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554609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2)Word下载.docx

(一)全面整改,积极创建。

各农药经营门店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关于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和创建内容清单的规定,以8家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为样板,对各自的农药经营店对标对表认真细致的整改完善提高,对创建规范的农药经营店积极申报“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

(二)优中选优,考核评定。

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辖区内申报“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

并将拟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于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市、区)拟推荐名单进行现场核查,确定最终评定结果。

三、创建内容

(一)规范经营人员

1.全部经营人员必须具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经过专业教育机构56学时培训;

熟悉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及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情况,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推荐、指导农药科学使用。

2.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并有2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人员。

(二)规范经营门店和仓储场所

1.经营门店和仓储场所必须整洁、有序。

相关证照、管理制度、承诺书完整并悬挂在明显位置,在醒目位置标示“农药有毒”等类似警示语。

展柜、货架摆放遵循“方便查看”的原则,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分类摆放整齐,明码标价;

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存放,专柜标有醒目的“限制使用农药”字样标识。

仓储场所产品摆放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农药类别分开存放,码放高度适宜。

2.经营门店和仓储场所必须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如:

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消火栓、沙池、劳动服、手套、口罩、急救设施和设备等。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要摆放在方便取用的地方。

3.经营门店和仓储场所必须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严禁在营业场所放置食物、炊具等生活用品;

如果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必须要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农药经营区域不得摆放其他农业投入品。

4.经营场所和仓储面积与经营的农药品种、规模相适应。

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米,仓库面积不少于70平米。

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面积不少于30平米。

5.经营门店必须配备农药废弃物回收设施和暂存场所,集中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

做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农药经营人员能积极主动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法律、法规,增强农户环境保护意识。

(三)规范追溯体系

1.农药经营门店必须配备具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具有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严格按照要求记录农药采购、销售台账,按时上传报送农药经营情况。

2.必须建立健全采购、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并与相关采购、销售票据一致,保存2年以上。

限制使用农药必须如实记录实名购买人及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日期、使用作物等信息。

(四)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有效实行。

(五)规范经营服务

1.实行农药经营服务承诺制度。

承诺依法依规经营和履行应尽的法定责任义务。

不经营假、劣农药产品和标签严重不合格的农药产品;

不经营国家已撤销登记或明令禁止生产及超过质量保证期而未经鉴定的农药产品;

不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农药产品。

2.实行开方销售农药或技术人员服务指导。

限制使用农药必须做到对症开方、照方卖药,开具的用药处方与销售台账对应。

一般农药必须给农户出具销售票据,并指导农户科学使用。

四、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

5月上旬,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年县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创建内容、创建方法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宣传培训,落实创建工作。

2.开展创建:

5月中旬-6月中旬,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关于继续做好202*年县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县农药经营户,开展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

3.推荐上报:

6月下旬,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全县申报“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上报。

4.综合评定:

7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拟推荐名单进行现场核查,确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公示。

5.颁发牌匾:

8月,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评定结果,统一授予“标准化示范门店”牌匾。

6.总结经验:

9月,认真总结“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创建经验及存在问题,确定下一年度创建的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协同配合,具体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并对示范门店创建对象筛选、考核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审核把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指导。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业技术。

推广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对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整改提高。

同时要组织农业执法、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店负责人开展技术培训,结合农药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开展现场指导。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示范先建、学习观摩、复制推广、总结提高等措施,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带动辖区其它农药经营门店向示范门店看齐,大力宣传农药规范经营、科学使用的意义,引导农药经营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门店,宣传农户在标准化规范经营店购买农药,监督农药经营店进行标准化创建。

逐步提高农药经营门店建设规模档次和农药经营管理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自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