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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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

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二)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三)电动自行车设施规划建设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在住宅小区建立电动车停放充电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机制,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建设具备定时充电护、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装置,集中停放车棚要采用不燃材料。

对于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建设集中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置点的,相关企业要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

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安保人员巡查或做好安防监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

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

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开展隐患排查。

各物业企业要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使用者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及私拉电源线充电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劝阻制止无效,拒不清理的,应按区安委会文件要求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有序,不上楼,不入户,不存在私拉电源线充电情况。

(三)依法严格问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

对排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纳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予以企业信用减分处理并发文通报批评。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A年6月中旬之前)。

各企业按照区安委会文件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有计划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住宅小区应在公共区域显着位置张贴相关宣传海报,有LED屏及电子滚动宣传栏的,应发布宣传标语。

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A年6月下旬至年底)。

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边宣传边治理,边疏边堵,疏堵结合。

选好适宜场地按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集中式智能充电设施,给使用者提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对已安装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老旧充电设施要及时更新换代,不能形成新的火灾安全隐患。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要在集中充电点安装监控设施保障使用者车辆安全。

对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要认真排查并及时履行好劝阻、制止、上报的工作职责,治理工作每天要做好台帐记录,从1月份开始,每月20号前将本企业相关宣传情况、充电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因使用者不听劝阻、制止而上报的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汇总通过邮箱上报至我局,我将汇总情况报送至消防等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

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管业务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治理股,各企业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

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结合实际,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三)及时总结汇报。

各物业管理单位请于202A年每月20日前报送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表(附件已下发到各企业)和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电话 )。

我局加强对企业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或集中检查,对拒不执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工作进展缓慢,或未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企业要每月通报一次,被连续通报两次以上的企业项目,可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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