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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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力量,充实职能。
3.按照“1+2+N”的模式,在县、镇、社区(行政村)三级建立健全体育组织,2019年实现全覆盖。
4.推进社会组织改革,社会体育俱乐部数量充足,工作活跃。
2019年县级单项体育协会18个以上,镇、街道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达到100个以上。
全民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10个以上。
县教育和体育局
1.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力量,充实职能。
基层文化站改为文体站,增强其体育功能。
2.按照“1+2+N”的模式,健全完善体育总会机构;
村居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各镇、街道
改善乡村全民健身基础设施
1.协助相关部门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推动职能化体育设施建设,依托“三河两水一湖”建设全国一流的轮滑基地,打造便民利民的绿荫健身步道、多功能体育场、健身步道等。
2.推动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社区健身中心、职能化健身房、“双改(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的体育场馆、群众体育的业余俱乐部、街边镶嵌式的健身点、共享健身的服务平台、体育运动休闲的综合体等群众身边健身场所和设施的建设。
3.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
督促检查维修健身器材。
在新建或改建城市公园绿地因地制宜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所。
推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4.建立完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使用管理和巡检维护制度,明确体育部门、受赠管理单位职责。
5.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须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2019年底实现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1.充分利用农村“四荒”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2.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乡镇建有一个综合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基本配置1个灯光篮球场,一套健身器材,以及其它场地设施。
健身场地用地面积总和不低于1500平方米。
行政村配备1个灯光篮球场或1个户外健身广场、一套健身器材或1个门球场(羽毛球场等)、一套健身器材,健身场地用地面积总和比低于500平方米。
3.建立体育健身设施管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
综合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体育资源向经济薄弱乡镇、贫困村倾斜,积极推动农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
县农业农村局
1.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
3.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为健身场地设施。
4.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改造,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
5.已建居住区无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因地制宜补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改造,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富乡村全民健身活动赛事
1.围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节日节点,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展演活动。
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不少于3项单项全民健身赛事。
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
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
2.举办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
充分利用麻大湖湿地公园场地设施,办好马拉松赛、轮滑马拉松,打造精品赛道。
积极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赛事。
3.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建立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保证学生推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4.大力开展冬季运动和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扶持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
积极支持全县全民健身大型活动的开展,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制定相应的安保措施,保障大型活动和赛事的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
县公安局
推广农民喜闻乐见、农耕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农村体育健身展示和交流。
大力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重点打造体现“三农”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具有乡村特征和传统文化底蕴的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活动。
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
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检查监督,积极推动文体进社区,进乡镇、街道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基层持续开展。
改革创新,积极打造“体育+文化”“体育+旅游”。
县文化和旅游局
做好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做好各类重大体育赛事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对全民健身体育器材的监督,加强对有质量问题和伪劣产品的查处与打击力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发挥好全县基层工会中文体活动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2.切实加强对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维护职工健身权益,制定职工参与全民健身计划。
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职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体育健身社团和健身团体的建设。
举办职工体育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健身交流、展示活动,为开展职工体育工作创造条件。
3.在基层工会中组织推广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健身活动,倡导职工每周至少健身3次。
4.推进企事业单位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社会开放。
县总工会
1.组织指导少先队和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积极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
2.培养青少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终身体育健身意识,在青少年中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健身文化。
团县委
1.广泛宣传和发动妇女参与科学健身锻炼,组织开展适合广大妇女的健身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全民健身日等举办妇女健康项目展示、比赛活动,为广大妇女搭建交流、展示的平台。
2.通过多种载体,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让职工、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县妇联
2.推广农民喜闻乐见、农耕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农村体育健身展示和交流。
大力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重点打造体现“三农”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具有乡村特征和传统文化底蕴的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活动,做到“一镇一特色”。
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体育农村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加强健身指导,提高健康素养
1.宣传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及时报道全民健身各类赛事活动。
讲好群众身边健身故事,不断推出群众身边的健康榜样人物、榜样单位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载体,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让职工、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加强对每年全民健身日等活动的重点宣传,协助做好全民健身重大
赛事活动的宣传策划、实施工作。
开设专栏,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创建模范县的知名度。
4、对各种违反《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
县融媒体中心
1.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康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增强群众健身防病意识。
将国民体质监测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医院普遍设立科学健康门诊。
大力培养能开运动处方的社区医生、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
2.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医疗结合的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建设工作,70%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
202B年底前,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
进一步拓展基层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数量,完善服务网络。
1.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
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2019年《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7%以上,在县级公立医院查体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健身指导人才队伍,每个村居(社区)至少要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2019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占总人口6‰。
3.不断推出百姓身边的健身健康榜样人物、家庭、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讲好群众身边健身故事,不断推出妇女系统的健康榜样人物、榜样单位等。
开展好职工全民健身活动,讲好身边健身故事,不断推出健康人物、家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1.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健身,报道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社区)至少要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3.不断推出百姓身边的健身健康榜样人物、家庭、社区等。
4.协助推进基层卫生医疗结合的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