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指导手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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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实践地
1.实践地的选择将会直接影响团队的主题和形式,校团委鼓励同学们前往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覆盖面要尽量广,以便广泛地了解我们国家的现状。
2.为了方便同学们联系实践地,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专用介绍信。
需要的同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学部行政楼二楼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领取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用介绍信》。
之后请实践团队自行与实践地联系,最终需要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
注:
具体该实践团队所需介绍信的份数应由该实践团队所要进行实践的单位数量而定。
四、立项申报
实践团队可在未来网()下载填写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填好有关内容并按网页上的提示打印、填写并上交相关材料。
五、材料上报
各实践团队务必于学校规定时间之前将今年的《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实践地的接收证明、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团队队员保险办理所需材料(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活动策划(包括应急预案)等书面材料上交至团队队长所在院(系)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各院系将相关申报材料收齐后于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内交至工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办公室(每日值班时间以未来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等待专家组审批。
上交书面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并打印,签章齐备)。
(2)接收单位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
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特殊情况(如车协长征,无具体实践地)请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批。
(3)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每人一份)。
(4)办理保险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详细活动策划。
六、团队审批
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对所有经指导单位审批的团队予以审批,并初步确定通过立项的团队名单,并确定较为优秀的团队为校级重点团队(详见未来网)。
普通院(系)团队由各学院(系)组织初审答辩,具体事宜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并确定最终立项实践团队。
七、办理保险
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队员都必须办理保险方能参与审批和出征。
学校将统一为校级重点团队办理保险,暂定于六月上中旬给重点团队办理保险,非校级重点团队的同学请自行办理保险或由各院系统一安排办理保险。
校团委届时将组织保险公司到学校,方便同学办理保险,具体办理方法请留意未来网相关通知。
同学亦可自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
相关院级小分队也必须统一参加保险,保险公司和投保方式可以自选。
八、团队资助
为了支持和鼓励广大同学有组织地进行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学校资助的经费产生预期的成果,由学校立项并予以资助的实践团队采取学校、学院(系)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经费。
其中学校立项的校级重点团队,学校按拟定资助经费的2/3进行预拨款,实践活动结束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评相关票据拨付余款。
注意:
(1)学校将为校级重点团队的每位队员补助12元的保险费,此项补助记入资助总金额。
(2)资助发放与实践成果是否齐全、规范、科学紧密相关,请予以重视。
(3)对于虚报实践经费的团队,一经核实,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直至取消资助。
说明:
由于资助总金额十分有限,不能对各团队进行申报经费全额资助,请同学们谅解。
历年来各团队资金的来源主要分为三部分:
(1)团队自行寻求社会赞助
(2)队员自负部分开销
(3)团委提供部分经费资助,其中团委资助约占团队总经费(指实践团队的交通和住宿等基本费用,不涵盖其他活动费用)的1/3到2/3,包括院系配套经费。
(4)请各单位为自己指导的团队提供一定比例的应急保障基金,用于处理突发事件费用,不列入团队经费额度。
八、培训会议、出征仪式
各学院(系)实践部择时举行暑期社会实践宣讲会,针对暑期社会实践的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讲解,包括实践主题内涵以及出行礼仪、摄影写作技巧等;
校团委择时举办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要求各实践团队及个人必须参加,具体事宜敬请留意未来网通知。
二、实践进行
实践团在前往实践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借助各类媒体开展好宣传工作,与实践单位积极合作,保证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展现武大学子的良好形象。
暑期开始后,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也将全面展开。
各实践团在开展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安全机制
各实践团队带队教师和队长应每日留意行程的安全状况,确保每个实践队员的人身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学院负责人或校团委取得联系。
二、媒体报道
各实践团队应在实践全程借助各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积极向当地媒体或大工新闻网投稿,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实践简报
校团委将定期制作社会实践信息简报,各实践团队需在实践活动进行中及时向学校团委报送实践情况,将文字和图片等相关信息情况发至。
二、实践后期
一、材料上交
开学后第二周(具体时间以未来网的通知为准)各团队将实践成果的书面材料整理上交至院系分团委,其中以院系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院系组建的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领队所在院系团委;
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校团委社团联合会;
学生组织将书面材料上交到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
电子档发至。
需上材料包括:
(1)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
(2)团队总结报告一份(电子材料可附光盘)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注明身份和单位,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
(4)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课题成果(每人一份)
(5)至少三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
(1)有DV短片的实践团队请将刻盘后与实践材料一并上交,供团委制作暑期社会实践光盘,并将在评比过程中给予加分。
(2)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团队评优挂钩,希望各团队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3)鼓励所有电子档材料(文档、照片、短片)刻盘后标明队伍,
二、成果展示交流
开学后,学校团委鼓励实践团队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召开院系实践团队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深化实践成果。
三、报账清算
各校级重点团队准备好不少于最终资助金额的票据(相关要求见附件:
资助报销制度),在得到通知后到校团委综合办公室报销实践资助,逾期不候,希望予以重视。
四、总结评比
各院(系)团委(及相关指导单位)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初评之后,将实践团队所有书面成果材料,连同已盖章的院系优秀成果推荐表汇总表、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等材料上交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
9月下旬开始,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情况,对团队及个人评奖,召开表彰大会,编辑有关材料。
暑期社会实践上述活动程序的实际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详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附件一:
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评奖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开展今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展示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活动实践团队风采和宣传武大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实践评优既是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成果的认可,也是对学生“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从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的鼓励。
二、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
名额
团体奖
优秀组织奖
15个左右
个人奖
优秀指导老师奖
10名左右
先进个人奖
占实践总人数10%左右
优秀调查项目奖
优秀调查报告
占实践总项目数35%左右
三、评奖要求
1.先进个人奖。
参加了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个人在未来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请表》,上交至学院(系)。
各指导单位按本单位实践团队数量的10%比例,确定本院系初评推荐先进个人并将推荐名单报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由校团委最终审定。
2.优秀指导老师奖。
优秀指导老师由指导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参加随团指导的老师情况,向校团委推荐,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领队老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名。
3.优秀调查报告奖。
各指导单位按本单位实践团队数量35%的比例,确定本院系优秀调查报告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报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由校团委最终审定。
优秀调查报告推荐采取“第一推荐、第二推荐、第三推荐……”依此类推的方式进行。
四、评奖标准
1.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颁发给实践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团委。
组织工作分数最高的15个左右院系获优秀组织奖。
评分标准如下:
分数构成
具体说明
基础分
院系派出团队数量×
2
附加分
院系派出的团队中每获一个优秀团队奖,加5分
每获一个优秀领队老师奖,加5分
每获一个先进个人奖,加1分
另,可参考院系参与实践学生总数、院系资助实践团队力度等因素给予适当加分。
2.优秀调查报告奖
优秀调查报告奖是用于奖励与社会实践参考课题相关的调研项目,可以是团队项目也可以是个人项目,校团委统一评审。
评奖标准:
1.调查报告或论文紧密契合实践参考课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包括实践论文发表,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设计方案受到当地政府企业重视等);
2.符合学术规范,格式上符合调查报告或论文的格式要求;
3.内容要求:
(1)标题准确、精练、概括性强;
(2)摘要能准确概括调查报告内容和结论;
(3)有明确的调查对象,结构合理,层次清楚;
(4)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方法正确;
(5)结论精练明确,专业性强,有现实意义;
(6)报告语句通顺,逻辑性强;
(7)报告参考文献准确、全面;
(8)社会实践过程清楚,与调查报告联系密切。
3.优秀指导老师奖
优秀指导老师奖颁发给随团指导实践活动,表现突出的领队教师。
评奖实行百分制,由各院(系)团委依据以下几点打分:
1.实践中确实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
2.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
3.能够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
4.能够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
5.能够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
6.原则上所带领团队获得优秀或先进团队。
4.先进个人奖
先进个人奖颁发给参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申请条件:
先进个人奖:
1.在活动中不辞劳累,热心助人;
2.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对团队工作尽职尽责,对团队做出积极贡献;
3.在活动中重视集体,积极磨合不同个性队员之间关系,解决小分歧或纠纷;
4.实践论文或者调查报告受到指导教师首肯,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摄影大赛及成果展示交流等相关活动。
五、奖励办法:
1.所有获奖单位及个人均可获得在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上颁发的荣誉证书。
2.开学后在未来网上公布获奖结果。
3.对先进个人,各院系可视本院系情况在基本素质测评中酌情加分。
本评奖办法的解释权归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
附件二:
资助报销制度
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资助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师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而设立。
为了保证资助的严肃性,特制定本报销制度,接受资助的各团队必须遵守。
基本制度
1.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
正式发票须经被资助团队领队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报销。
2.除带队老师外,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和长途汽车票,短途交通费可报公共汽车票或出租车票,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轮船不得超过三等舱级别)。
3.住宿旅馆的应出具发票,除预先审批外,报销额度限15元/人/天(活动结束后须经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核对人数)。
报销流程
1.活动过程中,各队领队妥善保存好车票;
团队队员住宿费及因公花费的开销须开具正式发票(凡报销发票均须写清具体用途和物品,如只写“文具”、“办公用品”、“礼品”等字样的发票则不予报销),并交领队汇总,以便作最后报销之据。
2.具体流程: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联系我们
我们热情邀请您加入到暑期社会实践的行列中来。
如果您对于社会实践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我们:
1.欢迎访问未来网、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人人公共主页;
2.发送邮件至暑期社会实践专用进行咨询;
3.拨打热线咨询电话到学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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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到学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工学部行政楼二楼)现场咨询。
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