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遏制宗教渗透蔓延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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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问题导向。
对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和我镇自査发现的问题,摸清情况,理清思路,逐个研究,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狠抓落实。
3.坚持依法治理。
树立法治理念,一切工作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规定,尊重群众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做好思想工作,讲清政治工作目的和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处理具体矛盾和问题要依法进行,防止授人以柄。
4.突出工作重点。
整治工作要抓住重点宗教、重点村组。
重点宗教是指基督教。
重点村组是指非法宗教活动突出、私设聚会点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重点村组。
把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作为重点,把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作为关键,把依法管理宗教作为基础。
5.把握政策界限。
整治工作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整治工作的目的是制止非法活动、遏制渗透扩张,不是要取缔或消灭宗教,要坚持“导”的态度,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打击极少数,团结大多数,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引发矛盾,防止将信教群众推向对立面。
三、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202*年4月开始至202x年11月全面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深入调查摸底(202*年4月底前)。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调研组,对近年来全镇基督教发展情况和底数,是否存在天主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秘密活动点、聚会点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场所和学校,全面摸清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数量底数、摸清基督教非法组织、私设聚会点、非法传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情况,摸清境外利用教向我镇渗透的据点渠道、骨人人员、资金账户,活动范围、渗透规模等情况,对发现的重点组织和骨干人员要做到入户见人、建档立卡、一人一策好教育管控工作,对属我镇户籍但常年在外的重点人员,由派出所和所属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加强与其居住地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动态情况。
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宗教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要求,建立详实的数据库,不断更新完善,实行动态化管理,为实现全国数据联网和整治工作常态化管理提供准确信息。
各村务必于202*年4月27日将本村排查摸底情况经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审核并加公章后报镇政府办公室。
第二阶段:
开展专项整治(202*年5月至12月)。
主要是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境外渗透活动、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治理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严防天主教地下势力传播,整治过程中发现其他宗教的非法活动,一并整治。
1.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在全面调查底成因性质和前期治理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开放、合并、取缔等措施,将其纳入依法管理。
对有境外渗透背景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私设聚会点,坚决依法打击取缔;
对拒不纳入爱国组织体系的,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挤压其活动空间,使其化少、化小,逐步解散;
对拥护党的领导、接受爱国团体指导的,能合并的合并,具备条件的依法批准开放,对不能合并或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采取“以堂带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对取缔的私设聚会点要持续跟进,逐一回访,严防死灰复燃。
2.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
对涉非法宗教重点村组、宗教场所、重点人员、学校校园内外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非法宗教组织和活动的具体情况、组织体系、渗透背景等,分析活动规律,区分不同性质,讲究策略方法,综合运用《宗教事务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骨干,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活动点,坚决打击处理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对镇村组等非法宗教活动现状作出准确分析判断,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等要强化协作配合,从严查处“达洼宣教”非法活动,制定常态化治理“达洼宣教”非法活动措施办法,严格出境管控,切断境外倒灌渗透渠道。
依法打击“净空”及其“净宗学会”非法渗透,打击取缔“弘愿法门”非法组织,清理整顿相关庙字。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派出所要重点加强对涉及我镇户籍相关人员的管控引导,依法教育训诚,落实日常管控措施,对屡教不改的,搜集掌握违法犯罪证据,依法打击处理,对受其蒙骗的普通信教群众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其不再参与渗透活动。
3.坚决打击境外渗透活动。
制定完善《县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运行机制》,研究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具体措施,深化依法查处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完善相关部门抵御渗透的协作工作机制。
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境内外基督教组织在我镇的传播渠道、活动据点、骨干人员等,对有渗透背景的基督教组织和活动,发现一起打击取缔一起,绝不让其在我镇形成传播体系。
教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不断完善落实校园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协调机制,加强校园内外综合管理,挤压非法宗教活动空间。
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学校师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教育引导的针对性,使他们认清非法宗教渗透的危害性,主动加以抵制。
4.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
严查教师向学生传教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行为,对经批评教育仍有传教行为的,要立即调整出教学岗位。
加强家校协同,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周末及假期,防止子女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培训。
严格控制学校周边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频次、规模,防止潜移默化向未成年人传播宗教观念。
镇各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排查清理,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组织和地下势力特别是境外宗教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培训班,严厉打击各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传教行为,对有关人员依法处置。
5.治理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
宣传、网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审查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
加强互联网巡査和舆情管控,密切掌握非法宗教活动骨干在网上组织聚会、传播涉宗教有害信息情况。
有效管控利用互联网网站、音视频聊天平合、手机APP等非法传教活动,全面压缩网上虚拟活动空间。
依法清理非法组织和个人设立的宗教网站、论坛和平账号,严防成立互联网传教组织。
加强互联网重点人员工作,注重正面引导,处理违法问题。
6.严防天主教地下势力传播。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对本村、本行业内是否存在天主教传播以及主要人员、非法活动点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发现的相关人员分类逐一建档立卡,对受非法组织教唆、影响较深的采取政策攻心、谈话引导、拉打结合等方式,强化管控教育力度。
第三阶段:
巩固提升阶段(202x年1月至10月),在前期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巩固扩大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跟踪开展综合治理和教育引导工作,巩固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成果,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效果。
1.依法规范管理。
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国好·
法大”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打造样板相结合、教育引导与典型带动相结合,把教育重点向基层场所和信教群众延伸,着力打造和培育一批宗教界爱党爱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其他信教群众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认知,知晓宗教活动的边界,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活动。
探索建设新型宗教场所,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建设爱国爱教、遵守法纪、教风纯正、团结和谐、文明安全的宗教场所。
开展“以堂带点”管理专项调研,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活动秩序,解决“带不动”难题。
建立完善宗教活动管理具体措施,依法规范管理宗教活动。
加强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队伍审核备案和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场所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行为,对从事乱传教、乱施洗等非法活动的,坚决依法处理,并追究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责任。
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积极解决人员、经费、场所等实际困难。
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工作,重点对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开展培训,力争两年将全县基督教传道员轮训一遍,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讲经布道、服务群众的能力。
2.开展系统治理。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镇政府各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工作,镇统战领带小组做好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组织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建工作信息化和“四抓两整治”,选准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大力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筑牢同非法宗教活动斗争的坚强堡垒;
宣传部门加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下乡活动,占领基层意识形态阵地;
网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监管和舆情管控,删除涉宗教有害信息;
教管中心抓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教工作;
派出所持续开展依法查处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
民政部门配合好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工作;
乡村振兴部门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做到困难群众有人管、有人帮,把宗教治理作为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举措,与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一体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从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我镇政治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好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压实主体任。
非法宗教整治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宗教工作、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要既挂帅又出征。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并于202*年4月27日将协调指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以正式报告上报镇党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整治工作纳入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民族宗教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巡察内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将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细、抓具体。
(三)搞好分工协作。
专项整治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方密切协作配合,镇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要加强整体统、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细化措施、联动配合,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对把握不准的题或本地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镇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指导检查。
镇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调研督导、检査考核等形式,加强政策指导和信息沟通,帮助精准把握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同时,根据整治工作时限要求,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落实。
各镇直单位、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措施、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年度民族宗教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并在202*年党委报告民族宗教工作中专题报告。
(五)加强保密纪律。
整治工作牵涉面广、敏感性强,各镇直单位、党支部、村委会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要求,严防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整治工作只做不说,不作宣传报道,不接受体采访,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和管控工作。
镇协调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整治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