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行动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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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猪场开展示范场建设,4家猪场开展试点场建设。
示范场要求育肥猪饲料中氮、铜、锌含量达到浙江省《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
其他试点场育肥猪饲料中铜、锌含量达到省团体标准、氮含量下降5%以上。
二、评估方法
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场重点监测投入品中药物、畜产品兽药残留、细菌耐药性、水体和粪肥中药物等四个项目。
要求所有试点场在行动期间开展1次投入品中药物监测和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
生猪、肉鸡和蛋鸡示范场还需开展细菌耐药性监测及水体和粪肥中药物监测,其中细菌耐药性监测于每年2月底至3月中旬开展1次,共开展2次;
水体和粪肥中药物监测每3个月开展1次,持续至202b年底。
饲料环保化试点场重点监测饲料和粪便中粗蛋白(氮)、铜、锌等指标。
要求所有试点场于202*年3月底前和成效评估前各监测1次,共监测2次。
“两化”试点监测项目及频次、抽样清单,详见附表2、附表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两化”试点工作,将试点行动纳入深化“肥药两制”改革、“五水共治”、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年度考核内容,压紧压实责任。
我县“两化”工作由县畜牧兽医中心牵头负责,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局行政审批科、局办公室等其它科站配合,各示范试点场所在乡镇做好协助,形成工作合力。
县畜牧兽医中心主要负责牵头做好“两化”整体工作,开展“两化”工作培训、乡村兽医培训、落实经费保障、指导养殖场规范化建设、落实兽药饲料检测等有关工作。
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做好兽药使用的执法检查,对使用非法投入品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处置。
局行政审批科做好规模养殖场乡村兽医备案工作。
局办公室做好财政项目立项工作,优先支持示范试点场申报绿色牧场、美丽牧场、标准化项目、现代农业等各类财政补助项目。
各参加试点养殖场所在乡镇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
参加试点工作的养殖场购置兽医设备,县畜牧兽医中心可统筹有关畜牧兽医专项经费,予以经费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款的50%(最高补助5000元/场)。
购置前,养殖场填写建设方案,提交县畜牧兽医中心审批;
购置后,养殖场凭发票、设备照片向县畜牧兽医中心申请补助款。
兽药残留、细菌耐药性、蛋白、氮、铜、锌等检测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由县畜牧兽医中心统筹畜牧兽医有关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检测单价由县畜牧兽医中心参照省、市、兄弟县(市)水平确定,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承揽单位由县畜牧兽医中心根据上级指导意见或者自行确定,预测202*年度检测费大约7万元。
对“两化”工作配合、创建成效显著的养殖场,优先支持申报各类财政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类荣誉称号;
对使用非法投入品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同时列入畜牧业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并延缓或暂停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三)压实主体责任。
局有关科站指导养殖主体科学制订“两化”工作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经验总结。
引导养殖场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和环境控制基础设施,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强化饲料营养管理,提升猪群健康水平。
督促养殖场建立完善兽药饲料采购质量查验、兽药追溯、科学用药、日粮配制等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做好兽药饲料入出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台账记录。
督促养殖主体严格执行兽药饲料安全使用规定,落实休药期制度,不使用违禁物质、假劣或停用淘汰兽药、含有非法添加的饲料等非法投入品,严格遵守自配饲料加工使用相关规定。
鼓励养殖场开展细菌耐药性、兽药残留、粪便中残留营养物质等指标监控。
(四)加强技术服务。
加大对养殖场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培训力度,提高兽医诊疗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健康养殖、安全用药、饲料营养管理、抗菌药替代产品和环保型饲料应用等技术培训,大力推广“两化”技术模式和总结典型经验。
(五)加大监管力度。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
强化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管,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主体认真执行农业部第2625号公告规定,严格控制饲料中铜、锌等矿物质元素用量。
开展环保型商品饲料专项抽检,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行为,严格产品质量控制。
加大养殖环节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使用非法投入品及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不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规定、不执行休药期制度、在饲料中超量添加矿物质元素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表:
1.“两化”试点任务分配表
2.“两化”试点监测项目及频次
3.抽样清单
附表1
“两化”试点任务分配表
序号
创建
类型
场名
饲养
品种
场址
项目
1
示范场
猪
兽药
减量化
饲料环
保化
2
试点场
3
4
5
6
——
7
8
9
10
鸡
11
-6-
附表2
两化”试点监测项目及频次
试点类型
场点类型
监测项目
场点数量
监测频次
检测单位
兽用抗菌药减量化
投入品中药物监测
1家
试点期间开展1次,202*年底前70%试点场完成检测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
细菌耐药性监测
每年2月底至3月中旬开展1次,共开展2次
水体和粪肥中药物监测
每3个月开展1次,持续至202b年底
6家
第三方(待定)
饲料环保化
饲料中粗蛋白、铜、锌监测
202*年3月中旬前和成效评估前各监测1次,共监测2次;
202*年底前70%试点场完成检测
粪便中氮、铜、锌监测
3家
省农科院
备注:
部分检测单位《温州市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行动方案》(温农发〔202*〕7号)附件2已经指定,部分第三方检测单位待指定。
附表3
“两化”试点场抽样清单
试点
监测
猪场
蛋鸡场
饲料(仔猪断奶后至25kg内饲槽饲料),250g/份
饲料(仔猪断奶后至25kg内饲槽饲料),250g/份
饮水,250mL/份
猪肝,200g/份
鸡蛋,8枚/份
肛门拭子(75kg以上育肥猪),每管采1头猪,每次采集20管
/
出场纳管排放水,1L/份;
发酵罐中粪肥,250g/份
25kg以上各个饲养阶段料槽饲料,每个阶段250g/份
25kg以上各个饲养阶段鲜粪(与饲料对应),每个阶段250g/份
注:
1.蛋鸡场抽取产蛋期样品。
2.饲料、饮水及畜产品样品一式两份,其余样品一式一份。