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题库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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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机支承面至取物装置最低工作位置的垂直距离。
20、额定起重量限制器应适合起重机的设计,可以减低其起重能力。
21、施工升降机的进出料门、围栏门、安全出口、司机室门等均设有连锁开关。
22、流动式起重机是通过改变臂架仰角来改变载荷幅度的旋转类起重机。
23、流动式起重机支腿的作用是为起重机工作时提供较大的支承跨度。
25、遥控操作的卷扬机,必须具备控制信号失效时确保卷扬机停止的功能或设施。
26、通用桥、门式起重机可以应用具有可燃粉尘及具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
27、超载和斜吊是流动式起重机发生倾翻的重要原因。
28、起重机吊载运行时,从臂架前方来的风速对起重机稳定运行没有影响。
29、流动式起重机作业时,支腿距越小,稳定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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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起重机的司机室门和司机室平台的遮拦门都应由里往外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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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重机的电源可以用三相三线制电源供电。
32、工作状态稳定性是指抵御由起升载荷、惯性力、风载荷和其他因素引起倾覆力矩能力。
33、锥形制动电机是驱动和制动一体的电动机。
(√)
34、起重机采用遥控和手动操纵两种方式操作时,相互之间无须闭锁。
35、起吊载荷一定时,幅度变大,起重机的倾翻力矩不会变化。
36、可燃粉尘指与空气混合后可能燃烧或闷燃、在常温常压下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
(√)
37、AS型电动葫芦是我国第三代产品,工作级别M4级。
38、起重机的载荷状态分8级。
39、电动葫芦的圆环式导绳器与起升限位器连接,以控制起升极限位置。
40、起重机械主要参数是表明起重机械工作性能的指标,又是选用起重设备和其运行的依据。
41、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设连锁保护,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操作。
42、塔机安全距离是塔机运动部分与周围障碍物之间的最大允许距离。
43、额定起重量是对给定起重机类型和载荷位置,起重机设计能起升的最大额定起重量。
44、起重机的可分吊具应永久的表明自重和能起吊物品的最大重量。
45、塔式起重机的塔身承受来自上部传递的压、弯、扭转、剪切载荷作用。
46、塔式起重机的回转支座一般由回转平台、回转支承、固定支座(或为底架)组成。
47、起重倾覆力矩是指载荷中心线至倾覆线距离和与之相对应载荷的乘积。
48、标有黄绿双色电源引线是载流零线。
49、配重产生的后倾力矩以便在工作状态减少由吊重引起的前倾力矩,在非工作状态减少强风引起的前倾力矩,并保证其抗倾翻稳定性。
50、换向阀的作用是改变液压油的流动方向,控制各机构的运动,属控制元件。
51、锥形制动电机是驱动和制动一体的电动机。
52、液压油是液压系统传递能量的工作介质,对液压元件的摩擦部位不起润滑作用。
53、起重机的每个操纵控制点都必须设总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54、流动式起重机的刚性变幅机构是利用钢丝绳和卷扬机构进行变幅。
55、起重机的工作循环总数在其可能的范围内,分成8个使用等级(A1~A8)。
56、MD型电动葫芦为单速起升。
57、液压传动起升机构的驱动装置高速油马达和低速油马达两种。
58、涉及起重机抗倾翻稳定性的方面很多,有被支撑地面、吊物重量、起吊过程稳定性、大风等方面的因素。
59、轮胎起重机可以吊载行驶,汽车起重机不允许吊载行驶。
60、CD.MD型电动葫芦可以应于防爆、可燃、有毒的环境使用。
61、轮胎起重机适合在经常转换工作场地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62、履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一定要在起重量范围内吊重行走。
63、塔机的配重也起到降低塔顶负荷力矩,增加抗倾翻稳定性的作用。
64、《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转让特种设备的,由受让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6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6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6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69、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70、《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向原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后。
原检验检测机构予以书面答复。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检测机构上级部门提出。
71、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检验分为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
7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属事业单位,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不承担法律责任。
75、《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向原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后。
原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7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7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考试合格的人员,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8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报告单位负责人后处理。
8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服从领导指挥。
8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种类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8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不予许可、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8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行为。
8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对检查记录,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强令其签字。
8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从事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8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依法给予处分;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9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9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9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更换,并作出记录。
93、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收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94、《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9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9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9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在申请办理许可、核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申请人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相应活动或者伪造许可、核准证书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许可、核准申请。
9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0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责令改正。
二、单选题:
1、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B)的一侧;
A.下方无车辆通行B.无导电裸滑线
C.下方无固定设备D.起重机安全作业
2、跨度大于(A)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应装设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
A.40B.20C.50D.起重机安全作业
3、桥、门式起重机小车部分主要由小车运行机构和(B)两部分所组成;
A.小车架B.起升机构C.吊钩D.起重机安全作业
4、紧急断电开关主要作用是在紧急故障和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A),防止故障蔓延;
A.总电源开关B.电源刀闸
C.起升回路 D.起重机安全作业
5、对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单位不做出整改措施,起重机司机(B)向有关主管单位反映和举报。
A.没有权利B.有权利和义务
C.无需D.起重机安全作业
6、起重机电动机不准在低于额定电压(A)的情况下试车和运转;
A.85%B.75%C.80%D.起重机安全作业
7、当实际起重量超过(A)%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A.95B.80C.100D.起重机安全作业
8、金属走台外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C)米,并设间距为0.35的水平横杆;
A.1.2B.1.1C.1D.起重机安全作业
9、起重机供电电源应由(C)馈电线供电;
A.一般B.重要C.专用D.起重机安全作业
10、起重机存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安全隐患时,起重机司机有权(B)进行作业;
A.监护B.拒绝C.两个人D.起重机安全作业
11、起升机构的钢丝绳的润滑应用(C);
A.钙基润滑B.30号齿轮油
C.合成石墨钙基润滑脂D.起重机安全作业
12、当实际起重量在(B)%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物品下降运动。
A.100B.100~110C.90~100D.起重机安全作业
13、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等构件失去(C)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A.损坏B.裂纹C.整体稳定D.起重机安全作业
14、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B)进行作业;
A.手势B.指挥信号C.动作D.起重机安全作业
15、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钩挂时(A);
A.不吊B.可以吊C.斜吊D.起重机安全作业
16、起重机(A)本身的重量一般都不应包括在额定起重量中;
A.吊钩B.可分吊具C.电磁铁D.起重机安全作业
17、起重机用电气型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C)%;
A.8B.6C.5D.起重机安全作业
18、滑轮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A)%,应报废:
A.20B.30C.40D.起重机安全作业
19、起重机吊运过程中,吊物下方(B)站有任何人员;
A.可以B.严禁C.有条件可以D.起重机安全作业
20、指挥信号不明确、违章指挥、超载(C);
A.一般可以吊B.可以吊
C.不吊D.起重机安全作业
21、起重机的跨度S≤10米时,其轨道跨度的偏差不得大于(A)mm;
A.±
3B.±
5C.±
6D.GB/T101836-2005
22、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B)%时,应报废;
A.20B.30C.40D.起重机安全作业
23、起重机吊运路线必须是(C);
A.人行道B.没有人的地方
C.安全通道D.起重机安全作业
24、(A)大风以上不吊;
A.六B.七C.八D.起重机安全作业
25、起重机的吊钩通常有(B)吊钩和板钩;
A.单钩B.锻造C.双钩D.起重机安全作业
26、起升吊钩装在主梁一侧的单主梁起重机、有抗震要求的起重机及其他有类似防止起重小车发生倾翻要求的起重机,应装设(A);
A.防倾翻安全钩B.挂钩
C.钢丝绳连接D.GB3811-2008
27、桥、门起重机的结构按功能分则有金属结构部分、(B)、电气部分三大部分组成;
A.端梁B.机构部分C.起升部分D.起重机安全作
28、在操作中,司机只听(C)指令进行工作,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
A.领导B.车间主任C.专职指挥员D.起重机安全作业
29、安全装置不齐全、不完好、动全不灵敏或有失效者(B);
A.可以吊B.不吊C.根据情况D.起重机安全作业
30、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C)时,应予报废;
A.15%B.10%C.5%D.起重机安全作业
31、塔顶高于30米塔机,其最高点及臂端应安装(C),其供电不受停机的影响;
A.风速仪B.避雷器C.红色障碍灯D.GB/T5031-2008
32、齿面点蚀损坏量达齿合面的30%,且深度达原齿厚(C)%,应报废;
A.20B.30C.10D.起重机安全作业
33、起重机在吊运作业过程中,(B)在起重机上进行检修、维护等的各种作业行为;
A.可以B.严禁C.有监护人监护下D.起重机安全作业
34、斜拉歪拽工件(A);
A.不吊B.可以吊C.根据情况D.起重机安全作业
35、对GB10051.2-88《起重吊钩》规定材料制造吊钩的开口变形达原尺寸(A)%时应报废;
A.10B.5C.15D.起重机安全作业
36、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C)%时应报废;
A.30B.40C.50D.起重机安全作业
37、起重机吊起重物时,(B)起升、大车运行、小车运行三种运行状态中任何两种状态的组合运行;
A.可以B.禁止C.在一定条件下D.起重机安全作业
38、吊物上面有人(A);
A.不吊B.可以吊C.根据情况D.起重机安全作业
39、吊钩(B)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吊钩应报废;
A.钩端部B.危险断面C.吊钩止档板D.起重机安全作业
40、卷筒按照绕绳层数,分单层绕和(A)两种:
A.多层绕B.双层绕C.高层绕D.起重机安全作业
41、压制成型的制动衬垫与制动轮工作贴合面,每块不小于设计接触面积(C)%。
A.30B.80C.50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42、制动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C)%时,制动器报废。
A.20B.70C.50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43、流动起重机的支腿在缩回后,能可靠的(C),严禁出现支腿“软腿”“沉降”现象;
A.运行B.支撑C.锁定D.起重机安全作业
44、凸轮控制器用于起重机工作繁忙,机构的通断次数每小时不超过(A)次的机构中使用;
A.600B.500C.100D.起重机安全作业
45、动力驱动的起重机的每个机构(起升、变幅、回转、运行机构)都必须装设备设(A);
A.制动器B.高度限制器
C.闭锁装置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46、制动器的各铰点应根据工况定期进行润滑工作,至少(A)润滑一次。
A.每周B.每一月C.每一年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47、不设(A)或需要限制回转范围时的起重机,回转机构应装设回转限位器,使其向某一个方向的回转圈数不超过规定的数值,以防止电缆扭断。
A.回转集电滑环B.制动器
C.回转机构D.起重机安全作业
48、()金属的起重机,起升机构应当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C);
A.吊运重要B.贵重C.吊运熔融D.起重机安全作业
49、制动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C)%时,制动器报废。
50、对普通石棉制动衬垫与制动轮工作贴合面,每块不小于设计接触面积的(A)%;
A.70B.50C.20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51、具有(A)的起重机应装设幅度指示器包括流动式、塔式和门座起重机等起重机;
A.蝙蝠机构B.起升机构C.运行机构D.GB6067-2010
52、吊运液态金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的起升机构必须安装两套(B),且动作不同的机构和动作时间也不同;
A.卷筒B.起升高度限位器C.吊钩D.起重机安全作业
53、GB6067-2010规定:
多层缠绕卷筒端部凸缘凸高量,应比最外层高出(C)倍钢丝绳直径;
A.1B.2C.1.5D.GB6067-2010
54、CD、MD型电动葫芦一般有起升机构、(B)和电控部分组成:
A.回转机构B.运行机构C.大车机构D.起重机安全作业
55、当主要构件发生裂纹时,应立即采取(B)继续扩张措施,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的分布的措施,如不能修复则应报废;
A.焊接B.阻止裂纹C.采取补救D.GB/T14405-93
56、钢丝绳如果出现整根绳子中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C);
A.继续使用B.焊接C.报废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57、下降深度限位器设置的作用是保证重物下降到极限位置时,卷筒上保留必要的(C);
A.钢丝绳B.余量C.安全圈数D.起重机安全作业
58、起重机的静载试验,起升机构按(B)倍额定起重量加载;
A.1.2B.1.25C.1.1D.GB/T14405-93
59、起重机跨度S>10米时,轨道跨度偏差不应超过(C)mm,最大不得大于15mm,S-跨度;
A.±
﹛5+0.25×
(S-10)﹜B.±
3×
S
C.±
﹛3+0.25×
(S-10)﹜D.GB/T101836-2005
60、车轮踏面磨损应均匀,踏面厚度磨损量达(C)的15%时应报废;
A.磨损量厚度B.直径C.原厚度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61、吊运高温钢材的电磁铁,(C)应有防热传导、热辐射的保护措施;
A.铁芯B.供电线路C.励磁线圈D.起重机械检验技术
62、吊钩上的缺陷(B)允许焊补;
A.可以B.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