多、事故致因复杂等特点。
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在数量、质量、效益上实现了长足发展,但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却没有实现同步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更为突出,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设备安全保障程度低、员工安全素质低等问题普遍存在。
大型企业安全绩效尚好,安全管理水平仍需提高。
大型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尤其是世界汽车零部件巨头及大型汽车集团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其安全理念较为先进,从业人员素质高,安全投入到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外资企业沿用其母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不能全面满足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部分外资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性不高;
部分国有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由于建厂早、效益差,安全投入不足,部分安全隐患无力整改;
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弄虚作假“两张皮”的现象。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主体责任难以落实。
中小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数量占全行业的大多数,其中不乏作坊式企业。
这些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比如,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质量、发展、效益的关系,没有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工艺技术落后,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缺乏;
新职工安全培训难以落实,职工“三违”现象严重;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走过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
法规标准
亟待完善,推进企业贯彻落实
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强化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强化立法工作。
吸取血的事故教训,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为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提供法律支撑。
完善相关部门规章。
修改发布《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明确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强化对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推进安全标准和规范建设,为夯实汽车零部件企业安全基础提供抓手。
扎实推进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
要严格执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汽车制造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技术规程》等,提高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相关安全标准规范。
要研究制定《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提供抓手。
要开展金属粉尘防爆抑爆课题研究,研究制定《铝镁制品机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规范,加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金属粉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应对建议
严把准入关,加强源头管理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
各级政府应深刻吸取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
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强化红线意识,严把安全准入关。
各地要把精力放在安全生产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原则。
要全面排查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对安全生产把关不严的要立即纠正。
摸清底数,实行分类监管。
各地要摸清辖区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建立数据库台账,实行分类监管。
对工艺装备落后、有火灾及粉尘爆炸场所、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具有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
一视同仁,从严执法。
对所有企业,不论内资外资、不论国有民营、不论企业大小、不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企业,在安全监管领域都必须实行平等待遇,要做到严格执法,一视同仁。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源头管理。
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激励约束政策,推动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制度、规章、标准、操作、检查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标准,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事故防范、避险防灾、逃生自救等安全常识。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依法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鼓励全员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企业(工厂)级、车间(区队)级、班组级三级培训,坚持安全生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探索培育具有自身特点和行业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激发职工的内在精神动力,从而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粉尘专项整治。
应进行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要坚决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采取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要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水平。
开展企业负责人专项安全培训。
强化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始终坚持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生产、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企业发展。
认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做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新招录工人、转岗工人、“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作业人员、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等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做到全员安全上岗,实现“三不伤害”。
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国有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必须重视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外资和民营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能,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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