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贫困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的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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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一)提高政策知晓率。
大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和各级惠残政策,宣传精准扶贫各类项目和惠残政策为群众带来的实惠,让残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明白惠从何来、惠在何处,知道如何发挥自身优势,配合脱贫攻坚,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提高群众参与率。
融合社会各方力量,发挥残联组织优势,通过精准对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科学有序参与残疾人扶贫,广泛动员个人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残疾人扶贫。
(三)提升贫困群众生活质量。
开展贫困残疾人户庭院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进一步整改贫困群众居住环境不理想、院内脏乱差等问题,引导贫困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实现贫困残疾群众生活质量整体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惠残政策落实“回头看”活动。
结合省脱贫攻坚年中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残联就惠残政策落实开展“回头看”,认真排查残疾人证办理、“两项补贴”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惠残政策落实存在的漏项问题,进一步做到惠残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继续开展“回头看”,带领乡镇(街道)残联,逐户逐人查找残疾人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
二是强化残疾人证办理。
8月上旬,进一步开展疑似残疾人排查,利用集中评、入户评等形式,加快残疾人证办理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疑似残疾人即到即评。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强化与民政、扶贫、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无缝隙对接,结合数据动态更新,定期通过数据比对,即时反馈各乡镇街道、推送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及时共享,紧盯问题,即知即改。
目前,7月份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数据已完成比对,推送民政等部门,反馈至乡镇街道。
四是及时更新健全完善档案,对所有扶贫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补齐短板,建立高标准的扶贫档案,以档案的进一步完善倒逼政策落实和工作完善整改。
五是已完成近期涉及新办证、升级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障碍评估工作,确保8月中旬完成无障碍改造。
(二)开展常态化入户走访。
各帮扶责任人按照每月不少于2次的频率进行常态化入户走访,帮助贫困群众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同时,对照《脱贫攻坚“找差距、抓落实”到户帮扶手册》查缺补漏,把扶贫政策、帮扶情况讲透彻、说明白,让贫困户真正了解到底享受了哪些政策,得到了哪些帮扶,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开展特困群体社会化服务活动。
对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个人意愿实行居家养护或集中供养。
结合创建全省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入住各类集中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其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符合条件但不愿意入住集中照护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开展社会化邻里或居家照护服务,可由残疾人家属、邻居及其他社会力量或个人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
按照省、市残联工作安排要求,全面落实居家托养服务。
探索建立残疾人照护工作机制,巩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创新可持续、可复制服务模式,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时间安排
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各项活动要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和工作需要长期坚持,集中开展与单独组织相结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3日—7月27日)。
将贫困残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行动作为精准扶贫、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通过会议、入户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8日—8月25日)。
区残联与各镇街残联共同行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再排查、再比对、“回头看”,进一步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贫困残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利用主题党日、党建共建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帮扶责任人主动深入贫困户家中,落实讲解各项扶贫政策,引导帮助贫困户树立良好卫生习惯,协助带动贫困户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6日—8月31日)。
区残联机关各乡镇(街道)残联、对活动开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总结,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残疾群众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工作落实。
区残联、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年度残疾人脱贫工作目标任务,聚焦惠残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总结,盯紧问题短板,分类施策,逐项整改。
二要聚力推动攻坚。
区镇残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协调,定期交流座谈,统筹推进实施。
通过发放惠残政策清单及惠残政策落实清单,落实居家托养服务,多种途径宣传扶贫政策,推进各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
三要发挥帮扶作用。
帮扶责任人认真履行帮扶职责,紧密配合村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
定期走访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困难。
四要严格督导检查。
将提升残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工作纳入残疾人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督导检查,推动存在问题解决到位、各项工作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